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的报废、收集、处理,充分地利用废旧物资,降低消耗。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废旧物资的收集、处理。 3 废旧物资的定义
废旧物资包括可回收废弃物和旧物资,可回收废弃物指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无利用价值但回收后可做再生资源的废弃物。旧物资指在仓库和生产现场长期积压,公司生产无利用价值或达不到原来要求需报废的物资。 4 职责
4.1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和收集管理。 4.2 设备部负责设备、备品、备件的报废和收集管理。 4.3 模具库负责模具、工装的报废和收集管理。
4.4 采购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组织变卖处理。废旧处理部门人员有责任监督从各部门运来的物资是否已报废,如有疑问应立即向物资所属部门负责人反映。 5 物资的报废
5.1 物资报废应填写相应的报废入库表。
5.2 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有一定价值量的物资的报废,要经工段长或部门负责人确认和批准。
5.3 生产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无利用价值的边角废料及其他低值废物品,可以直接报废。 6 废旧物资的贮存
6.1生产过程的木质废旧物资在退火工段贮存。退火工段要充分地利用和返修,
不能利用的再由采购部门作变卖处理。
6.2 报废的工装、模具在模具库贮存。报废的设备、大型备品、备件由设备部在专存区贮存。
6.3 含铜的废杂物在成品库专存区贮存。
6.4 其它废旧物资送到废旧处理站贮存,废旧处理站由仓库管理。
6.3 大宗的或不便再进行移动入库的废旧物资,由收集部门和废旧物资管理员协商解决存放位置。
6.4 各部门对收集的废旧物资须分类筛选,严禁物资混杂和掺有垃圾类的物品, 所有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由废旧物资管理员负责管理。 7 废旧处理站的废旧物资管理
7.1 废旧处理站的废旧物资必须是已办理报废手续的物资或生产过程产生的可回收废弃物。
7.2 准备运往废旧处理站的备品、备件、旧设备和其它看似较完好的物资必须有废旧物资入库申请单,申请单由工段长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否则,废旧处理站人员应拒绝接收。
7.3 废旧处理站人员有责任监督从各部门运来的物资是否已报废,如有疑问应立即向物资所属部门负责人反映。
7.4 废旧处理站应采取仓库管理模式管理,要建立台帐,物资进出有记录,要分类贮存,做好防护。月底要出一份废旧物资统计表和废旧物资再利用统计表,主要物资应予以公布,以便各部门能重新利用,平时其它部门也要经常到废旧处理站挑选能利用的废旧物资,但不得破坏能够整体变卖的废旧设备、电器等。 8 废旧物资的招标处理
8.1招标委员会
8.1.1招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委员会由废旧处理部门组织,成员有监督委员会、
财务、设备等其它相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8.1.2 招标委员会职能 8.1.2.1 负责招标工作的开展。
8.1.2.2 对需要评估价值的物资(含无法计量的物资)进行评审,评审价格作为处置底价。
8.2 招标周期 日常出现的废旧物资的处理每半年至少招标一次,库存积压物资或其它大宗物资可临时招标处理。
8.3 招标信息发布 废旧处理部门可通过公司内部邮件、宣传栏或外部网站等途径发布废旧物资处理招标信息。 8.4 招标程序
8.4.1查看物资 投标者按招标信息规定时间来我公司查看实物。
8.4.2登记 招标废旧物资金额较大(价值40000元以上),投标者须进行投标登记,并收取保证金(1000—50000元),不交保证金者投标无效。 8.4.3 投标 投标者领取招标书,并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投标。投标者应按招标书的要求填写,并注明投标方名称、联系方式及投标金额。
8.4.4 投标箱的管理 废旧处理部门设投标箱,由财务、监督委员会和废旧处理部门共同管理,钥匙分别由以上三个部门保存,确保密封完好。投标结束后由这三个部门共同开箱验标。 8.4.5 评标及定标
8.4.5.1 对于价值比较明确的物资,若投标中最高标不低于实际价值则按最高标定价。
8.4.5.2 对于需要评估价值的物资(含无法计量的物资),若投标中最高标和评审价格(处置底价)基本符合,即可定标,若和评审价格有较大出入,重新组织评估或再投标。 8.5 废旧物资的出售
8.5.1物资的称重须有仓库计量人员监秤。大宗物资处理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可由监督委员会人员参与监督。
8.5.2变卖处理程序:废旧物资处理站填写“废旧物资处理单”并签字→招标
组组员签字→通知监称人监称→计量人签字→监称人签字→招标组组长签字→总经理签字→持申请单或设备处置单向财务交款→持财务出门证出门。(重要物资或价值超过1000元的物资的处理须总经理签字。备注:“重要物资”指铜、设备、备品备件、工装模具等),纸片等价值较低的非重要物资可由采购部门成立处理组视情况比价处理。
9 .保卫人员按《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规定》要求核对手续后放行。
10 .此规定从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处以50-500元的罚款,特殊情况评审处理。
编制: 审核: 批准: 附件:
1《设备、备品备件、工装模具报废入库表》 2《日常生产废弃物报废入库表》 3《废旧物资处理单》
设备、备品备件、工装模具报废入库表
日常生产废弃物报废入库表
废旧物资处理单
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处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的报废、收集、处理,充分地利用废旧物资,降低消耗。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废旧物资的收集、处理。 3 废旧物资的定义
废旧物资包括可回收废弃物和旧物资,可回收废弃物指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无利用价值但回收后可做再生资源的废弃物。旧物资指在仓库和生产现场长期积压,公司生产无利用价值或达不到原来要求需报废的物资。 4 职责
4.1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和收集管理。 4.2 设备部负责设备、备品、备件的报废和收集管理。 4.3 模具库负责模具、工装的报废和收集管理。
4.4 采购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组织变卖处理。废旧处理部门人员有责任监督从各部门运来的物资是否已报废,如有疑问应立即向物资所属部门负责人反映。 5 物资的报废
5.1 物资报废应填写相应的报废入库表。
5.2 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有一定价值量的物资的报废,要经工段长或部门负责人确认和批准。
5.3 生产和维修过程中产生的无利用价值的边角废料及其他低值废物品,可以直接报废。 6 废旧物资的贮存
6.1生产过程的木质废旧物资在退火工段贮存。退火工段要充分地利用和返修,
不能利用的再由采购部门作变卖处理。
6.2 报废的工装、模具在模具库贮存。报废的设备、大型备品、备件由设备部在专存区贮存。
6.3 含铜的废杂物在成品库专存区贮存。
6.4 其它废旧物资送到废旧处理站贮存,废旧处理站由仓库管理。
6.3 大宗的或不便再进行移动入库的废旧物资,由收集部门和废旧物资管理员协商解决存放位置。
6.4 各部门对收集的废旧物资须分类筛选,严禁物资混杂和掺有垃圾类的物品, 所有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由废旧物资管理员负责管理。 7 废旧处理站的废旧物资管理
7.1 废旧处理站的废旧物资必须是已办理报废手续的物资或生产过程产生的可回收废弃物。
7.2 准备运往废旧处理站的备品、备件、旧设备和其它看似较完好的物资必须有废旧物资入库申请单,申请单由工段长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否则,废旧处理站人员应拒绝接收。
7.3 废旧处理站人员有责任监督从各部门运来的物资是否已报废,如有疑问应立即向物资所属部门负责人反映。
7.4 废旧处理站应采取仓库管理模式管理,要建立台帐,物资进出有记录,要分类贮存,做好防护。月底要出一份废旧物资统计表和废旧物资再利用统计表,主要物资应予以公布,以便各部门能重新利用,平时其它部门也要经常到废旧处理站挑选能利用的废旧物资,但不得破坏能够整体变卖的废旧设备、电器等。 8 废旧物资的招标处理
8.1招标委员会
8.1.1招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委员会由废旧处理部门组织,成员有监督委员会、
财务、设备等其它相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8.1.2 招标委员会职能 8.1.2.1 负责招标工作的开展。
8.1.2.2 对需要评估价值的物资(含无法计量的物资)进行评审,评审价格作为处置底价。
8.2 招标周期 日常出现的废旧物资的处理每半年至少招标一次,库存积压物资或其它大宗物资可临时招标处理。
8.3 招标信息发布 废旧处理部门可通过公司内部邮件、宣传栏或外部网站等途径发布废旧物资处理招标信息。 8.4 招标程序
8.4.1查看物资 投标者按招标信息规定时间来我公司查看实物。
8.4.2登记 招标废旧物资金额较大(价值40000元以上),投标者须进行投标登记,并收取保证金(1000—50000元),不交保证金者投标无效。 8.4.3 投标 投标者领取招标书,并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投标。投标者应按招标书的要求填写,并注明投标方名称、联系方式及投标金额。
8.4.4 投标箱的管理 废旧处理部门设投标箱,由财务、监督委员会和废旧处理部门共同管理,钥匙分别由以上三个部门保存,确保密封完好。投标结束后由这三个部门共同开箱验标。 8.4.5 评标及定标
8.4.5.1 对于价值比较明确的物资,若投标中最高标不低于实际价值则按最高标定价。
8.4.5.2 对于需要评估价值的物资(含无法计量的物资),若投标中最高标和评审价格(处置底价)基本符合,即可定标,若和评审价格有较大出入,重新组织评估或再投标。 8.5 废旧物资的出售
8.5.1物资的称重须有仓库计量人员监秤。大宗物资处理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可由监督委员会人员参与监督。
8.5.2变卖处理程序:废旧物资处理站填写“废旧物资处理单”并签字→招标
组组员签字→通知监称人监称→计量人签字→监称人签字→招标组组长签字→总经理签字→持申请单或设备处置单向财务交款→持财务出门证出门。(重要物资或价值超过1000元的物资的处理须总经理签字。备注:“重要物资”指铜、设备、备品备件、工装模具等),纸片等价值较低的非重要物资可由采购部门成立处理组视情况比价处理。
9 .保卫人员按《公司物资进出厂管理规定》要求核对手续后放行。
10 .此规定从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处以50-500元的罚款,特殊情况评审处理。
编制: 审核: 批准: 附件:
1《设备、备品备件、工装模具报废入库表》 2《日常生产废弃物报废入库表》 3《废旧物资处理单》
设备、备品备件、工装模具报废入库表
日常生产废弃物报废入库表
废旧物资处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