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心工作总结

市医保中心2009年度工作总结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医保中心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创建和谐医保,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重点,一手抓扩面,一手抓管理,按照“积极扩面、健全机制、强化管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思路,不断完善和推进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经过医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和辛勤工作,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稳健运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1、协助有关部门出台了《焦作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行办法》,并为实施这一办法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该办法将扩大参保居民受益面,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调动城镇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参保居民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40%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年度内累计补偿额度为200元,但仅限于在本人参保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

2、克服各种困难,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扩面任务。为了完成今年城镇居民参保扩面任务,一是各级政府和领导高度重视,都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居民医保扩面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布置。二是按照确保全市城镇

居民参保人数超过50万人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并及时进行检查和督导。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不仅经常在当地的新闻媒体上宣传居民医保政策和参保的好处,还通过宣传车、宣传栏、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广为宣传,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站(所)两个平台的作用,为参保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截止到2009年12月底,全市参保居民已达50万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0.2%,全市就住院人数达16562人,为其报销医院费3826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继续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参保职工医保待遇有了新的提高

1、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努力保持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稳健运行。截止到2009年12月底,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3631家,参保人数为45.3 万人,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45万人的101 %。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全年累计征缴39800万元,完成省厅下达目标任务34800万元的115%。其中统筹基金全年收入21890万元,支出19300万元,累计结余15215万元;个人账户全年收入17910万元,支出16403万元,累计结余22456万元。

2、全市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监察厅《河南省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工作方案》(豫人社[2009]251号)精神,我市制定出台了《焦作市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了我市国有集体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和大部门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保险医疗保险问题。截止到2009年底,

全市共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185家,退休人员2.14万人,其中今年新解决的有105家单位10885名退休人员。

3、参保职工医保待遇有了新的提高。一方面,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每年2.6万元提高到3.0万元;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管理控制定点医疗机构对自费药品的过量使用,进一步降低了参保病人的自付比例。

4、“两定”单位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大现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结的管理模式。我们对82家定点医院进行了实地监管,尤其是对住院人员较多和个人负担比例较高的定点医院实施了重点监督,有效防止了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二是狠抓了对“两定”单位考核办法的落实,采取对“两定”单位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超指标扣款、通报等形式鼓励表彰了先进,鞭策了落后,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等不合理现象。三是加强了对外伤病人的核查,将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排除在外。四是严格病历审核,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我们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对每份住院病历都进行审核,并就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院沟通解决,促进了医院的规范管理。今年,全市共审核住院病历12260份,拒付不合理费用130万元。

5、认真做好医疗保险运行分析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我们利用医保中心成立以来的各项数据资料对医保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将其用于指导和改进对“两定”单位的管理。我们把近5年来的参保人员住院率、医疗费用、各类(甲类、乙类、自费类)药品在患者总医疗费中所占比例、

基金的主要流向、主要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均医疗费用水平比较等进行了系统的统计分类和对比分析,并利用PPT 通过简明扼要的图表在“两定”单位年度考评会议上进行演示。一方面用事实用数据对定点医疗单位进行了警示;另一方面,找准了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措施,提高了管理水平,对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以全面接收“老工伤人员”为重点,努力做好工伤保障工作

一是降低了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统筹的门槛,全市 “老工伤”人员已全部纳入了工伤统筹。截止到今年12月底,全市共接收“老工伤”人员2600人,审核“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160人次,基金支付各项待遇145万元;与此同时,我们还深入企业,走访工伤职工,了解其对工伤定点医院医疗服务的意见及需求意向,规范管理、热情服务,帮助其早日恢复健康。

二是较好地完成了参保扩面任务。全市参保单位2540家,参保人员24.3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23.9万人的101.8 %,其中农民工5.28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5.28万人的100 %,基金收入2789 万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1911万元的145 %,累计结余5042万元。

三是按规定及时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全年共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1466人次,审核结算待遇费用1710万元。扣减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101万元,基金支付1609万元。

(四)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全市参保单位2479家,参保人员23.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3万人的101 %,基金收入1460万元,支出840万元,结余

3750万元,完成省厅下达目标任务1450万元之101%。

(五)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保障和服务工作

根据我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新的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办法(草案),经市政府领导研究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焦作市市直离休干部门诊和住院就医管理补充办法(试行)》。新办法下发以后,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起草了市直离休干部门诊和住院就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是细化了管理服务措施,规范了就医结算工作流程,完善了监督考核制度。三是离休干部就医的定点医院由原来的4家增加到18家,另外新增了8家药店,结算方式由“总额预付、包干使用”变为“后付式服务项目”结算;离休干部不再现金垫付,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按月结算;四是为940名离休干部建立了健康档案,五是开发了离休干部管理软件,对离休干部的基础信息进行了计算机录入,并制卡发放,确保了全市离休干部7月1日持卡就医。通过以上工作,离休干部的满意度大大提高。

(六)立健全内控制度,不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为了确保基金安全、人员安全,市医保中心按照上级的通知要求,一是成立了“内控检查评估”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人。二是为促进经办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我们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焦作市医疗保险中心内控制度汇编》,印发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暂行办法》。三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内控制度及要求,狠抓落实。从领导到一般工作人员在各项业务经办工作中,一律以制度规定为准绳,定期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落实内控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避免随意性、主观性,有力地提升了业务管理水平,实现了基金安全、人员安全。2009年省审计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单位管理的

各项基金和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检查,审计和检查结果均认为我单位较好地遵守了各项制度和规定,财务账目清晰,内控制度较完备,未发现大的问题。

(七)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医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中心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具体学习方案。我们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解决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中心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上级党委确定的重要文献和领导讲话精神,没有特殊情况学习时间雷打不动,坚持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业务,人人写心得,个个做笔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的服务意识,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办好事、办实事。努力践行 “为企业离退休老同志提供服务,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为下岗失业人员找到就业岗位,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的服务理念,推动医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加廉政建设,提升业务经办能力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我们组织所有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了廉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2条规定”和《焦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了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资金使用5人联签会审,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干干净净谋事,堂堂正正做人,基金安全、干部安全。

2、通过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升医保经办能力。医保服务大厅各窗口是直接服务广大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的一线岗位,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医保经办能力的高低和医保形象的好坏。市医保中心高度重视服务窗口建设,一是通过持续地学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深入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接待要热心,解答问题要耐心,帮助别人要贴心,听取意见要虚心。二是把“三优”文明窗口建设同“行风评议”相结合,以行风评议工作推动文明窗口创建。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服务等一系列人性化服务活动,优化经办业务流程,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主动接受参保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我们印制了大量的医保宣传资料,如《走进医保》、《基本医疗保险须知》、《工伤保险须知》、《离休人员门诊住院须知》等一系列政策业务宣传品,方便广大办事人员。

3、主动服务“南水北调”工程,为征迁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尽心尽力。“南水北调”水渠从我市城区穿过,仅市区需要搬迁的群众就达4万多人,其中大部分群众是“农转非”人口。为了将征迁群众纳入居民医保,解决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市医保中心积极向市政府建议,鼓励征迁村利用土地补偿费20%的部分资金,优先为征迁群众办理居民医保,且被征地对象达到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人均按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优惠政策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办理

居民医保。《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迁群众提供优惠保障政策的通知》(焦政文[2009]127号)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为了全力服务好征迁群众,我们印制了1万多份宣传资料,并派出工作人员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起,开展参保咨询、登记和缴费等工作,受到了征迁群众的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面临一定困难。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县(市)区地方扩面成效不明显;个别县、区居民参保管理服务工作不够规范;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比较滞后,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

(二)“两定”监管措施需要进一步改进。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与定点医院临床一线工作人员的沟通仍显不足;监管手段相对简单,高效、便捷的监管机制尚未形成;对“两定”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市本级经办机构比较注重自身业务建设的规范和提高,但对基层工作调查研究不多,指导不够,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进。

(四)服务意识和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在一些环节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参保人员的合理要求没有及时解决;在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的个别环节上还存在效率不高、办事拖拉的现象。

三、2010年工作初步打算

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上级安排,结合我市实际,2010年拟进行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廉政作风建设,确保人员安全,基金安全。首先是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职能;二是推行阳光政务,

对经办业务的办理程序、标准、时限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采取有效措施,防微杜渐。

(二)重点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开始试行,在运行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参保居民切实享受到医疗保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三)做好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努力扩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扩面征缴任务,同时加强稽核工作,防止基金流失。

(四)继续做好全市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国有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的资金补助,努力做好市直国有集体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审核工作。

(五)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药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 控制成本费用。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医疗费用增长速度过快,研究探索与医药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

(六)探索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方便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等异地就医。

虽然我市2009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学习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总体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我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二0一0年一月六日

市医保中心2009年度工作总结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医保中心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创建和谐医保,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重点,一手抓扩面,一手抓管理,按照“积极扩面、健全机制、强化管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思路,不断完善和推进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经过医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和辛勤工作,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稳健运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1、协助有关部门出台了《焦作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行办法》,并为实施这一办法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该办法将扩大参保居民受益面,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调动城镇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参保居民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40%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年度内累计补偿额度为200元,但仅限于在本人参保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

2、克服各种困难,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扩面任务。为了完成今年城镇居民参保扩面任务,一是各级政府和领导高度重视,都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居民医保扩面工作进行了专项安排布置。二是按照确保全市城镇

居民参保人数超过50万人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并及时进行检查和督导。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不仅经常在当地的新闻媒体上宣传居民医保政策和参保的好处,还通过宣传车、宣传栏、横幅、宣传单等形式广为宣传,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站(所)两个平台的作用,为参保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截止到2009年12月底,全市参保居民已达50万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0.2%,全市就住院人数达16562人,为其报销医院费3826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继续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参保职工医保待遇有了新的提高

1、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努力保持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稳健运行。截止到2009年12月底,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3631家,参保人数为45.3 万人,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45万人的101 %。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全年累计征缴39800万元,完成省厅下达目标任务34800万元的115%。其中统筹基金全年收入21890万元,支出19300万元,累计结余15215万元;个人账户全年收入17910万元,支出16403万元,累计结余22456万元。

2、全市依法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监察厅《河南省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工作方案》(豫人社[2009]251号)精神,我市制定出台了《焦作市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了我市国有集体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和大部门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保险医疗保险问题。截止到2009年底,

全市共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185家,退休人员2.14万人,其中今年新解决的有105家单位10885名退休人员。

3、参保职工医保待遇有了新的提高。一方面,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每年2.6万元提高到3.0万元;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管理控制定点医疗机构对自费药品的过量使用,进一步降低了参保病人的自付比例。

4、“两定”单位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大现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结的管理模式。我们对82家定点医院进行了实地监管,尤其是对住院人员较多和个人负担比例较高的定点医院实施了重点监督,有效防止了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二是狠抓了对“两定”单位考核办法的落实,采取对“两定”单位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超指标扣款、通报等形式鼓励表彰了先进,鞭策了落后,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等不合理现象。三是加强了对外伤病人的核查,将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排除在外。四是严格病历审核,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我们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对每份住院病历都进行审核,并就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医院沟通解决,促进了医院的规范管理。今年,全市共审核住院病历12260份,拒付不合理费用130万元。

5、认真做好医疗保险运行分析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我们利用医保中心成立以来的各项数据资料对医保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将其用于指导和改进对“两定”单位的管理。我们把近5年来的参保人员住院率、医疗费用、各类(甲类、乙类、自费类)药品在患者总医疗费中所占比例、

基金的主要流向、主要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均医疗费用水平比较等进行了系统的统计分类和对比分析,并利用PPT 通过简明扼要的图表在“两定”单位年度考评会议上进行演示。一方面用事实用数据对定点医疗单位进行了警示;另一方面,找准了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措施,提高了管理水平,对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以全面接收“老工伤人员”为重点,努力做好工伤保障工作

一是降低了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统筹的门槛,全市 “老工伤”人员已全部纳入了工伤统筹。截止到今年12月底,全市共接收“老工伤”人员2600人,审核“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160人次,基金支付各项待遇145万元;与此同时,我们还深入企业,走访工伤职工,了解其对工伤定点医院医疗服务的意见及需求意向,规范管理、热情服务,帮助其早日恢复健康。

二是较好地完成了参保扩面任务。全市参保单位2540家,参保人员24.3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23.9万人的101.8 %,其中农民工5.28万人,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5.28万人的100 %,基金收入2789 万元,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1911万元的145 %,累计结余5042万元。

三是按规定及时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全年共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1466人次,审核结算待遇费用1710万元。扣减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101万元,基金支付1609万元。

(四)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全市参保单位2479家,参保人员23.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3万人的101 %,基金收入1460万元,支出840万元,结余

3750万元,完成省厅下达目标任务1450万元之101%。

(五)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保障和服务工作

根据我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借鉴外地经验,起草了新的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办法(草案),经市政府领导研究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焦作市市直离休干部门诊和住院就医管理补充办法(试行)》。新办法下发以后,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起草了市直离休干部门诊和住院就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是细化了管理服务措施,规范了就医结算工作流程,完善了监督考核制度。三是离休干部就医的定点医院由原来的4家增加到18家,另外新增了8家药店,结算方式由“总额预付、包干使用”变为“后付式服务项目”结算;离休干部不再现金垫付,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按月结算;四是为940名离休干部建立了健康档案,五是开发了离休干部管理软件,对离休干部的基础信息进行了计算机录入,并制卡发放,确保了全市离休干部7月1日持卡就医。通过以上工作,离休干部的满意度大大提高。

(六)立健全内控制度,不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为了确保基金安全、人员安全,市医保中心按照上级的通知要求,一是成立了“内控检查评估”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人。二是为促进经办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我们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焦作市医疗保险中心内控制度汇编》,印发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暂行办法》。三是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内控制度及要求,狠抓落实。从领导到一般工作人员在各项业务经办工作中,一律以制度规定为准绳,定期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落实内控制度情况进行检查,避免随意性、主观性,有力地提升了业务管理水平,实现了基金安全、人员安全。2009年省审计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单位管理的

各项基金和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检查,审计和检查结果均认为我单位较好地遵守了各项制度和规定,财务账目清晰,内控制度较完备,未发现大的问题。

(七)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医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中心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具体学习方案。我们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解决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中心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上级党委确定的重要文献和领导讲话精神,没有特殊情况学习时间雷打不动,坚持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业务,人人写心得,个个做笔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的服务意识,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努力为广大参保人员办好事、办实事。努力践行 “为企业离退休老同志提供服务,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为下岗失业人员找到就业岗位,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的服务理念,推动医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加廉政建设,提升业务经办能力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我们组织所有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了廉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2条规定”和《焦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了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资金使用5人联签会审,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干干净净谋事,堂堂正正做人,基金安全、干部安全。

2、通过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提升医保经办能力。医保服务大厅各窗口是直接服务广大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的一线岗位,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医保经办能力的高低和医保形象的好坏。市医保中心高度重视服务窗口建设,一是通过持续地学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深入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接待要热心,解答问题要耐心,帮助别人要贴心,听取意见要虚心。二是把“三优”文明窗口建设同“行风评议”相结合,以行风评议工作推动文明窗口创建。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服务等一系列人性化服务活动,优化经办业务流程,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主动接受参保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我们印制了大量的医保宣传资料,如《走进医保》、《基本医疗保险须知》、《工伤保险须知》、《离休人员门诊住院须知》等一系列政策业务宣传品,方便广大办事人员。

3、主动服务“南水北调”工程,为征迁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尽心尽力。“南水北调”水渠从我市城区穿过,仅市区需要搬迁的群众就达4万多人,其中大部分群众是“农转非”人口。为了将征迁群众纳入居民医保,解决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市医保中心积极向市政府建议,鼓励征迁村利用土地补偿费20%的部分资金,优先为征迁群众办理居民医保,且被征地对象达到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人均按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优惠政策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办理

居民医保。《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迁群众提供优惠保障政策的通知》(焦政文[2009]127号)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为了全力服务好征迁群众,我们印制了1万多份宣传资料,并派出工作人员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起,开展参保咨询、登记和缴费等工作,受到了征迁群众的好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面临一定困难。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县(市)区地方扩面成效不明显;个别县、区居民参保管理服务工作不够规范;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比较滞后,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

(二)“两定”监管措施需要进一步改进。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与定点医院临床一线工作人员的沟通仍显不足;监管手段相对简单,高效、便捷的监管机制尚未形成;对“两定”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市本级经办机构比较注重自身业务建设的规范和提高,但对基层工作调查研究不多,指导不够,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进。

(四)服务意识和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在一些环节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参保人员的合理要求没有及时解决;在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的个别环节上还存在效率不高、办事拖拉的现象。

三、2010年工作初步打算

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上级安排,结合我市实际,2010年拟进行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廉政作风建设,确保人员安全,基金安全。首先是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职能;二是推行阳光政务,

对经办业务的办理程序、标准、时限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采取有效措施,防微杜渐。

(二)重点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试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开始试行,在运行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参保居民切实享受到医疗保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三)做好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努力扩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扩面征缴任务,同时加强稽核工作,防止基金流失。

(四)继续做好全市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国有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的资金补助,努力做好市直国有集体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审核工作。

(五)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药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 控制成本费用。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医疗费用增长速度过快,研究探索与医药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

(六)探索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方便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等异地就医。

虽然我市2009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学习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总体目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我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二0一0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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