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1 编辑改稿应当坚持的几条原则
作为编辑,改稿是最日常的工作,如何将作者交来的不太规范和难免存在疏漏差错的原稿,通过阅读、核查、修改、校正以尽可能使其成为规范而无差错的正规出版物,这是编辑的重要职责。
在加工作者的原稿时免不了要对原稿作某些修改,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修改必须慎之又慎,既要充分尊重作者的劳动,又要体现对读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处理不好这两方面的关系,加工过程就会出偏差,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
下面摘引著名学者张中行先生一篇谈编辑改稿的文章中的一些段落,该文题目是《动笔前想想如何》(见1995.7.19光明日报) 。文中举了一些编辑改稿不慎的例子, 也对编辑应如何改稿提出了建议和希望,这对每位从事编辑工作的人都是有益的提醒和指导。
张先生在文中反映许多作者对某些不够负责的编辑随便改稿的不满和无奈时说:„„他(引者注:指张先生的一位朋友) 现在为报刊写稿的一项定例是:许退而不许改……我很欣赏这一条,质之列位编辑先生以为可行否?
文中举了编辑改稿不慎的系列事例:
一、原稿“看到”什么,“涉及”什么, 刊出后变成“看到了”什么,“涉及到”什么,风八股的病之一是累赘拖沓,举例就有加无用的“了”,“及”到也,“涉及到”就成了“涉到到”。
二、原稿“胡涂”、“根柢”, 刊出后变成“糊涂”、“根底”。
三、成分、本分加人旁,北京话分与份区别为后者儿化。
四、有名的物理学家之一,加“最”,变清晰为模糊。
五、莫明其妙改为莫名其妙,名者表达也,明是明了,莫明是心无力,莫名是嘴无力。
六、娑婆世界变成婆娑世界,这是梵语译音,前者不错。
七、庄周梦为胡蝶变成蝴蝶,引用庄子原文,不应强迫古人易峨冠博带为西装革履。
八、写了一篇《吃瓜》,其中几处说到“面瓜”,刊后改为“西瓜”。没听说过就认为没有,如为笔误,几处皆误也太离奇了!
九、庄子说“至人无梦”,(几处) 都改为“圣人无梦”,不了解“至人”可见没读过庄子,没读过而竟敢动笔改,胆量也太大了吧!
十、某文引用《开元天宝遗事》,主编嫌字数多,将引文删去,但下文中有引用引文中句子,成为天外飞来,令人啼笑皆非。
无奈之下,张先生对编辑改稿提出了希望:
奉劝有动笔权的人大笔一挥之前先要想想,一时想不好,可以查书、问人,切不可过于自信,强迫作者放下手中的“面瓜”,改吃编辑惠赠的“西瓜”。 从以上摘引可以看出,编辑改稿不慎后果有多么严重。
其实编辑对作者而言本可以起一种互补的作用,作为第一读者,编辑一般都可以为作者提供某些建设性意见,使作品更为规范、更为完善。对这种意见,作者不仅会乐于接受,而且会从内心感谢编辑付出的辛劳。但是如果编辑不经作者同意就随便改稿,以致出现改“正”为“误”,并强加于人,这种修改必然引起作者的强烈反感从而发出“许退而不许改”的抗议。
根据笔者的体会,编辑加工书稿时应该坚持以下原则。
1.未经作者同意的不改
要修改作者的原稿,必须经过作者同意,不能自作主张擅加修改,这既是对作者著作权的尊重,也是一种职业素养。编辑加工书稿时提出的修改意见必须经作者认可,才能反映到原稿上去。凡作者不同意改的,应维持原文不变。只要坚持了这一条,张先生文中指出的许多问题就都不会发生了。能否坚持这一条与编辑的为人与修养有关,不论对什么作者(哪怕是年轻的、没有什么名气的作者)也不论作者对你如何恭维和尊重,都应当以一种虚心求教的态度去与作者交往,因为不管如何,作者对他所写的内容都是学有专长的。编辑都应抱一种虚心学习的态度,有了这种态度,取得作者同意再改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知识无穷无尽,一个人所能了解的不过沧海一粟。因此每位编辑都会遇到自己以为有错而其实不错的情况。笔者本人就多次遇到这种情况。比如一次来稿上有如下表述:
股票平均成本使用如下方法计算
((AC·NS)+(SC·SI))/(NS+SI)=AC
NS+SI=NS
看稿中我发现这两个算式等号两边不相等,认为这违背了数学的基本概念,应请作者更正。但在议论这件事时,一位熟悉计算机的同事指出:这是一种计算机程序语言中的特殊表达式,它的格式虽和普通算式一样,但它的概念内涵不同,用在计算机程序中,所以这两个式子本身并没有错误。我这才知道是自己孤陋寡闻了。像这种情况如果自以为是地妄加修改,就会犯张中行先生指出的“没听说过就认为没有”的大错误。如果只是提出疑问,经作者认可后再决定修改,就不会出现“误改”和形成与作者的尖锐矛盾了。
如果以前因作者在异地,通信往来比较费时,由于出书时间紧,往返交换意见会耽误出书,不经认可就付印还情有可原的话,如今有了互联网,即使远隔千里,在电脑两端几乎可以即时交换意见。再不经作者审核就改稿那就更说不过去了。
2.可改可不改的不改
初从事编辑工作的人容易有一种倾向:就是惟恐自己加工的稿件上改动太少,可能是怕领导或别人觉得自己工作做得少吧,所以总想在原稿上多留下一些加工的痕迹——改动。这样很可能就会出现本来可以不改的地方也作了修改。下面是几则这样的例子:
①对东南太平洋„„ 改为
对太平洋的东南部……
②这种查找方法叫做直接查找法。 改为
这种查找方法称为直接查找法
③设置方法如下: 改为
设置方法如下面的叙述:
④如果你想变更排列顺序, 改为
如果你想改变排列顺序,
⑤面临如此困境, 改为
面对如此困境,
这些句子原文都没有什么问题,完全可以不改。如果作者问一句:为什么要作这样的改动?相信编辑将无言以对。这类以自己的语言习惯、词语偏好强加于作者的做法,其后果一是可能损害原稿行文的风格、特点,破坏全文的协调、连贯。另外也容易引起作者的反感,影响作者与编辑和谐的合作关系。
有过这样的例子,出书之前,作者对编辑表示了极大的信任,说:我的稿子全权委托给你了,文字方面你是专家,请多多费心。于是编辑加工后就付印了。出书以后,作者写了一封长信给出版社领导,说这位编辑如何无能和武断,把他的书改得错误累累,面目全非。弄得这位编辑一肚子委屈。
作者在出书前和出书后这种心理上和态度上的变化具有一定普遍性,出书前,书稿在编辑手里,书能不能出?何时能出?能以什么样的规格出?编辑对这些都掌有一定的决定权,一般的作者此时相对于编辑多少处于有求于人的地位,于是不得不表现某种谦恭和尊重的态度,编辑改他的稿子,即使心里觉得不满意,嘴上往往也只好表示赞同。等书一出来,作者已无求于编辑,原来对改稿的不满情绪也就公开表露(甚至是喷发)出来了。
作为编辑,对这一点要有清醒的认识,为了避免这种不良后果出现,改稿时必须坚持“可改可不改的不改”的原则。也就是“必须是有充分依据和理由要改”的地方才建议(不是确定)要作者修改。
“可改可不改的一侓不改”的原则体现了编辑对作者的尊重。作者的行文有自己的风格和习惯,只要不是科学上、逻辑上、语法上存在错误、缺陷或违反国家规定、标准,都应当尊重作者的行文特点,不要将编辑的好恶、习惯强加于作者。比如有的作者喜欢活泼轻松的文风,行文上难免口语化多一些,或夹入一些调侃、轻松的文字,只要不流于粗俗,就应当容许和保护作者的这种个性和特点。
3.对作者的书稿不要妄加评论
编辑在加工书稿的过程中,总不免对来稿会有各种不同的感受和评价,特别遇到来稿缺点比较多、整理和修改难度较大、加工费时费力时,就难免产生不满和厌烦的情绪,这种情绪在改稿过程中,有时难免流露出来。于是在稿纸上或加工记录上加上某些评价性批语,比如“句子不通”、“这样解释仍不能自圆其说”、“这段话言不及义”、“拖沓啰唆”、“废话”„„这些评价是很刺激人的,作者看到常会产生强烈的反应。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年轻编辑在某教授的书稿上批了“这句话不通”几个字,作者看到了大为震怒,找到出版社领导说:“你们的编辑好大的口气,说我的书句子不通!关于通不通的问题,请他先去听完我给研究生开的课,再来跟我讨论„„”一句话引起一场风波,导致关系紧张,双方都极不愉快。
报纸报导过一位曾留学美国的学者谈中西文化差异的文章,文中讲了这样一件事:这位学者留学时曾为他的导师当助教,在帮导师批阅学生的作业时,他给一位成绩特别差的学生的作业打了62分,并加了一段批语:“你似乎并不理解你所讨论的问题,你应该稍微用功一点。”作业送给导师复查,导师看到这段批语后严肃地对他说:“这是在美国,这种批语是在侮辱人,你可以说他哪里错了,打低分也无可非议,但不能说人家不懂、不用功。”这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
在中国,教师给学生的作业加评语是天经地义,而在国外却被认为可能是侮辱人的行为,这种高度尊重他人的文明风气值得学习和提倡。作为编辑,从这件事似乎更可以看到随便评论作者的书稿(特别是作负面评论)的严重性。从以上事例也可以体会出改稿时应当掌握的分寸:可以具体指出差错,争取作者的认可和修改,比如“这句话似乎缺谓语”, 然后建议加个什么词。或者“建议删去这几句话,似可使表达更简练一些”。这是对具体问题的讨论和建议,是可以的,但不应作“句子不通”、“文字啰唆重复”、“废话”之类的评论。
在改稿和与作者的交流中要体现出谦虚谨慎和充分尊重作者的态度,这种态度又要具体体现在一些细节上,首先在交流的语气上,最好以一种请教、提问和商量的口吻,比如:“这句话是否改为„„”?“请查此词是否有误?”“这段话与主题关联不大,是否可删去?”„„在原稿上修改慎用红笔,特别不要用红笔打叉。有把握的修改如明显的错别字可以用黑笔或蓝笔予以改正。不太有把握的修改意见最好用铅笔书写,在旁边打个问号,表示请作者核定,如不同意只须将铅笔字擦去即可。修改或提问的字迹要清楚,不可潦草,有的编辑因为赶快,字写得龙飞凤舞,有得字得靠猜测来辨认,这也是对他人不尊重的表现。总之,一位编辑的职业道德和修养如何?是否真正有甘心“为人作嫁”的风格,对待作者、对待书稿的态度能充分体现出来。
4.不把“不可能看懂”的书稿作成书奉献给读者
记得有一篇评论写道:“许多读者读过一本书后常会感叹说‘我怎么这么笨,读书总也读不懂’。其实‘读不懂’很多时候都不是因为读者笨,而是有些书写得太差,使读者很难读懂。”笔者很认同这种观点。现在市场上存在不少所谓“烂书”,这种书的作者对所写内容只是一知半解甚至只略知皮毛,赶上市场什么书热销,就赶紧拼凑着写书出版(有的还是出版社约的稿),这种书好一点的能让你知道一点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常识。很差的简直就不知所云,成为那种“很难看懂”的烂书。
出现这种书,编辑要负很大的责任。因为编辑很重要的职责是为社会、为读者把关,不让坏书、烂书过关。
一本书稿编辑如果看不懂,一般有两种可能:其一是书的内容很专很深,一般人看不懂,但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可以看懂;另一种可能就是书写得太差,谁都看不懂。后一种可称之为“不可能看懂”的书。
如何判别“有人看不懂”的书与“谁都看不懂”的书?有一定经验的编辑,在阅读中依靠逻辑推理,往往就能加以区别。依据就是抓住文章的“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对叙述类的文稿,只要其来龙去脉是清楚的,他讲了些什么,读者一般应
该可以了解。对论理性的文稿那就看“前因后果”,只要前因后果清晰,他讲的道理别人也就不难接受。因此,即使书稿的内容很专深,编辑也可以大致判断它是不是一本“不可能看懂”的书。有的书稿内容并不艰深,但写得来龙去脉不清,前因后果脱节,把本不难懂的内容也写成“不可能看懂”的了。
根据笔者的经验,常遇的“不可能看懂”的书稿大致有以下几类:
⑴ 翻译质量很差的译稿
目前我国的翻译水平普遍不高,前两年有报纸报道,据参加一次全国性翻译学术会议的专家估计:我国文字翻译作品质量能够真正合格的仅有十分之一左右。由于译者水平不高或由学普通外语的人勉强去翻译一些专业性很强的书,最终的译文都可能成为“不可能看懂”的书。
译作出现“不可能看懂”的几率较高在当前还有其社会原因,自从评定职称有外语要求,而出版译作可作为过关的条件后,要求出版译作的作者大增,其中有的作者能力有限,为过关而翻译,其质量可想而知。
⑵ 作者力不能及,勉强写书
每当学术领域出现一个新兴热门领域,或书市出现一个新的热销门类时,就有人想及早介入该学术领域或力图在出版热点市场分一杯羹,出于赶浪潮的目的而写书,其结果只能是东拼西凑,勉强成书。而因此生产出烂书的几率也就比较高。
另外一种情况是某些作者为了追求自己写的书内容全面或能反映最新学术成果,而在成熟内容之外去加入一些自己了解不多或了解不深的内容章节,这些章节往往写不清楚,而成为书稿中让读者看不懂的败笔。
⑶ 作者的文字表达能力有限
有的作者文字功底太差,写出的书稿往往逻辑混乱、遣词造句不符合语法和习惯,甲问题没讲完就又讲到乙问题上去了。问题讲不完整、讲不清楚。这种属于表达能力不够而造成的“不可能看懂”的书稿也是可能遇到的。
编辑遇到了这类“不可能看懂”的书稿,往往会感到已经陷入两难的境地。有的书稿合同已签,或是关系深厚,不负责任地发稿是明显的失职,有负于社会和读者,编辑内心也会自责。但要坚持原则却往往会遇到重重阻力。要想处理好善后工作,一般可采取以下方式。
① 局部删除
对于全稿只有局部问题较大的书稿,可建议作者删去某些章节,使整体书稿质量得到提高,达到出版要求。这样做只要多帮作者分析得失,让他认识到“删”可以提高书稿质量,作者就会比较容易接受。
② 退修
对内容可取,而文字表达或翻译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书稿,如果没有很严的时间限制,可以请作、译者对书稿进行大修。有名的小说《林海雪原》就是经过反复修
改才完成的。由于作者早年参加革命,一直处于战争环境,很难有机会系统学习文化,所以虽有丰富的传奇战斗经历,想用文字顺畅地表达出来却相当困难。当初稿交到人民文学出版社时,离出版要求相差是很远的。但出版社的编辑觉得书稿的内容丰富而生动,是难得的好素材,因此不惜精力用各种方式帮助作者提高文字表达水平,历经数年,几易其稿。最后加工成一本蜚声文坛、深受读者欢迎的优秀长篇小说。对内容确实很好而文笔较差的书,帮助作者修改提高是值得的,而且是作者容易接受的。
③ 退稿
对全面质量很难达到要求而又没有很多修改价值的稿件,一般只有退稿,但书稿往往已签合同,甚至还涉及某些关系,退稿会有一定的难度。为了增加说服力,可先请专家对书稿进行评审,如专家认为确实达不到出版标准,退稿的理由就更充分。总之,该退稿的应坚持退稿,不能让“很难看懂”的书稿出版发行。
改稿时必须尊重作者,退稿要不怕得罪作者,这是编辑职业素养的两个方面,都是要不懈坚持的。
讲座1 编辑改稿应当坚持的几条原则
作为编辑,改稿是最日常的工作,如何将作者交来的不太规范和难免存在疏漏差错的原稿,通过阅读、核查、修改、校正以尽可能使其成为规范而无差错的正规出版物,这是编辑的重要职责。
在加工作者的原稿时免不了要对原稿作某些修改,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修改必须慎之又慎,既要充分尊重作者的劳动,又要体现对读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处理不好这两方面的关系,加工过程就会出偏差,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
下面摘引著名学者张中行先生一篇谈编辑改稿的文章中的一些段落,该文题目是《动笔前想想如何》(见1995.7.19光明日报) 。文中举了一些编辑改稿不慎的例子, 也对编辑应如何改稿提出了建议和希望,这对每位从事编辑工作的人都是有益的提醒和指导。
张先生在文中反映许多作者对某些不够负责的编辑随便改稿的不满和无奈时说:„„他(引者注:指张先生的一位朋友) 现在为报刊写稿的一项定例是:许退而不许改……我很欣赏这一条,质之列位编辑先生以为可行否?
文中举了编辑改稿不慎的系列事例:
一、原稿“看到”什么,“涉及”什么, 刊出后变成“看到了”什么,“涉及到”什么,风八股的病之一是累赘拖沓,举例就有加无用的“了”,“及”到也,“涉及到”就成了“涉到到”。
二、原稿“胡涂”、“根柢”, 刊出后变成“糊涂”、“根底”。
三、成分、本分加人旁,北京话分与份区别为后者儿化。
四、有名的物理学家之一,加“最”,变清晰为模糊。
五、莫明其妙改为莫名其妙,名者表达也,明是明了,莫明是心无力,莫名是嘴无力。
六、娑婆世界变成婆娑世界,这是梵语译音,前者不错。
七、庄周梦为胡蝶变成蝴蝶,引用庄子原文,不应强迫古人易峨冠博带为西装革履。
八、写了一篇《吃瓜》,其中几处说到“面瓜”,刊后改为“西瓜”。没听说过就认为没有,如为笔误,几处皆误也太离奇了!
九、庄子说“至人无梦”,(几处) 都改为“圣人无梦”,不了解“至人”可见没读过庄子,没读过而竟敢动笔改,胆量也太大了吧!
十、某文引用《开元天宝遗事》,主编嫌字数多,将引文删去,但下文中有引用引文中句子,成为天外飞来,令人啼笑皆非。
无奈之下,张先生对编辑改稿提出了希望:
奉劝有动笔权的人大笔一挥之前先要想想,一时想不好,可以查书、问人,切不可过于自信,强迫作者放下手中的“面瓜”,改吃编辑惠赠的“西瓜”。 从以上摘引可以看出,编辑改稿不慎后果有多么严重。
其实编辑对作者而言本可以起一种互补的作用,作为第一读者,编辑一般都可以为作者提供某些建设性意见,使作品更为规范、更为完善。对这种意见,作者不仅会乐于接受,而且会从内心感谢编辑付出的辛劳。但是如果编辑不经作者同意就随便改稿,以致出现改“正”为“误”,并强加于人,这种修改必然引起作者的强烈反感从而发出“许退而不许改”的抗议。
根据笔者的体会,编辑加工书稿时应该坚持以下原则。
1.未经作者同意的不改
要修改作者的原稿,必须经过作者同意,不能自作主张擅加修改,这既是对作者著作权的尊重,也是一种职业素养。编辑加工书稿时提出的修改意见必须经作者认可,才能反映到原稿上去。凡作者不同意改的,应维持原文不变。只要坚持了这一条,张先生文中指出的许多问题就都不会发生了。能否坚持这一条与编辑的为人与修养有关,不论对什么作者(哪怕是年轻的、没有什么名气的作者)也不论作者对你如何恭维和尊重,都应当以一种虚心求教的态度去与作者交往,因为不管如何,作者对他所写的内容都是学有专长的。编辑都应抱一种虚心学习的态度,有了这种态度,取得作者同意再改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知识无穷无尽,一个人所能了解的不过沧海一粟。因此每位编辑都会遇到自己以为有错而其实不错的情况。笔者本人就多次遇到这种情况。比如一次来稿上有如下表述:
股票平均成本使用如下方法计算
((AC·NS)+(SC·SI))/(NS+SI)=AC
NS+SI=NS
看稿中我发现这两个算式等号两边不相等,认为这违背了数学的基本概念,应请作者更正。但在议论这件事时,一位熟悉计算机的同事指出:这是一种计算机程序语言中的特殊表达式,它的格式虽和普通算式一样,但它的概念内涵不同,用在计算机程序中,所以这两个式子本身并没有错误。我这才知道是自己孤陋寡闻了。像这种情况如果自以为是地妄加修改,就会犯张中行先生指出的“没听说过就认为没有”的大错误。如果只是提出疑问,经作者认可后再决定修改,就不会出现“误改”和形成与作者的尖锐矛盾了。
如果以前因作者在异地,通信往来比较费时,由于出书时间紧,往返交换意见会耽误出书,不经认可就付印还情有可原的话,如今有了互联网,即使远隔千里,在电脑两端几乎可以即时交换意见。再不经作者审核就改稿那就更说不过去了。
2.可改可不改的不改
初从事编辑工作的人容易有一种倾向:就是惟恐自己加工的稿件上改动太少,可能是怕领导或别人觉得自己工作做得少吧,所以总想在原稿上多留下一些加工的痕迹——改动。这样很可能就会出现本来可以不改的地方也作了修改。下面是几则这样的例子:
①对东南太平洋„„ 改为
对太平洋的东南部……
②这种查找方法叫做直接查找法。 改为
这种查找方法称为直接查找法
③设置方法如下: 改为
设置方法如下面的叙述:
④如果你想变更排列顺序, 改为
如果你想改变排列顺序,
⑤面临如此困境, 改为
面对如此困境,
这些句子原文都没有什么问题,完全可以不改。如果作者问一句:为什么要作这样的改动?相信编辑将无言以对。这类以自己的语言习惯、词语偏好强加于作者的做法,其后果一是可能损害原稿行文的风格、特点,破坏全文的协调、连贯。另外也容易引起作者的反感,影响作者与编辑和谐的合作关系。
有过这样的例子,出书之前,作者对编辑表示了极大的信任,说:我的稿子全权委托给你了,文字方面你是专家,请多多费心。于是编辑加工后就付印了。出书以后,作者写了一封长信给出版社领导,说这位编辑如何无能和武断,把他的书改得错误累累,面目全非。弄得这位编辑一肚子委屈。
作者在出书前和出书后这种心理上和态度上的变化具有一定普遍性,出书前,书稿在编辑手里,书能不能出?何时能出?能以什么样的规格出?编辑对这些都掌有一定的决定权,一般的作者此时相对于编辑多少处于有求于人的地位,于是不得不表现某种谦恭和尊重的态度,编辑改他的稿子,即使心里觉得不满意,嘴上往往也只好表示赞同。等书一出来,作者已无求于编辑,原来对改稿的不满情绪也就公开表露(甚至是喷发)出来了。
作为编辑,对这一点要有清醒的认识,为了避免这种不良后果出现,改稿时必须坚持“可改可不改的不改”的原则。也就是“必须是有充分依据和理由要改”的地方才建议(不是确定)要作者修改。
“可改可不改的一侓不改”的原则体现了编辑对作者的尊重。作者的行文有自己的风格和习惯,只要不是科学上、逻辑上、语法上存在错误、缺陷或违反国家规定、标准,都应当尊重作者的行文特点,不要将编辑的好恶、习惯强加于作者。比如有的作者喜欢活泼轻松的文风,行文上难免口语化多一些,或夹入一些调侃、轻松的文字,只要不流于粗俗,就应当容许和保护作者的这种个性和特点。
3.对作者的书稿不要妄加评论
编辑在加工书稿的过程中,总不免对来稿会有各种不同的感受和评价,特别遇到来稿缺点比较多、整理和修改难度较大、加工费时费力时,就难免产生不满和厌烦的情绪,这种情绪在改稿过程中,有时难免流露出来。于是在稿纸上或加工记录上加上某些评价性批语,比如“句子不通”、“这样解释仍不能自圆其说”、“这段话言不及义”、“拖沓啰唆”、“废话”„„这些评价是很刺激人的,作者看到常会产生强烈的反应。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年轻编辑在某教授的书稿上批了“这句话不通”几个字,作者看到了大为震怒,找到出版社领导说:“你们的编辑好大的口气,说我的书句子不通!关于通不通的问题,请他先去听完我给研究生开的课,再来跟我讨论„„”一句话引起一场风波,导致关系紧张,双方都极不愉快。
报纸报导过一位曾留学美国的学者谈中西文化差异的文章,文中讲了这样一件事:这位学者留学时曾为他的导师当助教,在帮导师批阅学生的作业时,他给一位成绩特别差的学生的作业打了62分,并加了一段批语:“你似乎并不理解你所讨论的问题,你应该稍微用功一点。”作业送给导师复查,导师看到这段批语后严肃地对他说:“这是在美国,这种批语是在侮辱人,你可以说他哪里错了,打低分也无可非议,但不能说人家不懂、不用功。”这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
在中国,教师给学生的作业加评语是天经地义,而在国外却被认为可能是侮辱人的行为,这种高度尊重他人的文明风气值得学习和提倡。作为编辑,从这件事似乎更可以看到随便评论作者的书稿(特别是作负面评论)的严重性。从以上事例也可以体会出改稿时应当掌握的分寸:可以具体指出差错,争取作者的认可和修改,比如“这句话似乎缺谓语”, 然后建议加个什么词。或者“建议删去这几句话,似可使表达更简练一些”。这是对具体问题的讨论和建议,是可以的,但不应作“句子不通”、“文字啰唆重复”、“废话”之类的评论。
在改稿和与作者的交流中要体现出谦虚谨慎和充分尊重作者的态度,这种态度又要具体体现在一些细节上,首先在交流的语气上,最好以一种请教、提问和商量的口吻,比如:“这句话是否改为„„”?“请查此词是否有误?”“这段话与主题关联不大,是否可删去?”„„在原稿上修改慎用红笔,特别不要用红笔打叉。有把握的修改如明显的错别字可以用黑笔或蓝笔予以改正。不太有把握的修改意见最好用铅笔书写,在旁边打个问号,表示请作者核定,如不同意只须将铅笔字擦去即可。修改或提问的字迹要清楚,不可潦草,有的编辑因为赶快,字写得龙飞凤舞,有得字得靠猜测来辨认,这也是对他人不尊重的表现。总之,一位编辑的职业道德和修养如何?是否真正有甘心“为人作嫁”的风格,对待作者、对待书稿的态度能充分体现出来。
4.不把“不可能看懂”的书稿作成书奉献给读者
记得有一篇评论写道:“许多读者读过一本书后常会感叹说‘我怎么这么笨,读书总也读不懂’。其实‘读不懂’很多时候都不是因为读者笨,而是有些书写得太差,使读者很难读懂。”笔者很认同这种观点。现在市场上存在不少所谓“烂书”,这种书的作者对所写内容只是一知半解甚至只略知皮毛,赶上市场什么书热销,就赶紧拼凑着写书出版(有的还是出版社约的稿),这种书好一点的能让你知道一点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常识。很差的简直就不知所云,成为那种“很难看懂”的烂书。
出现这种书,编辑要负很大的责任。因为编辑很重要的职责是为社会、为读者把关,不让坏书、烂书过关。
一本书稿编辑如果看不懂,一般有两种可能:其一是书的内容很专很深,一般人看不懂,但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可以看懂;另一种可能就是书写得太差,谁都看不懂。后一种可称之为“不可能看懂”的书。
如何判别“有人看不懂”的书与“谁都看不懂”的书?有一定经验的编辑,在阅读中依靠逻辑推理,往往就能加以区别。依据就是抓住文章的“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对叙述类的文稿,只要其来龙去脉是清楚的,他讲了些什么,读者一般应
该可以了解。对论理性的文稿那就看“前因后果”,只要前因后果清晰,他讲的道理别人也就不难接受。因此,即使书稿的内容很专深,编辑也可以大致判断它是不是一本“不可能看懂”的书。有的书稿内容并不艰深,但写得来龙去脉不清,前因后果脱节,把本不难懂的内容也写成“不可能看懂”的了。
根据笔者的经验,常遇的“不可能看懂”的书稿大致有以下几类:
⑴ 翻译质量很差的译稿
目前我国的翻译水平普遍不高,前两年有报纸报道,据参加一次全国性翻译学术会议的专家估计:我国文字翻译作品质量能够真正合格的仅有十分之一左右。由于译者水平不高或由学普通外语的人勉强去翻译一些专业性很强的书,最终的译文都可能成为“不可能看懂”的书。
译作出现“不可能看懂”的几率较高在当前还有其社会原因,自从评定职称有外语要求,而出版译作可作为过关的条件后,要求出版译作的作者大增,其中有的作者能力有限,为过关而翻译,其质量可想而知。
⑵ 作者力不能及,勉强写书
每当学术领域出现一个新兴热门领域,或书市出现一个新的热销门类时,就有人想及早介入该学术领域或力图在出版热点市场分一杯羹,出于赶浪潮的目的而写书,其结果只能是东拼西凑,勉强成书。而因此生产出烂书的几率也就比较高。
另外一种情况是某些作者为了追求自己写的书内容全面或能反映最新学术成果,而在成熟内容之外去加入一些自己了解不多或了解不深的内容章节,这些章节往往写不清楚,而成为书稿中让读者看不懂的败笔。
⑶ 作者的文字表达能力有限
有的作者文字功底太差,写出的书稿往往逻辑混乱、遣词造句不符合语法和习惯,甲问题没讲完就又讲到乙问题上去了。问题讲不完整、讲不清楚。这种属于表达能力不够而造成的“不可能看懂”的书稿也是可能遇到的。
编辑遇到了这类“不可能看懂”的书稿,往往会感到已经陷入两难的境地。有的书稿合同已签,或是关系深厚,不负责任地发稿是明显的失职,有负于社会和读者,编辑内心也会自责。但要坚持原则却往往会遇到重重阻力。要想处理好善后工作,一般可采取以下方式。
① 局部删除
对于全稿只有局部问题较大的书稿,可建议作者删去某些章节,使整体书稿质量得到提高,达到出版要求。这样做只要多帮作者分析得失,让他认识到“删”可以提高书稿质量,作者就会比较容易接受。
② 退修
对内容可取,而文字表达或翻译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书稿,如果没有很严的时间限制,可以请作、译者对书稿进行大修。有名的小说《林海雪原》就是经过反复修
改才完成的。由于作者早年参加革命,一直处于战争环境,很难有机会系统学习文化,所以虽有丰富的传奇战斗经历,想用文字顺畅地表达出来却相当困难。当初稿交到人民文学出版社时,离出版要求相差是很远的。但出版社的编辑觉得书稿的内容丰富而生动,是难得的好素材,因此不惜精力用各种方式帮助作者提高文字表达水平,历经数年,几易其稿。最后加工成一本蜚声文坛、深受读者欢迎的优秀长篇小说。对内容确实很好而文笔较差的书,帮助作者修改提高是值得的,而且是作者容易接受的。
③ 退稿
对全面质量很难达到要求而又没有很多修改价值的稿件,一般只有退稿,但书稿往往已签合同,甚至还涉及某些关系,退稿会有一定的难度。为了增加说服力,可先请专家对书稿进行评审,如专家认为确实达不到出版标准,退稿的理由就更充分。总之,该退稿的应坚持退稿,不能让“很难看懂”的书稿出版发行。
改稿时必须尊重作者,退稿要不怕得罪作者,这是编辑职业素养的两个方面,都是要不懈坚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