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长期培训计划
一、编制说明:通过对本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各工种的调查,结合现行的兽药GMP法规及其他法规、企业的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培训计划。本培训计划为企业五年的长期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规划、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式、及针对考核不合格应采取的措施。要求各部门严格按此计划实施,但本计划具有开放性,即每年允许有少量改动。如果国家的相关法规、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发生改变或新增产品有特殊要求,允许以年度培训计划的方式对本计划进行补充、修改,但一定要经过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综合部、总经理的批准。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负责本计划的实施。
二、总体规划(目标):因为评价一个人是否胜任其工作,应主要考察他的学历、学位、工作技能、工作经验、学习能力(新知识、新技能、新事物的接受)及性格特点(主要是指人际关系处理、团结协作精神、研发创新精神),所以总体目标是所有人员通过本计划的培训后,能满足其岗位对上述各方面的要求,胜任其本职工作,并使企业所有员工形成一个团结协作、创新的集体,能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一切困难,不断提高企业的GMP管理水平。因此,我们的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工种设置了不同的培训项目。即使是相同的培训项目培训,而设置了不同的考核方式及合格标准。
三、第一年(第一轮)培训计划如下:
注:企业主管生产和质量的负责人归于主要技术骨干,不归属于高层管理者,QA包括质量管理部经理。除第1、2及12项外,辅助人员不包括销售人员。上述各项所需培训时间应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应保证中高层管理者、技术骨干每人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但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及员工的继续学历教育时间不包括在内。另处在第一年内,检验人员应取得省兽药监察所的上岗证,电工、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应参加政府部门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四、新员工入厂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第1、2、3、4、5、6、7项培训并选择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签发上岗证,然后才能正式上岗。
五、以后每年的常规培训计划:以后每年除培训第一轮培训中规定的第2、3、4、5、6、7项外,还应以每2年为一个周期,对第一轮培训中规定的第8、9、10、11、12、13、14、15项进行轮流培训,保证在每个周期内对每项内容都培训到。具体的时间安排见每年的年度培训计划。检验人员、电工、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的证书到期前,就应接受相应培训,换发新的证书,以保证总是持有有效证书上岗。
六、除上各项外还应增加的培训计划:以下各项每二年培训一次,保证在二年内每个培训项目都应培训到。大体安排及要求见下表,具体的安排见每年的年度培训计划。
七、因为企业的GMP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中国兽药典》的修订的周期也为五年,所以五年后应对本计划进行相应的修订,以适应法规的最新要求。上述计划中第三大点规定的培训项目与企业实施GMP密切相关,所以必须培训,不能删减。而第六大点规定的培训项目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相关,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制定每年的年度培训计划时体现。
八、本培训计划自批准后一个星期生效。
制定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制定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企业长期培训计划
一、编制说明:通过对本企业各部门、各岗位、各工种的调查,结合现行的兽药GMP法规及其他法规、企业的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培训计划。本培训计划为企业五年的长期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规划、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式、及针对考核不合格应采取的措施。要求各部门严格按此计划实施,但本计划具有开放性,即每年允许有少量改动。如果国家的相关法规、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发生改变或新增产品有特殊要求,允许以年度培训计划的方式对本计划进行补充、修改,但一定要经过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综合部、总经理的批准。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负责本计划的实施。
二、总体规划(目标):因为评价一个人是否胜任其工作,应主要考察他的学历、学位、工作技能、工作经验、学习能力(新知识、新技能、新事物的接受)及性格特点(主要是指人际关系处理、团结协作精神、研发创新精神),所以总体目标是所有人员通过本计划的培训后,能满足其岗位对上述各方面的要求,胜任其本职工作,并使企业所有员工形成一个团结协作、创新的集体,能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一切困难,不断提高企业的GMP管理水平。因此,我们的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工种设置了不同的培训项目。即使是相同的培训项目培训,而设置了不同的考核方式及合格标准。
三、第一年(第一轮)培训计划如下:
注:企业主管生产和质量的负责人归于主要技术骨干,不归属于高层管理者,QA包括质量管理部经理。除第1、2及12项外,辅助人员不包括销售人员。上述各项所需培训时间应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应保证中高层管理者、技术骨干每人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但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及员工的继续学历教育时间不包括在内。另处在第一年内,检验人员应取得省兽药监察所的上岗证,电工、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应参加政府部门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四、新员工入厂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第1、2、3、4、5、6、7项培训并选择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签发上岗证,然后才能正式上岗。
五、以后每年的常规培训计划:以后每年除培训第一轮培训中规定的第2、3、4、5、6、7项外,还应以每2年为一个周期,对第一轮培训中规定的第8、9、10、11、12、13、14、15项进行轮流培训,保证在每个周期内对每项内容都培训到。具体的时间安排见每年的年度培训计划。检验人员、电工、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的证书到期前,就应接受相应培训,换发新的证书,以保证总是持有有效证书上岗。
六、除上各项外还应增加的培训计划:以下各项每二年培训一次,保证在二年内每个培训项目都应培训到。大体安排及要求见下表,具体的安排见每年的年度培训计划。
七、因为企业的GMP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中国兽药典》的修订的周期也为五年,所以五年后应对本计划进行相应的修订,以适应法规的最新要求。上述计划中第三大点规定的培训项目与企业实施GMP密切相关,所以必须培训,不能删减。而第六大点规定的培训项目与企业的长期发展相关,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制定每年的年度培训计划时体现。
八、本培训计划自批准后一个星期生效。
制定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制定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