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探讨
作者:张成斌
来源:《财会通讯》2009年第11期
新会计准则为了更客观、真实地反映资产状况,规定了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几乎每一种资产都有相应的减值准备,远远多于原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八项减值准备。同时为了不允许企业多计提减值准备和建立秘密准备,规定企业不能把前期已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转回。新准则规定的主要减值准备种类如表1。
一、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与计量难度大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二是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上述两种方法合理确认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有较大难度。一方面因为我国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各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公允价值取得有难度,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也由于预计现金净流量、资产使用年限和折现率的比较难以确定而使用较少。另一方面因为我国现阶段各种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入账后,由于技术更新、市价下跌等原因发生价值贬值时,其确认和计量往往需要企业外部的专业技术评估机构才能认定,很多时候无法及时准确完成。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标准的复杂性新会计准则是按照资产种类进行减值准备计提,相应规定了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条件,至于如何计提、计提比例是多少,则完全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进行。一个大型企业可能要涉及十多种资产的减值测试,包括基本的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各种投资减值准备等和其他特殊的如无固定期限无形资产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资产组减值测试、总部资产减值测试等。这对会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的综合判断分析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是否能及时、合理地得出减值测试结果,是否会给企业管理当局粉饰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提供可能存在很大疑问。
(三)减值准备计提后缺乏可确认性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计算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时涉及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因人而异,差距很大。计提的减值准备数额是否合理、是否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如何对这些减值进行复核给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管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带来了难题。而且由于减值计提很多依靠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结合企业持有资产的意图确定,外部监管机构由于受对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产的性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的约束,除了对特别重大的问题可能重新确认外,一般问题限于时间和效益原则使复核的程度大打折扣,从而使复核缺少权威性。
二、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操作问题
(一)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准则在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货准则指南中也明确了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准则在明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时要求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同时准则也规定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准则的上述要求给具体操作带来较大困难:(1)对于件数少、价格高、而且组成产成品比较固定、生产周期又短的原材料计提减值时操作比较简单,但是这样的情况现实中很少,大多数企业在实际计算存货跌价准备时都存在非常多的麻烦,甚至几乎不可能完成。如笔者所在的施工企业存货种类多,有上万种,这些材料形成的产成品并不固定,生产周期也不固定,在年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无从下手,于是索性不进行计提。(2)按照准则要求,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企业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是计算这些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在很大难度,因为企业确实不太容易将大量的存货组合成产成品。(3)对于一些专门制造大型设备的制造企业,加工的产成品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最终形成,资产负债表日这些产品的最终售价可以按照合同价格确定,但是如何确定这些中间产品到完工还需要的成本、费用和税金是个问题。最后的结果也是要么不计算存货跌价准备要么靠主观考虑(基本是按照市价和库存成本的高低进行比较)计算提取。
(二)资产组的减值计算新会计准则中为计算方便,提出了资产组的概念。资产组的认定,应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人为依据。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探讨
作者:张成斌
来源:《财会通讯》2009年第11期
新会计准则为了更客观、真实地反映资产状况,规定了各种资产减值准备,几乎每一种资产都有相应的减值准备,远远多于原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八项减值准备。同时为了不允许企业多计提减值准备和建立秘密准备,规定企业不能把前期已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转回。新准则规定的主要减值准备种类如表1。
一、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与计量难度大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二是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要运用上述两种方法合理确认各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有较大难度。一方面因为我国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各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公允价值取得有难度,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也由于预计现金净流量、资产使用年限和折现率的比较难以确定而使用较少。另一方面因为我国现阶段各种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入账后,由于技术更新、市价下跌等原因发生价值贬值时,其确认和计量往往需要企业外部的专业技术评估机构才能认定,很多时候无法及时准确完成。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标准的复杂性新会计准则是按照资产种类进行减值准备计提,相应规定了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条件,至于如何计提、计提比例是多少,则完全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进行。一个大型企业可能要涉及十多种资产的减值测试,包括基本的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各种投资减值准备等和其他特殊的如无固定期限无形资产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资产组减值测试、总部资产减值测试等。这对会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的综合判断分析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是否能及时、合理地得出减值测试结果,是否会给企业管理当局粉饰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提供可能存在很大疑问。
(三)减值准备计提后缺乏可确认性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计算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时涉及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因人而异,差距很大。计提的减值准备数额是否合理、是否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如何对这些减值进行复核给注册会计师、证券监管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带来了难题。而且由于减值计提很多依靠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结合企业持有资产的意图确定,外部监管机构由于受对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产的性态、使用价值知之甚少的约束,除了对特别重大的问题可能重新确认外,一般问题限于时间和效益原则使复核的程度大打折扣,从而使复核缺少权威性。
二、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操作问题
(一)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准则在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货准则指南中也明确了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准则在明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时要求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同时准则也规定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准则的上述要求给具体操作带来较大困难:(1)对于件数少、价格高、而且组成产成品比较固定、生产周期又短的原材料计提减值时操作比较简单,但是这样的情况现实中很少,大多数企业在实际计算存货跌价准备时都存在非常多的麻烦,甚至几乎不可能完成。如笔者所在的施工企业存货种类多,有上万种,这些材料形成的产成品并不固定,生产周期也不固定,在年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无从下手,于是索性不进行计提。(2)按照准则要求,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企业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是计算这些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在很大难度,因为企业确实不太容易将大量的存货组合成产成品。(3)对于一些专门制造大型设备的制造企业,加工的产成品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最终形成,资产负债表日这些产品的最终售价可以按照合同价格确定,但是如何确定这些中间产品到完工还需要的成本、费用和税金是个问题。最后的结果也是要么不计算存货跌价准备要么靠主观考虑(基本是按照市价和库存成本的高低进行比较)计算提取。
(二)资产组的减值计算新会计准则中为计算方便,提出了资产组的概念。资产组的认定,应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的现金流人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