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作者:刘小甲 赵 文
来源:《科学与管理》2008年第01期
摘要:面对行政垄断,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根本动力在于提高经济效率,最终达到增加消费者福利的目的。多元投资主体的引入有助于推动国有企业制度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从而为打破行政垄断奠定基础。本文首先说明了行政垄断与国有企业制度的内在联系,继而从产权理论、委托一一代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探讨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理论依据。最后阐明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是打破行政垄断的重要突破口。
关键词:行政垄断投资主体多元化
一、行政垄断与国有企业制度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内在联系
无论在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国有企业对自然垄断产业实行垄断经营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就是低效率,而原因之一就是规制体制问题。根据中国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体制,铁路运输、通信、电力、煤气、自来水等基础设施产业的主要业务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企业(或机构)垄断经营的,政府既是管制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又是具体业务的实际经营者,这就决定了这种垄断的性质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性垄断,而不是基于自然垄断的经济性垄断。 在这种行政垄断状况下,往往会导致企业组织管理效率低的问题,使企业实际达到的生产成本大大高于按企业能力可能获得的最小生产成本,从而导致资源运用的低效率。借助“x低效率理论”进行分析。该理论认为,企业组织管理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外部环境,如果外部环境是充满竞争的,企业内部就会从上到下产生一种外部压力,从而促使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如果外部环境对企业没有什么竞争压力,那么,在垄断性企业组织中,各层次的成员就会显露出人的惰性,久而久之,惰性便成惯性,就会在企业内部产生X低效率。致使企业成本费用膨胀,最终使产品的平均成本大大高于“最低可能成本”。X低效率理论能部分地解释中国行政垄断产业中较普遍存在的组织管理效率低下现象。在中国许多国有企业中存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信息传递效率差等组织管理低效率现象,致使潜在规模经济效率未能得到较好发挥,产品(或服务)成本高,其重要原因即是由于企业普遍缺乏市场竞争的外部压力,从而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通过技术和组织创新,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的动力。其结果必然导致经济效率低下。同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政府几乎是自然垄断产业的唯一投资者,由于受财政支出限制,无力对自然垄断产业进行大规模投资,以适应发展需要,其结果是供应能力与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许多生产企业由于不能及时得到自然垄断产业的产品或服务,不得不中断正常生产,从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1992年我国全年共缺电1117亿~1489亿千瓦时,按每千瓦时创造的工业产值4.9元计算,全国因缺电而损失的工业产值就达5473亿~7296亿元。若综合计算因所有供需缺口而对国民经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这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行政垄断行为绝大多数都属于政企不分的结果,即垄断行为依托的是行政特权,是计划经济的惯性和官商作风的产物。在中国,分拆后的自然垄断产业,基本是清一色的国有企业,且多为国有独资公司。而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产权结构单一,国家资本“一股独大“,难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企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双弱化,企业行为的行政色彩厚重,必然导致经济效益和财务绩效较差。所以,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改革,必须通过整体改制重塑产权结构,以集团母公司改制为国有相对控股公司为目标,减持和增量稀释国有股,积极引进民营资本和外商资本以及战略机构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以此推进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
二、引入多元投资主体的必要性分析
面对行政垄断,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根本动力在于提高经济效率,最终达到增加消费者福利的目的。以下就从产权理论、委托一代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探讨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理论依据。
(一)产权理论与行政垄断产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从本质来说,一国的经济增长必须依靠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而有效率的组织需要以完善的制度为前提。通过对国企与民营企业产权特点的比较,显而易见,由于民营企业是以私有产权为基础进行经营的,符合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要求,而国有企业产权不符合有效市场运行对产权制度的要求。因此,产权理论为行政垄断产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
事实证明,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存在的缺陷已经极大地降低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从经济结构的总体框架来看,只有在民营企业不愿从事的领域(主要是非营利性领域)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关键性领域,国有企业的进入才是必要的。而这实际上也是以经济效率的部分损失来换取社会整体利益的增进。其实,就是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国有企业独自垄断经营也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当前,中国对打破行政垄断研究仅仅是放松规制,引入竞争,而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产权问题,中国垄断产业中的国企改革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还有很大距离。严格意义上真正适应市场竞争的现代企业,在产权制度上必须是权责明晰、政企分开的。如果要求市场起作用,就要求所有的资源具有完全的可流动性和通过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促成资源的流动性。
总之,产权改革、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都是决定垄断产业中国有企业绩效的关键性因素。在一个缺乏运作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充分竞争的条件下,产权改革并不一定能诱导企业资本的投入和经营者努力程度的提高;而如果不重视产权制度的建设,任何企业治理结构的调整都有失败的危险;没有合理规范的治理结构,任何企业的改革都难以真正提高其生产效率。
(二)委托——代理理论与行政垄断产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的可行性分析 作者:刘小甲 赵 文
来源:《科学与管理》2008年第01期
摘要:面对行政垄断,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根本动力在于提高经济效率,最终达到增加消费者福利的目的。多元投资主体的引入有助于推动国有企业制度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从而为打破行政垄断奠定基础。本文首先说明了行政垄断与国有企业制度的内在联系,继而从产权理论、委托一一代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探讨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理论依据。最后阐明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是打破行政垄断的重要突破口。
关键词:行政垄断投资主体多元化
一、行政垄断与国有企业制度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内在联系
无论在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国有企业对自然垄断产业实行垄断经营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就是低效率,而原因之一就是规制体制问题。根据中国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体制,铁路运输、通信、电力、煤气、自来水等基础设施产业的主要业务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企业(或机构)垄断经营的,政府既是管制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又是具体业务的实际经营者,这就决定了这种垄断的性质是一种典型的行政性垄断,而不是基于自然垄断的经济性垄断。 在这种行政垄断状况下,往往会导致企业组织管理效率低的问题,使企业实际达到的生产成本大大高于按企业能力可能获得的最小生产成本,从而导致资源运用的低效率。借助“x低效率理论”进行分析。该理论认为,企业组织管理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外部环境,如果外部环境是充满竞争的,企业内部就会从上到下产生一种外部压力,从而促使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如果外部环境对企业没有什么竞争压力,那么,在垄断性企业组织中,各层次的成员就会显露出人的惰性,久而久之,惰性便成惯性,就会在企业内部产生X低效率。致使企业成本费用膨胀,最终使产品的平均成本大大高于“最低可能成本”。X低效率理论能部分地解释中国行政垄断产业中较普遍存在的组织管理效率低下现象。在中国许多国有企业中存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信息传递效率差等组织管理低效率现象,致使潜在规模经济效率未能得到较好发挥,产品(或服务)成本高,其重要原因即是由于企业普遍缺乏市场竞争的外部压力,从而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通过技术和组织创新,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的动力。其结果必然导致经济效率低下。同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政府几乎是自然垄断产业的唯一投资者,由于受财政支出限制,无力对自然垄断产业进行大规模投资,以适应发展需要,其结果是供应能力与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许多生产企业由于不能及时得到自然垄断产业的产品或服务,不得不中断正常生产,从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1992年我国全年共缺电1117亿~1489亿千瓦时,按每千瓦时创造的工业产值4.9元计算,全国因缺电而损失的工业产值就达5473亿~7296亿元。若综合计算因所有供需缺口而对国民经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这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行政垄断行为绝大多数都属于政企不分的结果,即垄断行为依托的是行政特权,是计划经济的惯性和官商作风的产物。在中国,分拆后的自然垄断产业,基本是清一色的国有企业,且多为国有独资公司。而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产权结构单一,国家资本“一股独大“,难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企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双弱化,企业行为的行政色彩厚重,必然导致经济效益和财务绩效较差。所以,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改革,必须通过整体改制重塑产权结构,以集团母公司改制为国有相对控股公司为目标,减持和增量稀释国有股,积极引进民营资本和外商资本以及战略机构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以此推进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
二、引入多元投资主体的必要性分析
面对行政垄断,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根本动力在于提高经济效率,最终达到增加消费者福利的目的。以下就从产权理论、委托一代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探讨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理论依据。
(一)产权理论与行政垄断产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
从本质来说,一国的经济增长必须依靠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而有效率的组织需要以完善的制度为前提。通过对国企与民营企业产权特点的比较,显而易见,由于民营企业是以私有产权为基础进行经营的,符合市场经济对产权制度的要求,而国有企业产权不符合有效市场运行对产权制度的要求。因此,产权理论为行政垄断产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
事实证明,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存在的缺陷已经极大地降低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从经济结构的总体框架来看,只有在民营企业不愿从事的领域(主要是非营利性领域)以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关键性领域,国有企业的进入才是必要的。而这实际上也是以经济效率的部分损失来换取社会整体利益的增进。其实,就是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国有企业独自垄断经营也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当前,中国对打破行政垄断研究仅仅是放松规制,引入竞争,而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产权问题,中国垄断产业中的国企改革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还有很大距离。严格意义上真正适应市场竞争的现代企业,在产权制度上必须是权责明晰、政企分开的。如果要求市场起作用,就要求所有的资源具有完全的可流动性和通过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促成资源的流动性。
总之,产权改革、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都是决定垄断产业中国有企业绩效的关键性因素。在一个缺乏运作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充分竞争的条件下,产权改革并不一定能诱导企业资本的投入和经营者努力程度的提高;而如果不重视产权制度的建设,任何企业治理结构的调整都有失败的危险;没有合理规范的治理结构,任何企业的改革都难以真正提高其生产效率。
(二)委托——代理理论与行政垄断产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