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子学籍系统更新内容
1、根据安徽省电子学籍管理办法,系统对转学流程做了更改,新的流程转学将由转入校发起。
2、新的转学流程为:转入学校操作“省内转学”,选择学生原先所在的学校、年级,输入姓名调取学生档案,点击转入。经过转入地教育局审批、转出地教育局审批后,学生由转出校自动进入转入校。注意:转出地教育局在接收到转出审批申请时,必须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否则系统默认审批通过。跨省国转入的学生仍采用手工填写信息的方式转入;转出到省外、国外的采用跨省国转出操作,详细操作步骤请查看使用指南。
2、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系统升级后对于新生入学的不足龄问题做了限制,截止到当年8月31日,不满6周岁的学生将不能建立电子学籍;
3、依据电子学籍管理办法,增加了对班额的控制。小学班级人数上限为56人,初中和高中为60人;
4、新增了学校和教育局的无身份证查询,包括对学生本人无身份证且无监护人身份证的查询;
5、学校高级查询增加了按父亲名、母亲名、家庭住址查询;
6、新生审批页面增加学生身份证与监护人身份证;
7、新生查询增加按姓名查询;
8、教育局首页增加了待审批任务气泡提醒,点击气泡提醒内文字可直接链接到审批界面;
9、整合了变动审批界面,教育局首页待审批任务可直接链接所有审批任务界面,无需再通过类型查找审批单;
10、教育局审批某个学校后,点击返回会返回到审批单列表,不需要再次点击查询;
11、增加了转学成功后,为转入的学生自动分配新的地区学号,跨省国转入的学生审批通过后,会自动分配学籍号和地区学号;
12、EXCEL 导入模板增加了版本控制,各学校需下载最新的模板进行数据导入操作,老模板不能再操作数据导入;
13、修改了数据应用里导出数据的排序规则,默认按学籍号排序;
14、完善了跨省国转入界面填写信息内容;
15、增加了对重复学籍的控制,确保学生学籍的唯一性。
安徽省电子学籍系统更新内容
1、根据安徽省电子学籍管理办法,系统对转学流程做了更改,新的流程转学将由转入校发起。
2、新的转学流程为:转入学校操作“省内转学”,选择学生原先所在的学校、年级,输入姓名调取学生档案,点击转入。经过转入地教育局审批、转出地教育局审批后,学生由转出校自动进入转入校。注意:转出地教育局在接收到转出审批申请时,必须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否则系统默认审批通过。跨省国转入的学生仍采用手工填写信息的方式转入;转出到省外、国外的采用跨省国转出操作,详细操作步骤请查看使用指南。
2、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系统升级后对于新生入学的不足龄问题做了限制,截止到当年8月31日,不满6周岁的学生将不能建立电子学籍;
3、依据电子学籍管理办法,增加了对班额的控制。小学班级人数上限为56人,初中和高中为60人;
4、新增了学校和教育局的无身份证查询,包括对学生本人无身份证且无监护人身份证的查询;
5、学校高级查询增加了按父亲名、母亲名、家庭住址查询;
6、新生审批页面增加学生身份证与监护人身份证;
7、新生查询增加按姓名查询;
8、教育局首页增加了待审批任务气泡提醒,点击气泡提醒内文字可直接链接到审批界面;
9、整合了变动审批界面,教育局首页待审批任务可直接链接所有审批任务界面,无需再通过类型查找审批单;
10、教育局审批某个学校后,点击返回会返回到审批单列表,不需要再次点击查询;
11、增加了转学成功后,为转入的学生自动分配新的地区学号,跨省国转入的学生审批通过后,会自动分配学籍号和地区学号;
12、EXCEL 导入模板增加了版本控制,各学校需下载最新的模板进行数据导入操作,老模板不能再操作数据导入;
13、修改了数据应用里导出数据的排序规则,默认按学籍号排序;
14、完善了跨省国转入界面填写信息内容;
15、增加了对重复学籍的控制,确保学生学籍的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