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来源:宜市财社发〔2011〕97号
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鄂财社发[2011]10号文件,决定拨给你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万元,请将此款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科目第2081501项“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科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二、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管理的通知》(鄂民政发[2010]43号)规定,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对救灾款物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和预留资金;要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推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两厅将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011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不下发)
关于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来源:宜市财社发〔2011〕97号
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鄂财社发[2011]10号文件,决定拨给你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万元,请将此款列入2011年政府收支科目第2081501项“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科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二、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管理的通知》(鄂民政发[2010]43号)规定,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对救灾款物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和预留资金;要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推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两厅将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011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不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