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利互惠、公
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模板加工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备注: 1、本合同总价包含模板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含
拼装人工费用,不含现场吊机费用、临时用电)、调试、税金、利润、
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费用,本合同单价不受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影
响,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总价结算(如图纸有改动另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结算费用,甲方付款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3、交货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应抓紧生产,以满足甲方施工需求。
4、甲方现场联系人:
5、质保期一年。
第二条 合同概况
模板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第三条 模型制造技术要求
1、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能保证梁体各部形状、尺寸及预埋件的准确位臵;
2、模板制作安装尺寸误差均应符合铁路建设相关标准要求;
3、乙方制作模板以*****模板技术交底报告和*****标准图纸为依据,如有变更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调整;
4、乙方必须保证模板规格尺寸符合*****生产要求,模板周转使用次数不少于150次,否则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人为损坏除外)。
5、乙方应提供模板出厂时必备的质保资料。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模板必须由乙方总(主)厂加工、组装、调试,不得分包或转由联营厂家加工,否则处以合同总价的5%罚款;
2、自模板使用之日起一年内非甲方原因造成模板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模板零部件,若因模板及零部件质量问题引起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人为造成的除外)。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备料款(以合同总价为准),模板进场前甲方支付该批模板价款
的 %,在甲方使用本套模板浇注完第六次后无质量问题,再付给乙方已进场模板价款的 %。已进场模板剩余5%合同价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期满后30天内无任何问题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确定最终模型加工图纸,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加工、制作(甲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
2、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食宿安排,费用乙方自理。乙方自配基本工具,甲方为乙方提供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氧气、乙炔、焊材、割枪、皮管等工具给乙方使用,氧气、乙炔、焊材费用乙方自理,根据我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的结算单在货款中扣除。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如预付款时间拖延或图纸审核确认拖延,则乙方加工交货时间顺延。乙方按时交货以后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将承担从应付之日起至实支付之日止计算的应支付款项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售后服务人员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有效期为一年;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并售后服务不及时(不可抗力而引起的除外),使甲方停工两天及以上,从停工之日起甲方按每天30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总额不超出销售总额的3‰。
5、乙方应抓紧时间生产,如工期拖延,则罚款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处罚总额不超出销售总额的3‰。
6、模板运输、装车及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到达甲方工地后的甲方提供吊车等机械协助乙方卸车;甲方按乙方送货单签收,货物转交甲方保管。
7、在模板出厂后乙方为甲方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具体如下: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培训分为理论和实际两部分,培训对象是甲方的模板使用主要技术人员、检修人员、操作人员和甲方认为需要培训的有关人员;乙方售后服务人员进入现场拼装时,甲方培训人员随行配合与学习。
8、乙方负责每套模板的第一次安装调试。模板现场拼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每套模板浇筑完第两孔成品梁后,自动验收合格)。
9、在质保期外,模板如出现产品的质量问题,乙方将按成本价进行修复;
10、甲乙双方提出的书面文件,甲乙双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默认。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可以解除合同:
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面不履行主要义务;
1.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2、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条款的变更均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定补充协议。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需方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约定
1、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相互通知。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2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有效。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模板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利互惠、公
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模板加工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备注: 1、本合同总价包含模板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含
拼装人工费用,不含现场吊机费用、临时用电)、调试、税金、利润、
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费用,本合同单价不受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影
响,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总价结算(如图纸有改动另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结算费用,甲方付款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3、交货日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应抓紧生产,以满足甲方施工需求。
4、甲方现场联系人:
5、质保期一年。
第二条 合同概况
模板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第三条 模型制造技术要求
1、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能保证梁体各部形状、尺寸及预埋件的准确位臵;
2、模板制作安装尺寸误差均应符合铁路建设相关标准要求;
3、乙方制作模板以*****模板技术交底报告和*****标准图纸为依据,如有变更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调整;
4、乙方必须保证模板规格尺寸符合*****生产要求,模板周转使用次数不少于150次,否则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人为损坏除外)。
5、乙方应提供模板出厂时必备的质保资料。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模板必须由乙方总(主)厂加工、组装、调试,不得分包或转由联营厂家加工,否则处以合同总价的5%罚款;
2、自模板使用之日起一年内非甲方原因造成模板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更换模板零部件,若因模板及零部件质量问题引起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人为造成的除外)。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备料款(以合同总价为准),模板进场前甲方支付该批模板价款
的 %,在甲方使用本套模板浇注完第六次后无质量问题,再付给乙方已进场模板价款的 %。已进场模板剩余5%合同价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期满后30天内无任何问题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确定最终模型加工图纸,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加工、制作(甲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
2、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食宿安排,费用乙方自理。乙方自配基本工具,甲方为乙方提供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氧气、乙炔、焊材、割枪、皮管等工具给乙方使用,氧气、乙炔、焊材费用乙方自理,根据我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的结算单在货款中扣除。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如预付款时间拖延或图纸审核确认拖延,则乙方加工交货时间顺延。乙方按时交货以后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将承担从应付之日起至实支付之日止计算的应支付款项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售后服务人员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有效期为一年;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并售后服务不及时(不可抗力而引起的除外),使甲方停工两天及以上,从停工之日起甲方按每天30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总额不超出销售总额的3‰。
5、乙方应抓紧时间生产,如工期拖延,则罚款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处罚总额不超出销售总额的3‰。
6、模板运输、装车及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到达甲方工地后的甲方提供吊车等机械协助乙方卸车;甲方按乙方送货单签收,货物转交甲方保管。
7、在模板出厂后乙方为甲方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具体如下: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培训分为理论和实际两部分,培训对象是甲方的模板使用主要技术人员、检修人员、操作人员和甲方认为需要培训的有关人员;乙方售后服务人员进入现场拼装时,甲方培训人员随行配合与学习。
8、乙方负责每套模板的第一次安装调试。模板现场拼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每套模板浇筑完第两孔成品梁后,自动验收合格)。
9、在质保期外,模板如出现产品的质量问题,乙方将按成本价进行修复;
10、甲乙双方提出的书面文件,甲乙双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默认。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可以解除合同:
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面不履行主要义务;
1.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2、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条款的变更均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定补充协议。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需方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约定
1、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相互通知。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2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有效。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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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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