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第一课第二框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2015年3月6日 黄梦婷)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我国公民法定政治性义务的内容;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理解:政治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能力目标:培养运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运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分析现实生活中的“特权”等问题;在所学知识的基础上,着重培养自己的权利观、义务观。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学习,逐步确立公民的权利意识、义务观念,学会正确处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为今后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打好基础。

【教学重难点】

重点:公民应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的内容。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难点: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之间的辩证关系。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上一节课我们知道了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里我们老百姓到底能享有什么权利?这节课一起来学习:政治权利与义务。 讲授新课: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含义

师:我们现在先来学习权利,请大家看课本p8的这两段话,找出什么是政治 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2.内容

师:对,这是政治自由的含义,很简单,我们不多说,我们主要来了解它的内

容,按照宪法规定,我们公民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和自由?

生: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条件

师:好,现在我们先来学习第一个“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请大家读一读这段话,想一想你们现在有这个权利吗?

生:没有

师:对确实是没有,因为你们还嫩着,没到十八周岁

师:从这段文字来看,选举权的条件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所有中国公民,但哪些

人除外?(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一般被判刑就被剥夺了政治权利)。

师:所以选举权和被选举要求有两个条件:一个是年满十八岁,第二是没有被

剥夺政治权利。讲到这,我想到了那些有神经病的人,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呢?精神病患者也有已经满十八岁了,也没犯罪,那他们有这个权利吗?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宪法》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参与选举活动。也就是说他们是不方便参加而已,但他们是“拥有”这个权利的,但不能“行使”而已。

师:好,如果再过两年我们具备这两个条件,那我们要选举什么呢?和被选举

成为什么呢?请看这段的倒数第二句话。

b.含义

生: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师:大家注意了,这句告诉我们是要选举什么和被选为什么,是选举国家权利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利机关代表的权利,而国家权利机关是什么大家知道么?我国的权利机关是人大代表大会,因此这里的国家权利机关代表实际上就是人大代表。所以我们说,选举权特指公民依法享有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特是指公民被选为人大代表的权利。而不是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机关领

1. 班干部的选举(未满十八岁) 3.县人大代表的选举

2.镇长、、(镇长国家机关领导不是国家权利机关代表)

4.我校教师代表代表大会的选举 (是代表,但是不是国家权利机关的代表) 师:好看最后一句话,这个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呢,排在第一位,也是公民参与

国家事务的基础和标志。可惜了,学那么久,没想到你们都还没这个权利。

2.政治自由

过渡:接下来我们学习第二个内容“政治自由”,包括哪些自由呢?

生: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师:这些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言论自由:就是大家通过口头表达自己的各种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可以是幼稚的、还没发芽的思想或者成熟的思想,或者纯洁的和不纯洁的,都可以,这是你们拥有的言论自由。但是大家也要注意口德呢。别以为有了言论自由就到处出口成脏。

出版自由:所谓出版,一般是哪些东西啊,书籍、报刊等,通过这些出版心中的表达意见和愿望或者要求甚至愤恨,只要你有那本事写得出来。当然不健康的黄色内容、反动思想除外。

结社自由:就是组织或者参加社会团体的自由,比如你们可以参加或组织成立书法社、画社、音乐协会、篮球社等等,或者你们高兴组织一个政治论坛也行,我是非常期待的。

集会自由:就是大家聚集在一定的场所研究、发表意见或者举行活动。

游行示威:这个肯定是你们最擅长的,就是拿着标语在公共场合庆祝、纪念或者抗议、声讨。

师:说到这些自由,大家就兴奋了,是不是也想出去来一场游行示威?现在请

大家看到P9的观点一和观点二,你们赞同哪一个?

生:

师:同意观点一的同学,我来给你们说说理由为啥不行。

观点一:游行示威是政治自由的其中之一的一项自由是吧,那你们长这么大,亲眼见过那种场面吗?没有,为什么呢?照理说应该有人抗议才对啊,就像我们马山这段时间禁止那些三轮者搭客一样,那些司机为什么不抗议呢?因为要游行示威抗议没那么简单,游行示威前还要写申请书,报告你们的目的、口号、人数、路线、负责人等等,只有得到同意才得,但是你们觉得那种不合理的游行示威会得到上级的同意么?所有政治自由不是想干嘛就干嘛的。因为自由离不开法律,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自由。

观点二:是正确的说法,政治自由就是可以做一切法律允许的事情。比如刚才说到的出版书籍一样,你可以随便写,写到手软都没人管你,但是你要是出版黄色书籍或通过网络发布,那就不行了,你根本出不了国家的检测系统,也就发表不成功,因为国家法律禁止出版黄色书籍或刊物。还有一些同学说我们有言论自由,可以到处制造话题,散布一些无声中有的谣言,可以吗?不可以的,这样就会有人告你们诽谤,因为诽谤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是违法的。

所有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没人管你,但是超出法律规定,就有人制止。

3.监督权

过渡:下面我们再看看最后一个权力“监督权”。

师:首先,请大家找出我们要监督的对象是谁,是监督我还是监督你同桌? 对象: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发改委、教育、粮食、农业局就是那些什么委什么局什么办的)和国家工作人员(就是吃国家饭的人,所有你们也有权监督我们任何一位老师,我个人欢迎你们的监督)

师:那详细分的话,监督权包括哪几个权利

生: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

师:有些同学就想了,哪天等我缺课了就可以去控告我,行吗?那在哪些具体

情况下实行相应的权利呢?我举几个例子:

A.没有切实履行职责的—批评和建议权(比如我上课经常迟到的,或者来了天天不上课的,这种没有切实履行教师职责的行为,你们就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了)

B.违纪、违法、失职—检举和控告权(比如看到我被哪个官员包养了,还出去挥霍,或者打你们了造成生命危险了,这种违纪违法失职的行为,你们都可以去告,你看为了让你们明白我都自黑了,容易吗我)

C.对行政处分、诉讼判决不服、受不公正待遇的—申诉(比如哪天不小心失手伤人了,然后被法院判有期徒刑n年,不服的话可以提出申诉,讲到申诉这个词,我就想起“冤案”。前段不是有一个案子传得厉害吗?

呼格案:1996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其实女厕所的尸体不是他杀的,但却被背黑锅不明不白的死掉了,到今天已经快20年了,才能知道真凶,所有他父母要求赔偿两百多万元,当年的审判相关领导也被带走了,谁让他们判案不清。这个事情轰动社会各界。 师:所以,还是要认真学政治的,起码能让你们少吃亏,不要像一些人,被误

判了都不懂申诉,拿命去背黑锅)

二、政治义务

过渡:好,我们不能光看自己手中有什么权利,还得看看有哪些义务要履行的,

请大家看课本,看看义务有几点。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主要包括捍卫国家的领土完整、主权不受侵犯和政权统一;反对民族歧视、分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国家安全就是要严守国家机密,别做所谓的汉奸,我曾经也做过保密工作,要求很严格,要签保密协议才能开展工作;荣誉就是增强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你们有维护过国家的荣誉吗?如果哪一天出名了,有幸参加一些什么世界杯啊、奥运会啊等等国际活动,却没有升我们中国国旗,你们会不会大胆的说出来,要求升,如果会,你们这种行为就是在维护我们国际的荣誉和利益,中华人民也会因此记得你们)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知道在我们国家义务兵役是多少年吗?两年,你们要是当兵,高中毕业后可以去参加,其实更好的选择是,上大学了再去,因为在大学期间去当兵,回来了一举两得,又得当兵又得大学毕业证,当兵读书两不误)

活动:这四个义务里,第一个和第三个容易混淆,大家来看看P10的练习,判断哪个是哪一个义务。

三、基本原则

过渡:前面我们讲了三个权利和四个义务,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行使权利和履行

义务时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呢?请看p10。

(一)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师:怎么理解呢,看本段的最后一句话,三个“平等的”,这是这个原则的含

义。虽然我们有性别差异,民族不同,身份职业不同、家庭出身不同,但是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不分贵贱、贫富、美丑等等,不是说你有钱、你父母当官就可以特别照顾的。它的表现是“三个任何”:

A.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不仅仅是你们而已,连乞丐的合法权利都得到保护)

B.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就像那些高官,从习总上台到现在已经有4个中央级、有62个省部级以上的高官落马,受到法律制裁: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令计划,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原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还有前几天的我们广西林业厅“三狂”厅长陈秋华也在会场直接带走只要犯错官再大也被惩罚)

C.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师:第二个原则是什么?这个原则是要预防那些狡猾的人,只想着行使手中权

利,不履行义务的,天上没有掉下的馅饼,所有我们不能单纯行使权利,

不履行义务,两者是不可分离的,是统一的。所有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干嘛,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三)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过渡:最后一个原则是什么?因为在我们国家,国家与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

一致的,这个就是要告诉大家不要只想到自己个人利益,还要有集体和国家利益的意识,那我们该如何处理好个人与国家的利益呢?

A. 国家方面,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就比如我来给你们上课,国家就要给我工钱,保障我的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B. 公民个人,公民在行使权利和义务时,要把国家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务国家利益(矛盾和冲突总会有,所谓“熊掌与鱼不可兼得”时,我们要有舍我精神,服从国家要求,这是爱国的表现) 拓展:你们可以想象一下,什么情况下个人利益会和国家的冲突?

例子: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建的三峡水利工程吧,这个工程要搬迁很多人走,万州市需要办80万人,相当于一座城市,5个县城和955个矿工企业那么大的规模,面对这样的局面,那些移民毫无怨言,甘愿为国家利益牺牲自己的家园。相反的有一些“钉子户”就没有这种精神了:政府搬迁经常碰到的钉子户,在城市经常有这种事情出现,某一块区域的家家户户都搬了,就剩某一家死皮赖脸的不搬,就像钉子一样怎么拔不走。这种就没有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

其实教师们也是这样的,很多老师都牺牲了自己的自由时间来给你们上课,有些老师还带病上课,这都是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爱国表现。

【课堂小结】按板书小结

【课堂作业】

【板书设计】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条件和含义)

2、政治自由(6个)

3、监督权(5个)

二、政治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表现:“三个任何”

(二)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三)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国家方面,

个人方面,

两者方面,

【教学反思】

本框题内容比较多,逻辑清晰,不过都是重点内容,时间比较紧凑,不过学生可能一时难以接受这么多知识,一方面要求学生学会判定各种情况是否属于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同时基本原则看似简单,但学生容易把第一个原则“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三个表现混为三个基本原则。

第一单元第一课第二框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2015年3月6日 黄梦婷)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我国公民法定政治性义务的内容;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理解:政治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能力目标:培养运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运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分析现实生活中的“特权”等问题;在所学知识的基础上,着重培养自己的权利观、义务观。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学习,逐步确立公民的权利意识、义务观念,学会正确处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为今后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打好基础。

【教学重难点】

重点:公民应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的内容。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难点: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之间的辩证关系。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上一节课我们知道了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里我们老百姓到底能享有什么权利?这节课一起来学习:政治权利与义务。 讲授新课: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含义

师:我们现在先来学习权利,请大家看课本p8的这两段话,找出什么是政治 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2.内容

师:对,这是政治自由的含义,很简单,我们不多说,我们主要来了解它的内

容,按照宪法规定,我们公民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和自由?

生: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条件

师:好,现在我们先来学习第一个“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请大家读一读这段话,想一想你们现在有这个权利吗?

生:没有

师:对确实是没有,因为你们还嫩着,没到十八周岁

师:从这段文字来看,选举权的条件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所有中国公民,但哪些

人除外?(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一般被判刑就被剥夺了政治权利)。

师:所以选举权和被选举要求有两个条件:一个是年满十八岁,第二是没有被

剥夺政治权利。讲到这,我想到了那些有神经病的人,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呢?精神病患者也有已经满十八岁了,也没犯罪,那他们有这个权利吗?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宪法》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参与选举活动。也就是说他们是不方便参加而已,但他们是“拥有”这个权利的,但不能“行使”而已。

师:好,如果再过两年我们具备这两个条件,那我们要选举什么呢?和被选举

成为什么呢?请看这段的倒数第二句话。

b.含义

生: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师:大家注意了,这句告诉我们是要选举什么和被选为什么,是选举国家权利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利机关代表的权利,而国家权利机关是什么大家知道么?我国的权利机关是人大代表大会,因此这里的国家权利机关代表实际上就是人大代表。所以我们说,选举权特指公民依法享有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特是指公民被选为人大代表的权利。而不是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机关领

1. 班干部的选举(未满十八岁) 3.县人大代表的选举

2.镇长、、(镇长国家机关领导不是国家权利机关代表)

4.我校教师代表代表大会的选举 (是代表,但是不是国家权利机关的代表) 师:好看最后一句话,这个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呢,排在第一位,也是公民参与

国家事务的基础和标志。可惜了,学那么久,没想到你们都还没这个权利。

2.政治自由

过渡:接下来我们学习第二个内容“政治自由”,包括哪些自由呢?

生: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

师:这些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言论自由:就是大家通过口头表达自己的各种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可以是幼稚的、还没发芽的思想或者成熟的思想,或者纯洁的和不纯洁的,都可以,这是你们拥有的言论自由。但是大家也要注意口德呢。别以为有了言论自由就到处出口成脏。

出版自由:所谓出版,一般是哪些东西啊,书籍、报刊等,通过这些出版心中的表达意见和愿望或者要求甚至愤恨,只要你有那本事写得出来。当然不健康的黄色内容、反动思想除外。

结社自由:就是组织或者参加社会团体的自由,比如你们可以参加或组织成立书法社、画社、音乐协会、篮球社等等,或者你们高兴组织一个政治论坛也行,我是非常期待的。

集会自由:就是大家聚集在一定的场所研究、发表意见或者举行活动。

游行示威:这个肯定是你们最擅长的,就是拿着标语在公共场合庆祝、纪念或者抗议、声讨。

师:说到这些自由,大家就兴奋了,是不是也想出去来一场游行示威?现在请

大家看到P9的观点一和观点二,你们赞同哪一个?

生:

师:同意观点一的同学,我来给你们说说理由为啥不行。

观点一:游行示威是政治自由的其中之一的一项自由是吧,那你们长这么大,亲眼见过那种场面吗?没有,为什么呢?照理说应该有人抗议才对啊,就像我们马山这段时间禁止那些三轮者搭客一样,那些司机为什么不抗议呢?因为要游行示威抗议没那么简单,游行示威前还要写申请书,报告你们的目的、口号、人数、路线、负责人等等,只有得到同意才得,但是你们觉得那种不合理的游行示威会得到上级的同意么?所有政治自由不是想干嘛就干嘛的。因为自由离不开法律,自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自由。

观点二:是正确的说法,政治自由就是可以做一切法律允许的事情。比如刚才说到的出版书籍一样,你可以随便写,写到手软都没人管你,但是你要是出版黄色书籍或通过网络发布,那就不行了,你根本出不了国家的检测系统,也就发表不成功,因为国家法律禁止出版黄色书籍或刊物。还有一些同学说我们有言论自由,可以到处制造话题,散布一些无声中有的谣言,可以吗?不可以的,这样就会有人告你们诽谤,因为诽谤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是违法的。

所有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没人管你,但是超出法律规定,就有人制止。

3.监督权

过渡:下面我们再看看最后一个权力“监督权”。

师:首先,请大家找出我们要监督的对象是谁,是监督我还是监督你同桌? 对象: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发改委、教育、粮食、农业局就是那些什么委什么局什么办的)和国家工作人员(就是吃国家饭的人,所有你们也有权监督我们任何一位老师,我个人欢迎你们的监督)

师:那详细分的话,监督权包括哪几个权利

生: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

师:有些同学就想了,哪天等我缺课了就可以去控告我,行吗?那在哪些具体

情况下实行相应的权利呢?我举几个例子:

A.没有切实履行职责的—批评和建议权(比如我上课经常迟到的,或者来了天天不上课的,这种没有切实履行教师职责的行为,你们就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了)

B.违纪、违法、失职—检举和控告权(比如看到我被哪个官员包养了,还出去挥霍,或者打你们了造成生命危险了,这种违纪违法失职的行为,你们都可以去告,你看为了让你们明白我都自黑了,容易吗我)

C.对行政处分、诉讼判决不服、受不公正待遇的—申诉(比如哪天不小心失手伤人了,然后被法院判有期徒刑n年,不服的话可以提出申诉,讲到申诉这个词,我就想起“冤案”。前段不是有一个案子传得厉害吗?

呼格案:1996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其实女厕所的尸体不是他杀的,但却被背黑锅不明不白的死掉了,到今天已经快20年了,才能知道真凶,所有他父母要求赔偿两百多万元,当年的审判相关领导也被带走了,谁让他们判案不清。这个事情轰动社会各界。 师:所以,还是要认真学政治的,起码能让你们少吃亏,不要像一些人,被误

判了都不懂申诉,拿命去背黑锅)

二、政治义务

过渡:好,我们不能光看自己手中有什么权利,还得看看有哪些义务要履行的,

请大家看课本,看看义务有几点。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主要包括捍卫国家的领土完整、主权不受侵犯和政权统一;反对民族歧视、分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国家安全就是要严守国家机密,别做所谓的汉奸,我曾经也做过保密工作,要求很严格,要签保密协议才能开展工作;荣誉就是增强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你们有维护过国家的荣誉吗?如果哪一天出名了,有幸参加一些什么世界杯啊、奥运会啊等等国际活动,却没有升我们中国国旗,你们会不会大胆的说出来,要求升,如果会,你们这种行为就是在维护我们国际的荣誉和利益,中华人民也会因此记得你们)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知道在我们国家义务兵役是多少年吗?两年,你们要是当兵,高中毕业后可以去参加,其实更好的选择是,上大学了再去,因为在大学期间去当兵,回来了一举两得,又得当兵又得大学毕业证,当兵读书两不误)

活动:这四个义务里,第一个和第三个容易混淆,大家来看看P10的练习,判断哪个是哪一个义务。

三、基本原则

过渡:前面我们讲了三个权利和四个义务,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行使权利和履行

义务时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呢?请看p10。

(一)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师:怎么理解呢,看本段的最后一句话,三个“平等的”,这是这个原则的含

义。虽然我们有性别差异,民族不同,身份职业不同、家庭出身不同,但是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不分贵贱、贫富、美丑等等,不是说你有钱、你父母当官就可以特别照顾的。它的表现是“三个任何”:

A.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不仅仅是你们而已,连乞丐的合法权利都得到保护)

B.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就像那些高官,从习总上台到现在已经有4个中央级、有62个省部级以上的高官落马,受到法律制裁: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令计划,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原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还有前几天的我们广西林业厅“三狂”厅长陈秋华也在会场直接带走只要犯错官再大也被惩罚)

C.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师:第二个原则是什么?这个原则是要预防那些狡猾的人,只想着行使手中权

利,不履行义务的,天上没有掉下的馅饼,所有我们不能单纯行使权利,

不履行义务,两者是不可分离的,是统一的。所有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干嘛,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三)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过渡:最后一个原则是什么?因为在我们国家,国家与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

一致的,这个就是要告诉大家不要只想到自己个人利益,还要有集体和国家利益的意识,那我们该如何处理好个人与国家的利益呢?

A. 国家方面,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就比如我来给你们上课,国家就要给我工钱,保障我的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B. 公民个人,公民在行使权利和义务时,要把国家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务国家利益(矛盾和冲突总会有,所谓“熊掌与鱼不可兼得”时,我们要有舍我精神,服从国家要求,这是爱国的表现) 拓展:你们可以想象一下,什么情况下个人利益会和国家的冲突?

例子: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建的三峡水利工程吧,这个工程要搬迁很多人走,万州市需要办80万人,相当于一座城市,5个县城和955个矿工企业那么大的规模,面对这样的局面,那些移民毫无怨言,甘愿为国家利益牺牲自己的家园。相反的有一些“钉子户”就没有这种精神了:政府搬迁经常碰到的钉子户,在城市经常有这种事情出现,某一块区域的家家户户都搬了,就剩某一家死皮赖脸的不搬,就像钉子一样怎么拔不走。这种就没有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

其实教师们也是这样的,很多老师都牺牲了自己的自由时间来给你们上课,有些老师还带病上课,这都是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爱国表现。

【课堂小结】按板书小结

【课堂作业】

【板书设计】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条件和含义)

2、政治自由(6个)

3、监督权(5个)

二、政治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表现:“三个任何”

(二)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三)坚持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国家方面,

个人方面,

两者方面,

【教学反思】

本框题内容比较多,逻辑清晰,不过都是重点内容,时间比较紧凑,不过学生可能一时难以接受这么多知识,一方面要求学生学会判定各种情况是否属于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同时基本原则看似简单,但学生容易把第一个原则“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三个表现混为三个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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