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挂靠的风险与控制
【摘要】 在施工领域里,“挂靠”经营是业内普遍存在的事实,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文章对“挂靠”经营带来的法律、财务和税务风险进行剖析,重点从财务和税务管理层面对如何加强风险控制、减少损失提出对策。
【关键词】 挂靠经营; 风险控制; 财务管理
一、“挂靠”的概念
在建筑市场中,施工企业只能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但一些没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或虽有,但没有具备与某建筑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的企业或个人,向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借资质承揽工程,在揽到工程后,自行组织施工,并向资质出借方缴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或是一些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将自己的建筑资质和营业执照有偿提供给其他民事主体承揽工程,并收取一定管理费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
二、法律对挂靠的禁止规定
我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都作了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挂靠”的法律特征
一是挂靠方利用了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揽了工程。挂靠方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二是挂靠方需向被挂靠方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被挂靠方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实质的管理行为,有的也只是以企业的名义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收取“管理费”,而不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等。
三是挂靠一方在对外业务往来中一般是以被挂靠人的分支机构或项目部等形式出现,比如某某工程处、某某工程驻工地代表等。
四是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筑企业挂靠的风险与控制
【摘要】 在施工领域里,“挂靠”经营是业内普遍存在的事实,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文章对“挂靠”经营带来的法律、财务和税务风险进行剖析,重点从财务和税务管理层面对如何加强风险控制、减少损失提出对策。
【关键词】 挂靠经营; 风险控制; 财务管理
一、“挂靠”的概念
在建筑市场中,施工企业只能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但一些没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或虽有,但没有具备与某建筑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的企业或个人,向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借资质承揽工程,在揽到工程后,自行组织施工,并向资质出借方缴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或是一些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将自己的建筑资质和营业执照有偿提供给其他民事主体承揽工程,并收取一定管理费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
二、法律对挂靠的禁止规定
我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都作了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及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挂靠”的法律特征
一是挂靠方利用了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的名义对外承揽了工程。挂靠方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二是挂靠方需向被挂靠方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被挂靠方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实质的管理行为,有的也只是以企业的名义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收取“管理费”,而不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等。
三是挂靠一方在对外业务往来中一般是以被挂靠人的分支机构或项目部等形式出现,比如某某工程处、某某工程驻工地代表等。
四是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