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2日审议了国家安全法草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作了关于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他指出,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制定一部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是十分必要的。(据2014年12月23日《新京报》)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这种可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事实上,1993年2月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只是一部主要规范反间谍工作的专门性法律。今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间谍法,并相应废止了原有的国家安全法。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此刻立法机关制定国家安全法正当其时。
我们必须肯定,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已成为时代的潮流,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是,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面对的是一个风云变幻的世界,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人类依然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地区热点此起彼伏,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有所上升,军备竞争、恐怖主义、网络安全等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依然任重道远。
国际和周边安全环境的复杂性,必然会给我们维护国家安全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美国推进亚太“再平衡”战略影响我国安全,来自海洋的威胁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周边热点问题进入新一轮集中爆发时期,维护国内社会安全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同时,我国安全问题的联动性、整体性增强,客观上增大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难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许多经济社会问题相互叠加,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矛盾相互交织,国内问题和国际问题相互传导,境内外敌对势力借经济全球化和全球网络化深入发展之机,加紧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攻势,目标明确,始终如一;聚合纵横,协调行动;形式多变,手段狡猾;重点突出,活动猖獗;注重渗透,潜移默化;攻心夺志,精神瓦解;改进策略,长期作战等特点更加凸显,“颜色革命”的威胁日趋严峻。境内外“三股势力”变本加厉地制造暴力恐怖事件,企图以此制造民族隔阂,激化民族矛盾,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难度日趋加大。
立法不是造法,而是表述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国家安全法草案,反映了维护国家安全新形势新任务的法律要求,建立健全与维护国家安全需要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国家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并对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的法律保障、财政保障、物资保障、科技保障、专门人才保障、专门工作手段保障和宣传教育保障等具体制度进行科学设计,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推进维护国家安全法制化进程的重要举措。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用法律的形式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力和义务固定下来,有利于督促国民全面认识和把握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充分认清国家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使命意识,筑牢心理防线,以对历史负责、对国家和民族负责的精神,时刻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做国家安全的坚定捍卫者!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2日审议了国家安全法草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作了关于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他指出,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制定一部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是十分必要的。(据2014年12月23日《新京报》)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这种可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事实上,1993年2月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只是一部主要规范反间谍工作的专门性法律。今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间谍法,并相应废止了原有的国家安全法。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此刻立法机关制定国家安全法正当其时。
我们必须肯定,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已成为时代的潮流,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是,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面对的是一个风云变幻的世界,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人类依然面临诸多难题和挑战,地区热点此起彼伏,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有所上升,军备竞争、恐怖主义、网络安全等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依然任重道远。
国际和周边安全环境的复杂性,必然会给我们维护国家安全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美国推进亚太“再平衡”战略影响我国安全,来自海洋的威胁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周边热点问题进入新一轮集中爆发时期,维护国内社会安全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同时,我国安全问题的联动性、整体性增强,客观上增大了维护国家安全的难度。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许多经济社会问题相互叠加,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矛盾相互交织,国内问题和国际问题相互传导,境内外敌对势力借经济全球化和全球网络化深入发展之机,加紧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攻势,目标明确,始终如一;聚合纵横,协调行动;形式多变,手段狡猾;重点突出,活动猖獗;注重渗透,潜移默化;攻心夺志,精神瓦解;改进策略,长期作战等特点更加凸显,“颜色革命”的威胁日趋严峻。境内外“三股势力”变本加厉地制造暴力恐怖事件,企图以此制造民族隔阂,激化民族矛盾,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难度日趋加大。
立法不是造法,而是表述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国家安全法草案,反映了维护国家安全新形势新任务的法律要求,建立健全与维护国家安全需要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国家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并对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的法律保障、财政保障、物资保障、科技保障、专门人才保障、专门工作手段保障和宣传教育保障等具体制度进行科学设计,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推进维护国家安全法制化进程的重要举措。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用法律的形式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力和义务固定下来,有利于督促国民全面认识和把握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充分认清国家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使命意识,筑牢心理防线,以对历史负责、对国家和民族负责的精神,时刻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做国家安全的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