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严格执行《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四、加强生产事故防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五、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切实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保障企业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七、自觉接受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处理。
八、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千秋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现将责任事项告知如下:
1、你单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依法取得相应市场经营资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有效期内,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
5、具备有关法律、行政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条件,并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经检验、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许可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经培训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查。
7、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9、改善劳动作业条例,加强职业危害监测,定期组织职工体检,按规定履行职业危害申报义务。
10、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特此告知,请予执行。
接受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
千秋镇安委会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接受单位、镇安委办各执一份。
千秋镇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告知书 :
你单位代表镇政府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规定,应当承担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
(二) 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 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四) 按照《千秋镇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规定》(千政发„2008‟34号) 组织安全检查,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 建立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
(六) 制定相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七) 严格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八)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履行“三同时”;
(九)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 落实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及工作经费;
(十)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政府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特此告知,请予执行。
接受单位(盖章) :
单位负责人(签字) :
千秋镇安委会
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接受单位、镇安委办各执一份。
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严格执行《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四、加强生产事故防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五、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切实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保障企业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七、自觉接受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处理。
八、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千秋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盐城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现将责任事项告知如下:
1、你单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依法取得相应市场经营资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在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有效期内,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
5、具备有关法律、行政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条件,并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在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经检验、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许可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经培训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复查。
7、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9、改善劳动作业条例,加强职业危害监测,定期组织职工体检,按规定履行职业危害申报义务。
10、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认真做好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特此告知,请予执行。
接受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
千秋镇安委会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接受单位、镇安委办各执一份。
千秋镇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告知书 :
你单位代表镇政府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规定,应当承担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
(二) 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 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
(四) 按照《千秋镇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规定》(千政发„2008‟34号) 组织安全检查,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 建立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
(六) 制定相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七) 严格按照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八)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履行“三同时”;
(九)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 落实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及工作经费;
(十)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政府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特此告知,请予执行。
接受单位(盖章) :
单位负责人(签字) :
千秋镇安委会
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接受单位、镇安委办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