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究院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以下简称“研究院”)是由山东zz集团发起成立的企业内部研究机构。研究院旨在进行橡塑制品、装备研发,自动化控制与工业机器人研发;并提供相应业务的工程技术服务。
第二条 本研究院由山东zz集团出资贰佰万建立,由山东zz塑胶工业有限公司、yy橡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及外聘理事构成。研究院设置在东营市山东zz塑胶工业有限公司总部,研究院院长兼理事长由山东zz塑胶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印振同担任,并负责研究院的日常工作。理事长及外聘理事成立理事会。理事会参与研究院工作,外聘理事对研究院工作行使指导、建议的权利,对XX提供战略指导。
第三条 理事会由山东zz塑胶工业有限公司、yy橡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塑料加工协会、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学院、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精英组成。
第四条 理事会成员按照规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本研究院设立监事会,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研究院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本研究院理事、院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章 理事会、监事会的设置与管理
第六条 理事会会成员聘期四年。
第七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八条 理事会于每年召开2次战略规划研讨会,对研究院研究方向、研究工作、研究成果提出建议。
第九条 理事会成员不得以理事会的名义组织或参加任何违反本理事会章程或损害研究院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2名,聘期四年。
第十一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予以除名。
第三章 理事会成员的权责
第十二条 理事会成员在研究院享有以下权利:
1. 获得研究院颁发的正式聘书;
2. 对理事会的管理与运作提出自己的建议;
3. 获得相应的专家顾问费;
4. 参与研究院举办或参与的各项业界交流、研讨活动;
5. 每年获得研究院年度报告;
6. 参与委员会章程的修订与完善;
7. 罢免、增补理事
8. 对研究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提出建议;
9. 参与研究院的其他活动。
第十三条 理事会在研究院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理事会章程;
2. 对研究院工作提供自己的战略观点,并提供相应的合理资源;
3. 积极参与理事会的各项活动;
4. 对山东zz塑胶工业有限公司、yy橡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发展进行战略指导; 5. 参与研究院的研究工作,撰写指导性文章,在征得理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将文章作为研究院的稿件来源;
6. 在征得理事会成员许可的情况下,在相应的媒体或资料上使用委员的肖像、个人资料等信息。
第十四条 理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1. 召开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2. 检查会议落实情况;
3. 代表理事会签署相关文件;
4. 不得私自利用理事长职权为其它组织和个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进行非法赢利活动,损害研究院利益;
5. 向理事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修订草案、建设项目、合同草案、提留总额等需要讨论决定的会议事项;
6. 管理本研究院的资产和财务;
7. 履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办理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对长期不能履行职责的理事,经理事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可取消其理事资格。
第四章 院长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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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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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十六条 本研究院院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研究院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提请聘任或解聘本研究院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研究院院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五章 监事会权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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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十七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本研究院财务; 对本研究院理事、院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本研究院理事、院长的行为损害本研究院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核对理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5.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 代表公司与理事交涉或对理事起诉;
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 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
9. 监事不得兼任理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10. 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方案的检查、监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于2014 年 月 日正式颁布并生效; 与研究院有其他合作项目的理事单位,另行签署合作协议;本章程的解释权归XX。
企业研究院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以下简称“研究院”)是由山东zz集团发起成立的企业内部研究机构。研究院旨在进行橡塑制品、装备研发,自动化控制与工业机器人研发;并提供相应业务的工程技术服务。
第二条 本研究院由山东zz集团出资贰佰万建立,由山东zz塑胶工业有限公司、yy橡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及外聘理事构成。研究院设置在东营市山东zz塑胶工业有限公司总部,研究院院长兼理事长由山东zz塑胶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印振同担任,并负责研究院的日常工作。理事长及外聘理事成立理事会。理事会参与研究院工作,外聘理事对研究院工作行使指导、建议的权利,对XX提供战略指导。
第三条 理事会由山东zz塑胶工业有限公司、yy橡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塑料加工协会、青岛科技大学机电学院、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精英组成。
第四条 理事会成员按照规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本研究院设立监事会,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研究院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本研究院理事、院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章 理事会、监事会的设置与管理
第六条 理事会会成员聘期四年。
第七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八条 理事会于每年召开2次战略规划研讨会,对研究院研究方向、研究工作、研究成果提出建议。
第九条 理事会成员不得以理事会的名义组织或参加任何违反本理事会章程或损害研究院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监事2名,聘期四年。
第十一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予以除名。
第三章 理事会成员的权责
第十二条 理事会成员在研究院享有以下权利:
1. 获得研究院颁发的正式聘书;
2. 对理事会的管理与运作提出自己的建议;
3. 获得相应的专家顾问费;
4. 参与研究院举办或参与的各项业界交流、研讨活动;
5. 每年获得研究院年度报告;
6. 参与委员会章程的修订与完善;
7. 罢免、增补理事
8. 对研究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提出建议;
9. 参与研究院的其他活动。
第十三条 理事会在研究院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理事会章程;
2. 对研究院工作提供自己的战略观点,并提供相应的合理资源;
3. 积极参与理事会的各项活动;
4. 对山东zz塑胶工业有限公司、yy橡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发展进行战略指导; 5. 参与研究院的研究工作,撰写指导性文章,在征得理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将文章作为研究院的稿件来源;
6. 在征得理事会成员许可的情况下,在相应的媒体或资料上使用委员的肖像、个人资料等信息。
第十四条 理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1. 召开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2. 检查会议落实情况;
3. 代表理事会签署相关文件;
4. 不得私自利用理事长职权为其它组织和个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进行非法赢利活动,损害研究院利益;
5. 向理事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修订草案、建设项目、合同草案、提留总额等需要讨论决定的会议事项;
6. 管理本研究院的资产和财务;
7. 履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办理章程规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对长期不能履行职责的理事,经理事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可取消其理事资格。
第四章 院长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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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十六条 本研究院院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研究院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提请聘任或解聘本研究院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研究院院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五章 监事会权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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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十七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本研究院财务; 对本研究院理事、院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本研究院理事、院长的行为损害本研究院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核对理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5.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 代表公司与理事交涉或对理事起诉;
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 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
9. 监事不得兼任理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10. 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方案的检查、监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于2014 年 月 日正式颁布并生效; 与研究院有其他合作项目的理事单位,另行签署合作协议;本章程的解释权归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