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三)权威解读及企业应对策略 课程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至今,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众多亟待解决和释明的问题。尽管各界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在持续加深,但仍然存在很多误区。为缓和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争议矛盾,以及更好的、正确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正式颁布实施,会给以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带来怎样的变化?最新的劳动争议仲裁标准又发生了那些改变?又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怎样的影响呢?本次讲座,政府权威官员、资深仲裁员将为我们就次一一作出分析并解读。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举办地点:深圳市北方大酒店
举办时间:2010年10月 15日(周五) 13:30—17:00
参会对象:公司总裁、总经理、人力资源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总监、经理、其他个部门部门经理及主管;工会负责人、政府关系管理部门及法务部门负责人、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等。
参会费用:300元:提供培训教材。
讲师介绍
冯镇波 劳动保障专业人士,知名劳动法专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获评广东省优秀劳动仲裁员等荣誉称号。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达1000多宗,实务经验丰富。长期被企业邀请讲授劳动法专题讲座,法律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思维敏捷,语言表达精辟,深受企业和学员欢迎。不仅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而且具备丰富的实践操作能力;注重对企业劳动管理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讲求实效性和适用性。
课程报名表
深圳报名/咨询
电话:0755-25988215 QQ:408208367
传真:0755-25985922
联系人:肖 超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新城大厦西座409-410单元
备注:
1、 将根据本报名表的公司名称开据发票,请务必填写准确。
2、 为确保报名无误,请您在传真或E-mail报名确认表后,电话确认我们是否收到。如因故本人不能参加可更换本单位其他人员参加。
3、 填完连同汇款或转帐回单传真至0755-25985922,会务组收到后将发出正式的参会通知函
4、 为了更好地做好课程报名工作,请将您的费用提前汇至以下账户; 帐 户: 深圳市比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 40000 2300 9200 5747 8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三)权威解读及企业应对策略 课程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至今,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众多亟待解决和释明的问题。尽管各界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在持续加深,但仍然存在很多误区。为缓和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争议矛盾,以及更好的、正确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正式颁布实施,会给以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带来怎样的变化?最新的劳动争议仲裁标准又发生了那些改变?又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怎样的影响呢?本次讲座,政府权威官员、资深仲裁员将为我们就次一一作出分析并解读。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举办地点:深圳市北方大酒店
举办时间:2010年10月 15日(周五) 13:30—17:00
参会对象:公司总裁、总经理、人力资源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总监、经理、其他个部门部门经理及主管;工会负责人、政府关系管理部门及法务部门负责人、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等。
参会费用:300元:提供培训教材。
讲师介绍
冯镇波 劳动保障专业人士,知名劳动法专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获评广东省优秀劳动仲裁员等荣誉称号。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达1000多宗,实务经验丰富。长期被企业邀请讲授劳动法专题讲座,法律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思维敏捷,语言表达精辟,深受企业和学员欢迎。不仅具有深厚的理论知识,而且具备丰富的实践操作能力;注重对企业劳动管理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讲求实效性和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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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将根据本报名表的公司名称开据发票,请务必填写准确。
2、 为确保报名无误,请您在传真或E-mail报名确认表后,电话确认我们是否收到。如因故本人不能参加可更换本单位其他人员参加。
3、 填完连同汇款或转帐回单传真至0755-25985922,会务组收到后将发出正式的参会通知函
4、 为了更好地做好课程报名工作,请将您的费用提前汇至以下账户; 帐 户: 深圳市比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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