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版-农村宅基地自留地租赁合同

甲方: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就农村房屋合作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具体如下:

一、房屋坐落、面积

甲方同意将自己所有的位于

的农村房屋与乙方合作,房屋面积: 平方米;本次租赁及于房屋占

用宅基地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使用,房屋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 合作后上述房屋及自留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享有。

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有权对于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扩

建、翻建等;乙方有权在宅基地范围内建造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园林绿化。

甲方承诺,其对于前述出租房屋、宅基地、自留地拥有完整的权利,有权用前述房屋与乙方合作,以及允许乙方使用前述宅基地和。甲方承诺未于前述房屋、宅基地、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 合作期:乙方使用上述房屋及其宅基地期限为 20 年,自2015年1 月 1 日交房开始至 2034 年 12月 31 日止。

2、合作期期满后,甲方承诺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合作5 年。

2.合作方式:甲方无偿提供宅基地与房屋,乙方负责翻建与管理,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按照比例入股,合作期内,甲方占有30%该项目股份,取得净利润30%分红,乙方占有70%股份,取得净利润70%分红。

3.合作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房屋及使用权,甲方股份自动失效。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三、合作期间相关事宜

1、合作期间,乙方应当合法经营,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合作前所产生的与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及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合作期间,如房屋发生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承诺,在承租期内,对乙方使用或经营该房屋提供(如水电安装,水源、排污配套设施建设相关事宜协调、房屋产权证)帮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断电断水,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合作期内,由于排污、用水或所经之路与别的村民有纠纷时甲方有责任协助调解(如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使用或经营上需暂时以甲方名义到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在装修与经营过程中,所用人工甲方不得干涉。

3、污染相关条例:乙方在经营时,应注重排污问题,不得对水源及土壤造成污染。承租期间,由于排污、用水或所经之路与别的村民有纠纷时,若无法得以解决,甲方作为出租人有义务进行从中调解。如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营中如出现污染问题,被该地所在相关部门查出或被村民举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经甲乙双方商议,房屋租赁期间内乙方同意仅张月品夫妇二人可以暂住楼下房子的偏房,若二老过世后该偏房仍属于甲方所有,但甲方只可逢年过节居住,不可长期居住,若乙方有经营上的需求租用偏房,需经过甲方同意。

5、甲方承诺,在房屋建造施工期间、及未来运营期间二老不能干扰乙方的正常建造及运营。若乙方运营过程中影响到老人的生活起居,由甲方自行安排老人,与乙方无关,不可对乙方的经营造成任何影响。房屋建造施工期间二老暂时搬离,若在房屋建造及未来经营过程中二老身体出现状况,其责任与乙方无关。

6、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租用该房屋时,所有可移动的物品归乙方所有,所有墙面、地面、屋顶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诺,使用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营债务及产生的租房税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在合作期限内,政府对于合作范围的宅基地或者指定使用的自留地以及房屋进行征用或者拆迁,甲方按政府赔偿款百分七十赔偿乙方,本合约终止。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作合同后,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违约或者甲方违反承诺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并按照乙方实际对该项目投资付出金额的2倍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违约导致本合作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对投入该房屋及园林改造的资金(届时以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出具咨询报告书为准)2倍赔偿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租赁房屋的固定装修及固定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

3、乙方在合作期内经营使用该房屋必须做到遵纪守法,如发生一切不安全因素,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相关事宜

1、合作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或继续合作权。

2、为改善居住环境,甲方同意乙方对本宅基地进行园林改造,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全权支配使用。如需暂时以甲方名义到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必须配合。

3、甲方合作该房屋及其宅基地已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在本协议上没有签字视同默认。

4、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所作的补充内容经协商后可另签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合作的房屋、宅基地的平面图、照片、产权证及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也作为本协议的内容。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签名人手指模) 乙方:(签名人手指模)

甲方: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就农村房屋合作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具体如下:

一、房屋坐落、面积

甲方同意将自己所有的位于

的农村房屋与乙方合作,房屋面积: 平方米;本次租赁及于房屋占

用宅基地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使用,房屋宅基地面积 平方米 合作后上述房屋及自留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归乙方享有。

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有权对于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建、扩

建、翻建等;乙方有权在宅基地范围内建造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园林绿化。

甲方承诺,其对于前述出租房屋、宅基地、自留地拥有完整的权利,有权用前述房屋与乙方合作,以及允许乙方使用前述宅基地和。甲方承诺未于前述房屋、宅基地、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 合作期:乙方使用上述房屋及其宅基地期限为 20 年,自2015年1 月 1 日交房开始至 2034 年 12月 31 日止。

2、合作期期满后,甲方承诺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合作5 年。

2.合作方式:甲方无偿提供宅基地与房屋,乙方负责翻建与管理,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按照比例入股,合作期内,甲方占有30%该项目股份,取得净利润30%分红,乙方占有70%股份,取得净利润70%分红。

3.合作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房屋及使用权,甲方股份自动失效。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三、合作期间相关事宜

1、合作期间,乙方应当合法经营,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合作前所产生的与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及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合作期间,如房屋发生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承诺,在承租期内,对乙方使用或经营该房屋提供(如水电安装,水源、排污配套设施建设相关事宜协调、房屋产权证)帮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断电断水,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合作期内,由于排污、用水或所经之路与别的村民有纠纷时甲方有责任协助调解(如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使用或经营上需暂时以甲方名义到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在装修与经营过程中,所用人工甲方不得干涉。

3、污染相关条例:乙方在经营时,应注重排污问题,不得对水源及土壤造成污染。承租期间,由于排污、用水或所经之路与别的村民有纠纷时,若无法得以解决,甲方作为出租人有义务进行从中调解。如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营中如出现污染问题,被该地所在相关部门查出或被村民举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经甲乙双方商议,房屋租赁期间内乙方同意仅张月品夫妇二人可以暂住楼下房子的偏房,若二老过世后该偏房仍属于甲方所有,但甲方只可逢年过节居住,不可长期居住,若乙方有经营上的需求租用偏房,需经过甲方同意。

5、甲方承诺,在房屋建造施工期间、及未来运营期间二老不能干扰乙方的正常建造及运营。若乙方运营过程中影响到老人的生活起居,由甲方自行安排老人,与乙方无关,不可对乙方的经营造成任何影响。房屋建造施工期间二老暂时搬离,若在房屋建造及未来经营过程中二老身体出现状况,其责任与乙方无关。

6、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租用该房屋时,所有可移动的物品归乙方所有,所有墙面、地面、屋顶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诺,使用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营债务及产生的租房税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在合作期限内,政府对于合作范围的宅基地或者指定使用的自留地以及房屋进行征用或者拆迁,甲方按政府赔偿款百分七十赔偿乙方,本合约终止。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作合同后,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违约或者甲方违反承诺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并按照乙方实际对该项目投资付出金额的2倍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违约导致本合作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对投入该房屋及园林改造的资金(届时以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出具咨询报告书为准)2倍赔偿乙方。如因乙方违约致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租赁房屋的固定装修及固定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

3、乙方在合作期内经营使用该房屋必须做到遵纪守法,如发生一切不安全因素,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相关事宜

1、合作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或继续合作权。

2、为改善居住环境,甲方同意乙方对本宅基地进行园林改造,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全权支配使用。如需暂时以甲方名义到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必须配合。

3、甲方合作该房屋及其宅基地已征得其他家庭成员的同意,在本协议上没有签字视同默认。

4、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所作的补充内容经协商后可另签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合作的房屋、宅基地的平面图、照片、产权证及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也作为本协议的内容。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签名人手指模) 乙方:(签名人手指模)


相关文章

  • 物权法草案的最新研究
  • 物权法草案的最新研究 主讲人:何家宝(华东政法学院商学院硕导,教授) 2005年10月26日 ㈠物权法草案的审议现状 物权法是今年7月8号对社会公布的,是第三稿.人大常委会要求社会各界8月20号以前对物权法提出修改意见,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物 ...查看


  • 浅析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买卖的政策支持
  • 摘要:土地,既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资源,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本,这一点在我国的集体土地上体现的更为明确.土地资本化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房屋买卖实现的,但是由于我国集体土地流转存在上位法缺失,造成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买卖没有相应的政策法规支持,私下 ...查看


  • 土地管理法律知识简介
  • 土地管理法律知识简介 我叫张其顺,现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工作.很高兴有机会和在座的各位共同学习和探讨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今天我想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的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二是土地的征收. ...查看


  •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状态
  •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状态:被修正 发布日期:1994-07-18 生效日期: 1994-07-18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1994年6月24日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94年7 ...查看


  • 林地使用权抵押法律问题研究
  • 林地使用权抵押法律问题研究 为有效解决林业发展中存在的资金匮乏,盘活林业资源,从2004年末福建省永安市开始,林权抵押已经在全国各地展开,从南方集体林到北方国有林,从林权改革试点地区推广到各省,林权抵押贷款为林业发展注入了血液.林权抵押指森 ...查看


  •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2
  • 学习资料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一.基本概念 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制度. 2.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 ...查看


  • 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法律逻辑
  • 作者:高圣平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08期 [中图分类号]D92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194(2015)03-0023-14 [国际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OI]10.13951/j.cnki.i ...查看


  • 周学东代表:关于修改农村土地管理法律规定的建议
  • 2015年03月07日 09:47 来源于 财新网 尽快修改完善农村土地使用相关法律体系 相关报道 周学东代表:加大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政策扶持 周学东代表: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规范民间金融 周学东代表:应尽快出台& ...查看


  • 国土资源基础知识 1
  • 国土资源基础知识试题 第一部分 土地管理(150道) 1.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召开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将每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定为全国土地日. 2.45种主要矿产资源中我省有镍.钴.铂3种名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