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人大评议结果整改措施
今年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评议。在评议中,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以下问题:①司法队伍的管理教育不够到位。②基层司法组织不够健全。③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性不够。④特殊人群监管存有漏洞。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城厢司法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并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在队伍建设方面:虽然我所干警年龄结构老化、素质偏低、专业水平不高,但比起无人所来说我所还算较好。今后,我们将积极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充分老同志人缘广、经验足的优势,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尽其才,各司其职。同时,进一步加强干警的教育和管理。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干警“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服务群众,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的观念,形成人人自危,人人争先的良好局面,树立了司法干警良好形象。二是严格干警考勤考核。认真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切实解决干警“庸、懒、散”的工作作风;制定和完善干警年终考评考核制度,切实解决干警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促使干警自觉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养成爱学习、肯钻研的良好习惯,从而提高干警的业务素
质。
2、在司法所组织建设方面:正确面对当前基层司法所人员少、经费保障不位实际困难,做到迎难而上,忠于职守,不因存在困难而消极怠工,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未来前景一片光明。在现有困难面前,我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履行好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做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党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桥头堡作用,切实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创下一等一业绩,提高司法所在党委政府领导心目中的位置,做到“有为才有位”,争取党委政府的肯定和支持,切实解决各类业务经费保障的问题。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到凡事多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争取将各类业务经费保障列入党委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所各项业务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基层司法所新形象。
3、普法宣传教育方面: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坚持普治并举,以治促普,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认真按照普法规划的目标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有步骤,年终有总结,确确实实把普法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二是组织到位。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干部周末法制讲座”、“送法进
学校”、“我与父母同学法”、“法制进乡村”、“法制进社区”、“法制进企业”等活动,重点加强对广大农村村民和社区居民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宣传到位。做到创新载体,努力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宣传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形成了“普法大合唱”的局面。充分发挥普法骨干作用,加强对普法骨干的培训教育,做到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
4、特殊人群监管方面:由于司法所人员较少,且在管理体制上属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部门双重管理,除了上承担司法所的九项主要业务外,还直接参与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所承担的工作量较多,力不从心,造成对特殊人员的监管上没有坚持定期上门见面帮教,帮教有时不够到位。今后,我所将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在各村居设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组织,发挥司法所干警指导监督作,调动村(居)干部和志愿者帮教积极性,对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都落实帮教责任人,实行“多帮一”、“一帮一”帮教,定期上门走访,掌握其动态,及时建立帮教档案。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把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纳入村(居)年终业绩考评,及时建立健全特殊人群档案,第一时间深入其家庭进行走访了解,掌握其家庭情况、思想动态、从业情况、联络方式等。借助村(居)干部力量,做到定期入户帮教,对特殊人群困难和现状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扶,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利用社区矫正网络监管平台,随时掌握社会服刑人员去向,确保不脱
管漏控。严格落实的奖惩制度,做到从严执法,对不服从管教和有重新违法犯罪迹象的依法严惩,增强依法管控的威严和震慑力,切实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
司法局人大评议结果整改措施
今年10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评议。在评议中,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存在以下问题:①司法队伍的管理教育不够到位。②基层司法组织不够健全。③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性不够。④特殊人群监管存有漏洞。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城厢司法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并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在队伍建设方面:虽然我所干警年龄结构老化、素质偏低、专业水平不高,但比起无人所来说我所还算较好。今后,我们将积极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充分老同志人缘广、经验足的优势,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尽其才,各司其职。同时,进一步加强干警的教育和管理。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干警“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服务群众,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的观念,形成人人自危,人人争先的良好局面,树立了司法干警良好形象。二是严格干警考勤考核。认真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切实解决干警“庸、懒、散”的工作作风;制定和完善干警年终考评考核制度,切实解决干警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促使干警自觉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养成爱学习、肯钻研的良好习惯,从而提高干警的业务素
质。
2、在司法所组织建设方面:正确面对当前基层司法所人员少、经费保障不位实际困难,做到迎难而上,忠于职守,不因存在困难而消极怠工,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未来前景一片光明。在现有困难面前,我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履行好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做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党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桥头堡作用,切实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创下一等一业绩,提高司法所在党委政府领导心目中的位置,做到“有为才有位”,争取党委政府的肯定和支持,切实解决各类业务经费保障的问题。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到凡事多请示、勤汇报,主动争取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争取将各类业务经费保障列入党委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所各项业务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基层司法所新形象。
3、普法宣传教育方面: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坚持普治并举,以治促普,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认真按照普法规划的目标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有步骤,年终有总结,确确实实把普法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二是组织到位。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干部周末法制讲座”、“送法进
学校”、“我与父母同学法”、“法制进乡村”、“法制进社区”、“法制进企业”等活动,重点加强对广大农村村民和社区居民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宣传到位。做到创新载体,努力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宣传窗、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形成了“普法大合唱”的局面。充分发挥普法骨干作用,加强对普法骨干的培训教育,做到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
4、特殊人群监管方面:由于司法所人员较少,且在管理体制上属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部门双重管理,除了上承担司法所的九项主要业务外,还直接参与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所承担的工作量较多,力不从心,造成对特殊人员的监管上没有坚持定期上门见面帮教,帮教有时不够到位。今后,我所将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在各村居设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组织,发挥司法所干警指导监督作,调动村(居)干部和志愿者帮教积极性,对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都落实帮教责任人,实行“多帮一”、“一帮一”帮教,定期上门走访,掌握其动态,及时建立帮教档案。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把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纳入村(居)年终业绩考评,及时建立健全特殊人群档案,第一时间深入其家庭进行走访了解,掌握其家庭情况、思想动态、从业情况、联络方式等。借助村(居)干部力量,做到定期入户帮教,对特殊人群困难和现状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充分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扶,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利用社区矫正网络监管平台,随时掌握社会服刑人员去向,确保不脱
管漏控。严格落实的奖惩制度,做到从严执法,对不服从管教和有重新违法犯罪迹象的依法严惩,增强依法管控的威严和震慑力,切实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