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12届毕业生档案、户口、党员关系转移办法
(请各学院及毕业生认真学习,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
为了帮助2012届毕业生顺利择业和就业,解除其在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切实保护毕业生的相关权益,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2届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办法说明如下:
一、关于报到证办理及发放程序
就业办电话:0710-3590015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遵循以下原则:
(1)考研:不办理报到证(专科毕业生要开报到证,升本后要退回报到证)
(2)国家地方基层项目:西部计划、村官根据要求开报到证到相关部门(资教相关政策另行通知)。
(3)协议就业:指用人单位有人事权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人事权。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具体单位在报到证上会有注明。
(4)工作地派遣:指有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权,但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开往工作地的人才中心,具体单位在报到证上有注明。
(5)自主创业:报到证开至生源地或人事代理单位。
(6)灵活就业:有具体单位,但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也未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按省教育厅规定,报到证开往毕业生生源地(本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省市的教育局、人事局)
(7)未就业:未就业同时未代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按省教育厅规定,报到证开往毕业生生源地(本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省市的教育局、人事局)。
注:1、毕业生派遣方案将于5月24公布在就业信息网公告栏,毕业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如有出入,可咨询学校就业办(校行政楼105室)。2、市人才中心将在每周二、四下午在校就业办(105)集中办理人事代,5月28-6月2日随到随办。3、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报到证将于6月8日办回,具体领取办法另行通知。
二、关于档案转递方式
档案馆网址:http://www.xfu.edu.cn/sonweb/dangan/index.htm
档案馆电话:0710-3590742
档案馆关于接收2012届毕业生档案移交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前其档案材料收集完整和离校后准确及时安全快捷转递,现就接收2012届毕业生档案移交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学工办须按照本院准确的毕业生人数于五月十八日之前安排专人到档案馆领取《毕业生档案专用机要袋》和本院学生档案专用印章,办好领取手续;
二、各院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生档案归档范围(见档案馆网页《敬告: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流程》),组织毕业生使用黑色笔,认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及各类相关材料,做到字迹清晰美观,杜绝使用“三色笔”;
三、所有应归档材料必须做到填写规范、收集完整后再行组卷装袋;各毕业班级辅导员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逐一核实毕业生档案材料,确认准确无误后再在相应位置加盖本院学生档案专用印章和填写学生姓名、学号 ,具体移交情况请在附件《2012届毕业生档案移交情况说明》中注明,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学工部门印章;
四、各院必须按照毕业学生专业学号顺序(是党员学生的须在备注栏注明)排列整理档案,按时向档案馆作整体移交;
五、党员毕业生组织发展料须按照学校组织部的统一要求,单独整理封装后与其大学档案一并装入《毕业生档案专用机要袋》,向档案馆移交,移交时附带提供按学号、专业打印的党员毕业生名单,以便统计相关数据和称重计付邮资。
六、希望各院从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大局出发,本着以人为本对学生一生前途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和严肃认真地落实好此项工作,在6月1日—5日全面完成档案移交 (各二级学院如提前整理完毕可随时联系档案馆马馨老师办理移交,电话:3590742)。
敬告: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流程
一、按照以往作法和有关保密安全规定,每年大批量的毕业生档案都要通过邮政机要渠道转
递。具体时间是从7月中下旬开始,在转递的过程中档案馆依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报到证转档地址发放档案。
二、转递档案的地址原则上按照报到证上所写的接收档案地址填写,如果报到证上的用人单位不具备接收档案的权限(全民所有制县团级以上单位才有接收权),请毕业生与报到单位联系,给湖北文理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名称,我们将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单位及地址转递档案。如果就业单位有变动,请及时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更改。
三、为了提前清楚转档去向,请毕业生同学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主管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直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档案,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市场,因此学生本人应查清并提供相应人才市场的全称。
四、如果工作单位是****中学,招就处没有特别注明接收单位的,档案将发往该中学所在市(县)、区教育局。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档案转递是由邮局以机密文件形式发到各单位签收。如果有个别学生工作单位有变动,需要从工作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通过本人携带的,必须是加盖公章的密封档案袋,如果档案袋破损或开口,档案馆将拒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通过机要渠道转递档案,一般需要30天左右才能到达。因此请应届毕业生同学在8月20日以后开始查询档案是否邮寄到报到证上所写的单位或报到证上单位的存档机构。
七、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报到一个月以后,应主动查询档案是否寄到,若没有到达单位,请在9月份以后登陆湖北文理学院网站到档案馆网页查询档案转递状态,或拨打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710—3590742)。由于邮局对机要邮寄底单只保存一年,因此,有需要查询档案邮寄去向的,一定要在一年内查询,一年以后机要局不再受理。
八、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档案暂缓转递的,应由个人写出申请,到所在学院学工办填写《毕业生自愿留档登记表》(见附件),写清缓发事由,经审核无误后送交档案馆,方可缓发档案。按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学校为毕业生无偿保管档案期限不超过两年。两年后,根据个人意愿仍需学校保存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缴纳一定的保管费用后方可受理。如本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档案馆将统一寄往生源地人事管理部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办理存放手续:
1、离校时未签学校协议落实就业单位,未向学院提出存放档案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者;
2、学校已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双方已签订学校发放的协议,非用人单位之故而导致未就业者;
3、已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落实了就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毁约者。
三、毕业生迁移户口须知
保卫处网址:http://web.xfu.edu.cn/bw/index.asp
保卫处户籍科电话:0710-3590532
1、用人单位接收户口,学生凭《报到证》或就业办签发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户口迁移。
2、考取研究生和公务员的,凭《录取通知书》、调函复印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本校专科生考上我校“专升本”,户口不需迁移。
4、“三支一扶”、入伍人员户口可自愿保留学校。
5、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以外学生户口都需迁回原籍。
6、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需要户口托管的,可凭《人事代理证》办理户口迁移。
7、每人需交户口迁移费5元。
注: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册由各学院辅导员6月1日前交至保卫处户籍科。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组织部网址:http://inweb.xfu.edu.cn/sonweb/zzb/
组织部电话:0710-3590743
党员组织关系接移办理部门:组织部(学校行政楼340室)
为转移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让毕业生党员了解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知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中应注意的事项强调如下:
一、明确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
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的要求
(一)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包括已落实单位、考取研究生)
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或本人亲自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2、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亲自到《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称呼所指的党组织处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外省的,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直接到上级党委(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即是)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注:组织介绍信一定不能直接寄到组织部,要由本人持信去组织部办理,可请他人代办。
(二)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
1、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择业期间,不固定地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
(1)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预备党员要按期向所在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按时缴纳党费并提前递交转正申请,履行转正手续。
(三)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过期、写错或单位改派的处理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党员要妥善保管携带组织关系并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及时接转,不得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与学院党委组织部联系。党组织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时间不超过6个月(从介绍信开出时间算起),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和认识,由党总支出具其丢失组织关系的证明信,党委组织部可予以补转其组织关系。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党纪处分。组织关系丢失时间超过6个月的,一律按自行脱党处理。
2、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处理: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3、组织关系介绍信写错或单位改派的处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写错或单位改派的,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交回学院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注:办理襄阳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可将党员介绍信以班为单位统一交校就业办(104)集中办理,上交时附毕业生姓名、联系电话。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4月26日
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办理襄阳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
说 明
为了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档案、户口、党员关系的代理工作,我校同襄阳市人才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协商集中办理2012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具体办法说明如下:
1、办理人员范围:在襄阳就业或襄阳籍的2012届湖北文理学院毕业生
(签约正式协议、资教、西部计划、预服兵役、升学毕业生不能办理人事代理)
2、费用:2年人事代理费120元/人。
3、办理方法:
已找到襄阳地区工作的毕业生需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办(办公楼105室)填写《人事代理汇总表》,交纳代理费120元,并领取人事代理证书。
4、办理市人才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档案将由学校集中转移至市人才中心。
办理人事代理,可以从代理之日起计算工龄,保留其干部(档案)身份,可以办理职称、档案工资手续,以后被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录用,可按在职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可免费在市人才中心托管户口2年,可按市区考生对待参加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5、需要办理落户的毕业生,应在《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汇总表 》中确认。毕业生在毕业前凭本人报到证(报到证如何发放,另行通知),到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卡,到市人才办理落户手续后到檀溪派出所落户。人才中心只提供临时户口托管,代理人员结婚或在市区购房,户口必须迁出。
6、需要办理党组织关系落户的毕业生,须将党组织关系开到“中共襄阳市人才中心党委”。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每年度手写一份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后,随转正申请(手写)一并寄到市人才中心党委,办理党员转正手续。
办理时间:5月7—5月31日每周二、周四14:00—16:30
5月28日—6月1日全天
办理地点:学校办公楼105室
注:与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不能办理人事代理。 襄阳市人才中心
地 址:襄阳市襄城檀溪路160号
(市内乘坐6、21、25、511、512、537路图书馆站下)
电 话:3605060 3938395(户口咨询)
网 址:http://www.xfrsrc.gov.cn/(襄阳市人才网)
襄阳市人才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问: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接受用人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人事工作。人事代理是20世纪90年代在全国人事系统推行的一项新型人事管理方式,人事代理制度的推行,为单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机制创造了前提条件,为人才的自主发展及合理流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人事代理将不断探索人才发展规律,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特点,以创新服务的理念,积极开辟新的服务内容,为企事业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及时、完全、优质的服务。
问: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对象是那些?
答:主要针对生源地为襄阳市(含各县市区)或拟将在襄阳市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问:人事代理主要内容?
答:人事代理作为融行政管理、法律、服务于一体的方式,其代理的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单位,即各类非公企业和事业单位;二是个人代理形式可以分为全权代理和单项代理,代理的主要内容是:
1、为委托对象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出具与档案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
2、负责代理人员的身份确认、工龄计算、档案工资的调整,办理转正定级;
3、开展代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
4、按照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和评审;
5、办理因私出国政审及相关手续;
6、代办买断、辞现职人员保留原有身份不变,正常工作调动身份不变的手续;
7、推荐委托单位辞聘、解聘人员再就业;
8、提供国家及地方人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9、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人事代理事宜。
问:办理人事代理有什么好处?
答:对毕业生而言,办理人事代理首先解决了落户的问题,其次保证了毕业生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本人的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
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策、党团管理等等,如将来考取研究生还可计算工龄。
问: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应当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如:档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问:什么是户口托管?
答:为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解决大中专毕业生户口无处存放的问题,市人才交流中心专门在市公安局申请建立了集体户口,凡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均可申请将其户口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注:结婚或买房时必须迁出)。
问:应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收费实行优惠政策:人事代理前两年为120元(档案、党团关系等)。户口前两年免费(需申请),第三年按当年度正常收费标准收取(档案:150元/年,户口:100元/年)。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
咨询电话: 3604913 3605060
应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注意事项
(档案转移、落户及党组织关系转移)
1、毕业生在学校办理完人事代理手续后,毕业生《报到证》地址将开往襄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毕业生档案及党员档案由学校统一转往襄阳市人才中心。
2、毕业生如须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请在各系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将组织关系
开往中共襄阳市人才中心党委。
3、毕业生如须办理户口托管,落户襄阳市区的,请本人持《报道证》、《常住人口登记
表》以及《人事代理证明》到襄阳市人才中心签订《户口托管协议》。签订《协议》之后凭人才中心出具的《落户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及《报到证》到檀溪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办结手续后请将变更后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至襄阳市人才中心。(注:襄阳市人才中心只提供临时户口托管,代理人员结婚或在市区购房,户口必须迁出。)
4、毕业生人事代理一年后,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将相关资料归入其
人事档案;
5、毕业生在办结转正定级手续后,可申请办理职称初聘。毕业生在襄阳市人才中心领
取《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填写完毕后附登记照两张一并交襄阳市人才中心,
襄阳市人才中心对《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职称部门审核合格后,办理初定职称手续,相关表格归入其人事档案,并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襄阳市人才中心
地 址:襄阳市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才中心
(市内乘坐6、21、25、511、512、537路市图书馆路站下)
电 话:3605060 3604913
网 址:http://www.xfrsrc.gov.cn/
湖北文理学院2012届毕业生档案、户口、党员关系转移办法
(请各学院及毕业生认真学习,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部门)
为了帮助2012届毕业生顺利择业和就业,解除其在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切实保护毕业生的相关权益,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2届毕业生报到证办理、档案、户口及党员关系转移办法说明如下:
一、关于报到证办理及发放程序
就业办电话:0710-3590015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遵循以下原则:
(1)考研:不办理报到证(专科毕业生要开报到证,升本后要退回报到证)
(2)国家地方基层项目:西部计划、村官根据要求开报到证到相关部门(资教相关政策另行通知)。
(3)协议就业:指用人单位有人事权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人事权。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具体单位在报到证上会有注明。
(4)工作地派遣:指有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权,但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开往工作地的人才中心,具体单位在报到证上有注明。
(5)自主创业:报到证开至生源地或人事代理单位。
(6)灵活就业:有具体单位,但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也未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按省教育厅规定,报到证开往毕业生生源地(本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省市的教育局、人事局)
(7)未就业:未就业同时未代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按省教育厅规定,报到证开往毕业生生源地(本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省市的教育局、人事局)。
注:1、毕业生派遣方案将于5月24公布在就业信息网公告栏,毕业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如有出入,可咨询学校就业办(校行政楼105室)。2、市人才中心将在每周二、四下午在校就业办(105)集中办理人事代,5月28-6月2日随到随办。3、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报到证将于6月8日办回,具体领取办法另行通知。
二、关于档案转递方式
档案馆网址:http://www.xfu.edu.cn/sonweb/dangan/index.htm
档案馆电话:0710-3590742
档案馆关于接收2012届毕业生档案移交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前其档案材料收集完整和离校后准确及时安全快捷转递,现就接收2012届毕业生档案移交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学工办须按照本院准确的毕业生人数于五月十八日之前安排专人到档案馆领取《毕业生档案专用机要袋》和本院学生档案专用印章,办好领取手续;
二、各院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生档案归档范围(见档案馆网页《敬告: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流程》),组织毕业生使用黑色笔,认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及各类相关材料,做到字迹清晰美观,杜绝使用“三色笔”;
三、所有应归档材料必须做到填写规范、收集完整后再行组卷装袋;各毕业班级辅导员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逐一核实毕业生档案材料,确认准确无误后再在相应位置加盖本院学生档案专用印章和填写学生姓名、学号 ,具体移交情况请在附件《2012届毕业生档案移交情况说明》中注明,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学工部门印章;
四、各院必须按照毕业学生专业学号顺序(是党员学生的须在备注栏注明)排列整理档案,按时向档案馆作整体移交;
五、党员毕业生组织发展料须按照学校组织部的统一要求,单独整理封装后与其大学档案一并装入《毕业生档案专用机要袋》,向档案馆移交,移交时附带提供按学号、专业打印的党员毕业生名单,以便统计相关数据和称重计付邮资。
六、希望各院从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大局出发,本着以人为本对学生一生前途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和严肃认真地落实好此项工作,在6月1日—5日全面完成档案移交 (各二级学院如提前整理完毕可随时联系档案馆马馨老师办理移交,电话:3590742)。
敬告: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流程
一、按照以往作法和有关保密安全规定,每年大批量的毕业生档案都要通过邮政机要渠道转
递。具体时间是从7月中下旬开始,在转递的过程中档案馆依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报到证转档地址发放档案。
二、转递档案的地址原则上按照报到证上所写的接收档案地址填写,如果报到证上的用人单位不具备接收档案的权限(全民所有制县团级以上单位才有接收权),请毕业生与报到单位联系,给湖北文理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名称,我们将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单位及地址转递档案。如果就业单位有变动,请及时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更改。
三、为了提前清楚转档去向,请毕业生同学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主管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直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档案,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市场,因此学生本人应查清并提供相应人才市场的全称。
四、如果工作单位是****中学,招就处没有特别注明接收单位的,档案将发往该中学所在市(县)、区教育局。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档案转递是由邮局以机密文件形式发到各单位签收。如果有个别学生工作单位有变动,需要从工作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通过本人携带的,必须是加盖公章的密封档案袋,如果档案袋破损或开口,档案馆将拒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通过机要渠道转递档案,一般需要30天左右才能到达。因此请应届毕业生同学在8月20日以后开始查询档案是否邮寄到报到证上所写的单位或报到证上单位的存档机构。
七、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报到一个月以后,应主动查询档案是否寄到,若没有到达单位,请在9月份以后登陆湖北文理学院网站到档案馆网页查询档案转递状态,或拨打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710—3590742)。由于邮局对机要邮寄底单只保存一年,因此,有需要查询档案邮寄去向的,一定要在一年内查询,一年以后机要局不再受理。
八、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档案暂缓转递的,应由个人写出申请,到所在学院学工办填写《毕业生自愿留档登记表》(见附件),写清缓发事由,经审核无误后送交档案馆,方可缓发档案。按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学校为毕业生无偿保管档案期限不超过两年。两年后,根据个人意愿仍需学校保存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缴纳一定的保管费用后方可受理。如本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档案馆将统一寄往生源地人事管理部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办理存放手续:
1、离校时未签学校协议落实就业单位,未向学院提出存放档案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者;
2、学校已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双方已签订学校发放的协议,非用人单位之故而导致未就业者;
3、已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落实了就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毁约者。
三、毕业生迁移户口须知
保卫处网址:http://web.xfu.edu.cn/bw/index.asp
保卫处户籍科电话:0710-3590532
1、用人单位接收户口,学生凭《报到证》或就业办签发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户口迁移。
2、考取研究生和公务员的,凭《录取通知书》、调函复印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本校专科生考上我校“专升本”,户口不需迁移。
4、“三支一扶”、入伍人员户口可自愿保留学校。
5、国家政策和学校制度以外学生户口都需迁回原籍。
6、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需要户口托管的,可凭《人事代理证》办理户口迁移。
7、每人需交户口迁移费5元。
注: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册由各学院辅导员6月1日前交至保卫处户籍科。
四、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知
组织部网址:http://inweb.xfu.edu.cn/sonweb/zzb/
组织部电话:0710-3590743
党员组织关系接移办理部门:组织部(学校行政楼340室)
为转移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让毕业生党员了解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知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现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中应注意的事项强调如下:
一、明确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
二、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的要求
(一)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包括已落实单位、考取研究生)
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要由党组织派人办理或本人亲自办理手续,不得委托他人特别是非党员代办。
2、党员在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亲自到《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称呼所指的党组织处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外省的,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直接到上级党委(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即是)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注:组织介绍信一定不能直接寄到组织部,要由本人持信去组织部办理,可请他人代办。
(二)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
1、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择业期间,不固定地点,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
(1)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预备党员要按期向所在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按时缴纳党费并提前递交转正申请,履行转正手续。
(三)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过期、写错或单位改派的处理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党员要妥善保管携带组织关系并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及时接转,不得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与学院党委组织部联系。党组织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时间不超过6个月(从介绍信开出时间算起),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和认识,由党总支出具其丢失组织关系的证明信,党委组织部可予以补转其组织关系。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党纪处分。组织关系丢失时间超过6个月的,一律按自行脱党处理。
2、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处理: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3、组织关系介绍信写错或单位改派的处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写错或单位改派的,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交回学院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注:办理襄阳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可将党员介绍信以班为单位统一交校就业办(104)集中办理,上交时附毕业生姓名、联系电话。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4月26日
湖北文理学院关于办理襄阳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的
说 明
为了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档案、户口、党员关系的代理工作,我校同襄阳市人才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协商集中办理2012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具体办法说明如下:
1、办理人员范围:在襄阳就业或襄阳籍的2012届湖北文理学院毕业生
(签约正式协议、资教、西部计划、预服兵役、升学毕业生不能办理人事代理)
2、费用:2年人事代理费120元/人。
3、办理方法:
已找到襄阳地区工作的毕业生需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办(办公楼105室)填写《人事代理汇总表》,交纳代理费120元,并领取人事代理证书。
4、办理市人才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档案将由学校集中转移至市人才中心。
办理人事代理,可以从代理之日起计算工龄,保留其干部(档案)身份,可以办理职称、档案工资手续,以后被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录用,可按在职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可免费在市人才中心托管户口2年,可按市区考生对待参加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5、需要办理落户的毕业生,应在《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汇总表 》中确认。毕业生在毕业前凭本人报到证(报到证如何发放,另行通知),到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卡,到市人才办理落户手续后到檀溪派出所落户。人才中心只提供临时户口托管,代理人员结婚或在市区购房,户口必须迁出。
6、需要办理党组织关系落户的毕业生,须将党组织关系开到“中共襄阳市人才中心党委”。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每年度手写一份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后,随转正申请(手写)一并寄到市人才中心党委,办理党员转正手续。
办理时间:5月7—5月31日每周二、周四14:00—16:30
5月28日—6月1日全天
办理地点:学校办公楼105室
注:与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不能办理人事代理。 襄阳市人才中心
地 址:襄阳市襄城檀溪路160号
(市内乘坐6、21、25、511、512、537路图书馆站下)
电 话:3605060 3938395(户口咨询)
网 址:http://www.xfrsrc.gov.cn/(襄阳市人才网)
襄阳市人才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问: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接受用人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人事工作。人事代理是20世纪90年代在全国人事系统推行的一项新型人事管理方式,人事代理制度的推行,为单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机制创造了前提条件,为人才的自主发展及合理流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人事代理将不断探索人才发展规律,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特点,以创新服务的理念,积极开辟新的服务内容,为企事业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及时、完全、优质的服务。
问: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对象是那些?
答:主要针对生源地为襄阳市(含各县市区)或拟将在襄阳市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问:人事代理主要内容?
答:人事代理作为融行政管理、法律、服务于一体的方式,其代理的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单位,即各类非公企业和事业单位;二是个人代理形式可以分为全权代理和单项代理,代理的主要内容是:
1、为委托对象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出具与档案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
2、负责代理人员的身份确认、工龄计算、档案工资的调整,办理转正定级;
3、开展代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
4、按照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和评审;
5、办理因私出国政审及相关手续;
6、代办买断、辞现职人员保留原有身份不变,正常工作调动身份不变的手续;
7、推荐委托单位辞聘、解聘人员再就业;
8、提供国家及地方人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9、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人事代理事宜。
问:办理人事代理有什么好处?
答:对毕业生而言,办理人事代理首先解决了落户的问题,其次保证了毕业生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本人的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
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策、党团管理等等,如将来考取研究生还可计算工龄。
问: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应当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如:档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问:什么是户口托管?
答:为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解决大中专毕业生户口无处存放的问题,市人才交流中心专门在市公安局申请建立了集体户口,凡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均可申请将其户口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注:结婚或买房时必须迁出)。
问:应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收费实行优惠政策:人事代理前两年为120元(档案、党团关系等)。户口前两年免费(需申请),第三年按当年度正常收费标准收取(档案:150元/年,户口:100元/年)。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
咨询电话: 3604913 3605060
应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注意事项
(档案转移、落户及党组织关系转移)
1、毕业生在学校办理完人事代理手续后,毕业生《报到证》地址将开往襄阳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毕业生档案及党员档案由学校统一转往襄阳市人才中心。
2、毕业生如须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请在各系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将组织关系
开往中共襄阳市人才中心党委。
3、毕业生如须办理户口托管,落户襄阳市区的,请本人持《报道证》、《常住人口登记
表》以及《人事代理证明》到襄阳市人才中心签订《户口托管协议》。签订《协议》之后凭人才中心出具的《落户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及《报到证》到檀溪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办结手续后请将变更后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至襄阳市人才中心。(注:襄阳市人才中心只提供临时户口托管,代理人员结婚或在市区购房,户口必须迁出。)
4、毕业生人事代理一年后,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将相关资料归入其
人事档案;
5、毕业生在办结转正定级手续后,可申请办理职称初聘。毕业生在襄阳市人才中心领
取《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填写完毕后附登记照两张一并交襄阳市人才中心,
襄阳市人才中心对《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职称部门审核合格后,办理初定职称手续,相关表格归入其人事档案,并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襄阳市人才中心
地 址:襄阳市檀溪路160号襄阳市人才中心
(市内乘坐6、21、25、511、512、537路市图书馆路站下)
电 话:3605060 3604913
网 址:http://www.xfrs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