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市场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附件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市场特约商户合作

协议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

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充分了解中国农业银行电子商务网

上交易市场业务的运作规则、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对本协

议各条款存在疑问,请咨询农业银行客户经理。

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一)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市场):指乙方

为甲方的电子商务交易客户提供网上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的电子商务系

统。

(二)商户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商户平台),是指特约商户为

买卖双方客户提供网上商品交易的系统。

(三)网上交易市场特约商户(以下简称特约商户):指为交易客

户提供网上交易平台,并与乙方签订协议,通过乙方网上交易市场完成

交易资金支付结算的商户,即本协议中的甲方。

(四)网上交易市场专用账户:指乙方为保证电子商务交易资金安

全而提供的交易中间账户,该账户内资金为双方交易的在途资金,在途

资金不计利息。

(五)网上交易市场交易客户(以下简称交易客户)是指通过甲方

(特约商户)提供的商户平台买卖商品或服务,与乙方签订协议使用网

上交易市场支付结算款项的企业或个人。根据交易行为的不同,分为买

方客户和卖方客户。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一)甲方须在乙方营业网点开立资金结算账户。

(二)甲乙双方应实现甲方商户平台和乙方网上交易市场之间的对

接,以共同为交易客户提供资金安全保证和支付结算功能。

(三)甲乙双方采用联机交易方式对交易客户提供服务,交易客户

通过甲方商户平台发起交易,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交易数据进行相应资

金支付结算。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交易市场应填写《中国农业银行电子

银行业务申请表(网上交易市场特约商户)》,业务变更、暂停业务、

恢复业务、注销业务、证书业务等,均应按乙方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

续,并保证办理过程中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审查通过的申请内容使用网上交易市场资

金结算服务。

(三)甲方对其通过乙方网上交易市场办理的业务如有异议,有权

在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向乙方提出查询要求;三个月以后提出的查询要

求,乙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甲方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证书及相应密

码,如因保管不当、密码泄露、操作失误等造成风险损失或纠纷,由甲

方自行负责。凡通过证书及相应密码实现的交易,均视作甲方所为,由

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客户信息、客户签名信息、客户交易信

息以及乙方网上交易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接口等相关信息保密,司法、公

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要求提供情况除外。

(六)甲方负责其商户平台的日常运作和维护工作,应保证其向乙

方发送的交易客户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因甲方发送交易

客户交易信息有误或迟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其发送的交易客户交易信息以及发起退

货、批量撤销挂单、批量撤销追加货款、批量撤销成交请求、最后付款

日付款等指令进行操作不遭受第三方的权利主张,若第三方向乙方主张

权利,则由甲方负责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甲方如更改网址、或系统升级、或其他原因需要暂停对交易

客户的服务时,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未及时通知导

致支付不成功或产生错误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因突发事件造成系统故障、无法同乙方网上交易市场正

常连接、或无法为交易客户提供服务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通过相应

途径公告交易客户,未及时通知导致支付不成功或产生错误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

(十)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网上交易市场做必要的说明和宣传,与乙

方有关的说明和宣传材料必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发布。

(十一)甲方如果有与网上交易市场相关的变动,需尽快告知并提

供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交易客户交易信息和发起退货、

批量撤销挂单、批量撤销追加货款、批量撤销成交请求、最后付款日付

款等指令进行相应处理。

(二)甲方与交易客户、交易客户之间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若

涉及资金返还请求的,除由第三方证明的双方和解协议、有权机关生效

判决或相关指令外,乙方有权拒绝返还在途资金。

(三)乙方根据需要有权暂停网上交易市场服务,中止时间超过6

小时的,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乙方有权对提供的服务项目或内

容进行调整,但应将调整的具体内容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乙方网站或营

业网点进行公示,并且甲方应向交易客户提前公告。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视其

情节追偿由此导致的损失:

1、 故意诋毁或损害乙方网上交易市场声誉的;

2、 与交易客户串通诈骗银行资金或洗钱的;

3、 销售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或提供赌博等非法服务的;

4、 商品质量低劣给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失或信誉低下,经法院判决

或仲裁对交易客户存在欺诈行为的;

5、 无理拒绝受理交易客户使用乙方网上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

6、 连续90天没有交易发生的或者一年内交易笔数不足100笔

的;

7、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已无经营资格的;

8、 不按约定向乙方交纳相关服务费用的;

9、 其它有损乙方权益和法律法规规定明令禁止的情形。

(五)乙方应对甲方因突发事件造成系统故障、无法同网上交易市

场正常连接、或无法为交易客户提供服务的通知及时进行暂停服务等相

关操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数据传输的软件及认证资料,并向甲

方提供相关的培训和业务资料。

第五条 业务费用

(一)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系统运行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甲方使用乙方网上交易市场,应支付下列基础费用:

1、一次性特约商户开通服务费 元。

2、商户证书工本费 元。

3、商户证书年服务费 元。

如甲方停止使用网上交易市场,所收上述费用不予退还。

(三)甲方使用乙方网上交易市场还应支付交易费用,乙方按如下

第 种方式向甲方收取交易费用:

1、根据交易客户单笔在线交易金额的 %实时收取。

2、每月 日按交易客户月累计金额的 %收取。

3、根据交易客户交易每笔 元实时收取。

4、每月 日按交易客户累计交易每笔 元收取。

5、其他方式 退货时,乙方不收取甲方的退货手续费,但不退还原交易手续

费。

第六条 知识产权条款

甲乙双方对各自平台系统、接口数据等享有知识产权,未经许可

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第七条 安全条款

(一)甲乙双方应分别制定并实施充分的安全措施,以防止网上交

易市场受到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和电脑黑客对系统的攻击。

(二)甲乙双方应采用适当的加密技术和措施,保证网上交易信息

传输的保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另

一方应对对方采取的减少损失的措施予以积极协助。

第九条 免责条款

(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甲乙双

方各自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责任。

(二)因供电系统或通讯系统故障等非乙方过错原因导致网上交易

市场中断或不能正常开展业务,乙方免于承担责任。

(三)乙方仅为买卖双方客户的电子商务交易提供信用支付结算服

务,不介入交易纠纷,一切因交易商品质量、商品交付等引发的交易双

方、交易双方与甲方纠纷和争议以及经营行为违反有关法律等产生的问

题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种

方式解决:

1、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

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及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甲乙

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限。

除本协议第四条第四款外,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协

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履行未尽义务后

方可终止。

第十二条 其他

(一)《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申请表(网上交易市场特约商

户)》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双方为达成本协议合作事项而签订的保密协议(如有),不

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本协议第三条第(五)款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失

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声明:

乙方已提请我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第一条第(四)

款、第三条第(三)、(五)、(七)款,第四条第(二)、(三)、

(四)款,第九条第(三)款黑体字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我

方要求作了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认同

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如以上声明与事实或甲方真实意愿不符,甲方请勿签字/盖章;

如相符,请在对应位置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市场特约商户合作

协议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

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充分了解中国农业银行电子商务网

上交易市场业务的运作规则、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对本协

议各条款存在疑问,请咨询农业银行客户经理。

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一)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市场):指乙方

为甲方的电子商务交易客户提供网上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的电子商务系

统。

(二)商户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商户平台),是指特约商户为

买卖双方客户提供网上商品交易的系统。

(三)网上交易市场特约商户(以下简称特约商户):指为交易客

户提供网上交易平台,并与乙方签订协议,通过乙方网上交易市场完成

交易资金支付结算的商户,即本协议中的甲方。

(四)网上交易市场专用账户:指乙方为保证电子商务交易资金安

全而提供的交易中间账户,该账户内资金为双方交易的在途资金,在途

资金不计利息。

(五)网上交易市场交易客户(以下简称交易客户)是指通过甲方

(特约商户)提供的商户平台买卖商品或服务,与乙方签订协议使用网

上交易市场支付结算款项的企业或个人。根据交易行为的不同,分为买

方客户和卖方客户。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一)甲方须在乙方营业网点开立资金结算账户。

(二)甲乙双方应实现甲方商户平台和乙方网上交易市场之间的对

接,以共同为交易客户提供资金安全保证和支付结算功能。

(三)甲乙双方采用联机交易方式对交易客户提供服务,交易客户

通过甲方商户平台发起交易,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交易数据进行相应资

金支付结算。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交易市场应填写《中国农业银行电子

银行业务申请表(网上交易市场特约商户)》,业务变更、暂停业务、

恢复业务、注销业务、证书业务等,均应按乙方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

续,并保证办理过程中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审查通过的申请内容使用网上交易市场资

金结算服务。

(三)甲方对其通过乙方网上交易市场办理的业务如有异议,有权

在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向乙方提出查询要求;三个月以后提出的查询要

求,乙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甲方应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证书及相应密

码,如因保管不当、密码泄露、操作失误等造成风险损失或纠纷,由甲

方自行负责。凡通过证书及相应密码实现的交易,均视作甲方所为,由

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客户信息、客户签名信息、客户交易信

息以及乙方网上交易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接口等相关信息保密,司法、公

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要求提供情况除外。

(六)甲方负责其商户平台的日常运作和维护工作,应保证其向乙

方发送的交易客户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因甲方发送交易

客户交易信息有误或迟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其发送的交易客户交易信息以及发起退

货、批量撤销挂单、批量撤销追加货款、批量撤销成交请求、最后付款

日付款等指令进行操作不遭受第三方的权利主张,若第三方向乙方主张

权利,则由甲方负责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甲方如更改网址、或系统升级、或其他原因需要暂停对交易

客户的服务时,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未及时通知导

致支付不成功或产生错误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因突发事件造成系统故障、无法同乙方网上交易市场正

常连接、或无法为交易客户提供服务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通过相应

途径公告交易客户,未及时通知导致支付不成功或产生错误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

(十)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网上交易市场做必要的说明和宣传,与乙

方有关的说明和宣传材料必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发布。

(十一)甲方如果有与网上交易市场相关的变动,需尽快告知并提

供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交易客户交易信息和发起退货、

批量撤销挂单、批量撤销追加货款、批量撤销成交请求、最后付款日付

款等指令进行相应处理。

(二)甲方与交易客户、交易客户之间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若

涉及资金返还请求的,除由第三方证明的双方和解协议、有权机关生效

判决或相关指令外,乙方有权拒绝返还在途资金。

(三)乙方根据需要有权暂停网上交易市场服务,中止时间超过6

小时的,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乙方有权对提供的服务项目或内

容进行调整,但应将调整的具体内容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乙方网站或营

业网点进行公示,并且甲方应向交易客户提前公告。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视其

情节追偿由此导致的损失:

1、 故意诋毁或损害乙方网上交易市场声誉的;

2、 与交易客户串通诈骗银行资金或洗钱的;

3、 销售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或提供赌博等非法服务的;

4、 商品质量低劣给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失或信誉低下,经法院判决

或仲裁对交易客户存在欺诈行为的;

5、 无理拒绝受理交易客户使用乙方网上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

6、 连续90天没有交易发生的或者一年内交易笔数不足100笔

的;

7、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已无经营资格的;

8、 不按约定向乙方交纳相关服务费用的;

9、 其它有损乙方权益和法律法规规定明令禁止的情形。

(五)乙方应对甲方因突发事件造成系统故障、无法同网上交易市

场正常连接、或无法为交易客户提供服务的通知及时进行暂停服务等相

关操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数据传输的软件及认证资料,并向甲

方提供相关的培训和业务资料。

第五条 业务费用

(一)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系统运行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甲方使用乙方网上交易市场,应支付下列基础费用:

1、一次性特约商户开通服务费 元。

2、商户证书工本费 元。

3、商户证书年服务费 元。

如甲方停止使用网上交易市场,所收上述费用不予退还。

(三)甲方使用乙方网上交易市场还应支付交易费用,乙方按如下

第 种方式向甲方收取交易费用:

1、根据交易客户单笔在线交易金额的 %实时收取。

2、每月 日按交易客户月累计金额的 %收取。

3、根据交易客户交易每笔 元实时收取。

4、每月 日按交易客户累计交易每笔 元收取。

5、其他方式 退货时,乙方不收取甲方的退货手续费,但不退还原交易手续

费。

第六条 知识产权条款

甲乙双方对各自平台系统、接口数据等享有知识产权,未经许可

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第七条 安全条款

(一)甲乙双方应分别制定并实施充分的安全措施,以防止网上交

易市场受到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和电脑黑客对系统的攻击。

(二)甲乙双方应采用适当的加密技术和措施,保证网上交易信息

传输的保密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另

一方应对对方采取的减少损失的措施予以积极协助。

第九条 免责条款

(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甲乙双

方各自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免除责任。

(二)因供电系统或通讯系统故障等非乙方过错原因导致网上交易

市场中断或不能正常开展业务,乙方免于承担责任。

(三)乙方仅为买卖双方客户的电子商务交易提供信用支付结算服

务,不介入交易纠纷,一切因交易商品质量、商品交付等引发的交易双

方、交易双方与甲方纠纷和争议以及经营行为违反有关法律等产生的问

题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 种

方式解决:

1、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

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及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甲乙

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限。

除本协议第四条第四款外,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协

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履行未尽义务后

方可终止。

第十二条 其他

(一)《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申请表(网上交易市场特约商

户)》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双方为达成本协议合作事项而签订的保密协议(如有),不

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本协议第三条第(五)款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失

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声明:

乙方已提请我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第一条第(四)

款、第三条第(三)、(五)、(七)款,第四条第(二)、(三)、

(四)款,第九条第(三)款黑体字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我

方要求作了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认同

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如以上声明与事实或甲方真实意愿不符,甲方请勿签字/盖章;

如相符,请在对应位置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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