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标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目标管理及考核的管理职责、适用范围、目标实施过程信息和资料的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的反馈及监督等有关事项,以加强公司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确保各部门目标的实现,为公司总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各部室及车间(厂)的目标及绩效考核管理。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企业方针目标管理规定》
3 管理职责
3.1 办公室是目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部门目标的制定和实施监督及考核。
3.2 各部门负责部门目标的提出及实施。
4 月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及要求
4.1 在《企业方针目标管理规定》的指导原则下,根据各部门月度工作的重点制定其月度工作目标。
4.2 部门月度工作目标的制定要求如下表:
各部门要按上表规定的时间提交工作目标,如有迟延,罚50元/天。
4.4 各部门制定工作目标要本着具体、可衡量、可达到、并与公司目标一致的原则,定量的指标要等于或严于公司指标,定性的管理工作要尽可能具体并可衡量,按上表的要求细化工作目标。部门工作目标分固定的、临时的目标,固定的目标另定,临时目标根据实际工作制定。
4.5 各部门制定的工作目标,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综合平衡后通过OA发放到公司领导。如部门目标需修改的,由办公室通知。
4.6 部门工作目标按各岗位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制定本部门的目标考核方案,由部门领导负责考核下属员工。
5 目标实施过程资料、信息的管理
5.1 各部门在实施目标的过程中,要做好并保存相关的原始记录,尽量图表化、信息化、例行化,公司要求在内部网共享的信息,要输入网络。
5.2 出现意外、不可预测的严重影响重要目标实现的事件,需调整目标的,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并把处理结果转交办公室。
5.3 各部门要保证出自本部门的资料、信息的真实、全面、有效,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罚款50~200元/次。
5.4 由办公室负责从内部网、会议纪要、各类报告、图表等载体收集考核所需信息。
6 考核办法
6.1 每月3日前各部门把上月工作目标完成总结通过OA系统传送给办公室,延误一天罚款50元。总结要真实全面,涵盖每一条目标,包括固定的、临时的目标,定量的提供实际数据,定性的提供完成率。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罚款50~200元/次。
6.2 对未完成的目标,各部门在总结中要客观地分析原因,以求改进或为公司修正目标提供参考。
6.3 各部门目标总的权重比例为100%,固定考核目标权重比例为80~90%,临时目标权重比例10~20%,各部门可根据目标的重要性分配权重比例,但应偏重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
6.4 供应部的原料供应量、销售部的浆板销售量及资金回笼量、财务部、市场发展部、安全环保部、办公室的各种费用控制只作年度考核。
6.5 工作目标未完成的扣罚计算方法:
A、公司目标未完成,各部门均要扣罚。公司目标的权重比例:产量占20%,质量占25%,成本占25%,安全占5%,利润占25%。
某项公司目标未完成各部门岗位工资扣罚额=该目标未完成率×该目标权重比例×各部门岗位工资
如有几项目标未完成,则扣罚额为上式累加。
B、部门目标未完成的扣罚计算
某部门某项目标未完成岗位工资扣罚额=该项目标未完成率×该项目标权重比例×该部门岗位工资
如有几项目标未完成,则该部门扣罚额为上式累加。
由于办公室、市场发展部的管辖范围广,工作职能多,故对这两个部门如某项工作目标未完成,扣罚的范围是与该目标密切相关的人员(含部门正副职领导)。
如该部门未完成的目标同时为公司目标,则可在计算该部门同一目标扣罚时减扣30%的罚款。
C、部门月度工作目标未完成的总扣罚额为A、B两项之和。
6.6 如工作目标未完成是由于公司工作安排变更等外界影响,由部门提出报告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视为完成。
6.7 如本部门的目标未完成是因其他部门未完成目标的影响,由受影响的部门提出报告并提供证据,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转办公室处理。如经确认,则由影响部门承担受影响部门该项目标的全部扣罚。
6.8 在目标实施过程中,如需别的部门配合而该部门应当也可配合但不配合的,由目标实施部门提出报告交办公室。经确认后,由公司分管领导责成该部门配合工作,并处罚该部门50~200元/次。
6.9 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完成率(最高为100%)达不到60%或连续3个月未达90%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6.10 各部门除完成工作目标外,仍要做好其他日常性、临时性工作。按承包合同、其他考核方案的考核与本方案同时进行。
6.11 对供应部、销售部的扣罚从其提成额中扣除,计算的岗位工资以公司定员定岗的工资为准。
6.12 对考核中每月及年的目标完成率高低的修正、调节,体现于公司的季度、年终考核中。 7 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反馈及监督
7.1 办公室每月汇总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进行核查,并于每月7日前总结公司总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反馈到各部室,若有不同意见,各部门可在收到总结后2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逾期不予受理。
7.2 各部门在目标实施的过程中可以互相监督,对其他部门的违规可向办公室举报,对办公室的违规可向分管办公室的公司领导举报。
7.3 对于提交工作目标及工作总结的时间,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如遇节假日等)决定提前或顺延,若需提前,则另行通知。
8 附则
8.1 本办法由办公室修订和提交各级领导审批,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8.2 本办法解释权属办公室。
8.3 本办法V2.0版自2010年09月28日进行修订发布,自2010年09月28日起开始实施。
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方针目标管理/V2.0 Q/HZ G01·00·00
3—2010
三、目标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目标管理及考核的管理职责、适用范围、目标实施过程信息和资料的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的反馈及监督等有关事项,以加强公司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确保各部门目标的实现,为公司总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各部室及车间(厂)的目标及绩效考核管理。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企业方针目标管理规定》
3 管理职责
3.1 办公室是目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部门目标的制定和实施监督及考核。
3.2 各部门负责部门目标的提出及实施。
4 月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及要求
4.1 在《企业方针目标管理规定》的指导原则下,根据各部门月度工作的重点制定其月度工作目标。
4.2 部门月度工作目标的制定要求如下表:
各部门要按上表规定的时间提交工作目标,如有迟延,罚50元/天。
4.4 各部门制定工作目标要本着具体、可衡量、可达到、并与公司目标一致的原则,定量的指标要等于或严于公司指标,定性的管理工作要尽可能具体并可衡量,按上表的要求细化工作目标。部门工作目标分固定的、临时的目标,固定的目标另定,临时目标根据实际工作制定。
4.5 各部门制定的工作目标,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综合平衡后通过OA发放到公司领导。如部门目标需修改的,由办公室通知。
4.6 部门工作目标按各岗位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制定本部门的目标考核方案,由部门领导负责考核下属员工。
5 目标实施过程资料、信息的管理
5.1 各部门在实施目标的过程中,要做好并保存相关的原始记录,尽量图表化、信息化、例行化,公司要求在内部网共享的信息,要输入网络。
5.2 出现意外、不可预测的严重影响重要目标实现的事件,需调整目标的,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并把处理结果转交办公室。
5.3 各部门要保证出自本部门的资料、信息的真实、全面、有效,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罚款50~200元/次。
5.4 由办公室负责从内部网、会议纪要、各类报告、图表等载体收集考核所需信息。
6 考核办法
6.1 每月3日前各部门把上月工作目标完成总结通过OA系统传送给办公室,延误一天罚款50元。总结要真实全面,涵盖每一条目标,包括固定的、临时的目标,定量的提供实际数据,定性的提供完成率。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罚款50~200元/次。
6.2 对未完成的目标,各部门在总结中要客观地分析原因,以求改进或为公司修正目标提供参考。
6.3 各部门目标总的权重比例为100%,固定考核目标权重比例为80~90%,临时目标权重比例10~20%,各部门可根据目标的重要性分配权重比例,但应偏重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
6.4 供应部的原料供应量、销售部的浆板销售量及资金回笼量、财务部、市场发展部、安全环保部、办公室的各种费用控制只作年度考核。
6.5 工作目标未完成的扣罚计算方法:
A、公司目标未完成,各部门均要扣罚。公司目标的权重比例:产量占20%,质量占25%,成本占25%,安全占5%,利润占25%。
某项公司目标未完成各部门岗位工资扣罚额=该目标未完成率×该目标权重比例×各部门岗位工资
如有几项目标未完成,则扣罚额为上式累加。
B、部门目标未完成的扣罚计算
某部门某项目标未完成岗位工资扣罚额=该项目标未完成率×该项目标权重比例×该部门岗位工资
如有几项目标未完成,则该部门扣罚额为上式累加。
由于办公室、市场发展部的管辖范围广,工作职能多,故对这两个部门如某项工作目标未完成,扣罚的范围是与该目标密切相关的人员(含部门正副职领导)。
如该部门未完成的目标同时为公司目标,则可在计算该部门同一目标扣罚时减扣30%的罚款。
C、部门月度工作目标未完成的总扣罚额为A、B两项之和。
6.6 如工作目标未完成是由于公司工作安排变更等外界影响,由部门提出报告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视为完成。
6.7 如本部门的目标未完成是因其他部门未完成目标的影响,由受影响的部门提出报告并提供证据,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转办公室处理。如经确认,则由影响部门承担受影响部门该项目标的全部扣罚。
6.8 在目标实施过程中,如需别的部门配合而该部门应当也可配合但不配合的,由目标实施部门提出报告交办公室。经确认后,由公司分管领导责成该部门配合工作,并处罚该部门50~200元/次。
6.9 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完成率(最高为100%)达不到60%或连续3个月未达90%的,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6.10 各部门除完成工作目标外,仍要做好其他日常性、临时性工作。按承包合同、其他考核方案的考核与本方案同时进行。
6.11 对供应部、销售部的扣罚从其提成额中扣除,计算的岗位工资以公司定员定岗的工资为准。
6.12 对考核中每月及年的目标完成率高低的修正、调节,体现于公司的季度、年终考核中。 7 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反馈及监督
7.1 办公室每月汇总各部门月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进行核查,并于每月7日前总结公司总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反馈到各部室,若有不同意见,各部门可在收到总结后2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逾期不予受理。
7.2 各部门在目标实施的过程中可以互相监督,对其他部门的违规可向办公室举报,对办公室的违规可向分管办公室的公司领导举报。
7.3 对于提交工作目标及工作总结的时间,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如遇节假日等)决定提前或顺延,若需提前,则另行通知。
8 附则
8.1 本办法由办公室修订和提交各级领导审批,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8.2 本办法解释权属办公室。
8.3 本办法V2.0版自2010年09月28日进行修订发布,自2010年09月28日起开始实施。
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方针目标管理/V2.0 Q/HZ G01·00·00
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