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细则
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制定 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细则如下: 一、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编制要求 (一)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编制要 求如下: 1.人员费:指从事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用,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五险一金”等。项目工作人员所在 单位基本支出由财政拨款安排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 标准足额支付,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人员费支出预算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 按人员逐项填列。 一般项目年度预算小于等于 50 万元, 人员费不超过项目年度预 算的 40%;项目年度预算大于 50 万元、小于等于 100 万元,不 超过 35%;项目年度预算大于 100 万元,不超过 30%。 项目承担单位要合理安排项目人员及工作时间。每年一人 参加各项目工作人月数之和不得超过 12 个月。 2.办公费:指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 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和专业书刊支出。 按照综合定额 180 元/ 人月编制。 3.印刷费:指项目发生的报告印刷、出版、制图费用及其 他印刷支出。在提交报告年度,按照预算标准编制报告印刷、 出版预算;其他印刷按照综合定额 200 元/人月编制。 4.水电暖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水费、污水处理费、
电费及供暖费等。按水电暖预计消耗数量和项目所在地的实际 价格测算。 5.邮电费:指项目发生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 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按照综合定额 180 元/人月编制,大宗实物样品邮寄可按实际测算。 6.交通费: 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支出的各类交通工具(含畜力 等)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等。租用各类交通工具的,除租金、燃料费、过路过桥费 外,在本科目项下不得列支其他费用。 7.差旅费:指项目工作人员开展野外工作、业务调研、学 术交流等所发生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费用。 出差方案在技术方案中要有安排和说明,采用的各项标准按照 国家规定执行。出差旅程不能确定的,应在技术方案说明原因。 8.会议费:指项目相关专题研究、学术研讨、设计审查、 成果验收及组织培训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会议的内容(方案)应在技术方案部分明确并进行论证。 一般情况下,除设计审查和成果验收外,会议安排不得超过 3 次。会议费占项目经费比例不得超过 30%。重大综合性研究项 目等特殊情况,会议次数和经费额度超出规定的,应在技术方 案中充分说明其必要性。 会议支
出包含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 、伙食补助和其他费 用。项目业务会议、专业管理会议费支出标准,一般按照 400 元/人日执行。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房租费、伙食补 助、其他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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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尽量使用单位内部的宾馆、招待所、会议室和车辆。 内部的宾馆、招待所、会议室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应到定点饭 店召开并可按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租用高级宾馆、 饭店召开会议,也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 名胜区等地方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发生咨询劳务费支出的,在 “咨询劳务费”项下编列预算。 9.专用材料和燃料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 专用管材、专用工具、低值易耗品、技术资料、实验室用品、 野外应急药品及简单医疗器具等,以及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 用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专用燃料费等。支出内容 应与项目工作相关。车辆使用燃料,能区分旅途和野外作业期 间的,将燃料费分别在交通费、专用燃料费列支。 10.咨询劳务费: 项目支付给单位或个人的咨询、 劳务费用, 如专家咨询费、临时聘用人员,野外雇工费、翻译费、评审费 等,应说明发放标准和依据。 专家咨询费、评审费: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评审,应列 明人数,开支一般参照800元/人天;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 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400元/人天执行。 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离退休人员参加项目的, 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劳务费。 11.委托业务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外单位进行研究、 测试、施工、加工、软件研制等工作发生的费用。零星支付给 其他单位、不需要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支出,不作为委托业务费, 直接在相关费用科目中列支。委托业务费预算必须严格规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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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项目确需出包大量工程或工作量,不受委托业务费控制比 例限制。有关情况应在预算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 12.设备使用和购置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所使用设备 按综合折旧率计算的折旧费、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以及购置专 用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已由其他资金安排购置或现有仪器设 备已能满足项目工作需要的,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项目单位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允许计提折旧的, 按照 10.5% 的综合折旧率,对投入项目使用的设备按使用时间和原值计算 折旧费。编制折旧费预算的,不允许编制购置费预算。 项目单位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允许计提折旧的,在没有 其他资金安排或现有仪器设备不能满足项目工作需要的情况 下,可使用项目经费购置专用仪器设备。编制购置费预算
的, 不允许编制折旧费预算。 购置专用仪器设备,在项目申报书和设计书中以独立章节 编写“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必要性说明” ,说明购置设备的理由, 本单位现有设备状况对本项目的保证程度,拟购置设备在本项 目中的用途及使用计划,拟购置仪器设备的名称、性能及仪器 设备的制造商、国别、型号、使用年限、台(套)数量、单价 及总价款等。 设备购置预算中,拟购置仪器设备单台价格一般不超过 30 万元, 总额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的 10%, 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 定购置。专用软件购置及升级费,按市场价格测算。 立项阶段通过专家论证的仪器设备购置费,方可列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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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预算执行。立项阶段未申报设备购置的,不得列入设计预 算。特殊情况确需购置的,应按照项目预算调整程序报局审批。 13.维修费:指项目实施必须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交通 工具)的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按 维修项目和内容填列。 14.其他费用: 项目实施和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 外的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及青苗补偿费、招待费、劳动保护费、 人身意外伤害险、必要的出国费等。 出国费预算实行严格控制,基于开展国内地质调查和科研 工作所需的国外对比研究工作,确需安排临时出国考察、交流、 访问的(一般不超过 20 天) ,在本项下填列“出国费”预算。 出国活动必须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达到以国际合作推 动国内调查与研究工作的目的。在项目申报书技术方案相关章 节中,对出国计划和目的、出国任务在项目中的作用和必要性 进行重点说明,在预算编制说明中阐述支出的依据和经费测算 情况,按照临时出国人员支出标准,编制《出国费支出预算明 细表》 。 (二)按项目工作手段编制支出预算要求如下: 甲类项目要根据项目工作区内实际情况和自然地理条件, 按投入的各项工作手段逐项编制预算。认真确定各工作手段的 数量及其技术条件,如:地形等级、地质复杂程度、网度、点 距、AB 距、岩石等级、地层分类、钻孔深度等,在此基础上正 确选择所对应的预算标准,并根据项目所在地区选择所对应的 地区调整系数对预算标准进行调整, 据此测算各工作手段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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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预算编制目录规定的顺序逐项汇总编制预算表。 工作手段预算标准执行《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试用 版)》 )。地质调查预算标准中没有的工作手段,可参考使用相关 行业预算标准;没有可参考的行业预算标准时,可按照地质调 查成本费用构成, 结合实际情况和以往支出资料自行测算确定, 使用时应说明并附
测算依据。 二、项目预算审查要求 1. 组织项目预算审查的单位,应严格执行部、局预算审查 要求,保证预算审查质量。做到运用政策统一、审查尺度统一。 2. 预算审查专家组应由了解项目预算、财务管理政策法 规,熟悉地质调查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的人员组成。项目预算 须由两名预算审查专家审查并签名。 3.预算审查专家应客观、公正、严谨地履行职责,遵守职 业道德,依据国家、部、局有关规定,对项目预算进行逐项审 查,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发现支出预算存在难以把 握的政策性问题,应由预算审查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发现与 自己存在利害关系的项目单位(或个人)编制的预算,须向项 目审查组织单位说明,采取回避措施。 4.预算审查应对项目预算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形 式审查包括送审材料、预算章节、预算说明与表式、责任人签 章等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内容审查重点把握经费支出的 合规性、与技术方案的相关性、采用的标准和经费安排的合理 性。具体包括预算编制依据、编制方法、预算内容、采用的预 算标准、数据计算和勾稽关系等是否正确完整,项目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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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重不漏。 5.立项申报预算如有下列不合理开支,应在项目预算中扣 除。 ⑴列支国家财经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在项目开支的内容; ⑵无特殊理由,限定费用严重超过标准的; ⑶高套预算标准或技术条件; ⑷虚列或重复编制预算; ⑸经费安排缺乏依据; ⑹购置专用设备与项目无关; ⑺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申报预算如存在编制方法错误,主要工作内容及相应的经 费安排测算分析和说明不详细、预算内容不齐全、预算标准应 用错误较多等无法审核的严重问题,预算审查评定为不通过。 未通过的项目预算应重新编制与审查。除以上情况外,评定为 通过,并应指出存在的问题。 6.项目设计预算评定为优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项目预算 形式正确,内容齐全完整,编制依据充分,与技术方案密切相 关,采用的预算标准正确,编制说明内容完整详细。存在的问 题对预算支出安排的合理性没有实质性影响,略加修改即可实 施。 项目设计预算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评定为不合格: ⑴项目预算未设置独立章节,混入其他章节致使无法审查 的; ⑵没有预算编制说明或说明不符合要求,没有预算表或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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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表不齐全、不正确的; ⑶预算编制严重脱离实际,简单采用费用控制比例倒推编 制预算的; ⑷没有特殊理由,与申报预算偏差过大的; ⑸未按规定编制项目预算等其他严重问题。 项目设计预算未达到优秀级别,但又没有出现不合
格范围 的严重问题的,根据项目预算存在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区分为 良好、合格等级。 7.预算初审是项目单位内部开展的对项目预算质量审查工 作,应由本单位的经济管理人员提出预算初审意见。没有经济 管理人员参加出具的预算初审意见,不予认可。 8. 对于在项目工作周期内,工作任务可以量化、具备编制 项目总预算条件的新开项目,立项时项目单位编制了总预算和 分年预算的,专家对总预算和分年预算应分别予以认可,以后 年度的分年预算可实行评估制。 在项目工作周期内,对于风险较大的地质调查项目,无法 编制总预算和分年预算的,只评审本年度预算。这类续作项目 以后年度预算须逐年进行审查。 9.预算审查意见应简明扼要,把握预算质量综合情况,同 时为便于项目单位修改完善预算,应书面记录项目预算存在的 具体问题交项目承担单位和组织审查单位。 三、地调局所属单位预算实施方案的编报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务管理要求,地调局所属单位须使用部 财务管理系统软件编报项目预算实施方案。项目预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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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据项目设计书填报, 项目预算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预算, 应填报完整齐全,使用部财务管理系统经局审核后报部,作为 预算执行和控制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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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细则
为规范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工作,制定 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细则如下: 一、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编制要求 (一)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编制要 求如下: 1.人员费:指从事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用,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五险一金”等。项目工作人员所在 单位基本支出由财政拨款安排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 标准足额支付,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人员费支出预算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 按人员逐项填列。 一般项目年度预算小于等于 50 万元, 人员费不超过项目年度预 算的 40%;项目年度预算大于 50 万元、小于等于 100 万元,不 超过 35%;项目年度预算大于 100 万元,不超过 30%。 项目承担单位要合理安排项目人员及工作时间。每年一人 参加各项目工作人月数之和不得超过 12 个月。 2.办公费:指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 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和专业书刊支出。 按照综合定额 180 元/ 人月编制。 3.印刷费:指项目发生的报告印刷、出版、制图费用及其 他印刷支出。在提交报告年度,按照预算标准编制报告印刷、 出版预算;其他印刷按照综合定额 200 元/人月编制。 4.水电暖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水费、污水处理费、
电费及供暖费等。按水电暖预计消耗数量和项目所在地的实际 价格测算。 5.邮电费:指项目发生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 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按照综合定额 180 元/人月编制,大宗实物样品邮寄可按实际测算。 6.交通费: 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支出的各类交通工具(含畜力 等)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等。租用各类交通工具的,除租金、燃料费、过路过桥费 外,在本科目项下不得列支其他费用。 7.差旅费:指项目工作人员开展野外工作、业务调研、学 术交流等所发生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费用。 出差方案在技术方案中要有安排和说明,采用的各项标准按照 国家规定执行。出差旅程不能确定的,应在技术方案说明原因。 8.会议费:指项目相关专题研究、学术研讨、设计审查、 成果验收及组织培训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会议的内容(方案)应在技术方案部分明确并进行论证。 一般情况下,除设计审查和成果验收外,会议安排不得超过 3 次。会议费占项目经费比例不得超过 30%。重大综合性研究项 目等特殊情况,会议次数和经费额度超出规定的,应在技术方 案中充分说明其必要性。 会议支
出包含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 、伙食补助和其他费 用。项目业务会议、专业管理会议费支出标准,一般按照 400 元/人日执行。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房租费、伙食补 助、其他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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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尽量使用单位内部的宾馆、招待所、会议室和车辆。 内部的宾馆、招待所、会议室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应到定点饭 店召开并可按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租用高级宾馆、 饭店召开会议,也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严禁召开会议的风景 名胜区等地方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发生咨询劳务费支出的,在 “咨询劳务费”项下编列预算。 9.专用材料和燃料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 专用管材、专用工具、低值易耗品、技术资料、实验室用品、 野外应急药品及简单医疗器具等,以及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 用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专用燃料费等。支出内容 应与项目工作相关。车辆使用燃料,能区分旅途和野外作业期 间的,将燃料费分别在交通费、专用燃料费列支。 10.咨询劳务费: 项目支付给单位或个人的咨询、 劳务费用, 如专家咨询费、临时聘用人员,野外雇工费、翻译费、评审费 等,应说明发放标准和依据。 专家咨询费、评审费: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评审,应列 明人数,开支一般参照800元/人天;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 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400元/人天执行。 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离退休人员参加项目的, 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劳务费。 11.委托业务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外单位进行研究、 测试、施工、加工、软件研制等工作发生的费用。零星支付给 其他单位、不需要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支出,不作为委托业务费, 直接在相关费用科目中列支。委托业务费预算必须严格规范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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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项目确需出包大量工程或工作量,不受委托业务费控制比 例限制。有关情况应在预算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 12.设备使用和购置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所使用设备 按综合折旧率计算的折旧费、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以及购置专 用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已由其他资金安排购置或现有仪器设 备已能满足项目工作需要的,不得在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项目单位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允许计提折旧的, 按照 10.5% 的综合折旧率,对投入项目使用的设备按使用时间和原值计算 折旧费。编制折旧费预算的,不允许编制购置费预算。 项目单位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允许计提折旧的,在没有 其他资金安排或现有仪器设备不能满足项目工作需要的情况 下,可使用项目经费购置专用仪器设备。编制购置费预算
的, 不允许编制折旧费预算。 购置专用仪器设备,在项目申报书和设计书中以独立章节 编写“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必要性说明” ,说明购置设备的理由, 本单位现有设备状况对本项目的保证程度,拟购置设备在本项 目中的用途及使用计划,拟购置仪器设备的名称、性能及仪器 设备的制造商、国别、型号、使用年限、台(套)数量、单价 及总价款等。 设备购置预算中,拟购置仪器设备单台价格一般不超过 30 万元, 总额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额的 10%, 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 定购置。专用软件购置及升级费,按市场价格测算。 立项阶段通过专家论证的仪器设备购置费,方可列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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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预算执行。立项阶段未申报设备购置的,不得列入设计预 算。特殊情况确需购置的,应按照项目预算调整程序报局审批。 13.维修费:指项目实施必须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交通 工具)的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按 维修项目和内容填列。 14.其他费用: 项目实施和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 外的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及青苗补偿费、招待费、劳动保护费、 人身意外伤害险、必要的出国费等。 出国费预算实行严格控制,基于开展国内地质调查和科研 工作所需的国外对比研究工作,确需安排临时出国考察、交流、 访问的(一般不超过 20 天) ,在本项下填列“出国费”预算。 出国活动必须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达到以国际合作推 动国内调查与研究工作的目的。在项目申报书技术方案相关章 节中,对出国计划和目的、出国任务在项目中的作用和必要性 进行重点说明,在预算编制说明中阐述支出的依据和经费测算 情况,按照临时出国人员支出标准,编制《出国费支出预算明 细表》 。 (二)按项目工作手段编制支出预算要求如下: 甲类项目要根据项目工作区内实际情况和自然地理条件, 按投入的各项工作手段逐项编制预算。认真确定各工作手段的 数量及其技术条件,如:地形等级、地质复杂程度、网度、点 距、AB 距、岩石等级、地层分类、钻孔深度等,在此基础上正 确选择所对应的预算标准,并根据项目所在地区选择所对应的 地区调整系数对预算标准进行调整, 据此测算各工作手段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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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预算编制目录规定的顺序逐项汇总编制预算表。 工作手段预算标准执行《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试用 版)》 )。地质调查预算标准中没有的工作手段,可参考使用相关 行业预算标准;没有可参考的行业预算标准时,可按照地质调 查成本费用构成, 结合实际情况和以往支出资料自行测算确定, 使用时应说明并附
测算依据。 二、项目预算审查要求 1. 组织项目预算审查的单位,应严格执行部、局预算审查 要求,保证预算审查质量。做到运用政策统一、审查尺度统一。 2. 预算审查专家组应由了解项目预算、财务管理政策法 规,熟悉地质调查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的人员组成。项目预算 须由两名预算审查专家审查并签名。 3.预算审查专家应客观、公正、严谨地履行职责,遵守职 业道德,依据国家、部、局有关规定,对项目预算进行逐项审 查,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发现支出预算存在难以把 握的政策性问题,应由预算审查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发现与 自己存在利害关系的项目单位(或个人)编制的预算,须向项 目审查组织单位说明,采取回避措施。 4.预算审查应对项目预算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形 式审查包括送审材料、预算章节、预算说明与表式、责任人签 章等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内容审查重点把握经费支出的 合规性、与技术方案的相关性、采用的标准和经费安排的合理 性。具体包括预算编制依据、编制方法、预算内容、采用的预 算标准、数据计算和勾稽关系等是否正确完整,项目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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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重不漏。 5.立项申报预算如有下列不合理开支,应在项目预算中扣 除。 ⑴列支国家财经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在项目开支的内容; ⑵无特殊理由,限定费用严重超过标准的; ⑶高套预算标准或技术条件; ⑷虚列或重复编制预算; ⑸经费安排缺乏依据; ⑹购置专用设备与项目无关; ⑺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申报预算如存在编制方法错误,主要工作内容及相应的经 费安排测算分析和说明不详细、预算内容不齐全、预算标准应 用错误较多等无法审核的严重问题,预算审查评定为不通过。 未通过的项目预算应重新编制与审查。除以上情况外,评定为 通过,并应指出存在的问题。 6.项目设计预算评定为优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项目预算 形式正确,内容齐全完整,编制依据充分,与技术方案密切相 关,采用的预算标准正确,编制说明内容完整详细。存在的问 题对预算支出安排的合理性没有实质性影响,略加修改即可实 施。 项目设计预算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评定为不合格: ⑴项目预算未设置独立章节,混入其他章节致使无法审查 的; ⑵没有预算编制说明或说明不符合要求,没有预算表或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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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表不齐全、不正确的; ⑶预算编制严重脱离实际,简单采用费用控制比例倒推编 制预算的; ⑷没有特殊理由,与申报预算偏差过大的; ⑸未按规定编制项目预算等其他严重问题。 项目设计预算未达到优秀级别,但又没有出现不合
格范围 的严重问题的,根据项目预算存在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区分为 良好、合格等级。 7.预算初审是项目单位内部开展的对项目预算质量审查工 作,应由本单位的经济管理人员提出预算初审意见。没有经济 管理人员参加出具的预算初审意见,不予认可。 8. 对于在项目工作周期内,工作任务可以量化、具备编制 项目总预算条件的新开项目,立项时项目单位编制了总预算和 分年预算的,专家对总预算和分年预算应分别予以认可,以后 年度的分年预算可实行评估制。 在项目工作周期内,对于风险较大的地质调查项目,无法 编制总预算和分年预算的,只评审本年度预算。这类续作项目 以后年度预算须逐年进行审查。 9.预算审查意见应简明扼要,把握预算质量综合情况,同 时为便于项目单位修改完善预算,应书面记录项目预算存在的 具体问题交项目承担单位和组织审查单位。 三、地调局所属单位预算实施方案的编报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务管理要求,地调局所属单位须使用部 财务管理系统软件编报项目预算实施方案。项目预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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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据项目设计书填报, 项目预算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预算, 应填报完整齐全,使用部财务管理系统经局审核后报部,作为 预算执行和控制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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