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方案
为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展示我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提升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5月8日-5月14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技能强国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师生员工学习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职业教育的论述以及《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落实部门:党工部)
(二)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校企合作企业一方来院考察实训场所。(落实部门:办公室)
(三)邀请著名工匠,最好是校友来院进行弘扬工匠精神的演讲或事迹报告会。(落实部门:团委)
(四)邀请学生家长等来院参观考察。(落实部门:学工处)
(五)请学院领导给学生开《示范校建设与我们》讲座。(落实部门:团委)
(六)宣传氛围布置。在学院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出一期与活动主题相关的宣传栏。(落实部门:相关单位、各系)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院成立“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党委工作部、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办、团委、科研处及各系(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提前向社会公布学院“职业教育活动周”方案。承办单位要精心策划组织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做好校园宣传氛围营造和新闻媒体宣传工作。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请于5月13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党委工作部邮箱。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方案
为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展示我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提升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5月8日-5月14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技能强国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师生员工学习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职业教育的论述以及《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落实部门:党工部)
(二)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校企合作企业一方来院考察实训场所。(落实部门:办公室)
(三)邀请著名工匠,最好是校友来院进行弘扬工匠精神的演讲或事迹报告会。(落实部门:团委)
(四)邀请学生家长等来院参观考察。(落实部门:学工处)
(五)请学院领导给学生开《示范校建设与我们》讲座。(落实部门:团委)
(六)宣传氛围布置。在学院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出一期与活动主题相关的宣传栏。(落实部门:相关单位、各系)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院成立“职业教育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党委工作部、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办、团委、科研处及各系(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提前向社会公布学院“职业教育活动周”方案。承办单位要精心策划组织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做好校园宣传氛围营造和新闻媒体宣传工作。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上交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请于5月13日上午下班前发送至党委工作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