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湖省北方地工志作规定

027005年18日 月5时19分1 11 4  主

分题类 民:民族政

 “地志”

北省方志工地作定规

北人民省府令政第299号

 

 湖《北省方志工地规定》作经已200年3月76日2人省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过通,现予布公自2,07年60月日起1施。行

省长

清泉

二罗○○七四年五日

湖北省地方月志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了方志地编纂作工,全、面观客、实真地记载地历域史和现实况情,科、学理开合发利地方志用发挥地方志存,、史治、教化资及以促进经在济社和发会中展作的用,据国务院根布的公《地志工作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律、法规法结,合本省实,际定制本定。规

  第

二 条省本行政区内地域志的方织组纂、编管理、发开用利作,适用本规工定。

  第条三 规本定称的地方志,所括地方志包书地、综方合年。鉴

  

方地书志,是全指系面统述记行本政区自域然、济经政治、、化文和会社历的与现状史资的性料文。献

  地方合年综,鉴是指系统述本行记区政自域、经济、然治政文化、、社等方会情面的况年度料资文性献

  方志分为:地编省的地纂方志,区设的(市自含州治,同下)编的纂地志方县,含(级县、省辖市的区,下市同)编的地方志。纂

 

第四  地条方志作是促进全社工会持、续文明、健康发的一展项基础、性益性、经公常性工。作纂地方编应当坚志持存真求实、继承与创相新合结方针,的面全客观、、科学反地当映地然、经自、政济、文化治社会的历与史现状。和

  五第 县以条上地方各级民政人府应加强对本当政区域行地志工作方的导领,地将志方工纳作当地经入济和会社发规展。地划志工作所需方费经应当列本级入政预财,算并证保时足按拨额到付位。

  第六

条县 上地方各以级人民政府明确应工机构作,管本主政区行域的内地志方作,其工主要责是:职

 (一 贯)执彻有关地行方志作工的法、律规法、章规相关和政,策制定有关地志方纂编的业规务程;

 (二 )织组指、、导督查方志工地作

;  ()三拟定行本区政地域方志作工规划编和纂地志方方;案

  ()组四织编纂行政本地区志书方、地综方年合,鉴照依规组定专织对已家编纂稿成的地方志进行评;审

  五()集、保收存、整理开、发利地方志文献和用资,组料织理整旧志开展,方地志术研学和交究流;

 (六 )训培地志工方人员;作

  七()织组开利发用方地资源,建志地立志方或地馆方志文资献库料和网站

,为公提众供务服

; ( 八)成本完级人政府民上和地级志方工机作构交的办他事其。项

  第

条七 方地工志作构在本机人民级政直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向本级民人府政责。负

 地方志编 人员实纂专兼职相行合结,专编职纂人员的质素适应编纂地应志工方的作需,具要备应的专相业知和文识字纂编能。地力志方编工作应吸纂有关收面方专、家学者加参,可以取采用方式聘聘适合从请事地志编纂的人员方参加编纂民;自治区族的域地志方工,应作当有少民族人员数加参。以上县方各级地民政人应为地府志方编纂员人提供相的应工作条件生和条活,采件措取保证地方施志编队纂的相伍对稳定。

 第八  条省市、县三、级地方书每2志0年左右编修次,一编纂工的作总体划(规以简下称规)由省划人民府统政一定,制一每编修工作应相轮互接,除衔特殊重有事大发生导致编件纂作不能工续进行的继况外情不得,断中。

  九第 条以以县上政行区划称冠名名地的志书方地方、综合年,鉴别分同由人民政级府方志工作地机按照规划构组织编,其他组纂织个和不得擅人编纂。政自府门、部业行、会团体、社业企业单事可以位纂各编的志书自或年鉴,纂过程编中按应隶属照系或者关册登记关注接受系本级民政府人方志地作机工的业构指导,编务完成后纂向应级本民人政府方地工作志构机案备。

  第条 省内十所有国机家关、会团社体、事业单企位、驻都应军支持和当协助方地编志纂作工按,照要完成地求志方、书方地合综鉴资年的料报送和所承的担写工编作。承担凡编有地纂志任务方单的,位指定应专人负责有并相对定固编的人员,纂业务应接受上本人民级政府地方志工作构的指机导。

  第十一条县 上以地方级人民各府地方志政工作机构可以向会广泛征集与社地志方有关的料,资有关单和位人个应积极当提供不得拒,绝地。志编纂方员人以凭所可属地志方作机工构介绍对有信资关进行料阅查摘抄、复、,但涉制国及秘密、商业秘家和密个隐私人及不以符合档案开条放的除外。资件料供者不得故提提供意假资料虚。执为行单本位的方志编地任务或纂利者用单本位的质技物条术收集、整件理的地志方料资应当照相关依规由同定级民人府政地方志作工构机集归中档管,理何任人不擅得自处理

  十第二 地条方志书实行级申分、报查审验、制度收:

 ( 一)地方志省书省地报方志编委纂员会查审经,人民省府批政后准交付版出;

 (二) 地方市志报送书地省方工作机志审构,查经同人级政府民批准交后出版付

 (三) 地方县书报志送地市志工方作机审构,重大查问应题报省方志工地作机构审核,同级经民人政批准府后交付版出。

  以电子版物出式形版的地出志书按方照前款规办理定

。 

 十第条 各三级地方综合年以鉴年度为编序出版。纂以县以上方各地行级区政划名冠名的称方地综年合由本级鉴民人政地府方志作机构工织编纂组报同级,民人政府批后准付交版出

  第十条四以 政行域名区称名的各冠级地方志、地方书综年合鉴版出后3月内,个编纂单位分应向上别一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构和机人民政省府方志地作工构机报样书和样书送电子本文。行政区以名域冠名的称级各方志书、地地综合方鉴在编纂年过中形成程的各形种式的资,料由本级人民府政方地志作工构统机一理管,重资要送料省人民府政地志工作机构集中方理管;人个不得为据己或者出租有、出让、借。转

 第 十条 地五方文志应献向社当会开,放单位个人可以依法利用和地志方献资料文

 县 以上地方级人各政民府支持地应志工方作构加强地方志文机资料整理、保献存、发利开用信息化建设,为和社各会利用地界志方献文资料创造便利条件。

  十六第 条县以上地方各人民政级府或方志地作机构应对工地在方编纂志作中做出工突出绩成单的位个人给予和表扬和奖励。

 地 志方成果可以依有照关规定加国家参省和秀优社科会学果评成奖。

 第 七条 十由级各政主府的地修方均为志职作务,受品家著作国法权保;护参与编纂的员,人依法有享署权名合法等益。权

  第八条 十违反《条》和本例规定《,条》已规定处例,按照罚条例》《规的处罚。定

 

 反本规违定,有下列为行一的之,由以县地上方民政府地方志工作人机按构权照限责限令期正;改逾不改的,由期县以上地方民政人地方府工作志构提请机本人民政府级或关行政主管有门部予纠以正并,情视对有关节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单评或批予行政以分处;构成犯罪,依的法追究刑事任:责

  一)将(单位所有者持或的有方志资料损地或毁非法者为据己的有;

  (

二地方志)资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故意料提虚供假资料的;

 ( 三)拒承绝担当应担承地方志资的料写任编务或拒者绝供依照规提定应提予供与方志有关地的料资的

 ( )四拒向绝级上人民政府地志方工作机构送报地方志献文资的料。

  十第九条本规定 20自0年671日月起行。施

湖省北方地工志作规定

027005年18日 月5时19分1 11 4  主

分题类 民:民族政

 “地志”

北省方志工地作定规

北人民省府令政第299号

 

 湖《北省方志工地规定》作经已200年3月76日2人省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过通,现予布公自2,07年60月日起1施。行

省长

清泉

二罗○○七四年五日

湖北省地方月志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了方志地编纂作工,全、面观客、实真地记载地历域史和现实况情,科、学理开合发利地方志用发挥地方志存,、史治、教化资及以促进经在济社和发会中展作的用,据国务院根布的公《地志工作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律、法规法结,合本省实,际定制本定。规

  第

二 条省本行政区内地域志的方织组纂、编管理、发开用利作,适用本规工定。

  第条三 规本定称的地方志,所括地方志包书地、综方合年。鉴

  

方地书志,是全指系面统述记行本政区自域然、济经政治、、化文和会社历的与现状史资的性料文。献

  地方合年综,鉴是指系统述本行记区政自域、经济、然治政文化、、社等方会情面的况年度料资文性献

  方志分为:地编省的地纂方志,区设的(市自含州治,同下)编的纂地志方县,含(级县、省辖市的区,下市同)编的地方志。纂

 

第四  地条方志作是促进全社工会持、续文明、健康发的一展项基础、性益性、经公常性工。作纂地方编应当坚志持存真求实、继承与创相新合结方针,的面全客观、、科学反地当映地然、经自、政济、文化治社会的历与史现状。和

  五第 县以条上地方各级民政人府应加强对本当政区域行地志工作方的导领,地将志方工纳作当地经入济和会社发规展。地划志工作所需方费经应当列本级入政预财,算并证保时足按拨额到付位。

  第六

条县 上地方各以级人民政府明确应工机构作,管本主政区行域的内地志方作,其工主要责是:职

 (一 贯)执彻有关地行方志作工的法、律规法、章规相关和政,策制定有关地志方纂编的业规务程;

 (二 )织组指、、导督查方志工地作

;  ()三拟定行本区政地域方志作工规划编和纂地志方方;案

  ()组四织编纂行政本地区志书方、地综方年合,鉴照依规组定专织对已家编纂稿成的地方志进行评;审

  五()集、保收存、整理开、发利地方志文献和用资,组料织理整旧志开展,方地志术研学和交究流;

 (六 )训培地志工方人员;作

  七()织组开利发用方地资源,建志地立志方或地馆方志文资献库料和网站

,为公提众供务服

; ( 八)成本完级人政府民上和地级志方工机作构交的办他事其。项

  第

条七 方地工志作构在本机人民级政直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向本级民人府政责。负

 地方志编 人员实纂专兼职相行合结,专编职纂人员的质素适应编纂地应志工方的作需,具要备应的专相业知和文识字纂编能。地力志方编工作应吸纂有关收面方专、家学者加参,可以取采用方式聘聘适合从请事地志编纂的人员方参加编纂民;自治区族的域地志方工,应作当有少民族人员数加参。以上县方各级地民政人应为地府志方编纂员人提供相的应工作条件生和条活,采件措取保证地方施志编队纂的相伍对稳定。

 第八  条省市、县三、级地方书每2志0年左右编修次,一编纂工的作总体划(规以简下称规)由省划人民府统政一定,制一每编修工作应相轮互接,除衔特殊重有事大发生导致编件纂作不能工续进行的继况外情不得,断中。

  九第 条以以县上政行区划称冠名名地的志书方地方、综合年,鉴别分同由人民政级府方志工作地机按照规划构组织编,其他组纂织个和不得擅人编纂。政自府门、部业行、会团体、社业企业单事可以位纂各编的志书自或年鉴,纂过程编中按应隶属照系或者关册登记关注接受系本级民政府人方志地作机工的业构指导,编务完成后纂向应级本民人政府方地工作志构机案备。

  第条 省内十所有国机家关、会团社体、事业单企位、驻都应军支持和当协助方地编志纂作工按,照要完成地求志方、书方地合综鉴资年的料报送和所承的担写工编作。承担凡编有地纂志任务方单的,位指定应专人负责有并相对定固编的人员,纂业务应接受上本人民级政府地方志工作构的指机导。

  第十一条县 上以地方级人民各府地方志政工作机构可以向会广泛征集与社地志方有关的料,资有关单和位人个应积极当提供不得拒,绝地。志编纂方员人以凭所可属地志方作机工构介绍对有信资关进行料阅查摘抄、复、,但涉制国及秘密、商业秘家和密个隐私人及不以符合档案开条放的除外。资件料供者不得故提提供意假资料虚。执为行单本位的方志编地任务或纂利者用单本位的质技物条术收集、整件理的地志方料资应当照相关依规由同定级民人府政地方志作工构机集归中档管,理何任人不擅得自处理

  十第二 地条方志书实行级申分、报查审验、制度收:

 ( 一)地方志省书省地报方志编委纂员会查审经,人民省府批政后准交付版出;

 (二) 地方市志报送书地省方工作机志审构,查经同人级政府民批准交后出版付

 (三) 地方县书报志送地市志工方作机审构,重大查问应题报省方志工地作机构审核,同级经民人政批准府后交付版出。

  以电子版物出式形版的地出志书按方照前款规办理定

。 

 十第条 各三级地方综合年以鉴年度为编序出版。纂以县以上方各地行级区政划名冠名的称方地综年合由本级鉴民人政地府方志作机构工织编纂组报同级,民人政府批后准付交版出

  第十条四以 政行域名区称名的各冠级地方志、地方书综年合鉴版出后3月内,个编纂单位分应向上别一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构和机人民政省府方志地作工构机报样书和样书送电子本文。行政区以名域冠名的称级各方志书、地地综合方鉴在编纂年过中形成程的各形种式的资,料由本级人民府政方地志作工构统机一理管,重资要送料省人民府政地志工作机构集中方理管;人个不得为据己或者出租有、出让、借。转

 第 十条 地五方文志应献向社当会开,放单位个人可以依法利用和地志方献资料文

 县 以上地方级人各政民府支持地应志工方作构加强地方志文机资料整理、保献存、发利开用信息化建设,为和社各会利用地界志方献文资料创造便利条件。

  十六第 条县以上地方各人民政级府或方志地作机构应对工地在方编纂志作中做出工突出绩成单的位个人给予和表扬和奖励。

 地 志方成果可以依有照关规定加国家参省和秀优社科会学果评成奖。

 第 七条 十由级各政主府的地修方均为志职作务,受品家著作国法权保;护参与编纂的员,人依法有享署权名合法等益。权

  第八条 十违反《条》和本例规定《,条》已规定处例,按照罚条例》《规的处罚。定

 

 反本规违定,有下列为行一的之,由以县地上方民政府地方志工作人机按构权照限责限令期正;改逾不改的,由期县以上地方民政人地方府工作志构提请机本人民政府级或关行政主管有门部予纠以正并,情视对有关节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单评或批予行政以分处;构成犯罪,依的法追究刑事任:责

  一)将(单位所有者持或的有方志资料损地或毁非法者为据己的有;

  (

二地方志)资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故意料提虚供假资料的;

 ( 三)拒承绝担当应担承地方志资的料写任编务或拒者绝供依照规提定应提予供与方志有关地的料资的

 ( )四拒向绝级上人民政府地志方工作机构送报地方志献文资的料。

  十第九条本规定 20自0年671日月起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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