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形势,推动流转
丁桥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简述
丁桥镇位于**县东北部,面积 94.2 平方公里,其中:耕地 1.9 万亩,林地 9.1 万亩。有10个村, 161 个村民组,总人口 2.1 万。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多予、少取、放活,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我镇立足自身实际,以土地流转为着力点,以政策扶持为先导,引导农民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及信息化的新型路径,发展现代农业。
一、顺势而为,土地流转意义重大
目前,我镇工业发展势头迅猛,种田农民在减少,农村绝大部分劳动力脱离土地进厂进店或者外出务工经商。农村农业劳动力出现断层,老龄化、妇女化趋势比较明显,农业基础设施缺乏有效维护,休耕土地增多,土地产出下降。为了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我镇顺势而为,积极开展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工作,引导专业大户实现集约化经营,朝着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农村土地流转可以把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或养殖业,不再种地的农民既可以获得较高的土地转包收入,财产性收入得以体现并稳步增长,又能从非农产业中获得收益。而土地的集中经营,又为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农业机械化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推广良种良法,开展农业科学技术试验示范,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建章立制,依托流转实现双赢
我镇土地规模流转可追溯至5年前,主要是外圩和鱼塘改造,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镇党委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丁发〔2011〕83号),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提高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为目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逐步建立健全农户自愿、依法有偿、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制和服务体系。镇政府还相应地制定了《丁桥镇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奖励办法》(丁政〔2011〕118号),对土地规模流转工作给予经费补贴。2011年底,通过政策宣传和组织引导,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高涨,土地流转工作初见成效,2012年新增规模流转土地1200多亩,截至2013年6月,流转总面积达6630亩,占全镇水田面积的42.7%。全镇10个村中有5个村开展了土地规模流转工作,其中:有6名种植专业大户通过村级组织的牵线搭桥,与村或者村民签定了4000多亩的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工作平稳有序。
三、以工哺农,多措并举推动流转
1、成立工作组,耐心细致地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多数农民虽然从土地中获取的效益比较低下,但是让他们流转土地的经营权却依然顾虑重重。对此,镇党委、政府成立工作组,镇、村主要领导认真分析,理清思路,从农民对土地依赖的程度等方面入手,和农民谈心,分析一亩土地在农民手中的产生效益对比土地流转后的收益,算经济账,权衡利弊,从而获得了农民的认可,土地流转意愿高涨。
2、实物折现,兼顾双方利益,找到平衡点。在土地的有序流转中,遵循双方自愿,要求以实物折现的方式来计算流转费用,即通过评估或实测后,以约定数量的中籼稻(一般是400斤/亩),根据国家出台的保护价折现,在每年3~5月份发到农户手中,土地流转租金随稻谷价格上涨而稳步提高。对于个别不愿流转的插花田采取吸收入社的方式或协商切块方式解决,这样即保护了经营者的利益,又确保了农民的收益。2012年按照125元/百斤支付给农户,每亩500元;2013年按照135元/百斤支付,每亩540元。确保在粮价上涨时农户的收益不缩水,规避了风险。
3、以工哺农,积极扶持种养大户。我镇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和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种养大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镇政府的文件规定落实村级工作补助和合作社奖励扶持措施,2012年我镇从财政上拿出4万元资金对相关流转工作给予经费补助。
顺应形势,推动流转
丁桥镇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简述
丁桥镇位于**县东北部,面积 94.2 平方公里,其中:耕地 1.9 万亩,林地 9.1 万亩。有10个村, 161 个村民组,总人口 2.1 万。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多予、少取、放活,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我镇立足自身实际,以土地流转为着力点,以政策扶持为先导,引导农民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及信息化的新型路径,发展现代农业。
一、顺势而为,土地流转意义重大
目前,我镇工业发展势头迅猛,种田农民在减少,农村绝大部分劳动力脱离土地进厂进店或者外出务工经商。农村农业劳动力出现断层,老龄化、妇女化趋势比较明显,农业基础设施缺乏有效维护,休耕土地增多,土地产出下降。为了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我镇顺势而为,积极开展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工作,引导专业大户实现集约化经营,朝着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农村土地流转可以把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或养殖业,不再种地的农民既可以获得较高的土地转包收入,财产性收入得以体现并稳步增长,又能从非农产业中获得收益。而土地的集中经营,又为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农业机械化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推广良种良法,开展农业科学技术试验示范,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建章立制,依托流转实现双赢
我镇土地规模流转可追溯至5年前,主要是外圩和鱼塘改造,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镇党委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丁发〔2011〕83号),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提高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为目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逐步建立健全农户自愿、依法有偿、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制和服务体系。镇政府还相应地制定了《丁桥镇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奖励办法》(丁政〔2011〕118号),对土地规模流转工作给予经费补贴。2011年底,通过政策宣传和组织引导,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高涨,土地流转工作初见成效,2012年新增规模流转土地1200多亩,截至2013年6月,流转总面积达6630亩,占全镇水田面积的42.7%。全镇10个村中有5个村开展了土地规模流转工作,其中:有6名种植专业大户通过村级组织的牵线搭桥,与村或者村民签定了4000多亩的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工作平稳有序。
三、以工哺农,多措并举推动流转
1、成立工作组,耐心细致地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多数农民虽然从土地中获取的效益比较低下,但是让他们流转土地的经营权却依然顾虑重重。对此,镇党委、政府成立工作组,镇、村主要领导认真分析,理清思路,从农民对土地依赖的程度等方面入手,和农民谈心,分析一亩土地在农民手中的产生效益对比土地流转后的收益,算经济账,权衡利弊,从而获得了农民的认可,土地流转意愿高涨。
2、实物折现,兼顾双方利益,找到平衡点。在土地的有序流转中,遵循双方自愿,要求以实物折现的方式来计算流转费用,即通过评估或实测后,以约定数量的中籼稻(一般是400斤/亩),根据国家出台的保护价折现,在每年3~5月份发到农户手中,土地流转租金随稻谷价格上涨而稳步提高。对于个别不愿流转的插花田采取吸收入社的方式或协商切块方式解决,这样即保护了经营者的利益,又确保了农民的收益。2012年按照125元/百斤支付给农户,每亩500元;2013年按照135元/百斤支付,每亩540元。确保在粮价上涨时农户的收益不缩水,规避了风险。
3、以工哺农,积极扶持种养大户。我镇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和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种养大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镇政府的文件规定落实村级工作补助和合作社奖励扶持措施,2012年我镇从财政上拿出4万元资金对相关流转工作给予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