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土搅拌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工程的水泥土搅拌桩基础施工分包给乙方承包,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文共同遵守。 一、建设单位(业主):
二、工程材料: 32.5级硅酸盐水泥土搅拌桩
三、地质条件: 以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为准
四、工程地点:河畔春天住宅小区。
五、承包方式及作业内容:本工程施工的桩基指本合同所定的建筑物桩基,其作业内容仅含:乙方分包各楼的水泥土搅拌桩(4#、5#、8#、9#楼)。
六、承包单价及单价所含内容:
1、本工程承包单价为29.5元/每米,此单价为含税价,包含水泥土搅拌桩的全部工序及人工、材料、管理等费用。
2、工程量计算办法如下:
(1)实际桩顶标高控制在设计桩顶标高±0.5 米范围内时,以工程桩位设计图示按延长米计算工作量;清桩头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实际桩顶标高超出设计桩顶标高±0.5米范围外时,以本桩位自然地面标高计算工作量且接桩、锯桩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
七、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从正式打第一根桩算起90天内施打完毕。
八、工程付款及结算办法:
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按每一栋楼的大合同执行。
九、质量要求及交工验收:
1、保证按照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要求进行施工,桩位准确度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要求。
2、每桩施工后准确填写施工记录。
3、桩基验收达到国家有关建筑水泥土搅拌桩基础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标准且达到设计要求。 4、全部桩位施打完毕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十、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 甲方负责事项:
1、设备进场前搞好“三通一平”。 2、提交给乙方施工图纸和地质资料,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图纸,
指定基准点并及时清理地上、地下的障碍物,并配合处理因地质或地质资料原因引起桩基质量、配桩困难等问题。 3、甲方指派工程现场负责人对工程进行管理,每天签认当天完成的工作量、施工记录及工作进度等内容,按期支付进度款。完工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检验成桩质量,办理工程验收和签证。
4、负责排除因施工用地、拆迁等原因引起的外来干扰和因施工引起的纠纷问题,确保施工现场具有良好的治安条件。
(二)乙方负责事项:
1、组织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充分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编制施工进度图和施工方案,严格按图纸设计放桩位、按施工规范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工期时间交工。
3、打桩记录,作为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负责施工人员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安全事故的处理并承担经济责任。
5、承担非甲方原因造成返工、停工的一切费用。
6、乙方的施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7、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递交一份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罚款200元。
2、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遇事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处理。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均可通过法律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且办理工程款
结算完毕后终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法人或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承包方(乙方): 法人或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二00八年 月 日
水泥土搅拌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工程的水泥土搅拌桩基础施工分包给乙方承包,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文共同遵守。 一、建设单位(业主):
二、工程材料: 32.5级硅酸盐水泥土搅拌桩
三、地质条件: 以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为准
四、工程地点:河畔春天住宅小区。
五、承包方式及作业内容:本工程施工的桩基指本合同所定的建筑物桩基,其作业内容仅含:乙方分包各楼的水泥土搅拌桩(4#、5#、8#、9#楼)。
六、承包单价及单价所含内容:
1、本工程承包单价为29.5元/每米,此单价为含税价,包含水泥土搅拌桩的全部工序及人工、材料、管理等费用。
2、工程量计算办法如下:
(1)实际桩顶标高控制在设计桩顶标高±0.5 米范围内时,以工程桩位设计图示按延长米计算工作量;清桩头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实际桩顶标高超出设计桩顶标高±0.5米范围外时,以本桩位自然地面标高计算工作量且接桩、锯桩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
七、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从正式打第一根桩算起90天内施打完毕。
八、工程付款及结算办法:
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按每一栋楼的大合同执行。
九、质量要求及交工验收:
1、保证按照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要求进行施工,桩位准确度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要求。
2、每桩施工后准确填写施工记录。
3、桩基验收达到国家有关建筑水泥土搅拌桩基础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标准且达到设计要求。 4、全部桩位施打完毕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十、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 甲方负责事项:
1、设备进场前搞好“三通一平”。 2、提交给乙方施工图纸和地质资料,组织有关部门会审图纸,
指定基准点并及时清理地上、地下的障碍物,并配合处理因地质或地质资料原因引起桩基质量、配桩困难等问题。 3、甲方指派工程现场负责人对工程进行管理,每天签认当天完成的工作量、施工记录及工作进度等内容,按期支付进度款。完工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检验成桩质量,办理工程验收和签证。
4、负责排除因施工用地、拆迁等原因引起的外来干扰和因施工引起的纠纷问题,确保施工现场具有良好的治安条件。
(二)乙方负责事项:
1、组织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充分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编制施工进度图和施工方案,严格按图纸设计放桩位、按施工规范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工期时间交工。
3、打桩记录,作为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负责施工人员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安全事故的处理并承担经济责任。
5、承担非甲方原因造成返工、停工的一切费用。
6、乙方的施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7、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递交一份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罚款200元。
2、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遇事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处理。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均可通过法律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甲方、验收合格且办理工程款
结算完毕后终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法人或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承包方(乙方): 法人或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二00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