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文件
江就业办[2010] 1号 ——————————————————————
江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有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单位对外形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有关
内部管理制度印发你们,从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职工考勤制度》
2. 《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内部管理制度》
抄送:宜宾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江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年三月八日 余洪常委、赵依琼副主任、庹利亚副县长、许细良副主席
《职工考勤制度》
一、职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二、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10.00元。
三、超过法定上下班时间30-60分钟内上下班,扣款15.00元;超过法定上下班时间60分钟以上上下班,且无正当理由的,一次视同半天旷工,扣款20.00元。因此而不上班或不签到的,作无故旷工处理。
四、 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应具备请假条(因事请假,应在法定上班时间15分钟内完善请假手续有效;小病请假,一天内完善请假手续有效;重大疾病请假,应及时告知分管领导)。单位职工请假,由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经局长签字批准有效。假条经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保存,未具请假条的假作旷工处理。未经批准的假,作旷工处理。请病假应持县级以上医院医疗证明,长期病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假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三天,每天扣款10.00元,超过三天的,每天扣款20.00元。
五、无故旷工一天扣款50.00元,连续旷工十五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公休假,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统筹安排,经分管、联系领导签字并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公休。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公休的作旷工处理。
七、公休假可以抵减事假。原则上需请事假的职工先请公休假,在公休假抵减完后再请事假。
八、其他情况请假,凭本人请假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九、请假期满,请假人应及时回单位上班并销假。
十、接通知应参加各类会议的人员,迟到、早退、缺席按照职工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十一、上班期间严禁中途溜岗,因公外出要向本股室、中心同事讲明去向,同时在《职工外出登记》栏登记,回单位后要在《职工外出登记》“回单位时间”栏注明回单位时间。上班期间,职工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查出一次扣款10元。
十二、考勤实行指纹签到制(若遇停电单位职工到局行政办公室签字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办公室负责统计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考勤记录、《职工外出登记》和职工请假条认真进行统计,报局务会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公布上月考勤情况,单位职工对公布的考勤情况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与统计人员核对。
十三、考勤时间:上午8:10-12:10,下午:2:10-18:10。
十四、职工应爱护指纹签到机,因人为原因损坏,由损坏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内部管理制度》
一、卫生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讲究卫生,做到仪表端庄,有良好 的卫生习惯。
(二)、人力资源市场及办公室内应随时保持办公桌桌面整洁,窗台清洁,门窗玻璃明亮,地面干净。做到每日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
(三)、人力资源市场及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保持室内外卫生。
(四)、人力资源市场各窗口负责本窗口室内卫生,应随时保持桌面整洁、地面卫生,实行日清扫,每周末下午5点大扫除制度。
二、值班制度
人力资源市场卫生、安全及用电管理按照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号窗口顺序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开门,推迟20分钟关门,值班人员未按时开关门按照迟到、早退处理。因值班人员未关门发生安全事件造成损失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值班人员在周五下班前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电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空调的使用和管理
1、空调的使用
为节约能源和单位用电,人力资源市场和其他办公室,夏季原则上在26°C以上,冬季在7°C以下使用空调。
2、空调的管理
人力资源市场内的空调,由市场内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需要开空调时,市场内值班人员要先检查大厅前后门窗是否关闭,在确保前后门窗关闭后方可开空调。上班期间,市场内值班人员要随时检查市场外厅大门是否关闭,若前来办事的人员进出未关门,值班人员和市场工作人员应及时提示,无法提示的由值班人员及时关闭。下班前20分钟应关闭空调。空调开放期间,单位行政值班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一次市场前后门窗未关闭或下班后空调未关闭,罚市场值班人员50元。
(二)、电脑、照明灯、饮水机及电源的使用和管理
1、电脑、照明灯、饮水机的使用和管理
电脑应在工作期间使用,照明灯应在上班期间能见度比较低的情况下使用,饮水机应在上班期间使用。单位电脑由使用职工负责管理和使用,使用人员应做到下班关闭电脑并切断电源;值班人员负责饮水机、照明灯的管理,做到下班关闭电源。单位行政值班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下班后未关闭电脑或照明灯或饮水机一次,罚值班人员或电脑使用人员50元。
2、电源的使用和管理
人力资源市场内工作人员在下班时应及时关闭电脑,切断电脑电源,市场内值班人员在下午下班时还要作认真的检查,切断大厅内电脑、空调等用电设备电源。因值班人员和电脑使用人员未切断电源造成安全事故或用电设备损坏的,市场内值班人员和电脑使用人员分别承担损坏电器维修费用40%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江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职工考勤制度》。
(二)、上班期间严禁串岗,严禁高声喧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和座牌上岗,临时因公外出要向同事讲明去向。
(四)、上班期间严禁外出用餐,若上班期间外出用餐或带餐到办公室或人力资源市场内食用,发现1次扣款50元。
(五)、上班期间严禁在电脑上打游戏和做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一次扣款50.00元。
(六)、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
(七)、工作人员要按照“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标准严
格要求自己。
(八)、工作时间接待群众要热情,政策解释要清楚,办事程序要明了,业务办理要及时。凡是对群众态度生硬、无理辩解、指责、相互争执,刁难、拖延群众办事,造成群众不满意而向上反映的,每发生一次,扣款50元。
(九)、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之间因工作相互推委、敷衍失职、争执斗气、相互指责、漫骂,影响单位风气和形象的,每发生一次,处罚双方当事人各50.00元。
江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文件
江就业办[2010] 1号 ——————————————————————
江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有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单位对外形象,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有关
内部管理制度印发你们,从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职工考勤制度》
2. 《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内部管理制度》
抄送:宜宾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江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一○年三月八日 余洪常委、赵依琼副主任、庹利亚副县长、许细良副主席
《职工考勤制度》
一、职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二、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10.00元。
三、超过法定上下班时间30-60分钟内上下班,扣款15.00元;超过法定上下班时间60分钟以上上下班,且无正当理由的,一次视同半天旷工,扣款20.00元。因此而不上班或不签到的,作无故旷工处理。
四、 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应具备请假条(因事请假,应在法定上班时间15分钟内完善请假手续有效;小病请假,一天内完善请假手续有效;重大疾病请假,应及时告知分管领导)。单位职工请假,由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经局长签字批准有效。假条经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保存,未具请假条的假作旷工处理。未经批准的假,作旷工处理。请病假应持县级以上医院医疗证明,长期病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假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三天,每天扣款10.00元,超过三天的,每天扣款20.00元。
五、无故旷工一天扣款50.00元,连续旷工十五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公休假,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统筹安排,经分管、联系领导签字并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公休。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公休的作旷工处理。
七、公休假可以抵减事假。原则上需请事假的职工先请公休假,在公休假抵减完后再请事假。
八、其他情况请假,凭本人请假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
行。
九、请假期满,请假人应及时回单位上班并销假。
十、接通知应参加各类会议的人员,迟到、早退、缺席按照职工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十一、上班期间严禁中途溜岗,因公外出要向本股室、中心同事讲明去向,同时在《职工外出登记》栏登记,回单位后要在《职工外出登记》“回单位时间”栏注明回单位时间。上班期间,职工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查出一次扣款10元。
十二、考勤实行指纹签到制(若遇停电单位职工到局行政办公室签字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办公室负责统计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考勤记录、《职工外出登记》和职工请假条认真进行统计,报局务会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公布上月考勤情况,单位职工对公布的考勤情况有异议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与统计人员核对。
十三、考勤时间:上午8:10-12:10,下午:2:10-18:10。
十四、职工应爱护指纹签到机,因人为原因损坏,由损坏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内部管理制度》
一、卫生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讲究卫生,做到仪表端庄,有良好 的卫生习惯。
(二)、人力资源市场及办公室内应随时保持办公桌桌面整洁,窗台清洁,门窗玻璃明亮,地面干净。做到每日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
(三)、人力资源市场及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保持室内外卫生。
(四)、人力资源市场各窗口负责本窗口室内卫生,应随时保持桌面整洁、地面卫生,实行日清扫,每周末下午5点大扫除制度。
二、值班制度
人力资源市场卫生、安全及用电管理按照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号窗口顺序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开门,推迟20分钟关门,值班人员未按时开关门按照迟到、早退处理。因值班人员未关门发生安全事件造成损失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值班人员在周五下班前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电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一)、空调的使用和管理
1、空调的使用
为节约能源和单位用电,人力资源市场和其他办公室,夏季原则上在26°C以上,冬季在7°C以下使用空调。
2、空调的管理
人力资源市场内的空调,由市场内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需要开空调时,市场内值班人员要先检查大厅前后门窗是否关闭,在确保前后门窗关闭后方可开空调。上班期间,市场内值班人员要随时检查市场外厅大门是否关闭,若前来办事的人员进出未关门,值班人员和市场工作人员应及时提示,无法提示的由值班人员及时关闭。下班前20分钟应关闭空调。空调开放期间,单位行政值班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一次市场前后门窗未关闭或下班后空调未关闭,罚市场值班人员50元。
(二)、电脑、照明灯、饮水机及电源的使用和管理
1、电脑、照明灯、饮水机的使用和管理
电脑应在工作期间使用,照明灯应在上班期间能见度比较低的情况下使用,饮水机应在上班期间使用。单位电脑由使用职工负责管理和使用,使用人员应做到下班关闭电脑并切断电源;值班人员负责饮水机、照明灯的管理,做到下班关闭电源。单位行政值班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下班后未关闭电脑或照明灯或饮水机一次,罚值班人员或电脑使用人员50元。
2、电源的使用和管理
人力资源市场内工作人员在下班时应及时关闭电脑,切断电脑电源,市场内值班人员在下午下班时还要作认真的检查,切断大厅内电脑、空调等用电设备电源。因值班人员和电脑使用人员未切断电源造成安全事故或用电设备损坏的,市场内值班人员和电脑使用人员分别承担损坏电器维修费用40%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江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职工考勤制度》。
(二)、上班期间严禁串岗,严禁高声喧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和座牌上岗,临时因公外出要向同事讲明去向。
(四)、上班期间严禁外出用餐,若上班期间外出用餐或带餐到办公室或人力资源市场内食用,发现1次扣款50元。
(五)、上班期间严禁在电脑上打游戏和做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一次扣款50.00元。
(六)、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
(七)、工作人员要按照“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标准严
格要求自己。
(八)、工作时间接待群众要热情,政策解释要清楚,办事程序要明了,业务办理要及时。凡是对群众态度生硬、无理辩解、指责、相互争执,刁难、拖延群众办事,造成群众不满意而向上反映的,每发生一次,扣款50元。
(九)、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之间因工作相互推委、敷衍失职、争执斗气、相互指责、漫骂,影响单位风气和形象的,每发生一次,处罚双方当事人各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