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声明:所有内容归郑州青桐品牌设计有限公司及其客户公司所有,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独立品牌创建合作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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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言:品牌梦想
一个芭比娃娃在浙江小厂里的出厂价是1美元,当贴上品牌标签销售到美国沃尔玛的超市和品牌专卖店,它的价格已经变成了15美元,企业家开始惊叹品牌的神奇。在最基础的愿望里,企业家相信正是品牌造成了这14美元的差距。因此,如何弥补这14美元的差距,把自己变成这14美元的拥有者,是所有企业家的梦想。
在过去,人们把品牌简单的理解为在最好的平台上做广告,比如在央视这样的平台做宣传。并且也确实有很多“品牌”由此产生了巨大的效果,例如早年的“秦池”酒,借助中央电视台的传播平台,在很短时间里就取得了巨大的认知度。又如“脑白金”,一句“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就收脑白金”以及大规模的电视轰炸,让这个“品牌”快速传播。
在大多数企业家的理解里,品牌的发展和塑造就等同于宣传。到最具有媒介效应的平台上做广告,请具有社会知名度的形象代言人,占据城市里最重要的户外媒介,这大概是中国进行品牌最核心的手段。我们确实也看到了令人惊讶的结果和效果,比如“脑白金”先不论产品怎么样,它确实通过传播取得了最好的经济效果。
但是,这是否就是品牌的真实?是否就是品牌塑造的最佳方法和策略? 从专业的立场看,尽管传播和媒介平台非常关键,但是对于一个品牌的良性发展而言,传播并不是品牌发展的所有。事实上,正是我们对于品牌过于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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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解,才形成了“品牌=传播=销售=利润”的品牌发展思路。也正是在这样一种品牌逻辑下,形成了大多数人对于品牌的理解和认识。
这种重营销和销售的品牌发展理念,确实在一定阶段内能够迅速带来可观的经济效应,但这种高代价的方式与其说是一种品牌发展策略,不如说是一种销售技巧。“品牌=传播=销售=利润”作为一种粗糙的、简单的、利润中心主义为导向的品牌观,其结果不是长久的品牌发展和塑造,更多的是一种短期投机性行为。
品牌是要在消费者生活中占得一席之地的产品,通过认知、体验、信任、感受„„直到关系的建立,它是消费者如何感受这一个产品的总和。每个品牌后面都有一个产品,但不是每个产品都可以成为品牌。即使从市场销售角度来看,也是如此。
宝洁首席执行官Alan L.Lafley说:“有史以来,市场营销总是和交易有关。我们传达一个信息并希望消费者接收到它,我们提供一种利益并希望消费者能够认识到、并欣赏它。将来,消费者会希望在他们的生活中能有更多的与品牌之间的联系。”
成功的品牌首先有一个真诚而正确的用户立场,它所提供的“利益”是用户和消费者能够认识到和欣赏的,是一种即使脱离了媒介传播,仍然能够被消费者所认同的利益。这样的话,消费者就会希望在他的生活中更多的发生与该品牌之间的联系。
然后,品牌需要有健康、正确和能够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品牌所倡导的“利益”和价值观应该是积极的、健康的,且能够被消费者所认同的,这是品牌能够成功的关键所在,如果具备这样一种基础,并且这种正确的品牌“价值观”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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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观”能够处在有效的传播通道和平台上,同时,在品牌背后存在一种或者一系列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那么这个品牌才处在导向成功的正确路径和策略中。
当然,品牌标准在各个终端环节的控制对于塑造一个有效的品牌形象,以及建立统一而高质量的品牌系统来说也至关重要。我们目睹了很多品牌,仅仅是因为在终端的执行上降低了标准或者产生了标准混乱,而导致品牌形象的瓦解和品牌价值的损耗。
事实上,品牌的核心并不是如何形成销售,而是如何形成附加值,以及塑造消费者持续的品牌忠诚度。站在这个立场上来看,“品牌=传播=销售=利润”的逻辑其实是一种初级的、简单的,甚至是背离品牌标准的发展思路和品牌认识论,虽然它可能产生销售和利润,但并不能产生附加值以及用户的忠诚度。一种不具备附加值和用户忠诚度的品牌,即使通过传播产生了一定的认知,也仍然不会成为一种具备持续竞争力的、高附价值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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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范畴
DBDC 青桐以品牌设计咨询为核心服务板块,将为客户提供:品牌调查研究、品牌策略定位、品牌形象设计、品牌物料设计等内在的各项设计咨询服务。
1、品牌调查研究
青桐将通过对行业环境、品牌现状、目标消费人群、竞争品牌等内外环境,进行深入、立体的调研、分析,通过系统梳理形成实效数据,为品牌的战略及策略定位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
2、品牌策略定位
青桐将以调研数据为基础,依靠内部智力平台,运用SWOT 、BDS 等工具,通过对品牌的优势和劣势、机会和威胁的全面分析,挖掘品牌核心价值,并对接市场缺失和消费者需求,进行品牌战略思考;在品牌战略的基础上,进行策略分析,解码品牌DNA ,梳理并构建完整、科学的品牌价值体系,最终形成《品牌策略报告》。
3、品牌形象设计
青桐将以品牌策略定位和价值体系为核心,以创想与消费者卓越的互动沟通为目标,进行品牌标志、品牌字体、品牌色彩等的创作及规范设计,最终将形成《品牌视觉识别系统》,规范和指导整个品牌的传播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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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品牌物料设计
青桐将以保障品牌价值点的有效、精准传播为导向,根据品牌传播的既定节奏进行包括产品包装、企业画册、产品画册等在内的品牌物料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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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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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预算
备注:
1、本合同报价不含税率,如需开票需另付10%税率。
2、此报价不含乙方人员因工作需要往返的食宿、路费及其他可能费用,如需往返两地开展,乙方支出的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报价不含制作,待设计项目完结,实施阶段需要双方另行磋商并签定合同开始新阶段各项工作,或由第三方机构介入。
4、具体时间节点,项目合同签定后将由双方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磋商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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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清单
(此清单为常规版项目清单,合作意向确定,在双方深入沟通的基础之上,将在合同附件中提供精准版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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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授权签约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电邮:
受托方(乙方): 郑州青桐品牌设计有限公司 授权签约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电邮:
合同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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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 服务事项,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本合同委托服务的内容:
① ②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计作品具有独创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得到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 [基础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基础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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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前述基础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存三个月,三个月后乙方自行处理且不其他任何责任。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收到基础资料后应立即检查签收。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应向甲方说明理由,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如甲方提供基础资料时间超出双方约定,乙方有权顺延作品交付时间。
4.在设计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现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5.无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均不免除甲方就其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工作计划]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工作计划,乙方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设计工作。 第四条 [设计建议]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以使乙方设计的委托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提出的建议,如果构成一个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安排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 [工作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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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作品设计的主要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六条 [成果转让]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委托设计作品之前,自行将委托设计作品转让给第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交付方式]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委托作品: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3.交付形式: 第八条 [评审验收]
对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甲方应在收到后[2]日内将评审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并交付的时间,届时再次评审。对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如甲方在收到后[2]日内未提出评审意见,即视为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已通过验收。
第九条 [权利归属]
1.作品自创作之日起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2.作品完成并通过审核,甲方应付价款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委托设计作品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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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拥有该作品参赛、案例展示及讲解的永久使用权。 第十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1.签定合同即付给乙方总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 2.作品完成并通过审核,乙方交付作品后即付清余款。 注:本合同价款(包含)不包含10%的发票税款。 第十一条 [诚信保密]
双方应遵守的诚信义务和保密义务如下:
1.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对本合同的内容、双方的合作关系、来往的任何协议、文件、信函、通知中的内容及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予以保密。双方同意,即使是本方管理人员和员工,也只能是在为履行本合同而必须知道的基础上知悉上述信息;
3.双方同意,在甲方足额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前,甲方应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严格保密,除为评审设计成果外,甲方不得使用,也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接受委托作品设计过程中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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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应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委托作品的,每日按未交付作品应收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委托作品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返还已收取的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除评审设计成果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披露乙方设计成果的,应向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4.除参赛、案例展示、案例讲解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披露乙方设计成果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5.如一方违反其义务、承诺和保证,则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以及另一方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补充均应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文件,变更和补充后的内容若与原合同有冲突的,以修改后的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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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延迟交付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经甲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履行的;
(2)除参赛、案例展示、案例讲解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披露乙方设计成果的。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甲方延迟交付任一阶段的设计费,经催告后[10]日内仍未履行的;
(2)除评审设计成果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披露乙方设计成果的。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1页-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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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言:品牌梦想
一个芭比娃娃在浙江小厂里的出厂价是1美元,当贴上品牌标签销售到美国沃尔玛的超市和品牌专卖店,它的价格已经变成了15美元,企业家开始惊叹品牌的神奇。在最基础的愿望里,企业家相信正是品牌造成了这14美元的差距。因此,如何弥补这14美元的差距,把自己变成这14美元的拥有者,是所有企业家的梦想。
在过去,人们把品牌简单的理解为在最好的平台上做广告,比如在央视这样的平台做宣传。并且也确实有很多“品牌”由此产生了巨大的效果,例如早年的“秦池”酒,借助中央电视台的传播平台,在很短时间里就取得了巨大的认知度。又如“脑白金”,一句“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就收脑白金”以及大规模的电视轰炸,让这个“品牌”快速传播。
在大多数企业家的理解里,品牌的发展和塑造就等同于宣传。到最具有媒介效应的平台上做广告,请具有社会知名度的形象代言人,占据城市里最重要的户外媒介,这大概是中国进行品牌最核心的手段。我们确实也看到了令人惊讶的结果和效果,比如“脑白金”先不论产品怎么样,它确实通过传播取得了最好的经济效果。
但是,这是否就是品牌的真实?是否就是品牌塑造的最佳方法和策略? 从专业的立场看,尽管传播和媒介平台非常关键,但是对于一个品牌的良性发展而言,传播并不是品牌发展的所有。事实上,正是我们对于品牌过于经济性
独立品牌创建合作计划方案
的理解,才形成了“品牌=传播=销售=利润”的品牌发展思路。也正是在这样一种品牌逻辑下,形成了大多数人对于品牌的理解和认识。
这种重营销和销售的品牌发展理念,确实在一定阶段内能够迅速带来可观的经济效应,但这种高代价的方式与其说是一种品牌发展策略,不如说是一种销售技巧。“品牌=传播=销售=利润”作为一种粗糙的、简单的、利润中心主义为导向的品牌观,其结果不是长久的品牌发展和塑造,更多的是一种短期投机性行为。
品牌是要在消费者生活中占得一席之地的产品,通过认知、体验、信任、感受„„直到关系的建立,它是消费者如何感受这一个产品的总和。每个品牌后面都有一个产品,但不是每个产品都可以成为品牌。即使从市场销售角度来看,也是如此。
宝洁首席执行官Alan L.Lafley说:“有史以来,市场营销总是和交易有关。我们传达一个信息并希望消费者接收到它,我们提供一种利益并希望消费者能够认识到、并欣赏它。将来,消费者会希望在他们的生活中能有更多的与品牌之间的联系。”
成功的品牌首先有一个真诚而正确的用户立场,它所提供的“利益”是用户和消费者能够认识到和欣赏的,是一种即使脱离了媒介传播,仍然能够被消费者所认同的利益。这样的话,消费者就会希望在他的生活中更多的发生与该品牌之间的联系。
然后,品牌需要有健康、正确和能够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品牌所倡导的“利益”和价值观应该是积极的、健康的,且能够被消费者所认同的,这是品牌能够成功的关键所在,如果具备这样一种基础,并且这种正确的品牌“价值观”和“利
独立品牌创建合作计划方案
益观”能够处在有效的传播通道和平台上,同时,在品牌背后存在一种或者一系列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那么这个品牌才处在导向成功的正确路径和策略中。
当然,品牌标准在各个终端环节的控制对于塑造一个有效的品牌形象,以及建立统一而高质量的品牌系统来说也至关重要。我们目睹了很多品牌,仅仅是因为在终端的执行上降低了标准或者产生了标准混乱,而导致品牌形象的瓦解和品牌价值的损耗。
事实上,品牌的核心并不是如何形成销售,而是如何形成附加值,以及塑造消费者持续的品牌忠诚度。站在这个立场上来看,“品牌=传播=销售=利润”的逻辑其实是一种初级的、简单的,甚至是背离品牌标准的发展思路和品牌认识论,虽然它可能产生销售和利润,但并不能产生附加值以及用户的忠诚度。一种不具备附加值和用户忠诚度的品牌,即使通过传播产生了一定的认知,也仍然不会成为一种具备持续竞争力的、高附价值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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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范畴
DBDC 青桐以品牌设计咨询为核心服务板块,将为客户提供:品牌调查研究、品牌策略定位、品牌形象设计、品牌物料设计等内在的各项设计咨询服务。
1、品牌调查研究
青桐将通过对行业环境、品牌现状、目标消费人群、竞争品牌等内外环境,进行深入、立体的调研、分析,通过系统梳理形成实效数据,为品牌的战略及策略定位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
2、品牌策略定位
青桐将以调研数据为基础,依靠内部智力平台,运用SWOT 、BDS 等工具,通过对品牌的优势和劣势、机会和威胁的全面分析,挖掘品牌核心价值,并对接市场缺失和消费者需求,进行品牌战略思考;在品牌战略的基础上,进行策略分析,解码品牌DNA ,梳理并构建完整、科学的品牌价值体系,最终形成《品牌策略报告》。
3、品牌形象设计
青桐将以品牌策略定位和价值体系为核心,以创想与消费者卓越的互动沟通为目标,进行品牌标志、品牌字体、品牌色彩等的创作及规范设计,最终将形成《品牌视觉识别系统》,规范和指导整个品牌的传播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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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品牌物料设计
青桐将以保障品牌价值点的有效、精准传播为导向,根据品牌传播的既定节奏进行包括产品包装、企业画册、产品画册等在内的品牌物料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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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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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预算
备注:
1、本合同报价不含税率,如需开票需另付10%税率。
2、此报价不含乙方人员因工作需要往返的食宿、路费及其他可能费用,如需往返两地开展,乙方支出的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报价不含制作,待设计项目完结,实施阶段需要双方另行磋商并签定合同开始新阶段各项工作,或由第三方机构介入。
4、具体时间节点,项目合同签定后将由双方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磋商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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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清单
(此清单为常规版项目清单,合作意向确定,在双方深入沟通的基础之上,将在合同附件中提供精准版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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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授权签约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电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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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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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 服务事项,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本合同委托服务的内容:
① ②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计作品具有独创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得到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 [基础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基础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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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前述基础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存三个月,三个月后乙方自行处理且不其他任何责任。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收到基础资料后应立即检查签收。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应向甲方说明理由,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如甲方提供基础资料时间超出双方约定,乙方有权顺延作品交付时间。
4.在设计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现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5.无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均不免除甲方就其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工作计划]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工作计划,乙方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设计工作。 第四条 [设计建议]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以使乙方设计的委托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提出的建议,如果构成一个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安排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 [工作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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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作品设计的主要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六条 [成果转让]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委托设计作品之前,自行将委托设计作品转让给第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交付方式]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委托作品: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3.交付形式: 第八条 [评审验收]
对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甲方应在收到后[2]日内将评审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并交付的时间,届时再次评审。对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如甲方在收到后[2]日内未提出评审意见,即视为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已通过验收。
第九条 [权利归属]
1.作品自创作之日起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2.作品完成并通过审核,甲方应付价款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委托设计作品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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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拥有该作品参赛、案例展示及讲解的永久使用权。 第十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1.签定合同即付给乙方总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 2.作品完成并通过审核,乙方交付作品后即付清余款。 注:本合同价款(包含)不包含10%的发票税款。 第十一条 [诚信保密]
双方应遵守的诚信义务和保密义务如下:
1.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对本合同的内容、双方的合作关系、来往的任何协议、文件、信函、通知中的内容及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予以保密。双方同意,即使是本方管理人员和员工,也只能是在为履行本合同而必须知道的基础上知悉上述信息;
3.双方同意,在甲方足额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前,甲方应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严格保密,除为评审设计成果外,甲方不得使用,也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接受委托作品设计过程中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独立品牌创建合作计划方案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应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委托作品的,每日按未交付作品应收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委托作品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返还已收取的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除评审设计成果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披露乙方设计成果的,应向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4.除参赛、案例展示、案例讲解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披露乙方设计成果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5.如一方违反其义务、承诺和保证,则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以及另一方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补充均应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文件,变更和补充后的内容若与原合同有冲突的,以修改后的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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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延迟交付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经甲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履行的;
(2)除参赛、案例展示、案例讲解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披露乙方设计成果的。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甲方延迟交付任一阶段的设计费,经催告后[10]日内仍未履行的;
(2)除评审设计成果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设计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披露乙方设计成果的。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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