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水文局
防汛专用水位站改建工程
邀
标
文
件
邀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编制单位: 大兴安岭水文局 编制日期: 2015年9月7日
注 意 事 项
各投标人:
请仔细阅读邀请招标文件并在您出席开标会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除携带您认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以供审验:
1、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年检合格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7、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上列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审验,否则复印无效,经审验如有不符或遗漏,邀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邀标单位: 大兴安岭水文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15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工程发包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
三、投标书的编制与递送
四、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方式
五、开标
六、评审、定标
七、授予合同
八、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此工程邀标的主要内容如表:
2、工程综合说明(见主要内容表)
3、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4、投标单位对编制和递交投标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自理。对于不中标单位,邀标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5、若在投标截止后,收到的有效标书少于二家(含二家),则本工程将重新组织邀标。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投标书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邀标,其投标保证金视为违约罚金,不予退回,用于弥补重新邀标给邀标人造成的损失。
6、若收到的有效投标书在三家(含三家)以上时,不再重新组织邀标。
7、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报价单,不按要求者作废标处理。
8、本次邀标为有条件承诺招标,投标单位必须明确承诺下列条件:
(1)明确承诺对质量的保证措施及违约金;
(2)明确承诺对工期的保证措施及违约金;
(3)明确承诺认邀履约保证金的数额;
(4)明确承诺对工程保修年限;
(5)明确承诺并证明有足够的周转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
9、本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包括水泥、沙、石料等材料均采用厂家合格产品,并经有关质检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10、工程质量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投标书中应有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11、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须分包的工程,其分包工程项目及单位须经甲方同意。
12、投标单位投标时要提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的。
二、工程发包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
1、工程发包范围: ;
2、施工要求:按 ;
3、工期要求:30天(日历天)内完工;
4、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符合国家最新规范验收标准。
三、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1、编制
1.1投标活动中的一切往来的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2投标单位应根据全部邀标文件编制投标书,投标书一式一份。
1.3邀标文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编制投标报价单前,投标单位应充分理解邀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1.4投标报价单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方为有效投标文件。有授权委托的,要出具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5填写标书时,如有添字、删改,则应由投标单位在添改
处盖章。 1.6投标报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综合说明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质量保证措施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时现场交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当场如数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1.7.2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为未能定期内签署合同协议,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要标人没收。
2、递送
2.1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密封,注名工程名称和投标单位等。投标书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书应面递,以保证在规定的时间以前送达。
2.2凡不按上述规定密封,邀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失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2.3凡不按以上条款执行的均视为废标。
2.4凡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标书,一概不予接受,原封退回。投标保证金是否退回将视总则中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况而定。
四、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方式
1.1投标报价根据发包范围的内容,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
造价计价规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等及有关规定计价,材料单价结合澄江县市场价考虑,一次性包干报价。报价时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通常情况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后的全部费用价格。
1.2投标报价的单位和个人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3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承包方式,以实际验收工程量进行竣工结算。投标单位若中标后发现在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漏报,标价错误,均不允许调整。
1.4工程竣工结算由以下部分构成:(1)中标单价;(2)因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变更,或甲方原因使工程量增减,按甲、乙双方的签证为依据进行调整;(3)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上述几部分构成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其工程量变更调整部分的计算方法仍按照投标书中设计的相关条款和建材报价及玉溪市现行有关建筑经济政策规定执行。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建材涨浮的风险,合理定价,施工期间建材的涨浮均不予调整。
1.5中标单位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在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工程正式开工。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10天内,扣除5%的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退付。
1.6税费不给予另外计加。
1.7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按中标单价和具体验收时的工程计算为准。
五、开标
1.1邀标单位将按照本《邀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1.2开标前由相关领导当场核验各投标单位的有关证件,要求出示以下证件:
1.2.1证明及资质文件:
(1)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年检合格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7)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1.2.2 开标会议在上级领导监督下,由邀标单位主持,并由相关部门检查是否按规定已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报价书无效:
1.3.1投标报价高于栏标单价的或低于栏标单价85%的;
1.3.2按上述开标第1.2条中提交的核验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内容提交之一者;
1.3.3投标书在邀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
1.3.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3.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人未准时到场出席开标会议的。
1.4工作人员当场宣布各投标单位的核查结果,宣读有效投标文件单位名称。
1.5进行唱标。
六、评审、定标
1、评审原则:由邀标人参加的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在上级相关部门监督下,通过最低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开标后经评审小组审定完全符合邀标文件要求的,一律实行最低价中标;如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低价的,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为防治恶意低价中标,影响工程质量,中标人必须向要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10000.00元),于签订合同前支付,也可以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交邀标单位监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履行合同所有条款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2、评审小组的产生:
评审小组人员的组成为单数,由上级相关人员及村组相关人员组成。
七、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书
1.1开标次日,邀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
位,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对落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和答复。
1.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将明确
中标价(即合同价)、合同工期和质量目标。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两日内,中标单位与邀标单位按
照邀标文件和投标书的有关内容签订承包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有关管理机构备案。
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邀标单位代表进行合同签订。否则,邀标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手续,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履约担保
投标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作为履约担保。
八、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严禁投标单位向参与邀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
使其泄露一切与邀标、评审工作有关的信息。在邀标、评审期间,不得邀请参与邀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单位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邀标
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者以让出等形式影响其他单位参与正当投标。
3、如果发现投标单位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
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邀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5防汛专用站改建工程中标通知书
:
根据邀标程序,经评标领导小组对 公
司、 公司、 公司投
标文件综合评审。决定你公司为第一中标单位,请你公司于 年 月 日 点前到大兴安岭水文局签订《2015防汛专用站改建工程施工合同》。逾期未签定合同,将按邀标规定处理。
此通知
大兴安岭水文局 2015年 月 日
大兴安岭水文局
防汛专用水位站改建工程
邀
标
文
件
邀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编制单位: 大兴安岭水文局 编制日期: 2015年9月7日
注 意 事 项
各投标人:
请仔细阅读邀请招标文件并在您出席开标会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除携带您认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以供审验:
1、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年检合格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7、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上列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审验,否则复印无效,经审验如有不符或遗漏,邀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邀标单位: 大兴安岭水文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15年 月 日
目 录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工程发包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
三、投标书的编制与递送
四、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方式
五、开标
六、评审、定标
七、授予合同
八、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此工程邀标的主要内容如表:
2、工程综合说明(见主要内容表)
3、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4、投标单位对编制和递交投标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自理。对于不中标单位,邀标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5、若在投标截止后,收到的有效标书少于二家(含二家),则本工程将重新组织邀标。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投标书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邀标,其投标保证金视为违约罚金,不予退回,用于弥补重新邀标给邀标人造成的损失。
6、若收到的有效投标书在三家(含三家)以上时,不再重新组织邀标。
7、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报价单,不按要求者作废标处理。
8、本次邀标为有条件承诺招标,投标单位必须明确承诺下列条件:
(1)明确承诺对质量的保证措施及违约金;
(2)明确承诺对工期的保证措施及违约金;
(3)明确承诺认邀履约保证金的数额;
(4)明确承诺对工程保修年限;
(5)明确承诺并证明有足够的周转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
9、本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包括水泥、沙、石料等材料均采用厂家合格产品,并经有关质检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10、工程质量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投标书中应有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11、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须分包的工程,其分包工程项目及单位须经甲方同意。
12、投标单位投标时要提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的。
二、工程发包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
1、工程发包范围: ;
2、施工要求:按 ;
3、工期要求:30天(日历天)内完工;
4、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符合国家最新规范验收标准。
三、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1、编制
1.1投标活动中的一切往来的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2投标单位应根据全部邀标文件编制投标书,投标书一式一份。
1.3邀标文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编制投标报价单前,投标单位应充分理解邀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1.4投标报价单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方为有效投标文件。有授权委托的,要出具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5填写标书时,如有添字、删改,则应由投标单位在添改
处盖章。 1.6投标报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综合说明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质量保证措施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时现场交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当场如数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1.7.2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为未能定期内签署合同协议,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要标人没收。
2、递送
2.1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密封,注名工程名称和投标单位等。投标书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书应面递,以保证在规定的时间以前送达。
2.2凡不按上述规定密封,邀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失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2.3凡不按以上条款执行的均视为废标。
2.4凡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标书,一概不予接受,原封退回。投标保证金是否退回将视总则中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况而定。
四、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方式
1.1投标报价根据发包范围的内容,按《黑龙江省建设工程
造价计价规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等及有关规定计价,材料单价结合澄江县市场价考虑,一次性包干报价。报价时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通常情况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后的全部费用价格。
1.2投标报价的单位和个人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3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承包方式,以实际验收工程量进行竣工结算。投标单位若中标后发现在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漏报,标价错误,均不允许调整。
1.4工程竣工结算由以下部分构成:(1)中标单价;(2)因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变更,或甲方原因使工程量增减,按甲、乙双方的签证为依据进行调整;(3)经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上述几部分构成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其工程量变更调整部分的计算方法仍按照投标书中设计的相关条款和建材报价及玉溪市现行有关建筑经济政策规定执行。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建材涨浮的风险,合理定价,施工期间建材的涨浮均不予调整。
1.5中标单位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在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工程正式开工。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10天内,扣除5%的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退付。
1.6税费不给予另外计加。
1.7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按中标单价和具体验收时的工程计算为准。
五、开标
1.1邀标单位将按照本《邀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1.2开标前由相关领导当场核验各投标单位的有关证件,要求出示以下证件:
1.2.1证明及资质文件:
(1)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年检合格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
(7)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1.2.2 开标会议在上级领导监督下,由邀标单位主持,并由相关部门检查是否按规定已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报价书无效:
1.3.1投标报价高于栏标单价的或低于栏标单价85%的;
1.3.2按上述开标第1.2条中提交的核验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内容提交之一者;
1.3.3投标书在邀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
1.3.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3.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人未准时到场出席开标会议的。
1.4工作人员当场宣布各投标单位的核查结果,宣读有效投标文件单位名称。
1.5进行唱标。
六、评审、定标
1、评审原则:由邀标人参加的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在上级相关部门监督下,通过最低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开标后经评审小组审定完全符合邀标文件要求的,一律实行最低价中标;如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低价的,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为防治恶意低价中标,影响工程质量,中标人必须向要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10000.00元),于签订合同前支付,也可以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交邀标单位监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履行合同所有条款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2、评审小组的产生:
评审小组人员的组成为单数,由上级相关人员及村组相关人员组成。
七、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书
1.1开标次日,邀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
位,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对落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和答复。
1.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将明确
中标价(即合同价)、合同工期和质量目标。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两日内,中标单位与邀标单位按
照邀标文件和投标书的有关内容签订承包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有关管理机构备案。
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邀标单位代表进行合同签订。否则,邀标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手续,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履约担保
投标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作为履约担保。
八、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严禁投标单位向参与邀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
使其泄露一切与邀标、评审工作有关的信息。在邀标、评审期间,不得邀请参与邀标、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单位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邀标
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者以让出等形式影响其他单位参与正当投标。
3、如果发现投标单位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
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邀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5防汛专用站改建工程中标通知书
:
根据邀标程序,经评标领导小组对 公
司、 公司、 公司投
标文件综合评审。决定你公司为第一中标单位,请你公司于 年 月 日 点前到大兴安岭水文局签订《2015防汛专用站改建工程施工合同》。逾期未签定合同,将按邀标规定处理。
此通知
大兴安岭水文局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