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交警中队组建情况

关于2010年遵义市农村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根据省公安厅、省农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公通[2009]50号),遵义交警支队深入调研,经请示市政府批准与农机部门密切协作。2010年5月由市公安局、市农机总站联合印发了《关于组建市郊乡镇交警中队实施方案》,在市区三乡一镇组建了四个乡镇交警中队。

一、农村乡镇交警中队的组建一般情况:

一是市公安局与农机总站根据《关于联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关于组建市郊乡镇交警中队实施方案》,在不改变现有交警、派出所、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管理体制、编制、经费的前提下,抽调4名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交通民警担任四个中队中队长、由东山公安分局负责抽调4名民警担任各中队副中队长、农机总站负责并协调各乡镇政府为每个中队抽调3名正式在编监理员作为乡镇交警中队的交通协管员,具有农机监理和协警双重身份,由支队业务科室对农机监理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岗前封闭式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正式挂牌上岗,担任副中队长,共同组建“乡镇交警中队”,在农村乡镇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形成“交警为主、部门协作、

多警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交警中队组建后实行双重领导,公安交警业务受上一级交警部门领导,农机监理业务仍由市农机监理站领导。

二是各中队日常水电热问题及工勤人员费用由所驻单位解决。中队成立后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日常公务费用如误餐费、车辆用油、车辆维护等按中队人员配备比例由交警支队承担30%,由农机总站承担70%。由农机部门负责为每个中队配备一台数码摄像机、一部数码照像机、六个锥桶、每人一件反光背心和一套桌椅、衣帽柜及一组档案柜。办公场所由各乡镇政府统一安排。形成了“交警为主、部门协作、多警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从此填补了农村道路管控的空白。

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把牢源头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全面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乡镇交警中队组建以来,精心印制了《“五小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下发到各村屯,对辖区农用车辆进行细致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摸清“五小车辆”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用车辆,中队农机监理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发放安全许可贴,消除上路行驶农用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对达到报废年限农用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报废。同时对全市三乡一镇40个自然村逐村、逐车建立工作台帐, 建立

无牌无证机动车档案。督促农用车辆驾驶人办理车辆牌证、驾驶证业务,减少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率,减少事故隐患。2010年底已检验农机车辆20828台次,纠正各种违章行为5430起,取缔黑车341台,真正做到了“病车”不上路、路上无“病车”,确保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局势整体保持稳定,全面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提高管控力度,全面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交巡警支队联合农机监理部门,采取沿线设卡检查、突击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模式,科学调整勤务,将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向农村道路倾斜,加大农村道路巡逻管控的密度和力度,不定时、不定点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扭转农村道路失控漏管的被动局面。重点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摩托车违法载人、车灯失效、无证驾驶等易引发亡人事故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交通运输局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在村民出行相对集中的重点时段、在国、省道沿线村屯以及农村道路与国、省道平交路口等重点部位,采取设标志、插彩旗、安排专人值守等方式,提示和引导车辆安全行驶,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农用车违法载人而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了农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建立宣教示范点,开辟新基地,全面形成宣教示范效

应。我市最大朝鲜族聚居村东方红乡桦春村交通安全示范点已于2010年8月25日,正式通过支队验收交付使用。由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宋学斌与市农机局领导带领支队指导、宣传等部门深入该乡桦春村,对该村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在桦春村交通安全宣教室,宋学斌副支队长听取了该乡主管安全领导和乡镇中队宣教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现场参观了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等基础设施。宋学斌同志对该村交通安全宣传示范点各种管理簿册、组织机构、宣传图版规范化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要求东方红乡镇中队要充分发挥固定宣传示范点的带动作用,经常性地开展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农村驾驶人及村民的文明参与交通意识,坚决防范涉农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与乡村两级政府保持密切联系,争取资金扶持,进一步完善乡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使桦春村成为全市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样板村,并将这一好做法逐步普及,在全市乡村予以推广,全面形成宣教示范效应。

四是开展便民活动,送证下乡,全面提高便民、利民、惠民服务质量。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方便市效农村地区广大农民群众办理“五小”机动车注册、考取摩托车驾驶证,遵义交警支队以“六民”服务月活动为依托,多次深入基层,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工作出发点,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为节省广

大村民时间,多次组织开展“送服务下乡”活动。2010年8月4日,东方红乡十四个自然村120余名村民在市交巡警支队东方红乡镇中队组织下,集中听授摩托车驾驶证考前培训。此次集中培训由东方红乡镇中队组织,全乡有摩托车无证村民全部参加学习,培训后将集中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将正式核发正式驾驶证。对于特困农民,该中队还实行了报名费用减、免、缓缴举措,真正送服务上门,为农村驾驶人排忧解难。2010年9月3日,新华镇交巡警中队、考试中心考官一同来到新华镇政府,在镇政府六楼会议室,考试中心主任牟元明、新华镇中队中队长刘渭津对参加考试学员进行了考前集中培训,讲解了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程序及规定、驾驶摩托车的技巧、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告知学员网上理论知识学习的网站以及参加桩考的一些具体要领。为进一步方便农村考试人员,考试中心以纸式答卷,现场判分的方式,节省了村民时间。支队考试中心考官还在镇政府院内设立了考场,严格按照考试规定距离设臵考桩,现场为笔试合格者开展桩考和路试的考试,全部合格村民可以领取摩托车驾驶证。2010年11月27日早8时,蔬园乡镇中队民警在蔬园乡中心小学, 为该乡十四个自然村150名村民, 集中进行摩托车驾驶证考前培训。还对特困农民实行了报名费用减、免、缓缴举措。并对安全驾驶应知应会常识以及车辆办理落户、年审手续和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培训结束后,统一

进行了理论科目考试,考试合格者进行了桩考,对考试合格者将核发正式驾驶证。2010年底已为农民办理摩托车、农机车驾驶证385本、办理牌照240副,与以往相比数量大幅提高,规费收入较以往相比多收入近10万元。支队还对特困农民实行了环路和附加费用减、免、缓缴等举措,想方设法为农村驾驶人排忧解难,保证他们出行安全,全面提高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质量。

五是强化宣传形式,巩固宣传阵地,全面提高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乡镇交警中队以“五进”宣传活动为契机,对辖区农用车驾驶人进行摸底调查,逐一登记造册,掌握第一手管理材料,充分利用农闲时间,逐村、逐户深入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宣教结合的方式,通过发放宣传单,讲授交通安全常识,观看事故案例光盘,签订拒绝违法、安全行车责任状等多样化宣教手段,增强农村驾驶人安全参与交通意识。在农忙时节,中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涉农道路交通事故。同时,在辖区各主要路口和村村通公路沿线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时刻提醒过往村民、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全面提高广大农村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量化机制

为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年活动部署,促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稳定好转,根据《遵义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市公安交警支队与农机总站决定对乡镇交警中队签订2011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由支队业务科室直接领导各乡镇中队,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将日常工作常态化、科学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

一、完善农村道路管控及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一是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农机事故无死亡,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二是中队长要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五小车辆”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形成会议记录;每月至少上报一次工作报告,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根据全年各项专项整治、会战的具体要求,及时全面上报工作情况。

三是开展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排查治理档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3天,进村开展业务工作不少于2天;要求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检查、进村开展工作要记录备案。

二、完善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一是“五小车辆”及拖拉机上牌数、检验率,驾驶员考证数,均要达到所下达的指标(详见附表) 。

二是对辖区中小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加强日常监管。每学期开学前都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审查驾驶人驾驶资格及违章、记分、肇事情况,对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建立学生车及驾驶人管理档案,对检查工作做好详细记录备案。

三是建立“五小车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卷帘机及驾驶操作人员台账(分乡镇总账、村屯分账) ,并健全各村无牌无证机动车台账。

四是依法办理车辆驾驶人业务工作,检车要两人实地检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及农机车辆反光标识粘贴率达90%以上。

遵义市公安交巡警支队

二0一一年五月四日

关于2010年遵义市农村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根据省公安厅、省农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公通[2009]50号),遵义交警支队深入调研,经请示市政府批准与农机部门密切协作。2010年5月由市公安局、市农机总站联合印发了《关于组建市郊乡镇交警中队实施方案》,在市区三乡一镇组建了四个乡镇交警中队。

一、农村乡镇交警中队的组建一般情况:

一是市公安局与农机总站根据《关于联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关于组建市郊乡镇交警中队实施方案》,在不改变现有交警、派出所、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管理体制、编制、经费的前提下,抽调4名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交通民警担任四个中队中队长、由东山公安分局负责抽调4名民警担任各中队副中队长、农机总站负责并协调各乡镇政府为每个中队抽调3名正式在编监理员作为乡镇交警中队的交通协管员,具有农机监理和协警双重身份,由支队业务科室对农机监理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岗前封闭式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正式挂牌上岗,担任副中队长,共同组建“乡镇交警中队”,在农村乡镇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形成“交警为主、部门协作、

多警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交警中队组建后实行双重领导,公安交警业务受上一级交警部门领导,农机监理业务仍由市农机监理站领导。

二是各中队日常水电热问题及工勤人员费用由所驻单位解决。中队成立后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日常公务费用如误餐费、车辆用油、车辆维护等按中队人员配备比例由交警支队承担30%,由农机总站承担70%。由农机部门负责为每个中队配备一台数码摄像机、一部数码照像机、六个锥桶、每人一件反光背心和一套桌椅、衣帽柜及一组档案柜。办公场所由各乡镇政府统一安排。形成了“交警为主、部门协作、多警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从此填补了农村道路管控的空白。

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把牢源头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全面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乡镇交警中队组建以来,精心印制了《“五小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下发到各村屯,对辖区农用车辆进行细致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摸清“五小车辆”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用车辆,中队农机监理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发放安全许可贴,消除上路行驶农用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对达到报废年限农用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报废。同时对全市三乡一镇40个自然村逐村、逐车建立工作台帐, 建立

无牌无证机动车档案。督促农用车辆驾驶人办理车辆牌证、驾驶证业务,减少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率,减少事故隐患。2010年底已检验农机车辆20828台次,纠正各种违章行为5430起,取缔黑车341台,真正做到了“病车”不上路、路上无“病车”,确保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局势整体保持稳定,全面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提高管控力度,全面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交巡警支队联合农机监理部门,采取沿线设卡检查、突击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模式,科学调整勤务,将日常管理工作重点向农村道路倾斜,加大农村道路巡逻管控的密度和力度,不定时、不定点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执勤执法工作,扭转农村道路失控漏管的被动局面。重点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摩托车违法载人、车灯失效、无证驾驶等易引发亡人事故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交通运输局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在村民出行相对集中的重点时段、在国、省道沿线村屯以及农村道路与国、省道平交路口等重点部位,采取设标志、插彩旗、安排专人值守等方式,提示和引导车辆安全行驶,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农用车违法载人而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了农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建立宣教示范点,开辟新基地,全面形成宣教示范效

应。我市最大朝鲜族聚居村东方红乡桦春村交通安全示范点已于2010年8月25日,正式通过支队验收交付使用。由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宋学斌与市农机局领导带领支队指导、宣传等部门深入该乡桦春村,对该村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在桦春村交通安全宣教室,宋学斌副支队长听取了该乡主管安全领导和乡镇中队宣教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现场参观了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等基础设施。宋学斌同志对该村交通安全宣传示范点各种管理簿册、组织机构、宣传图版规范化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要求东方红乡镇中队要充分发挥固定宣传示范点的带动作用,经常性地开展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农村驾驶人及村民的文明参与交通意识,坚决防范涉农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与乡村两级政府保持密切联系,争取资金扶持,进一步完善乡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使桦春村成为全市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样板村,并将这一好做法逐步普及,在全市乡村予以推广,全面形成宣教示范效应。

四是开展便民活动,送证下乡,全面提高便民、利民、惠民服务质量。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活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方便市效农村地区广大农民群众办理“五小”机动车注册、考取摩托车驾驶证,遵义交警支队以“六民”服务月活动为依托,多次深入基层,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工作出发点,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为节省广

大村民时间,多次组织开展“送服务下乡”活动。2010年8月4日,东方红乡十四个自然村120余名村民在市交巡警支队东方红乡镇中队组织下,集中听授摩托车驾驶证考前培训。此次集中培训由东方红乡镇中队组织,全乡有摩托车无证村民全部参加学习,培训后将集中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将正式核发正式驾驶证。对于特困农民,该中队还实行了报名费用减、免、缓缴举措,真正送服务上门,为农村驾驶人排忧解难。2010年9月3日,新华镇交巡警中队、考试中心考官一同来到新华镇政府,在镇政府六楼会议室,考试中心主任牟元明、新华镇中队中队长刘渭津对参加考试学员进行了考前集中培训,讲解了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程序及规定、驾驶摩托车的技巧、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告知学员网上理论知识学习的网站以及参加桩考的一些具体要领。为进一步方便农村考试人员,考试中心以纸式答卷,现场判分的方式,节省了村民时间。支队考试中心考官还在镇政府院内设立了考场,严格按照考试规定距离设臵考桩,现场为笔试合格者开展桩考和路试的考试,全部合格村民可以领取摩托车驾驶证。2010年11月27日早8时,蔬园乡镇中队民警在蔬园乡中心小学, 为该乡十四个自然村150名村民, 集中进行摩托车驾驶证考前培训。还对特困农民实行了报名费用减、免、缓缴举措。并对安全驾驶应知应会常识以及车辆办理落户、年审手续和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培训结束后,统一

进行了理论科目考试,考试合格者进行了桩考,对考试合格者将核发正式驾驶证。2010年底已为农民办理摩托车、农机车驾驶证385本、办理牌照240副,与以往相比数量大幅提高,规费收入较以往相比多收入近10万元。支队还对特困农民实行了环路和附加费用减、免、缓缴等举措,想方设法为农村驾驶人排忧解难,保证他们出行安全,全面提高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质量。

五是强化宣传形式,巩固宣传阵地,全面提高农村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乡镇交警中队以“五进”宣传活动为契机,对辖区农用车驾驶人进行摸底调查,逐一登记造册,掌握第一手管理材料,充分利用农闲时间,逐村、逐户深入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宣教结合的方式,通过发放宣传单,讲授交通安全常识,观看事故案例光盘,签订拒绝违法、安全行车责任状等多样化宣教手段,增强农村驾驶人安全参与交通意识。在农忙时节,中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涉农道路交通事故。同时,在辖区各主要路口和村村通公路沿线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时刻提醒过往村民、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全面提高广大农村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量化机制

为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年活动部署,促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稳定好转,根据《遵义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市公安交警支队与农机总站决定对乡镇交警中队签订2011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由支队业务科室直接领导各乡镇中队,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将日常工作常态化、科学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

一、完善农村道路管控及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一是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农机事故无死亡,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二是中队长要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五小车辆”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形成会议记录;每月至少上报一次工作报告,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根据全年各项专项整治、会战的具体要求,及时全面上报工作情况。

三是开展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排查治理档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3天,进村开展业务工作不少于2天;要求每月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检查、进村开展工作要记录备案。

二、完善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一是“五小车辆”及拖拉机上牌数、检验率,驾驶员考证数,均要达到所下达的指标(详见附表) 。

二是对辖区中小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加强日常监管。每学期开学前都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审查驾驶人驾驶资格及违章、记分、肇事情况,对驾驶人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建立学生车及驾驶人管理档案,对检查工作做好详细记录备案。

三是建立“五小车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卷帘机及驾驶操作人员台账(分乡镇总账、村屯分账) ,并健全各村无牌无证机动车台账。

四是依法办理车辆驾驶人业务工作,检车要两人实地检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及农机车辆反光标识粘贴率达90%以上。

遵义市公安交巡警支队

二0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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