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交流及处理】
泥瓦匠说车险(有更新)
原先就听说过:
去修理厂入保险,那好了
你车在保险期内的任何维修都可以不花钱,不管是不是在保险范围
最离谱的,我有个同学举例说明:他曾经大修发动机都没花钱
还有人说,全车喷漆也不花钱
前些天,我车有点小刮擦,去了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也可以去4S,但是有点远)
期间因为看过关于修车黑幕的帖子
(http://yp.pcauto.com.cn/qcyh/yhxd/0809/699588_1.html
http://www.pcauto.com.cn/community/fun/car/0809/705736_3.html
http://www.pcauto.com.cn/playcar/skills/qcby/0612/417716.html)
加上一点也舍不得离开俺的车,怕有人75它。。。。所以全程看着修车
过程中,见修理厂经理年龄不大,同龄人,不难说话,就慢慢聊上了,才知道了好多内幕,
很恐怖的
小举例一下:于小姐今年2月刚买了一辆本田雅阁,上周,她在开门时不小心撞凹了一小块,因急于出差她就把车送到离家不远的汽车修理厂。该修理厂的负责人热情接待了她, 并说可以为其代办向保险公司索赔事宜,让她过3天来取车就行。于小姐签好保险索赔委托书后,便安心离去。由于出差临时取消,第二天晚饭后,于小姐遛弯时就 顺道去了修理厂,想去看看车的修理进度,可她意想不到的是,原本毫发未损的车前盖已被人砸得破烂不堪,就像刚发生了重大撞车事故一样。后经调查得知,原来 该修理厂拿自己的“事故车”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高达数千元的保险赔款,超出了车门撞坏的赔偿金十几倍„„(网上找的案例)
再说个修理厂经理说的:他一哥们,说车门不太好了,想换个新的,让他帮忙,他说办不了,哥们换了一家,那家说,没问题,5天后来取车,5天后果然换了门子。可后来一次修车居然发现车底盘大梁断了,是焊起来的。这个经理告诉我说:这个办法他也会,就是,使劲再撞车门一次,撞的稀烂,撞一次不行撞2次,必须得烂,否则不能换新的。。。但是你的车
也已经是事故车了。。。伤筋动骨了。。。
那经理还说了一个例子:比如尾灯烂了,要换,你不在场的情况下,把你后保险杠一块撞烂,
保险杠只修不换,却向保险公司报销换新的的钱。。。
所以:修车一定要全程不离开!!!
类似的事太多了,自己搜索了去看吧。。。
更新内容:
一、理赔过多是否会导致第二年保费上涨?
这个当然,第二年续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根据你上年理赔的金额来定折扣率。这导致很多兄弟出点小擦伤就自 己出钱修了,可是日积月累,每次擦挂一两百,一年下来也得几大百,算下来不比续保时的折扣便宜,如果来一次大的事故不得不理赔,那前几次咬牙自费就白白浪 费了。所以,我的观点还是有险就索赔,不要以为一年内我只会出这一次险,路上车多,
谁难免不出点意外呢?特别对于新手,擦挂更多。
最重要的是,在续保的时候,你还有权选择另一家保险公司,上一家公司不打折,新公司可
不管,为了拉你这个客户,一样有高折扣率来吸引你。
举我本人的例子来说,头一年在中国人保上的险,一次意外撞到花坛上,右前轮、板、轴全换,总费用8K多,加上划痕、擦伤,总理赔金额超过一万,第2年续保不再打折,马上换
平安保险,一样六折。
二、在4S店买保险有什么好处?打折不?
好 处很明显:代索赔。只要不涉及人员伤亡,4S店可以代办一切手续,包括垫资。简单地说就是你把车开到4S店(如果伤重就叫4S店来拖,不用你出一分钱的拖 车费,4S店知道转嫁到保险公司的),然后走人等4S店通知,车修好后直接来领车就行了,不用你自己垫资,不用你自己去保险公司报销,不用你自己与保险定 损员谈判,一切都不用你操心。 4S店上险一样有折扣,可能比外面小公司的代办要贵一点点,但比起带来的便利来说,这
一点点费用根本不算什么。
另外,对于可修可换的件,4S店都会选择换件而不是修理,至于定损员那边,它有办法搞
定。
(下面我会举我最近这次事故的例子来说明4S店为什么愿意换而不愿意修)
三、单车事故理赔手续
A、如果是在4S店上的险,无人员伤亡,被撞物不需要你赔偿,就直接把车开到4S店,交
给他们来处理。
B、如果事故较大,或有人员伤亡,或被撞物要你赔偿,请首先通知保险公司出现场,根据他们的要求,再决定是否报交警。注意,如果保险公司的人要求你理赔时出具交警证明,一
定不要马虎,必须报警,不然理赔起来很麻烦。
四、双车事故
A、如果有人员伤亡,一定不能私了,马上报122和保险公司出现场。
B、 如果无人员伤亡,先报122,同时与对方沟通,问清对方是否在当地上险、是否是大保险公司(与4S店有协作关系的大公司,如人保、平安等),是否上了三者 险和车损险,是否有不计免赔。如果有一方是外地保险公司(或其他理赔起来很麻烦的情况),最好私下商量各自50%责任,请求交警判各自修理自己的车辆,当 然,全责方应该私下给无责方一点
经济补偿,包括误工费和第2年续保费上涨的差价。
在送车辆去维修时,一不要只顾图方便贪便宜,最好是将车送到正规的或者品牌较好的专业修理厂,如果是到一些较小型的维修厂,就必须经常过去查看修理进度, 小问题最好不要在修理厂过夜,以防有诈;二是车主自己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索赔事宜,由保险公司派专人到厂查勘定损,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三是不 要随意将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交给他人,以免他人虚报资料进行索赔。
撞出来的保险费可是我的纯利润。《深圳特区报》供图
“我在半年前来到罗湖的一家汽车修理厂工作,不久老板就叫上我分别将客户送来检修的车开出去,然后在马路上自导自演‘车祸’。当时我还不知道: 好端端的车为什么要拿去撞呢?后来,我才知道这样做是为了骗取保险费。”昨天,汽车修理厂员工杨先生向媒体自曝行业黑幕。他说,他对老板的行为敢怒不敢 言,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采取行动制止这
种行为的发生。
修理厂钻车主空子
面对记者,杨先生容颜憔悴,看来精神负担很重。他说:“我实在接受不了修理厂老板的敛财损招———每周都叫上我,一起偷偷将客户送来修理的汽车开出去蓄意制造撞车案件,然后向保险公司索取高额保险费。老做这样的亏心事,良心备受折磨,晚上总是睡不着
觉。”
杨先生以前在一间大型修车厂工作多年,该厂的管理比较完善,所有的程序都是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执行。
由于种种原因,杨先生原来工作的修车厂倒闭了。他于今年初来到罗湖这家汽车修理厂工作。“在顾客要求修车时,修理厂老板就向客户承诺可以提供一 条龙的服务,其中包括索赔。他发现,不少车主在事故发生后,图省事,爱当‘甩手掌柜’,会把授权委托书等受理保险所需的相关资料交给修理厂代理,向保险公 司索赔,这就让修理厂老板有了钻空子
的机会。”
还有一种情况是车主贪小便宜,这也使修理厂老板有机可乘。一些车主把有轻度损坏的汽车开到修理厂来,这些车的损坏程度没达到1000元以上的保 险理赔标准,老板这时会拍胸口保证:“我帮你用保险搞掂,不用你花任何钱。”车主只想到修车不用自己掏钱,欣然答应把有关资料和汽车交给老板,却不知背后 的真相———其实车主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而黑心老板却从中坐收渔利。
导演“车祸”骗保
刚上班不久,杨先生发现修理厂老板买回来一大堆旧的零件,如旧水箱、旧散热网、旧空调、旧发电机等。老板指挥工人把顾客送修车的新零件拆下来,然后装上这些旧零件。难
道老板不怕事情败露吗?杨先生很困惑。
发现老板做骗保勾当是在一天傍晚。那天下班后,老板找杨先生帮忙。老板和他把两辆顾客放在修理厂维修的车开到下梅林的一条马路上。这两辆车在出 发前都分别装上了旧零件。到达目的地,老板指挥他把一辆车开在合适的位置。随后,老板就开着另一辆车过来。只听见“呯”的一声,两辆车一下子撞在一起。车 里的旧零件也顷刻间被损坏掉。 老板在开始“制造事故”的前10分钟,就已经分别给保险公司和交警打电话报告,等他们把事情做完了,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赶了过来。交警按照交通法规进行责任认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按规定检查理赔。这些都是按正常程序办的,只是事故的个中缘由并
不为外人所知。
“事故”处理后,杨先生和老板把两辆车运回修理厂。第二天,老板吩咐杨先生把损坏的旧零件拆开来,把原来从车上拆下来的零件再安上去。然后再进行车身简单修复。两位车
主一周后来取车,都看不出车子曾惨遭蹂躏。
通过这次“事故”,修理厂骗取保金赚取纯利近8000元。
杨先生向记者透露,老板一个星期大概有两次这样的行动。
杨先生还发现,老板常在下班后趁外人不在场,故意毁坏顾客的送修车。有时会损坏车
身,有时会把车故意撞到柱子上。通过加大送修车的损毁情况来骗取保险金。
治骗保还需合力
记者为此采访了保险公司一名资深从业人员。他告诉记者,这样的事情并不鲜见,车辆出事故之后,将保险索赔委托给修理厂是造成目前市场骗保骗赔案频出的原因之一。个别无良修理厂会在客户的车上做手脚,通过扩大损失和重复索赔等方式扩大理赔范围从中获
利。虽然客户取车时车辆完好如初,它其实已经历了“残酷的待遇”。他提醒车主,出车险后可拨打保险公司的咨询电话,有关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正确办理有关索赔事项。 据一位王律师介绍,从法律上来说,车主委托车行进行保险理赔,从委托关系来说,法律后果可能会由委托人———也就是车主承担。虽说车主对修车厂骗保可能并 不知情,但如果哪天因修车厂骗保牵扯成“替罪羊”,车子受损不说,还得劳心去为自己“叫屈”,那就更得不偿失。他提醒车主,为了避免权益受损,最好不要由 不熟悉的修理厂全权代办
索赔。(《深圳特区报》供稿 )
“今年你的车上不了保险了!”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一句话,让车主陈小姐开始对购买一年的爱车使用开始担 忧。如果不能上司乘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等事关车主切身利益的保险,意味着自己的爱车将无法得到必要的安全保障。而这件事情的实际情况是,保险业务
人员对消费者的一次“欺诈”。
续接到读者类似的保险投诉称:自己的保险费率无端提高;保险公司出险次数记录比实际出
险次数多等等。上周,本报记者对这些读者的投诉进行了调查采访。
为什么今年不能再续保险?
陈小姐的车是一辆去年购买的二手富康车,车的初始登记日期是1997年年底。由于此前自己并没有驾 驶经验,对于用车当中的各种手续并不十分熟悉,在朋友的介绍下,陈小姐把自己爱车的保险业务委托给保险公司一位姓桂的业务人员,对于业务人员一年当中提供
的各种服务,陈小姐表示非常满意。
但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眼看一年保险期已过,陈小姐接到桂先生这样的电话:“你的车今年没法上保险了。”桂的解释是:这辆车使用期已经满7年,保险公司已经不对这辆
车提供保险服务。
“如果不能上保险,意味着今后私车使用将要承担更大的风险。”无奈,陈小姐只能向一位熟悉保险业务的专业人士求助,询问有什么办法可以上保险。殊不知,自己私车保险有
很多“猫腻”。
出险3次怎么变成5次?
几天过后,这位人士回复说:“你的车去年到底出险几次?”
“三次呀。怎么了?”陈小姐说。
“不对呀,你的保险记录显示你去年出险5次,按照相关的规定,你今年的保险费用要
上调,但并不是说就不能上保险呀!”
这位专业人士解释说,按照一些保险公司的规定,出险一次视做没有出险;出险2到3次,仍然按照上一年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用;出险5次或者5次以上,相应的保险费率将上调,具体的上调幅度根据选择保险公司的不同而不同。即使满7年的,也只是不能上车损
险。
另外,新车第一年有10%的优惠;第二年续保的、出险次数不超过4次的,也能享受10%的优惠;而 5次或者5次以上,车损和盗抢等费率将上浮10%;公里数一年超过3万公里的,车损险等上调5%;满7年的,赔付额超过一定额度的也将上涨一定的幅度;两 年以上不上
划痕险等。
为什么会有5次出险?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怀疑,可能是出于个人利益的关系,这位业务人员向陈小姐作出了上述回 答。这位专业人士说:“对于消费者来说,目前的汽车保险业有很多陷阱。一些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和一些修理厂合作,自己定损自己修车,和修理厂一起从中牟 取
利益。当然,这些只是其中之一。”
专业人士的一番说法,印证了陈小姐的怀疑:“去年的几次出险,几乎都是桂先生帮助出险定损,并开车 去修理厂修理,作为一项服务,他提供我修理期间的代用车。”这位专业人士回应说:“代用车,每天的费用都在150元以上,如果只是小的出险,这个费用谁来
承担,这样的话,他只能从修理中去赚取这些费用。”
“告诉陈小姐不能上保险,其实是无法向她解释为什么费率突然提高而做出的应对措
施,如果陈小姐从安全考虑还要上保险,就只能接受保险费率提高的事实。”
回忆去年的几次出险,陈小姐说:“在上一个保险期内,我明确记得我的车出险3次,一次是和别人追尾,责任在我,一次是停车倒库时划了右后侧车门,还有一次是倒车撞了后
保险杠,怎么出现出险5次的记录,实在是没有任何根据。”
为什么要多出951.09元保险费用?
对此,桂故作不知情地解释说:“可能是车在出险时还有其它损坏,按照规定分做多次对车进行了出险。”对于这一解释,陈小姐说:“除了三次事故出险,我没有要求修理事故以外的损坏,而现在多出的两次仅仅是一些小的维修,却要让我承担高于上一个年度的保险
费率。”
按照这位专业人士的计算,由于陈小姐保险记录为5次或者5次以上,相应的保险费率都要上调,为此,陈小姐要多支付951.09元保险费,按照某家保险公司的规定具体计算如
下: 出险不超过4次: 出险超过5次或者5次:
车损险上浮10%;
保险正常资费
不计免赔率上浮30%;
1.车损险:1023.70元
盗抢险上浮10%;
2.第三者险(5万元):
533.26元 玻璃险上浮20%。
3.不计免赔率:323.241.车损险:1528.24元
元
2.第三者险(5万元):
4.不计免赔额:448.88723.71元
元
3.不计免赔率:486.08
5.盗抢险:229.23元 元
6.玻璃险:87.03
7.司乘险:207.48元
5.盗抢险:280.16元
自燃险赠送
6.玻璃险:104.43元
合计:2852.82元
7.司乘险:207.48元
燃险赠送
合计:3803.91元
超出5次或者5次要多支付951.09元(3803.91-2852.82=951.09元),如果是新车第
二年,多支付保险费用还要高于这一费用。
为什么又是正常费率了? 4.不计免赔额:473.81元
在这位专业人士的建议下,陈小姐今年只上了第三者责任险,但是事情就是那么巧,没
过多久,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桂先生打电话来了:“这辆车可以上保险了。”
“怎么又可以上保险了!”前后两个不同的说法,让不熟悉保险业务的陈小姐一头雾水。 按照桂先生的说法,这辆车超过7年,只是一些险种不能上,而其它险种的费率将上浮。如果要节省保险费用,只要退掉刚上的第三者险,保险公司系统就会进行刷新,所有的5
次出险会为零,陈小姐又可以享受正常的保险费率了。
专业人士认为,这样的操作手法,即使出险超过5次的高风险车辆,仍然可以通过这样的办法穿透保险公司的“防风险墙”。这位人士说:“这无异监守自盗,保险业务人员利用
保险条款的漏洞,成为保险业的蛀虫。”
“看来,即使出险5次以上,也可以利用这一条款漏洞,享受正常的保险费率。”陈小
姐说:“这样,我又可以‘省’去951.09元保险费用了。”
出险修理怎么全车假配件?
更让这位专业人士吃惊的是,这辆车假件问题严重,包括前机器盖、左侧车门、各种线束等都是假配件。 这位人士预计:这辆车在陈小姐购买之前,曾经有过一次索赔额很大的出险,从整车来看,可能是一起严重的偏左前侧撞车事故,而在修理过程中,维修人员用大
量 的假配件代替真件,从中牟取暴利。
“这都是保险理赔埋下的祸根。”陈小姐说:“这件事情的发生,让我对保险公司的业务失
去诚信,我想再也不会上全险了,只上一个必上险-第三者险。”
“前几天,我就听说一位有车族一直没有上保险,只在验车前上了第三者险,验完车后就退掉了。”这位人士说。要规避这一风险,消费者首先要对一些小型的修理企业要有警惕
心理,防止在定损修理过程中被换大量的假配件。
最近,一则报道称,车主王小姐在车辆发生事故后发现,自己按照保单的“出险电话”叫来的是冒称保险公司的某修理厂人员,而且同样的电话出现在保单的好几个位置上。 保险公司有关人士建议,消费者出险后,尽量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这样即使
出现假配件,消费者可以事后进行索赔。
保险行业几大陷阱
专业人士说,由于保险业目前竞争激烈,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内部都存在很大的陷阱。
先归纳如下:
是看似优惠,其实在蒙蔽消费者。一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利用保险条款的漏洞,给本该上私家车险的个人家庭用汽车上公车险,从而为消费者降低保险费用,殊不知 由于公车险和私车险出险索赔规定不同,真正出险时消费者才能最终发现利益受到侵害。更有甚者,
一些保险人员在做这种单子时不给消费者明示,从中赚取保险费 用差额。
二是一些保险人员和修理厂捆绑一体,赚取利润。一般业务人员既是定损员,又是修理厂的合伙人,消费者通过这类人员上保险,往往看似服务很好,其实在保险期满后会发现利
益受损。
三是强行搭售其他商业险。其实在汽车保险中,只有第三者险属于必上保险,其他保险是否要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是在实际的业务中,一些保险业务人员对各种保险进行
捆绑销售,从而谋取利益。
四是扣单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保险代理人员拉到业务后,会根据这位消费者及车的情况,决定这个保单是否上交保险公司,如果没有出险或者索赔额较少,会给消费者出险,否
则将对出险推脱,甚至找不到人。
李先生打算利用周末自驾出游,出游前李先生告诉保险员,车子有点小刮小蹭,希望能将车
子开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做做保养。“没问题”,保险员很爽快。
将车开到维修厂后,李先生将自己的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机动车保险卡等证件留下。可是,两天后,李先生的同事在同一家维修厂修车时发现李先生
的车被撞得惨不忍睹。
李先生找维修厂要说法时又惊奇地发现,自己的车突然多出张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原来李先生的车送到维修厂后,被维修工开上路,与一辆同在这家保险公司承保的小客车相撞。经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珠大队的执勤交警认定,小客车为肇事方。 “反正维修费又不用你们出,全部由保险公司买单!”维修厂负责人振振有词。“这个
行业大家都这样做,不这样,哪里来那么多活儿?”
谷小姐的新车10月底上牌,车身价35万元,保险费花了1万多元。谷小姐的车在路上发生刮蹭,后尾箱被刮伤。“这个伤很小,1000来块钱就行了”,车厂师傅给谷小姐报了个价。
李小姐于是通知保险员,把车开进了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
然而,当天晚上,谷小姐接到GPS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称自己的车正被人“非法 操作”。当晚12点多,谷小姐赶到车厂,发现自己的车后部被严重撞坏。经查问,维修工承认当晚将车开出,与保险公司的一位业务员联手“做现场”:两人在路 上将车撞坏后报
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
谷小姐非常气愤:“这种行为实在恶劣!要不是我的车上装了智能系统,怎会知道被用
来骗保?”
陷阱一:定损金额“关系”搞定
车辆出险后,如果车主对定损金额不满意,通常定损员会给车主承诺:如果你觉得定损金额不足以修好车,那修理厂是可以给你拆检的,到时候维修费修到多少就赔多少。 这个时候,车主要特别当心。很常见的情况是,车主签名后,来到保险公司推荐的汽修厂里,发现原来修理工和保险公司的人都是有“关系”的。这时,修理工多半会告诉你拆检
后车没多大毛病,本来要换的配件,很有可能就修修了事。
应对:面对这种情况,车主要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并且强烈要求到本品牌的4S店维
修。
陷阱二:少报维修项目拉低赔偿
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站进行查勘定损时,如果车主对自己的车受伤程度观察不仔
细,保险公司定损员很有可能会少报一些维修项目,拉低赔偿金。
应对:车主在保险公司定损之前要仔细检查车子的受损部位,以免被保险公司故意忽略。
陷阱三:配件更换“做手脚”
即使定损点为4S店,车主也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定损4S店主修的不是出险车辆的品牌,当然也不会储备这辆出险车辆的零配件。很常见的情况是去采购一些非原厂生产的便宜配件
给保户的车辆装上。
应对:消费者应该尽量在本品牌的4S店里购买保险,出险后就在该4S店维修。
陷阱四:“回扣”做诱饵
保险公司为了让车主到他们推荐的维修点去维修,另一个撒手锏就是给“回扣”。如果出 险车辆正常的定损金额应该为10000元,为了省钱,保险公司会推荐车主到指定的维修
点去维修,使用价格便宜的零配件,因此定损金额可以降到5000元。 为了让车主心甘情愿
到推荐的维修点修车,保险公司和维修点双方会商量给车主2000元的赔偿金。 应对:买家没有卖家精。车主莫为蝇头小利与定损员或维修厂私下交易。
事故交流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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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车在保险期内的任何维修都可以不花钱,不管是不是在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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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一点也舍不得离开俺的车,怕有人75它。。。。所以全程看着修车
过程中,见修理厂经理年龄不大,同龄人,不难说话,就慢慢聊上了,才知道了好多内幕,
很恐怖的
小举例一下:于小姐今年2月刚买了一辆本田雅阁,上周,她在开门时不小心撞凹了一小块,因急于出差她就把车送到离家不远的汽车修理厂。该修理厂的负责人热情接待了她, 并说可以为其代办向保险公司索赔事宜,让她过3天来取车就行。于小姐签好保险索赔委托书后,便安心离去。由于出差临时取消,第二天晚饭后,于小姐遛弯时就 顺道去了修理厂,想去看看车的修理进度,可她意想不到的是,原本毫发未损的车前盖已被人砸得破烂不堪,就像刚发生了重大撞车事故一样。后经调查得知,原来 该修理厂拿自己的“事故车”向保险公司索赔了高达数千元的保险赔款,超出了车门撞坏的赔偿金十几倍„„(网上找的案例)
再说个修理厂经理说的:他一哥们,说车门不太好了,想换个新的,让他帮忙,他说办不了,哥们换了一家,那家说,没问题,5天后来取车,5天后果然换了门子。可后来一次修车居然发现车底盘大梁断了,是焊起来的。这个经理告诉我说:这个办法他也会,就是,使劲再撞车门一次,撞的稀烂,撞一次不行撞2次,必须得烂,否则不能换新的。。。但是你的车
也已经是事故车了。。。伤筋动骨了。。。
那经理还说了一个例子:比如尾灯烂了,要换,你不在场的情况下,把你后保险杠一块撞烂,
保险杠只修不换,却向保险公司报销换新的的钱。。。
所以:修车一定要全程不离开!!!
类似的事太多了,自己搜索了去看吧。。。
更新内容:
一、理赔过多是否会导致第二年保费上涨?
这个当然,第二年续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会根据你上年理赔的金额来定折扣率。这导致很多兄弟出点小擦伤就自 己出钱修了,可是日积月累,每次擦挂一两百,一年下来也得几大百,算下来不比续保时的折扣便宜,如果来一次大的事故不得不理赔,那前几次咬牙自费就白白浪 费了。所以,我的观点还是有险就索赔,不要以为一年内我只会出这一次险,路上车多,
谁难免不出点意外呢?特别对于新手,擦挂更多。
最重要的是,在续保的时候,你还有权选择另一家保险公司,上一家公司不打折,新公司可
不管,为了拉你这个客户,一样有高折扣率来吸引你。
举我本人的例子来说,头一年在中国人保上的险,一次意外撞到花坛上,右前轮、板、轴全换,总费用8K多,加上划痕、擦伤,总理赔金额超过一万,第2年续保不再打折,马上换
平安保险,一样六折。
二、在4S店买保险有什么好处?打折不?
好 处很明显:代索赔。只要不涉及人员伤亡,4S店可以代办一切手续,包括垫资。简单地说就是你把车开到4S店(如果伤重就叫4S店来拖,不用你出一分钱的拖 车费,4S店知道转嫁到保险公司的),然后走人等4S店通知,车修好后直接来领车就行了,不用你自己垫资,不用你自己去保险公司报销,不用你自己与保险定 损员谈判,一切都不用你操心。 4S店上险一样有折扣,可能比外面小公司的代办要贵一点点,但比起带来的便利来说,这
一点点费用根本不算什么。
另外,对于可修可换的件,4S店都会选择换件而不是修理,至于定损员那边,它有办法搞
定。
(下面我会举我最近这次事故的例子来说明4S店为什么愿意换而不愿意修)
三、单车事故理赔手续
A、如果是在4S店上的险,无人员伤亡,被撞物不需要你赔偿,就直接把车开到4S店,交
给他们来处理。
B、如果事故较大,或有人员伤亡,或被撞物要你赔偿,请首先通知保险公司出现场,根据他们的要求,再决定是否报交警。注意,如果保险公司的人要求你理赔时出具交警证明,一
定不要马虎,必须报警,不然理赔起来很麻烦。
四、双车事故
A、如果有人员伤亡,一定不能私了,马上报122和保险公司出现场。
B、 如果无人员伤亡,先报122,同时与对方沟通,问清对方是否在当地上险、是否是大保险公司(与4S店有协作关系的大公司,如人保、平安等),是否上了三者 险和车损险,是否有不计免赔。如果有一方是外地保险公司(或其他理赔起来很麻烦的情况),最好私下商量各自50%责任,请求交警判各自修理自己的车辆,当 然,全责方应该私下给无责方一点
经济补偿,包括误工费和第2年续保费上涨的差价。
在送车辆去维修时,一不要只顾图方便贪便宜,最好是将车送到正规的或者品牌较好的专业修理厂,如果是到一些较小型的维修厂,就必须经常过去查看修理进度, 小问题最好不要在修理厂过夜,以防有诈;二是车主自己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索赔事宜,由保险公司派专人到厂查勘定损,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三是不 要随意将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交给他人,以免他人虚报资料进行索赔。
撞出来的保险费可是我的纯利润。《深圳特区报》供图
“我在半年前来到罗湖的一家汽车修理厂工作,不久老板就叫上我分别将客户送来检修的车开出去,然后在马路上自导自演‘车祸’。当时我还不知道: 好端端的车为什么要拿去撞呢?后来,我才知道这样做是为了骗取保险费。”昨天,汽车修理厂员工杨先生向媒体自曝行业黑幕。他说,他对老板的行为敢怒不敢 言,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采取行动制止这
种行为的发生。
修理厂钻车主空子
面对记者,杨先生容颜憔悴,看来精神负担很重。他说:“我实在接受不了修理厂老板的敛财损招———每周都叫上我,一起偷偷将客户送来修理的汽车开出去蓄意制造撞车案件,然后向保险公司索取高额保险费。老做这样的亏心事,良心备受折磨,晚上总是睡不着
觉。”
杨先生以前在一间大型修车厂工作多年,该厂的管理比较完善,所有的程序都是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执行。
由于种种原因,杨先生原来工作的修车厂倒闭了。他于今年初来到罗湖这家汽车修理厂工作。“在顾客要求修车时,修理厂老板就向客户承诺可以提供一 条龙的服务,其中包括索赔。他发现,不少车主在事故发生后,图省事,爱当‘甩手掌柜’,会把授权委托书等受理保险所需的相关资料交给修理厂代理,向保险公 司索赔,这就让修理厂老板有了钻空子
的机会。”
还有一种情况是车主贪小便宜,这也使修理厂老板有机可乘。一些车主把有轻度损坏的汽车开到修理厂来,这些车的损坏程度没达到1000元以上的保 险理赔标准,老板这时会拍胸口保证:“我帮你用保险搞掂,不用你花任何钱。”车主只想到修车不用自己掏钱,欣然答应把有关资料和汽车交给老板,却不知背后 的真相———其实车主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而黑心老板却从中坐收渔利。
导演“车祸”骗保
刚上班不久,杨先生发现修理厂老板买回来一大堆旧的零件,如旧水箱、旧散热网、旧空调、旧发电机等。老板指挥工人把顾客送修车的新零件拆下来,然后装上这些旧零件。难
道老板不怕事情败露吗?杨先生很困惑。
发现老板做骗保勾当是在一天傍晚。那天下班后,老板找杨先生帮忙。老板和他把两辆顾客放在修理厂维修的车开到下梅林的一条马路上。这两辆车在出 发前都分别装上了旧零件。到达目的地,老板指挥他把一辆车开在合适的位置。随后,老板就开着另一辆车过来。只听见“呯”的一声,两辆车一下子撞在一起。车 里的旧零件也顷刻间被损坏掉。 老板在开始“制造事故”的前10分钟,就已经分别给保险公司和交警打电话报告,等他们把事情做完了,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赶了过来。交警按照交通法规进行责任认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按规定检查理赔。这些都是按正常程序办的,只是事故的个中缘由并
不为外人所知。
“事故”处理后,杨先生和老板把两辆车运回修理厂。第二天,老板吩咐杨先生把损坏的旧零件拆开来,把原来从车上拆下来的零件再安上去。然后再进行车身简单修复。两位车
主一周后来取车,都看不出车子曾惨遭蹂躏。
通过这次“事故”,修理厂骗取保金赚取纯利近8000元。
杨先生向记者透露,老板一个星期大概有两次这样的行动。
杨先生还发现,老板常在下班后趁外人不在场,故意毁坏顾客的送修车。有时会损坏车
身,有时会把车故意撞到柱子上。通过加大送修车的损毁情况来骗取保险金。
治骗保还需合力
记者为此采访了保险公司一名资深从业人员。他告诉记者,这样的事情并不鲜见,车辆出事故之后,将保险索赔委托给修理厂是造成目前市场骗保骗赔案频出的原因之一。个别无良修理厂会在客户的车上做手脚,通过扩大损失和重复索赔等方式扩大理赔范围从中获
利。虽然客户取车时车辆完好如初,它其实已经历了“残酷的待遇”。他提醒车主,出车险后可拨打保险公司的咨询电话,有关工作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正确办理有关索赔事项。 据一位王律师介绍,从法律上来说,车主委托车行进行保险理赔,从委托关系来说,法律后果可能会由委托人———也就是车主承担。虽说车主对修车厂骗保可能并 不知情,但如果哪天因修车厂骗保牵扯成“替罪羊”,车子受损不说,还得劳心去为自己“叫屈”,那就更得不偿失。他提醒车主,为了避免权益受损,最好不要由 不熟悉的修理厂全权代办
索赔。(《深圳特区报》供稿 )
“今年你的车上不了保险了!”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一句话,让车主陈小姐开始对购买一年的爱车使用开始担 忧。如果不能上司乘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等事关车主切身利益的保险,意味着自己的爱车将无法得到必要的安全保障。而这件事情的实际情况是,保险业务
人员对消费者的一次“欺诈”。
续接到读者类似的保险投诉称:自己的保险费率无端提高;保险公司出险次数记录比实际出
险次数多等等。上周,本报记者对这些读者的投诉进行了调查采访。
为什么今年不能再续保险?
陈小姐的车是一辆去年购买的二手富康车,车的初始登记日期是1997年年底。由于此前自己并没有驾 驶经验,对于用车当中的各种手续并不十分熟悉,在朋友的介绍下,陈小姐把自己爱车的保险业务委托给保险公司一位姓桂的业务人员,对于业务人员一年当中提供
的各种服务,陈小姐表示非常满意。
但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眼看一年保险期已过,陈小姐接到桂先生这样的电话:“你的车今年没法上保险了。”桂的解释是:这辆车使用期已经满7年,保险公司已经不对这辆
车提供保险服务。
“如果不能上保险,意味着今后私车使用将要承担更大的风险。”无奈,陈小姐只能向一位熟悉保险业务的专业人士求助,询问有什么办法可以上保险。殊不知,自己私车保险有
很多“猫腻”。
出险3次怎么变成5次?
几天过后,这位人士回复说:“你的车去年到底出险几次?”
“三次呀。怎么了?”陈小姐说。
“不对呀,你的保险记录显示你去年出险5次,按照相关的规定,你今年的保险费用要
上调,但并不是说就不能上保险呀!”
这位专业人士解释说,按照一些保险公司的规定,出险一次视做没有出险;出险2到3次,仍然按照上一年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用;出险5次或者5次以上,相应的保险费率将上调,具体的上调幅度根据选择保险公司的不同而不同。即使满7年的,也只是不能上车损
险。
另外,新车第一年有10%的优惠;第二年续保的、出险次数不超过4次的,也能享受10%的优惠;而 5次或者5次以上,车损和盗抢等费率将上浮10%;公里数一年超过3万公里的,车损险等上调5%;满7年的,赔付额超过一定额度的也将上涨一定的幅度;两 年以上不上
划痕险等。
为什么会有5次出险?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业人士怀疑,可能是出于个人利益的关系,这位业务人员向陈小姐作出了上述回 答。这位专业人士说:“对于消费者来说,目前的汽车保险业有很多陷阱。一些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和一些修理厂合作,自己定损自己修车,和修理厂一起从中牟 取
利益。当然,这些只是其中之一。”
专业人士的一番说法,印证了陈小姐的怀疑:“去年的几次出险,几乎都是桂先生帮助出险定损,并开车 去修理厂修理,作为一项服务,他提供我修理期间的代用车。”这位专业人士回应说:“代用车,每天的费用都在150元以上,如果只是小的出险,这个费用谁来
承担,这样的话,他只能从修理中去赚取这些费用。”
“告诉陈小姐不能上保险,其实是无法向她解释为什么费率突然提高而做出的应对措
施,如果陈小姐从安全考虑还要上保险,就只能接受保险费率提高的事实。”
回忆去年的几次出险,陈小姐说:“在上一个保险期内,我明确记得我的车出险3次,一次是和别人追尾,责任在我,一次是停车倒库时划了右后侧车门,还有一次是倒车撞了后
保险杠,怎么出现出险5次的记录,实在是没有任何根据。”
为什么要多出951.09元保险费用?
对此,桂故作不知情地解释说:“可能是车在出险时还有其它损坏,按照规定分做多次对车进行了出险。”对于这一解释,陈小姐说:“除了三次事故出险,我没有要求修理事故以外的损坏,而现在多出的两次仅仅是一些小的维修,却要让我承担高于上一个年度的保险
费率。”
按照这位专业人士的计算,由于陈小姐保险记录为5次或者5次以上,相应的保险费率都要上调,为此,陈小姐要多支付951.09元保险费,按照某家保险公司的规定具体计算如
下: 出险不超过4次: 出险超过5次或者5次:
车损险上浮10%;
保险正常资费
不计免赔率上浮30%;
1.车损险:1023.70元
盗抢险上浮10%;
2.第三者险(5万元):
533.26元 玻璃险上浮20%。
3.不计免赔率:323.241.车损险:1528.24元
元
2.第三者险(5万元):
4.不计免赔额:448.88723.71元
元
3.不计免赔率:486.08
5.盗抢险:229.23元 元
6.玻璃险:87.03
7.司乘险:207.48元
5.盗抢险:280.16元
自燃险赠送
6.玻璃险:104.43元
合计:2852.82元
7.司乘险:207.48元
燃险赠送
合计:3803.91元
超出5次或者5次要多支付951.09元(3803.91-2852.82=951.09元),如果是新车第
二年,多支付保险费用还要高于这一费用。
为什么又是正常费率了? 4.不计免赔额:473.81元
在这位专业人士的建议下,陈小姐今年只上了第三者责任险,但是事情就是那么巧,没
过多久,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桂先生打电话来了:“这辆车可以上保险了。”
“怎么又可以上保险了!”前后两个不同的说法,让不熟悉保险业务的陈小姐一头雾水。 按照桂先生的说法,这辆车超过7年,只是一些险种不能上,而其它险种的费率将上浮。如果要节省保险费用,只要退掉刚上的第三者险,保险公司系统就会进行刷新,所有的5
次出险会为零,陈小姐又可以享受正常的保险费率了。
专业人士认为,这样的操作手法,即使出险超过5次的高风险车辆,仍然可以通过这样的办法穿透保险公司的“防风险墙”。这位人士说:“这无异监守自盗,保险业务人员利用
保险条款的漏洞,成为保险业的蛀虫。”
“看来,即使出险5次以上,也可以利用这一条款漏洞,享受正常的保险费率。”陈小
姐说:“这样,我又可以‘省’去951.09元保险费用了。”
出险修理怎么全车假配件?
更让这位专业人士吃惊的是,这辆车假件问题严重,包括前机器盖、左侧车门、各种线束等都是假配件。 这位人士预计:这辆车在陈小姐购买之前,曾经有过一次索赔额很大的出险,从整车来看,可能是一起严重的偏左前侧撞车事故,而在修理过程中,维修人员用大
量 的假配件代替真件,从中牟取暴利。
“这都是保险理赔埋下的祸根。”陈小姐说:“这件事情的发生,让我对保险公司的业务失
去诚信,我想再也不会上全险了,只上一个必上险-第三者险。”
“前几天,我就听说一位有车族一直没有上保险,只在验车前上了第三者险,验完车后就退掉了。”这位人士说。要规避这一风险,消费者首先要对一些小型的修理企业要有警惕
心理,防止在定损修理过程中被换大量的假配件。
最近,一则报道称,车主王小姐在车辆发生事故后发现,自己按照保单的“出险电话”叫来的是冒称保险公司的某修理厂人员,而且同样的电话出现在保单的好几个位置上。 保险公司有关人士建议,消费者出险后,尽量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这样即使
出现假配件,消费者可以事后进行索赔。
保险行业几大陷阱
专业人士说,由于保险业目前竞争激烈,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内部都存在很大的陷阱。
先归纳如下:
是看似优惠,其实在蒙蔽消费者。一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利用保险条款的漏洞,给本该上私家车险的个人家庭用汽车上公车险,从而为消费者降低保险费用,殊不知 由于公车险和私车险出险索赔规定不同,真正出险时消费者才能最终发现利益受到侵害。更有甚者,
一些保险人员在做这种单子时不给消费者明示,从中赚取保险费 用差额。
二是一些保险人员和修理厂捆绑一体,赚取利润。一般业务人员既是定损员,又是修理厂的合伙人,消费者通过这类人员上保险,往往看似服务很好,其实在保险期满后会发现利
益受损。
三是强行搭售其他商业险。其实在汽车保险中,只有第三者险属于必上保险,其他保险是否要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是在实际的业务中,一些保险业务人员对各种保险进行
捆绑销售,从而谋取利益。
四是扣单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保险代理人员拉到业务后,会根据这位消费者及车的情况,决定这个保单是否上交保险公司,如果没有出险或者索赔额较少,会给消费者出险,否
则将对出险推脱,甚至找不到人。
李先生打算利用周末自驾出游,出游前李先生告诉保险员,车子有点小刮小蹭,希望能将车
子开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做做保养。“没问题”,保险员很爽快。
将车开到维修厂后,李先生将自己的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机动车保险卡等证件留下。可是,两天后,李先生的同事在同一家维修厂修车时发现李先生
的车被撞得惨不忍睹。
李先生找维修厂要说法时又惊奇地发现,自己的车突然多出张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原来李先生的车送到维修厂后,被维修工开上路,与一辆同在这家保险公司承保的小客车相撞。经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珠大队的执勤交警认定,小客车为肇事方。 “反正维修费又不用你们出,全部由保险公司买单!”维修厂负责人振振有词。“这个
行业大家都这样做,不这样,哪里来那么多活儿?”
谷小姐的新车10月底上牌,车身价35万元,保险费花了1万多元。谷小姐的车在路上发生刮蹭,后尾箱被刮伤。“这个伤很小,1000来块钱就行了”,车厂师傅给谷小姐报了个价。
李小姐于是通知保险员,把车开进了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
然而,当天晚上,谷小姐接到GPS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称自己的车正被人“非法 操作”。当晚12点多,谷小姐赶到车厂,发现自己的车后部被严重撞坏。经查问,维修工承认当晚将车开出,与保险公司的一位业务员联手“做现场”:两人在路 上将车撞坏后报
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
谷小姐非常气愤:“这种行为实在恶劣!要不是我的车上装了智能系统,怎会知道被用
来骗保?”
陷阱一:定损金额“关系”搞定
车辆出险后,如果车主对定损金额不满意,通常定损员会给车主承诺:如果你觉得定损金额不足以修好车,那修理厂是可以给你拆检的,到时候维修费修到多少就赔多少。 这个时候,车主要特别当心。很常见的情况是,车主签名后,来到保险公司推荐的汽修厂里,发现原来修理工和保险公司的人都是有“关系”的。这时,修理工多半会告诉你拆检
后车没多大毛病,本来要换的配件,很有可能就修修了事。
应对:面对这种情况,车主要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并且强烈要求到本品牌的4S店维
修。
陷阱二:少报维修项目拉低赔偿
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站进行查勘定损时,如果车主对自己的车受伤程度观察不仔
细,保险公司定损员很有可能会少报一些维修项目,拉低赔偿金。
应对:车主在保险公司定损之前要仔细检查车子的受损部位,以免被保险公司故意忽略。
陷阱三:配件更换“做手脚”
即使定损点为4S店,车主也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定损4S店主修的不是出险车辆的品牌,当然也不会储备这辆出险车辆的零配件。很常见的情况是去采购一些非原厂生产的便宜配件
给保户的车辆装上。
应对:消费者应该尽量在本品牌的4S店里购买保险,出险后就在该4S店维修。
陷阱四:“回扣”做诱饵
保险公司为了让车主到他们推荐的维修点去维修,另一个撒手锏就是给“回扣”。如果出 险车辆正常的定损金额应该为10000元,为了省钱,保险公司会推荐车主到指定的维修
点去维修,使用价格便宜的零配件,因此定损金额可以降到5000元。 为了让车主心甘情愿
到推荐的维修点修车,保险公司和维修点双方会商量给车主2000元的赔偿金。 应对:买家没有卖家精。车主莫为蝇头小利与定损员或维修厂私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