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抵扣相关规定
(一)主要可以进项抵扣的项目
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的前提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成本费用与生产经营相关。并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后180天内在税务系统中进行认证,超过期限未认证的也不能进行抵扣。
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1、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包括购进原材料、工具用具、办公用品、汽油、车辆、设备和计算机软件等;以及汽车修配等。
农产品税率为11%,其他税率为17%。
2、现代技术服务
包括设计、认证、鉴证咨询、审计、物流辅助、广告和会议展览等服务。 包括车辆、设备等有形动产租赁。
有形资产租赁税率为17%,其他税率为6%。
3、不动产租赁
(1)租赁方为单位
租赁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租赁方为一般纳税人,不动产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是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税率为11%。
(2)租赁方为个人
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4、财产保险
包括车辆保险等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业务活动。
税率为6%。
5、金融服务
主要包括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税率为6%。
6、建筑安装工程
主要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一般计税方式,税率为11%;简易计税方式,税率为3%。
7、电信服务
包括基础电信服务(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和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8、商务辅助服务。
包括企业管理服务(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经纪代理服务(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人力资源服务(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安全保护服务(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
税率为6%。
9、其他
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非学历教育服务。 办公场所物业管理生活服务业。
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税率为6%。
(二)不能进项抵扣的项目
1、具体用途规定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
增值税进项抵扣相关规定
(一)主要可以进项抵扣的项目
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的前提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成本费用与生产经营相关。并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后180天内在税务系统中进行认证,超过期限未认证的也不能进行抵扣。
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1、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包括购进原材料、工具用具、办公用品、汽油、车辆、设备和计算机软件等;以及汽车修配等。
农产品税率为11%,其他税率为17%。
2、现代技术服务
包括设计、认证、鉴证咨询、审计、物流辅助、广告和会议展览等服务。 包括车辆、设备等有形动产租赁。
有形资产租赁税率为17%,其他税率为6%。
3、不动产租赁
(1)租赁方为单位
租赁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租赁方为一般纳税人,不动产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是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税率为11%。
(2)租赁方为个人
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4、财产保险
包括车辆保险等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业务活动。
税率为6%。
5、金融服务
主要包括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税率为6%。
6、建筑安装工程
主要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一般计税方式,税率为11%;简易计税方式,税率为3%。
7、电信服务
包括基础电信服务(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和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8、商务辅助服务。
包括企业管理服务(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经纪代理服务(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人力资源服务(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安全保护服务(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
税率为6%。
9、其他
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非学历教育服务。 办公场所物业管理生活服务业。
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税率为6%。
(二)不能进项抵扣的项目
1、具体用途规定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3、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
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