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思想中的“禮”
——以《論語》爲例
內容提要:都說孔子的中心思想是“仁”,其實“禮”這個概念在孔子的思想中也佔據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孔子早年即以“知禮”出名。可以說“禮”的概念貫穿了孔子的整個思想,在他思想的各個方面都可以看到“禮”的痕跡。本文將以《論語》爲主要研究對象,討論一下孔子思想中“禮”的概念。
關鍵字: 孔子 論語 禮 樂 仁 禮治 禮樂教化
孔子在“禮”方面主張恢復周禮,“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我從周。”(《論語·八佾》)在本文中我將從三個方面探討孔子思想中“禮”的含義:首先,就是指我們通常意義上的禮儀、規矩。其次,這個“禮”是一種指導人們修養的内在精神。最後,我認爲“禮”還是一種有效的社會規範。除此之外,我還想討論一下孔子思想中“禮”“樂”的關係,以及禮樂教化的作用。
一
在《論語》中孔子也談到了許多關於日常生活中待人接物禮儀的規定。這些規定小到穿衣吃飯,大到覲見君王、主持祭祀,孔子都有提及。
比如,孔子認爲有的顔色的衣服是不應該隨便穿的:“紅紫不以爲褻服。”(《論語·鄉黨》)又說:“羔裘玄冠不以吊。”(《論語·鄉黨》)雖然羔裘玄冠都是黑色的,但是因爲他們是古時候的吉服,所以參加葬禮不能穿。
不但穿什麽衣服是符合禮的孔子要管,吃什麽東西,怎麽吃東西孔子也要管是不是符合禮。“君賜食,必正席先嘗之;君賜腥,必熟而薦之;君賜生,必畜之。侍食於君,君祭,先飯。”(《論語·鄉黨》)不但和君主吃東西要這樣,自己在家吃飯也要守禮。“食不語,寢不言。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論語·鄉黨》)吃個東西都要有如此多的規矩,就難怪孔子會“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論語·述而》)八成也是因爲講究太多禮儀,而沒什麽功夫和胃口去吃飯了吧!
連穿衣服,吃飯這種日常小事都有如此多的要求,孔子對於待人接物的禮儀要求自然就更多了。“朝,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與上大夫言,誾誾如也。君在,踧踖如也。與與如也。”(《論語·鄉黨》)“君召使擯,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與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趨進,翼如也。賓退,必複命曰:賓不顧矣。”(《論語·鄉黨》)見了君主就一定要做出一副對君主尊敬無比的樣子。就連自己生病在床,要使君主來看望自己也不能不遵守禮儀。“疾,君視之,東首,加朝服,拖紳。”(《論語·鄉黨》)這也無怪乎孔子會發出“事君盡禮,人以爲諂也”(《論語·八佾》)的感慨。要誰真的天天這樣做,肯定也會被人罵做作。
不但普通人他要管,連君主和君主自己老婆夫妻間怎麽説話,孔子也要管。“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論語·季氏》)
從上面的那些片段我們也可以看出孔子對於形式上的禮的研究,但這並不是我想要討論的重點。所以,接下來我們還是看看禮的另外兩個方面的含義。
孔子認爲“禮”不僅僅只是禮儀形式,更重要的是儀式后所蘊含的“禮”的精神。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論語·八佾》)爲什麽孔子不欲觀褅禮,是因爲主祭之人沒有誠意,只是敷衍了事,這是不合于禮的精神的。外表儀式上看起來雖然沒什麽問題,但實質已完全不同,孔子看不下去才發出了這樣的感嘆。因此孔子說“吾不與祭,如不祭。”(《論語·八佾》)如果沒有誠意只是爲了滿足形式,祭祀之事都找他人代替,這祭了跟沒祭有什麽差別呢?“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論語·八佾》)林放問孔子什麽是“禮”的根本,孔子認爲這個問題太大了,所以並沒有直接回答林放的問題。只是說雖然在喪禮上不講禮節與不哀痛都是不符合禮的要求,但與其禮節做足了可是並不哀痛,還不如忽視了禮節但是真正哀痛。從這裡也可看出孔子還是認爲“禮”的内在精神才是“禮”之本。那麽是否可以只要禮的内在的精神卻忽略掉形式呢?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子貢認爲祭祀用羊太浪費了,被祭的祖先又不會真的吃,是不是可以去掉羊來節省一些費用。要是按之前我們談到的説法,只要祭祀的心誠的話,其實去掉羊似乎也可以。可是孔子這裡卻不同意去掉羊。他認爲當時的人已經在内心沒有什麽禮的概念了,所以這個羊就是禮的一個象徵,要是連它都去掉了,禮就更難以維繫了。所以,孔子雖然強調的是禮的内容,但同樣也重視禮的形式。只有形式和内容兼備,才是真正完整的“禮”。
那麽這種禮的内在精神究竟是什麽呢?我認爲也許是“仁”。這一點我覺得我們從孔子對於禮與仁的關係的論述中可以窺見一二。
我們都知道孔子對於人的修養方面的要求就是成爲君子。而要成爲君子,我們從小都知道就是要達到仁。但是,仔細得看看《論語》我們會發現,僅僅只達到“仁”的境界在孔子眼中是還不足以稱之爲“君子”的。君子達到“仁”之後還必須達到的就是“禮”。孔子說過“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論語·雍也》)在孔子的思想中,其實“仁”就好比“質”,“禮”就好比“文”。要是只有“仁”而沒有“禮”就難免顯得粗野,要是“禮”過多,卻沒有“仁”作爲基礎,也難免陷於虛浮。所以孔子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這裡也可見孔子認爲禮是要建立在仁的基礎上。先仁而後禮。如果一個人不“仁”,“禮”和“樂”對他來講又有什麽用呢?但是一個人要是達到了仁,卻沒有禮也是不行的。“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涖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論語·衞靈公》)除此之外,孔子還曾過說人的根本在於孝悌之道,“孝弟也者,其爲仁之本與!”(《論語·學而》)而孔子也曾經用禮來解釋孝:“孟懿子問孝。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也就是說,仁的根本在於孝,而孝的根本又在於禮。所以孔子才提出“克己復禮爲仁”的論斷:“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爲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爲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曰: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論語·顏淵》)顏淵問怎樣才能做到仁,孔子的回答是克己復禮就是仁。爲什麽克己復禮就可以達到仁了呢?就像我們上面所講的那樣,仁和禮是密不可分的,禮是建立在仁的基礎之上,禮是對仁的完善。也可以這樣說,仁是孔子的最高道德標準,而禮就是體現仁的方法和形式。禮本身就已經包含了仁的概念,所以只要能達到禮,自然而然也就能領會仁。
在孔子的思想中“禮”也是一種超越行政法律類似于倫理道德的社會規範的存在。 “子曰:君子博學于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論語·雍也》)作爲君子,不僅應該博學,同樣也應該以禮來約束自己的行爲,只有這樣才可以算是不偏離正道。可見在孔子那裏禮是具有一定約束性,可以用來約束人行爲的。
孔子認爲最理想的社會狀態應該是“禮治”的社會。他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爲政》)通過政令刑法來管理人民,只會使民眾有所畏懼,爲免於刑法而不去做犯法的事,但不會對不好的行爲產生羞恥心。這樣只是使人民不敢做壞事,而非不想做壞事。這是因爲法治是強制性的,依靠權力強制執行。人民服從法制必然是被迫的。而禮治則不同,禮治不靠權力,而是靠民衆自發地遵行。所以他不像法治那樣難以控制,不會過於鬆弛就難以維持穩定,而過於強大又難免造成嚴刑峻法和專制獨裁。法治是政治性的,而禮治則是社會性的。政治的基礎在於社會,只有在社會之上才能產生政治。所以只要禮治能維持這個基礎不坏,哪怕政治上出現一時的混亂,也不會動搖到一個國家的根本。反之,禮樂崩坏,必然會導致天下大亂,這時候再想要挽救就會十分困難。所以作爲執政者,不能僅僅把眼光局限于政治,更要著力于禮樂教化,才能使政治基礎穩固,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所以孔子認爲要從根本上維持國家的安定還要靠推行禮,使人人都能遵從禮,對做壞事感到羞恥就不會有人想做壞事,國家自然就會被治理好。那麽禮是怎樣作爲社會規範來達到使國家長治久安的社會目的的呢?
孔子認爲“禮”的實質在於能讓。“子曰:能以禮讓爲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爲國,如禮何?”(《論語·里仁》)在階級社會中雖然有上下等級之分,但如果要是能以禮治國,使人人都禮讓對方,尊敬對方,才會使雙方關係融洽,社會和諧穩定。在這種和諧的氣氛下,一切政治措施推行起來也會十分容易,國家自然就會安定。
“讓”的反面就是“爭”,爭就必然導致崇尚權力,自然會帶來社會的不穩定。而且由這種強權推行的禮,必然是不讓之禮,這種禮,在孔子看來不配稱之爲“禮”。所以孔子同樣強調“無爭”。“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論語·八佾》)作爲君子不但於人無爭,於事同樣無爭,一切都應該禮讓。就算是遇到比賽之類的競爭,也要始終保持禮貌。所以這種無爭並不是一種消極的人生態度,而是一種君子處世的風度。即使爭也要爭得合理,合禮。
而這些“讓”和“不爭”最終都是爲了達到“和”。“有子曰:禮之用,和爲貴。先王之道斯爲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論語·學而》)這句話雖然不是孔子說的,但是有子作爲孔子的學生,他的話一定程度上也能體現孔子的思想。有子在這裡說禮的作用就是“和”,“和”就是講求中和。要求辦事都能做到恰到好處,使各方都沒有矛盾,這樣才有利於社會秩序的維持。而讓和不爭都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各方矛盾,從而達到和。
四
孔子常將“禮樂”並稱,談到孔子的“禮”就不能不提一下孔子的“樂”。孔子本人在音樂方面就有很高的造詣:“子語魯大師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論語·八佾》)如果說孔子的“禮”代表的是規範性、理性的一面,那麽“樂”則代表了藝術性、感性的一面。禮與樂之間的關係,與禮與仁之間的
關係其實是有相同之處的。只有“樂”而沒有“禮”,只有藝術性的一面而沒有規範性,難免會落入淫靡;只有“禮”而沒有“樂”,只有規範性的一面而沒有藝術性的一面,那麽將會成爲枯燥的倫理説教,難免引起民衆的反感。所以,孔子在強調“禮”的同時也注重“樂”,以期達到二者的平衡。希望能通過禮樂教化,來陶冶學生的性情,完善人格修養。
孔子在衆多的樂中尤其推崇韶樂:“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爲樂之至於斯也!”(《論語·述而》)“顏淵問爲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論語·衞靈公》)爲什麽孔子如此推崇《韶》呢?其實者和孔子對於“禮”的態度有緊密的聯係。上文已經很詳細地講過孔子對於“禮”不僅強調其形式,更強調“禮”的内在精神。在“樂”的方面孔子同樣是這樣要求的,而韶樂恰恰最能滿足這一點:“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論語·八佾》)《韶》在孔子眼裏是盡善盡美的表現,善的是它的内容,美的是它的形式。作爲聖王之樂的《韶》在美的形式下蘊含了本質上善的精神。由此可知,孔子對禮和樂的要求都不僅是形式上的,而是重視禮樂精神對人民的感化作用。所以他說:“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禮不僅僅是玉帛,樂不僅僅是鐘鼓,禮樂真正的價值不僅在於其外表形式,而更在其内在的精神。而這種内在精神也就是上文說過的“仁”。“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作爲外在形式的禮樂,必須以内在精神的仁爲基礎。可以說仁是禮樂的根本,是禮樂的核心,也是踐行禮樂的前提。
既然禮樂具有仁的内涵,其作用自然不能小覷。孔子說過“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由此可見,孔子是將學習“樂”看作人格修養的最後一步。“子路問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爲成人矣。”(《論語·憲問》)要成爲一個“成人”,也就是人世間的全才,有了智、不欲、勇、藝這四樣還不夠,還必須“文之以禮樂”才能勉強算得上是“成人”。“子曰: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論語·泰伯》)恭、慎、勇、直在孔子看來都是美德,但是這些美德要是缺少了禮就會不完美,變得有缺陷。所以,孔子認爲要使人的人格修養完善,就必須對其進行禮與樂的教育。
禮樂教化的作用不僅僅只體現在個人修養上,孔子認爲推行禮樂教化對於政治局面的穩定也有很好的效果。“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論語·子路》)禮樂制度不建立起來,連刑罰就會不合理,老百姓就會不知道該怎樣做。那麽反過來,“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論語·子路》)統治者要是講求禮樂的話,就不會有老百姓不尊重他。“上好禮,則民易使也。”(《論語·憲問》)統治者要是講求禮樂的話,老百姓就會聽話。禮樂教化的治世功能在這裡是孔子說的是再明白不過了。
綜上所述,禮與樂是孔子學説中非常重要的兩個範疇。它們不僅體現了孔子個人道德修養與社會實踐的理想,也體現了孔子所認爲達到這種理想境界的方法。
參考書目:
1.《四書章句集注》,朱熹,北京:中華書局,2007
2.《論語別裁》,南怀瑾,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
3.《論語譯註》,楊伯峻,北京:中華書局,1980
孔子思想中的“禮”
——以《論語》爲例
內容提要:都說孔子的中心思想是“仁”,其實“禮”這個概念在孔子的思想中也佔據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孔子早年即以“知禮”出名。可以說“禮”的概念貫穿了孔子的整個思想,在他思想的各個方面都可以看到“禮”的痕跡。本文將以《論語》爲主要研究對象,討論一下孔子思想中“禮”的概念。
關鍵字: 孔子 論語 禮 樂 仁 禮治 禮樂教化
孔子在“禮”方面主張恢復周禮,“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我從周。”(《論語·八佾》)在本文中我將從三個方面探討孔子思想中“禮”的含義:首先,就是指我們通常意義上的禮儀、規矩。其次,這個“禮”是一種指導人們修養的内在精神。最後,我認爲“禮”還是一種有效的社會規範。除此之外,我還想討論一下孔子思想中“禮”“樂”的關係,以及禮樂教化的作用。
一
在《論語》中孔子也談到了許多關於日常生活中待人接物禮儀的規定。這些規定小到穿衣吃飯,大到覲見君王、主持祭祀,孔子都有提及。
比如,孔子認爲有的顔色的衣服是不應該隨便穿的:“紅紫不以爲褻服。”(《論語·鄉黨》)又說:“羔裘玄冠不以吊。”(《論語·鄉黨》)雖然羔裘玄冠都是黑色的,但是因爲他們是古時候的吉服,所以參加葬禮不能穿。
不但穿什麽衣服是符合禮的孔子要管,吃什麽東西,怎麽吃東西孔子也要管是不是符合禮。“君賜食,必正席先嘗之;君賜腥,必熟而薦之;君賜生,必畜之。侍食於君,君祭,先飯。”(《論語·鄉黨》)不但和君主吃東西要這樣,自己在家吃飯也要守禮。“食不語,寢不言。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論語·鄉黨》)吃個東西都要有如此多的規矩,就難怪孔子會“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論語·述而》)八成也是因爲講究太多禮儀,而沒什麽功夫和胃口去吃飯了吧!
連穿衣服,吃飯這種日常小事都有如此多的要求,孔子對於待人接物的禮儀要求自然就更多了。“朝,與下大夫言,侃侃如也;與上大夫言,誾誾如也。君在,踧踖如也。與與如也。”(《論語·鄉黨》)“君召使擯,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與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趨進,翼如也。賓退,必複命曰:賓不顧矣。”(《論語·鄉黨》)見了君主就一定要做出一副對君主尊敬無比的樣子。就連自己生病在床,要使君主來看望自己也不能不遵守禮儀。“疾,君視之,東首,加朝服,拖紳。”(《論語·鄉黨》)這也無怪乎孔子會發出“事君盡禮,人以爲諂也”(《論語·八佾》)的感慨。要誰真的天天這樣做,肯定也會被人罵做作。
不但普通人他要管,連君主和君主自己老婆夫妻間怎麽説話,孔子也要管。“邦君之妻,君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論語·季氏》)
從上面的那些片段我們也可以看出孔子對於形式上的禮的研究,但這並不是我想要討論的重點。所以,接下來我們還是看看禮的另外兩個方面的含義。
孔子認爲“禮”不僅僅只是禮儀形式,更重要的是儀式后所蘊含的“禮”的精神。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論語·八佾》)爲什麽孔子不欲觀褅禮,是因爲主祭之人沒有誠意,只是敷衍了事,這是不合于禮的精神的。外表儀式上看起來雖然沒什麽問題,但實質已完全不同,孔子看不下去才發出了這樣的感嘆。因此孔子說“吾不與祭,如不祭。”(《論語·八佾》)如果沒有誠意只是爲了滿足形式,祭祀之事都找他人代替,這祭了跟沒祭有什麽差別呢?“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論語·八佾》)林放問孔子什麽是“禮”的根本,孔子認爲這個問題太大了,所以並沒有直接回答林放的問題。只是說雖然在喪禮上不講禮節與不哀痛都是不符合禮的要求,但與其禮節做足了可是並不哀痛,還不如忽視了禮節但是真正哀痛。從這裡也可看出孔子還是認爲“禮”的内在精神才是“禮”之本。那麽是否可以只要禮的内在的精神卻忽略掉形式呢?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子貢認爲祭祀用羊太浪費了,被祭的祖先又不會真的吃,是不是可以去掉羊來節省一些費用。要是按之前我們談到的説法,只要祭祀的心誠的話,其實去掉羊似乎也可以。可是孔子這裡卻不同意去掉羊。他認爲當時的人已經在内心沒有什麽禮的概念了,所以這個羊就是禮的一個象徵,要是連它都去掉了,禮就更難以維繫了。所以,孔子雖然強調的是禮的内容,但同樣也重視禮的形式。只有形式和内容兼備,才是真正完整的“禮”。
那麽這種禮的内在精神究竟是什麽呢?我認爲也許是“仁”。這一點我覺得我們從孔子對於禮與仁的關係的論述中可以窺見一二。
我們都知道孔子對於人的修養方面的要求就是成爲君子。而要成爲君子,我們從小都知道就是要達到仁。但是,仔細得看看《論語》我們會發現,僅僅只達到“仁”的境界在孔子眼中是還不足以稱之爲“君子”的。君子達到“仁”之後還必須達到的就是“禮”。孔子說過“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論語·雍也》)在孔子的思想中,其實“仁”就好比“質”,“禮”就好比“文”。要是只有“仁”而沒有“禮”就難免顯得粗野,要是“禮”過多,卻沒有“仁”作爲基礎,也難免陷於虛浮。所以孔子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這裡也可見孔子認爲禮是要建立在仁的基礎上。先仁而後禮。如果一個人不“仁”,“禮”和“樂”對他來講又有什麽用呢?但是一個人要是達到了仁,卻沒有禮也是不行的。“知及之,仁能守之,莊以涖之。動之不以禮,未善也。(《論語·衞靈公》)除此之外,孔子還曾過說人的根本在於孝悌之道,“孝弟也者,其爲仁之本與!”(《論語·學而》)而孔子也曾經用禮來解釋孝:“孟懿子問孝。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也就是說,仁的根本在於孝,而孝的根本又在於禮。所以孔子才提出“克己復禮爲仁”的論斷:“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爲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爲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曰: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論語·顏淵》)顏淵問怎樣才能做到仁,孔子的回答是克己復禮就是仁。爲什麽克己復禮就可以達到仁了呢?就像我們上面所講的那樣,仁和禮是密不可分的,禮是建立在仁的基礎之上,禮是對仁的完善。也可以這樣說,仁是孔子的最高道德標準,而禮就是體現仁的方法和形式。禮本身就已經包含了仁的概念,所以只要能達到禮,自然而然也就能領會仁。
在孔子的思想中“禮”也是一種超越行政法律類似于倫理道德的社會規範的存在。 “子曰:君子博學于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論語·雍也》)作爲君子,不僅應該博學,同樣也應該以禮來約束自己的行爲,只有這樣才可以算是不偏離正道。可見在孔子那裏禮是具有一定約束性,可以用來約束人行爲的。
孔子認爲最理想的社會狀態應該是“禮治”的社會。他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爲政》)通過政令刑法來管理人民,只會使民眾有所畏懼,爲免於刑法而不去做犯法的事,但不會對不好的行爲產生羞恥心。這樣只是使人民不敢做壞事,而非不想做壞事。這是因爲法治是強制性的,依靠權力強制執行。人民服從法制必然是被迫的。而禮治則不同,禮治不靠權力,而是靠民衆自發地遵行。所以他不像法治那樣難以控制,不會過於鬆弛就難以維持穩定,而過於強大又難免造成嚴刑峻法和專制獨裁。法治是政治性的,而禮治則是社會性的。政治的基礎在於社會,只有在社會之上才能產生政治。所以只要禮治能維持這個基礎不坏,哪怕政治上出現一時的混亂,也不會動搖到一個國家的根本。反之,禮樂崩坏,必然會導致天下大亂,這時候再想要挽救就會十分困難。所以作爲執政者,不能僅僅把眼光局限于政治,更要著力于禮樂教化,才能使政治基礎穩固,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所以孔子認爲要從根本上維持國家的安定還要靠推行禮,使人人都能遵從禮,對做壞事感到羞恥就不會有人想做壞事,國家自然就會被治理好。那麽禮是怎樣作爲社會規範來達到使國家長治久安的社會目的的呢?
孔子認爲“禮”的實質在於能讓。“子曰:能以禮讓爲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爲國,如禮何?”(《論語·里仁》)在階級社會中雖然有上下等級之分,但如果要是能以禮治國,使人人都禮讓對方,尊敬對方,才會使雙方關係融洽,社會和諧穩定。在這種和諧的氣氛下,一切政治措施推行起來也會十分容易,國家自然就會安定。
“讓”的反面就是“爭”,爭就必然導致崇尚權力,自然會帶來社會的不穩定。而且由這種強權推行的禮,必然是不讓之禮,這種禮,在孔子看來不配稱之爲“禮”。所以孔子同樣強調“無爭”。“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論語·八佾》)作爲君子不但於人無爭,於事同樣無爭,一切都應該禮讓。就算是遇到比賽之類的競爭,也要始終保持禮貌。所以這種無爭並不是一種消極的人生態度,而是一種君子處世的風度。即使爭也要爭得合理,合禮。
而這些“讓”和“不爭”最終都是爲了達到“和”。“有子曰:禮之用,和爲貴。先王之道斯爲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論語·學而》)這句話雖然不是孔子說的,但是有子作爲孔子的學生,他的話一定程度上也能體現孔子的思想。有子在這裡說禮的作用就是“和”,“和”就是講求中和。要求辦事都能做到恰到好處,使各方都沒有矛盾,這樣才有利於社會秩序的維持。而讓和不爭都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各方矛盾,從而達到和。
四
孔子常將“禮樂”並稱,談到孔子的“禮”就不能不提一下孔子的“樂”。孔子本人在音樂方面就有很高的造詣:“子語魯大師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論語·八佾》)如果說孔子的“禮”代表的是規範性、理性的一面,那麽“樂”則代表了藝術性、感性的一面。禮與樂之間的關係,與禮與仁之間的
關係其實是有相同之處的。只有“樂”而沒有“禮”,只有藝術性的一面而沒有規範性,難免會落入淫靡;只有“禮”而沒有“樂”,只有規範性的一面而沒有藝術性的一面,那麽將會成爲枯燥的倫理説教,難免引起民衆的反感。所以,孔子在強調“禮”的同時也注重“樂”,以期達到二者的平衡。希望能通過禮樂教化,來陶冶學生的性情,完善人格修養。
孔子在衆多的樂中尤其推崇韶樂:“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爲樂之至於斯也!”(《論語·述而》)“顏淵問爲邦。子曰: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論語·衞靈公》)爲什麽孔子如此推崇《韶》呢?其實者和孔子對於“禮”的態度有緊密的聯係。上文已經很詳細地講過孔子對於“禮”不僅強調其形式,更強調“禮”的内在精神。在“樂”的方面孔子同樣是這樣要求的,而韶樂恰恰最能滿足這一點:“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論語·八佾》)《韶》在孔子眼裏是盡善盡美的表現,善的是它的内容,美的是它的形式。作爲聖王之樂的《韶》在美的形式下蘊含了本質上善的精神。由此可知,孔子對禮和樂的要求都不僅是形式上的,而是重視禮樂精神對人民的感化作用。所以他說:“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禮不僅僅是玉帛,樂不僅僅是鐘鼓,禮樂真正的價值不僅在於其外表形式,而更在其内在的精神。而這種内在精神也就是上文說過的“仁”。“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作爲外在形式的禮樂,必須以内在精神的仁爲基礎。可以說仁是禮樂的根本,是禮樂的核心,也是踐行禮樂的前提。
既然禮樂具有仁的内涵,其作用自然不能小覷。孔子說過“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由此可見,孔子是將學習“樂”看作人格修養的最後一步。“子路問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爲成人矣。”(《論語·憲問》)要成爲一個“成人”,也就是人世間的全才,有了智、不欲、勇、藝這四樣還不夠,還必須“文之以禮樂”才能勉強算得上是“成人”。“子曰: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論語·泰伯》)恭、慎、勇、直在孔子看來都是美德,但是這些美德要是缺少了禮就會不完美,變得有缺陷。所以,孔子認爲要使人的人格修養完善,就必須對其進行禮與樂的教育。
禮樂教化的作用不僅僅只體現在個人修養上,孔子認爲推行禮樂教化對於政治局面的穩定也有很好的效果。“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論語·子路》)禮樂制度不建立起來,連刑罰就會不合理,老百姓就會不知道該怎樣做。那麽反過來,“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論語·子路》)統治者要是講求禮樂的話,就不會有老百姓不尊重他。“上好禮,則民易使也。”(《論語·憲問》)統治者要是講求禮樂的話,老百姓就會聽話。禮樂教化的治世功能在這裡是孔子說的是再明白不過了。
綜上所述,禮與樂是孔子學説中非常重要的兩個範疇。它們不僅體現了孔子個人道德修養與社會實踐的理想,也體現了孔子所認爲達到這種理想境界的方法。
參考書目:
1.《四書章句集注》,朱熹,北京:中華書局,2007
2.《論語別裁》,南怀瑾,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
3.《論語譯註》,楊伯峻,北京:中華書局,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