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窑 镇 中 心 学 校
2012年规范教育收费汇报材料
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
益。因此,我镇中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直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当前结合省对蕲春县教育局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镇复查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蕲教[2012]13号文件精神,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中心学校组织专班督查、暗访等工作,现就我镇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管窑镇现有初中1所(今秋合并1所)、完小2所、教学点6所。现有教职工260人,在校生1998人,其中小学生 1304人, 初中生694人。
二、多次召开全镇中小学校长会,认真组织学习了蕲教发
[2012]13号文件精神,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治理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校长心中。
三、明确责任,与各中小学校长签订2012年教育乱收费治理
工作责任书。
四、制定调查表,对全镇9所中小学的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未发现有乱订教辅资料或统一使用教辅资料的现象。
2、未发现教师统一购买教辅资料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3、未发现教师补课收费和违规办班的现象。
4、未发现教育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5、未发现服务性代收费现象。
6、未发现学校强制学生进餐。
五、要求每一个教师对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行为、是否向学
生指定到规定的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等情况作深入、全面的剖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立即纠正。
六、制定了《管窑镇中心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并与全镇中小学校长签定了《禁止有偿家教、规范教育行为目标责任书》,要求各校要与各级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
七、对全镇教职员工提出了明确要求
1、不得面向学生举办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类节假日有偿兴趣
班、特长班和补习班。
2、一律不得利用课余、晚上和节假日安排学生集体收费补课或以上新课为名进行收费补课。
3、不得在家或到其他场所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补课,不得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
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暗示、动员、诱导或直接、变相地迫使本校本班学生参加任何单位及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5、不向学生推销或统一征订教学辅助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及学习用品等。
6、不对学生进行经济处罚,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八、明确责任制度
1、参与有偿补课等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由有偿补课者自行处理,与学校无关;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对屡教不改的、反映强烈的或被举报到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属实的,除退还收费、书面检查外,1至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级、不得晋升职务,是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县级以上称号的,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调离本校到教学点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是代课教师的一律予以辞退。
通过开展一系列工作,我镇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了规范办学
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各级会议精神,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办好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均衡教育,为办好管窑人民满意教育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管窑镇中心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管 窑 镇 中 心 学 校
2012年规范教育收费汇报材料
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
益。因此,我镇中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直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当前结合省对蕲春县教育局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镇复查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蕲教[2012]13号文件精神,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中心学校组织专班督查、暗访等工作,现就我镇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管窑镇现有初中1所(今秋合并1所)、完小2所、教学点6所。现有教职工260人,在校生1998人,其中小学生 1304人, 初中生694人。
二、多次召开全镇中小学校长会,认真组织学习了蕲教发
[2012]13号文件精神,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治理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校长心中。
三、明确责任,与各中小学校长签订2012年教育乱收费治理
工作责任书。
四、制定调查表,对全镇9所中小学的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1、未发现有乱订教辅资料或统一使用教辅资料的现象。
2、未发现教师统一购买教辅资料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3、未发现教师补课收费和违规办班的现象。
4、未发现教育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5、未发现服务性代收费现象。
6、未发现学校强制学生进餐。
五、要求每一个教师对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行为、是否向学
生指定到规定的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等情况作深入、全面的剖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立即纠正。
六、制定了《管窑镇中心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并与全镇中小学校长签定了《禁止有偿家教、规范教育行为目标责任书》,要求各校要与各级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
七、对全镇教职员工提出了明确要求
1、不得面向学生举办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类节假日有偿兴趣
班、特长班和补习班。
2、一律不得利用课余、晚上和节假日安排学生集体收费补课或以上新课为名进行收费补课。
3、不得在家或到其他场所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补课,不得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课。
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暗示、动员、诱导或直接、变相地迫使本校本班学生参加任何单位及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5、不向学生推销或统一征订教学辅助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及学习用品等。
6、不对学生进行经济处罚,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八、明确责任制度
1、参与有偿补课等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由有偿补课者自行处理,与学校无关;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对屡教不改的、反映强烈的或被举报到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属实的,除退还收费、书面检查外,1至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晋级、不得晋升职务,是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县级以上称号的,撤销其荣誉称号,并调离本校到教学点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是代课教师的一律予以辞退。
通过开展一系列工作,我镇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到了规范办学
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各级会议精神,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办好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均衡教育,为办好管窑人民满意教育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
管窑镇中心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