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严格落实集团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
作风,严明组织纪律,规范干部请销假管理,根据《XXX请
销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各部(室)、区队主办(技
术员)及以上领导干部。
2、本办法所称请销假是指因公、因私外出,不能正常在
岗工作的,包括上级部门组织的考察学习、各种形式的领导
干部培训、重大会议或活动等需要离开本职岗位(以下简称
“外出”)的事项。
三、请销假管理
公司领导干部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在外出期
间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
(一)请假方式
1、公司中层及以下干部外出,应分别向本单位正职(负
责人)、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请假,并明确离岗期间责任受
托人代行职权。
(1)外出1天(24小时),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当
面报告申请准假,返矿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外出超过1天,由本人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备
案表》,严格按相关程序逐级审批后,交公司综合部备案。
(二)请假程序
(1)各部门、区队的正职(负责人)请假必须经分管领
导、主管领导批准。
(2)各部门、区队的副职、主管、主办请假1天,必须
经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的,必须分别经单
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同时填写干部请假备
案表交综合部备案。
(3)公司班子成员外出除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必须严
格执行集团关规定。外出1天以内的,可电话、手机短信或
当面报告申请准假;外出超过1天的,须先向分管领导、主
管领导请假获批后,填写干部外出请假备案表逐级审批后交
人力资源部、综合部备案。
(4)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和办理请假手
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5)各部(室)、区队应避免本单位多位领导干部同时
请假,保证值守干部在专业管理上互补。尤其是在节假日、
举办重大活动等关键时期,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领导干部
外出请假时,必须认真妥善做好工作安排,保证请假期间各
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如因工作安排不当,对企业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等方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销假要求
请假人要严格遵守请假时间,在请假结束后第一个工作
日内到公司综合部进行销假登记,不得擅自超假;如遇紧急
情况可通过办公固定电话先进行口头销假事后再补办销假
手续。
确因特殊事由需要续假的,要按照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
续,否则按照擅自脱岗处理。
四、处罚规定
(一)公司领导干部外出不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一经
查实,进行严肃处理:第一次罚款1000元,并进行全公司
通报批评,责令其公开会议上作检讨;第二次罚款2000元,
并给予免职处分。不按要求在综合部备案的,按照不履行请
假手续执行。
(二)公司领导干部外出请假返岗不按要求销假的,一
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并进行全公司通报。
(三)公司领导干部外出到假后,既不按时销假返岗,
又不履行续假手续的,除罚款1000元外,每超1天罚款100
元;累计超假7天及以上的除执行罚款外给予免职处分。
五、其他规定
公司将对领导干部请销假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凡因擅自离岗、通讯联络不畅、重大问题报告不及时等导致
贻误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备案表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备案汇总表
单位(章): 年 月 日
5
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严格落实集团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
作风,严明组织纪律,规范干部请销假管理,根据《XXX请
销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各部(室)、区队主办(技
术员)及以上领导干部。
2、本办法所称请销假是指因公、因私外出,不能正常在
岗工作的,包括上级部门组织的考察学习、各种形式的领导
干部培训、重大会议或活动等需要离开本职岗位(以下简称
“外出”)的事项。
三、请销假管理
公司领导干部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在外出期
间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
(一)请假方式
1、公司中层及以下干部外出,应分别向本单位正职(负
责人)、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请假,并明确离岗期间责任受
托人代行职权。
(1)外出1天(24小时),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当
面报告申请准假,返矿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外出超过1天,由本人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备
案表》,严格按相关程序逐级审批后,交公司综合部备案。
(二)请假程序
(1)各部门、区队的正职(负责人)请假必须经分管领
导、主管领导批准。
(2)各部门、区队的副职、主管、主办请假1天,必须
经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的,必须分别经单
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同时填写干部请假备
案表交综合部备案。
(3)公司班子成员外出除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必须严
格执行集团关规定。外出1天以内的,可电话、手机短信或
当面报告申请准假;外出超过1天的,须先向分管领导、主
管领导请假获批后,填写干部外出请假备案表逐级审批后交
人力资源部、综合部备案。
(4)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和办理请假手
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5)各部(室)、区队应避免本单位多位领导干部同时
请假,保证值守干部在专业管理上互补。尤其是在节假日、
举办重大活动等关键时期,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领导干部
外出请假时,必须认真妥善做好工作安排,保证请假期间各
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如因工作安排不当,对企业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等方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销假要求
请假人要严格遵守请假时间,在请假结束后第一个工作
日内到公司综合部进行销假登记,不得擅自超假;如遇紧急
情况可通过办公固定电话先进行口头销假事后再补办销假
手续。
确因特殊事由需要续假的,要按照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
续,否则按照擅自脱岗处理。
四、处罚规定
(一)公司领导干部外出不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一经
查实,进行严肃处理:第一次罚款1000元,并进行全公司
通报批评,责令其公开会议上作检讨;第二次罚款2000元,
并给予免职处分。不按要求在综合部备案的,按照不履行请
假手续执行。
(二)公司领导干部外出请假返岗不按要求销假的,一
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并进行全公司通报。
(三)公司领导干部外出到假后,既不按时销假返岗,
又不履行续假手续的,除罚款1000元外,每超1天罚款100
元;累计超假7天及以上的除执行罚款外给予免职处分。
五、其他规定
公司将对领导干部请销假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凡因擅自离岗、通讯联络不畅、重大问题报告不及时等导致
贻误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备案表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备案汇总表
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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