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编制依据---------------------------------------------------------------------2
2、工程概况---------------------------------------------------------------------2
3、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分析---------------------------------------------------2
4、施工现场消防机构组成--------------------------------------------------3
5、消防措施--------------------------------------------------------------------6
6、消防应急救援预案--------------------------------------------------------6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措施与制度--------------------------------8
8、动火管理-------------------------------------------------------------------9
9、暂设支搭、料库管理----------------------------------------------------10
10.现场检查-----------------------------------------------------------------11
11.防火档案-----------------------------------------------------------------12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13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T50720-2011)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御江帝景(二期)17#18#楼工程,位于平南县迎宾大道平南大桥西侧北京垌,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18层,建筑高度为62.09m工程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36.600m。抗震裂度6度,总建筑面积:17142.7m2。首层层高为3.6m,二~十八层层高为3.0m。
3、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情况分析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本工地消防重点部位有如下几处,确保不出现火灾事故,特将这几处重点危险区提名到案,加强在施工中的管理。
3.1 施工过程中木材用量较大,由于工人对消防知识懂得较少,防火意识差,思想容易麻痹,不定时会出现工人在现场违章吸烟情况,以及施工中的电焊焊花溅落容易发生火灾。
3.2 仓库:现场临设材料库存放处等地方油类、漆类、易燃、易爆物品较多、且集中,施工中往来工人较多,加之外面运料进场非施工人员违章吸烟者不少,也容易发生火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的安全距离分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中,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与及灭火器,严格领料制度。
3.3 施工现场木料加工较多,均需在现场加工,因而也造成了用电较多,锯末、刨花等作业场区边角料遍地,加之操作人员偶然间失误、机具的超负荷运行或工人违章作业,往往出现电线发热、破皮漏电及吸烟引起火灾。
3.4 生活区宿舍密集,工人在宿舍里面抽烟,乱拉拉接,用高功率的用电器都会有引起火灾的隐患。在宿舍楼下配置2个消防栓,每层宿舍走廊配置2个灭火器。
3.5食堂:食堂内必须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只,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分开设置;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
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4、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机构组成
4.1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现场总施工长工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谭策常
副组长:罗军
组 员:陆霖、聂秋盛
4.2 施工现场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
队 长:罗军
副队长:陆霖
队 员:6名杂工、5名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合计20名)
4.3 现场成立灭火指挥机构
总指挥:谭策常
副总指挥:陆霖
协调指挥:聂秋盛
抢险指挥:邱岳新
火场火情联络员:周武民
4.4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4.1项目经理(组长)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做好防火常识和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
保证本部消防安全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项目的消防安全的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
定期听取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的工作工作汇报,把消防安全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督促属下各级做好本职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安全先进经验。
4.4.2总施工长(队长)
对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系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负责组织建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对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4.4.3安全总监
组织召开项目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与有关政府部门(安监站、劳动部门等)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签署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来往函件、工作联系单等;
4.4.4安全员
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指导项目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成研究施工工程中存在的消防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组织安全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4.5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构架图(见下表)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构架图
5、消防措施
5.1 采用大功率抽水机抽取河水作为消防水源,采用DN100的钢管作为地面输送管道。每栋每两层设一个楼层消防水接口,采用DN65钢管作为楼上输送管道。并设置高压水泵,保持高层消防用水供应。每栋楼一楼设立1处消防箱,每处配水龙带1盘,水枪一支,并设明显的标志。重点防火部位,每处布置不少于2具干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5.2 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5.3 整个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加工区锯末随时处理,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5.4 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5.5 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与用火点使用间距不得小于l0m。
5.6. 外墙脚手架必须在每层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
6.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6.1..应急响应目标
火灾发生后应按照先确保人身安全,再保护财产的优先顺序进行,及时进行有效地自救和外部救援,杜绝二次事故和救援过程对环境的污染和二次污染。
6.2施工楼层或外脚手架着火
6.21任何员工一旦发现施工楼层或外脚手架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火情,应立即进行扑灭。初起火灾往往面积小,燃烧范围不大,火势蔓延慢,烟雾小,火场温度低,扑救难度小。因此,迅速扑救初起火灾时防止火势蔓延、扩大的关键。最先发现火灾发生地点员工应及时扑救。
6.22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任何员工一旦发现后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一方面向作业现场值班工长或安全值班负责人汇报。
6.23当建筑物一端起火向另一端蔓延时,可以从中间适当部位控制;中间起火时,应从两侧控制,以下风方向为主;楼层火灾时,应从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将易燃物品尽快拆除搬离火场,隔断火势的蔓延。从而达到扑救的目的。
6.24易燃易爆物仓库或堆放处起火时,若不能迅速扑灭,应疏散和保护好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易疏散和保护时,要采取冷却措施,防止受热膨胀爆裂或起火爆炸。
6.25材料堆垛起火时,应防止向邻垛蔓延。
6.26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详图见下页)
6.27现场施工员立即进行人员的紧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点,由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清点疏散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立即通知指挥员或消防队员。
6.28现场应急副总指挥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通报以下信息(a)起火地点的详细地址,项目部进入的具体路线;着火的物资。火势的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等情况。(b)报警人员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要注意听清消防队员值班人员的询问,要正确、简洁的予以回答,待值班人员说明消防队车已去火场时,才能挂断电话。报警后,派人到医院大门口或路口迎接消防车,并带领消防车赶赴火场。(c)消防队到达火场后,由消防指挥员组织指挥。现场管理人员该主动向消防队汇报火场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疏散抢救工作。公安消防队伍到达火场后,参加灭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指挥员统一调动,执行火场指挥员的灭火命令。当灭火力量较强时,灭火和救人可以同时进行,但决不能因灭火而贻误救人时机。若有人受伤,立即送往邻近医院或与医院联系派出医生现场指导救护。
6.3.生活区宿舍着火
6.31若是宿舍着火,火势不大、又处于初始阶段时,目测者或当班值班员应一边立即关闭电源,一边呼喊同伴共同用事前准备好的环保型干粉灭火器灭火。火情能控制并能完全扑灭,可不进入应急状态。
6.32如目击者或当班值班员判断火情已过初始阶段,火势蔓延较快,难以控制时,应一边口头呼喊室内人员从着火房间内尽快跑出,一边关闭电源开关,同时用固定电话或用手机或对讲机报警。被火情围困加强个人防护,防止或减少烟气的侵害,用水将毛巾等侵湿,扎住口鼻,防止吸入高温烟气,用水侵湿地毯等,包裹好身体,就地滚出火焰区逃生。穿过烟火区时,要爬行或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千万不要站立行走。时间就是生命,火灾袭来要迅速撤离危险区,不要贪恋财物。发生火灾时不要随便开启窗户,防止新鲜空气大量涌入,火势迅速发展。当一个出口由于人员多,拥挤堵塞时,千万不要参与拥挤,而应选择自己熟悉的
环境或路线,逃向其他出口。
6.33组织灭火中,现场应急义务消防队队长应根据火情蔓延趋势和灭火器消耗情况,向项目经理向执行经理报告,以便调动其他作业区域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材飞快灭火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若不能迅速扑灭,应尽快采取措施对着火临时建筑采取隔离措施,防止蔓延扩散。
6.34地方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现场救火负责人应及时报告火情状况、人员疏散状况及火情发展趋势、项目参加救火人员情况,接受地方消防队负责人指挥,按其安排进行灭火或抢险或转移财产等任务,组织项目参加救火人员配合地方消防队灭火,消除险情。
6.4.消防安全演练
6.41.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如何使用灭火器材、消防水带及水枪。发生火情如何处理和自我保护措施。
6.42.消防安全演练周期
分包单位进场后由总承包安全环境部对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分包单位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自己所辖班组长每三个月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针对重点楼层重点区域分包单位每月对该楼层的班组在本楼层进行一次消防培训、演练。非重点区域的班组每三个月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 每半年总包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一次小范围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措施与制度
7.1 建筑工程冬季施工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保温。
7.2 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进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7.3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7.4 施工中若采用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工艺时,领导、技术、材料、消防保卫部门及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学习,必须按照责任制了解材料的防火性能、规格、配比、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要求,在不了解时禁止使用。
7.5 易燃、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
化学物品操作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施工程内储存及进行分装与调料。
7.6 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人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所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
7.7 施工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灯时,采用防爆等级与现场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
7.8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7.9管理制度
7.91易燃、易爆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 的限额领退料手续。
7.9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和房屋、交通要道、高压线等保持 安全距离,仓库要用砖石砌筑。
7.93、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湿度表。门窗应向外开,不要使用透明 玻璃,垫板的铁钉不能外露。照明要用防爆照明设备和专用启填充工具,并应有消防设备。库区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7.94、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在可靠的专设处所,设指定拟人负责,严格管理制度。
7.95、对有毒或有危险性的废料处理,应在当地公安、卫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
8、动火管理
8.1 严格执行临时动火的审批制度,先办理动火审批后进行动火作业。
8.11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指在处于运动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性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申请,保公安局审批备案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指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有动火单位负责人申请,
保项目安全主任或安全总监审批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申请,报安全环境部审批后,方能进行动火审批。
8.2 动火管理制度及措施
8.21电、气焊工经专门培训,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进行操作,禁止非焊工进行作业。
8.22 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
8.23 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8.24 地下室、人防工程内不宜使用乙炔、氧气瓶。
8.25 乙炔发生器(瓶)、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乙炔发生器(瓶)、氧气瓶与电、气焊用火地点不得小于10m。
8.26 乙炔发生器(瓶)发生冻结时,不得用明火烘烤。检查漏气时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试漏。
8.27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热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曝晒,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氧气瓶不得接近油脂。
8.28 电、气焊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气源,焊钳、焊枪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上及周围,焊条头不得随便乱扔。
8.29 电气焊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及高空的焊割作业。
8.210 禁止在“严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围进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经清洗的可燃气、易燃气、液体及喷漆用过的容器和设备。
8.211施工现场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吸烟室,贴明显管理要求和标志,配备烟头容器和灭火器材。吸烟应到吸烟室,现场禁止吸烟。
9、暂设支搭、料库管理
9.1 暂设支搭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经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复后支搭。施工现场的生活、加工、仓储、办公区库房与在施工程分开设置。
9.2 油漆稀料、可燃材料库、油漆调料间、茶炉、锅炉、食堂烧火间二变
配电室、机械(木)加工和修理间等使用不燃材料支搭。
9.3 施工现场采用不燃材料做临设,距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6m.
9.4 在施工程内禁止储存易燃、可燃、易爆材料,施工过程使用的油类、气类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9.5 施工现场内禁止家属及非施工人员居住。
9.6 露天存放物品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高压线下方水平距离6m以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9.7 料库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垛与垛、墙、梁、柱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并留有主要通道。
9.8 各种材料储存应按其性质、火灾危险程度分类、分库存放,严禁将自燃物品、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等危险品与一般物品混存。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
9.9 料库内照明灯具不应超过60W,禁止使用白炽灯和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不应安装在货架、物品上方,开关应设在料库外,料库内不得使用明火并禁止吸烟。
9.10 料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隔墙,严禁进行修理和加工。
9.11 木工房内刨花、锯末等作业下脚料随时处理,以防引起火灾。
10.现场检查
10.1 消防保卫人员每天都应对施工场所、生活区,仓储区用货、用电情况进行巡查,每旬参加一次文明施工检查,做到掌握工程进度情况,问题认定准确,隐患及时整改。
10.2 开用火证人员,在开用火证前,应对施焊、用火地点周围、上下进行检查,并设专职看火人员。
10.3 检查应采取“听”“看”“问”“摸”“试”“对照”的方法,检查时应视情节轻重,填写消防治安检查记录,发生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做到责任明确
10.4 各部门领导及业务部门经常对所管区域进行检查。
10.5 对违反消防保卫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保卫人员有权进行批评和劝阻。对存在重大火险隐患,严重违章行为,有权令起停止作业或实施经济处罚。
11.防火档案
11.1 施工现场指定消防保卫责任制度,掌握人员底数,指定并落实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
11.2 使用并管理好治安、做到内容齐全、清楚、实事求是及时记载。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12.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12.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12.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12.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12.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12.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12.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12.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2.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2.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2.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13.1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13.11工人进场后立即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3.12必须对工人进行编号(编号号段总包安全环境部负责分配)将编号及所属单位标识清楚贴在安全帽上登记造册后报总包安全环境部备案;
13.13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同时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特殊工种有效证件复印件报总包安全环境部备案;建立各类特种作业工人的台账。
13.14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方面的学习,包括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使全员自觉遵守项目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13.15开展特殊季节施工安全教育,雨季变化等特殊季节,对每位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搞好特殊季节的安全施工生产。
13.2安全技术交底
13.21安全技术交底的层
13.12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交底,项目经理级技术负责人在充分了解工程情况及施工工艺,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参与工程管理的项目其他人员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212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须向分包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总交底。 13.213各工种施工员应在熟悉现场环境及工作危险性的前提下,对所辖班组进行交底并要求每个作业人员签字。
13.2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13.221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一般管理人员的交底:工程的基本情况、本工程施工所采用的工艺要求、工程质量目标、消防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对被交底人员工作的要求。
13.222施工员对班组的交底:现场的环境状况、作业点可能存在的危险及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13.223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名字。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及时,针对性强,能有效指导作业活动。安全技术交底应在作业开始前进行,并送交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对无交底施工或者安全技术交底不及时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有权下令停工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3.3班前安全活动
13.31班组建立和建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自检、互检和专检制度。
13.32班组在签定承包合同时,签定安全生产遵守纪律承诺书,班长制定具体措施。
13.33每天作业前,班长根据当天作业内容、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指出注意事项。
13.34每周日晚上,班长召开安全讨论会,对上周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总结,指出做的好的方面和不足,着重指出下周需要改进的地方。
目 录
1、编制依据---------------------------------------------------------------------2
2、工程概况---------------------------------------------------------------------2
3、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分析---------------------------------------------------2
4、施工现场消防机构组成--------------------------------------------------3
5、消防措施--------------------------------------------------------------------6
6、消防应急救援预案--------------------------------------------------------6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措施与制度--------------------------------8
8、动火管理-------------------------------------------------------------------9
9、暂设支搭、料库管理----------------------------------------------------10
10.现场检查-----------------------------------------------------------------11
11.防火档案-----------------------------------------------------------------12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13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T50720-2011)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御江帝景(二期)17#18#楼工程,位于平南县迎宾大道平南大桥西侧北京垌,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18层,建筑高度为62.09m工程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36.600m。抗震裂度6度,总建筑面积:17142.7m2。首层层高为3.6m,二~十八层层高为3.0m。
3、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情况分析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本工地消防重点部位有如下几处,确保不出现火灾事故,特将这几处重点危险区提名到案,加强在施工中的管理。
3.1 施工过程中木材用量较大,由于工人对消防知识懂得较少,防火意识差,思想容易麻痹,不定时会出现工人在现场违章吸烟情况,以及施工中的电焊焊花溅落容易发生火灾。
3.2 仓库:现场临设材料库存放处等地方油类、漆类、易燃、易爆物品较多、且集中,施工中往来工人较多,加之外面运料进场非施工人员违章吸烟者不少,也容易发生火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的安全距离分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中,易燃物品库门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与及灭火器,严格领料制度。
3.3 施工现场木料加工较多,均需在现场加工,因而也造成了用电较多,锯末、刨花等作业场区边角料遍地,加之操作人员偶然间失误、机具的超负荷运行或工人违章作业,往往出现电线发热、破皮漏电及吸烟引起火灾。
3.4 生活区宿舍密集,工人在宿舍里面抽烟,乱拉拉接,用高功率的用电器都会有引起火灾的隐患。在宿舍楼下配置2个消防栓,每层宿舍走廊配置2个灭火器。
3.5食堂:食堂内必须配备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只,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分开设置;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
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4、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机构组成
4.1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现场总施工长工为副组长的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谭策常
副组长:罗军
组 员:陆霖、聂秋盛
4.2 施工现场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
队 长:罗军
副队长:陆霖
队 员:6名杂工、5名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合计20名)
4.3 现场成立灭火指挥机构
总指挥:谭策常
副总指挥:陆霖
协调指挥:聂秋盛
抢险指挥:邱岳新
火场火情联络员:周武民
4.4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4.1项目经理(组长)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做好防火常识和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
保证本部消防安全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项目的消防安全的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如实报告消防安全事故;
定期听取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的工作工作汇报,把消防安全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督促属下各级做好本职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总结推广消防安全先进经验。
4.4.2总施工长(队长)
对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系本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负责组织建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对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4.4.3安全总监
组织召开项目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与有关政府部门(安监站、劳动部门等)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签署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来往函件、工作联系单等;
4.4.4安全员
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指导项目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成研究施工工程中存在的消防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组织安全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4.5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构架图(见下表)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构架图
5、消防措施
5.1 采用大功率抽水机抽取河水作为消防水源,采用DN100的钢管作为地面输送管道。每栋每两层设一个楼层消防水接口,采用DN65钢管作为楼上输送管道。并设置高压水泵,保持高层消防用水供应。每栋楼一楼设立1处消防箱,每处配水龙带1盘,水枪一支,并设明显的标志。重点防火部位,每处布置不少于2具干粉灭火器,制定具体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5.2 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再动工。
5.3 整个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加工区锯末随时处理,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5.4 建筑物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5.5 乙炔瓶与氧气瓶必须分开保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与用火点使用间距不得小于l0m。
5.6. 外墙脚手架必须在每层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
6.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6.1..应急响应目标
火灾发生后应按照先确保人身安全,再保护财产的优先顺序进行,及时进行有效地自救和外部救援,杜绝二次事故和救援过程对环境的污染和二次污染。
6.2施工楼层或外脚手架着火
6.21任何员工一旦发现施工楼层或外脚手架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火情,应立即进行扑灭。初起火灾往往面积小,燃烧范围不大,火势蔓延慢,烟雾小,火场温度低,扑救难度小。因此,迅速扑救初起火灾时防止火势蔓延、扩大的关键。最先发现火灾发生地点员工应及时扑救。
6.22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任何员工一旦发现后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一方面向作业现场值班工长或安全值班负责人汇报。
6.23当建筑物一端起火向另一端蔓延时,可以从中间适当部位控制;中间起火时,应从两侧控制,以下风方向为主;楼层火灾时,应从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将易燃物品尽快拆除搬离火场,隔断火势的蔓延。从而达到扑救的目的。
6.24易燃易爆物仓库或堆放处起火时,若不能迅速扑灭,应疏散和保护好有爆炸危险的物品。不易疏散和保护时,要采取冷却措施,防止受热膨胀爆裂或起火爆炸。
6.25材料堆垛起火时,应防止向邻垛蔓延。
6.26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可能马上扑灭的,按照以下情况处理(详图见下页)
6.27现场施工员立即进行人员的紧急疏散,指定安全疏散地点,由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清点疏散人数,发现有缺少人员的情况时,立即通知指挥员或消防队员。
6.28现场应急副总指挥立即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通报以下信息(a)起火地点的详细地址,项目部进入的具体路线;着火的物资。火势的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等情况。(b)报警人员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要注意听清消防队员值班人员的询问,要正确、简洁的予以回答,待值班人员说明消防队车已去火场时,才能挂断电话。报警后,派人到医院大门口或路口迎接消防车,并带领消防车赶赴火场。(c)消防队到达火场后,由消防指挥员组织指挥。现场管理人员该主动向消防队汇报火场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疏散抢救工作。公安消防队伍到达火场后,参加灭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指挥员统一调动,执行火场指挥员的灭火命令。当灭火力量较强时,灭火和救人可以同时进行,但决不能因灭火而贻误救人时机。若有人受伤,立即送往邻近医院或与医院联系派出医生现场指导救护。
6.3.生活区宿舍着火
6.31若是宿舍着火,火势不大、又处于初始阶段时,目测者或当班值班员应一边立即关闭电源,一边呼喊同伴共同用事前准备好的环保型干粉灭火器灭火。火情能控制并能完全扑灭,可不进入应急状态。
6.32如目击者或当班值班员判断火情已过初始阶段,火势蔓延较快,难以控制时,应一边口头呼喊室内人员从着火房间内尽快跑出,一边关闭电源开关,同时用固定电话或用手机或对讲机报警。被火情围困加强个人防护,防止或减少烟气的侵害,用水将毛巾等侵湿,扎住口鼻,防止吸入高温烟气,用水侵湿地毯等,包裹好身体,就地滚出火焰区逃生。穿过烟火区时,要爬行或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千万不要站立行走。时间就是生命,火灾袭来要迅速撤离危险区,不要贪恋财物。发生火灾时不要随便开启窗户,防止新鲜空气大量涌入,火势迅速发展。当一个出口由于人员多,拥挤堵塞时,千万不要参与拥挤,而应选择自己熟悉的
环境或路线,逃向其他出口。
6.33组织灭火中,现场应急义务消防队队长应根据火情蔓延趋势和灭火器消耗情况,向项目经理向执行经理报告,以便调动其他作业区域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材飞快灭火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若不能迅速扑灭,应尽快采取措施对着火临时建筑采取隔离措施,防止蔓延扩散。
6.34地方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现场救火负责人应及时报告火情状况、人员疏散状况及火情发展趋势、项目参加救火人员情况,接受地方消防队负责人指挥,按其安排进行灭火或抢险或转移财产等任务,组织项目参加救火人员配合地方消防队灭火,消除险情。
6.4.消防安全演练
6.41.消防安全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如何使用灭火器材、消防水带及水枪。发生火情如何处理和自我保护措施。
6.42.消防安全演练周期
分包单位进场后由总承包安全环境部对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分包单位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自己所辖班组长每三个月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针对重点楼层重点区域分包单位每月对该楼层的班组在本楼层进行一次消防培训、演练。非重点区域的班组每三个月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演练。 每半年总包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一次小范围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措施与制度
7.1 建筑工程冬季施工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进行保温。
7.2 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储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进度和作业计划分期分批进退场,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7.3 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作业,必须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灭火方案,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7.4 施工中若采用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工艺时,领导、技术、材料、消防保卫部门及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学习,必须按照责任制了解材料的防火性能、规格、配比、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消防要求,在不了解时禁止使用。
7.5 易燃、剧毒物品应分类专库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进行易燃、易爆
化学物品操作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施工程内储存及进行分装与调料。
7.6 进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操作时,须保证通风良好,严禁明火及可能产生的火花。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人该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数量或面积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风不良场所操作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气体在局部达到爆炸极限。
7.7 施工场所安装电气设备和照明灯时,采用防爆等级与现场相适应的电气设备和照明灯。
7.8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周围交叉操作。
7.9管理制度
7.91易燃、易爆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 的限额领退料手续。
7.9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和房屋、交通要道、高压线等保持 安全距离,仓库要用砖石砌筑。
7.93、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湿度表。门窗应向外开,不要使用透明 玻璃,垫板的铁钉不能外露。照明要用防爆照明设备和专用启填充工具,并应有消防设备。库区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7.94、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在可靠的专设处所,设指定拟人负责,严格管理制度。
7.95、对有毒或有危险性的废料处理,应在当地公安、卫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
8、动火管理
8.1 严格执行临时动火的审批制度,先办理动火审批后进行动火作业。
8.11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指在处于运动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性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申请,保公安局审批备案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指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有动火单位负责人申请,
保项目安全主任或安全总监审批后,方能进行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申请,报安全环境部审批后,方能进行动火审批。
8.2 动火管理制度及措施
8.21电、气焊工经专门培训,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进行操作,禁止非焊工进行作业。
8.22 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或防火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地点变更时,应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用火证当日有效。
8.23 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选择安全地点,认真落实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进行监视,随身携带灭火用具。
8.24 地下室、人防工程内不宜使用乙炔、氧气瓶。
8.25 乙炔发生器(瓶)、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乙炔发生器(瓶)、氧气瓶与电、气焊用火地点不得小于10m。
8.26 乙炔发生器(瓶)发生冻结时,不得用明火烘烤。检查漏气时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试漏。
8.27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接近热源,夏季不宜在日光下曝晒,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氧气瓶不得接近油脂。
8.28 电、气焊停止作业时,应切断电、气源,焊钳、焊枪使用完,不得放在可燃物上及周围,焊条头不得随便乱扔。
8.29 电气焊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等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及高空的焊割作业。
8.210 禁止在“严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围进行焊割,禁止焊割未经清洗的可燃气、易燃气、液体及喷漆用过的容器和设备。
8.211施工现场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吸烟室,贴明显管理要求和标志,配备烟头容器和灭火器材。吸烟应到吸烟室,现场禁止吸烟。
9、暂设支搭、料库管理
9.1 暂设支搭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经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复后支搭。施工现场的生活、加工、仓储、办公区库房与在施工程分开设置。
9.2 油漆稀料、可燃材料库、油漆调料间、茶炉、锅炉、食堂烧火间二变
配电室、机械(木)加工和修理间等使用不燃材料支搭。
9.3 施工现场采用不燃材料做临设,距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6m.
9.4 在施工程内禁止储存易燃、可燃、易爆材料,施工过程使用的油类、气类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9.5 施工现场内禁止家属及非施工人员居住。
9.6 露天存放物品分类、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高压线下方水平距离6m以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9.7 料库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垛与垛、墙、梁、柱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并留有主要通道。
9.8 各种材料储存应按其性质、火灾危险程度分类、分库存放,严禁将自燃物品、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等危险品与一般物品混存。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
9.9 料库内照明灯具不应超过60W,禁止使用白炽灯和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不应安装在货架、物品上方,开关应设在料库外,料库内不得使用明火并禁止吸烟。
9.10 料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隔墙,严禁进行修理和加工。
9.11 木工房内刨花、锯末等作业下脚料随时处理,以防引起火灾。
10.现场检查
10.1 消防保卫人员每天都应对施工场所、生活区,仓储区用货、用电情况进行巡查,每旬参加一次文明施工检查,做到掌握工程进度情况,问题认定准确,隐患及时整改。
10.2 开用火证人员,在开用火证前,应对施焊、用火地点周围、上下进行检查,并设专职看火人员。
10.3 检查应采取“听”“看”“问”“摸”“试”“对照”的方法,检查时应视情节轻重,填写消防治安检查记录,发生重大火险隐患,通知书做到责任明确
10.4 各部门领导及业务部门经常对所管区域进行检查。
10.5 对违反消防保卫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保卫人员有权进行批评和劝阻。对存在重大火险隐患,严重违章行为,有权令起停止作业或实施经济处罚。
11.防火档案
11.1 施工现场指定消防保卫责任制度,掌握人员底数,指定并落实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
11.2 使用并管理好治安、做到内容齐全、清楚、实事求是及时记载。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12.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12.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12.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12.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12.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12.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12.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12.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2.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2.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2.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13.安全教育交底制度
13.1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13.11工人进场后立即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对工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3.12必须对工人进行编号(编号号段总包安全环境部负责分配)将编号及所属单位标识清楚贴在安全帽上登记造册后报总包安全环境部备案;
13.13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同时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特殊工种有效证件复印件报总包安全环境部备案;建立各类特种作业工人的台账。
13.14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方面的学习,包括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使全员自觉遵守项目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13.15开展特殊季节施工安全教育,雨季变化等特殊季节,对每位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搞好特殊季节的安全施工生产。
13.2安全技术交底
13.21安全技术交底的层
13.12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交底,项目经理级技术负责人在充分了解工程情况及施工工艺,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参与工程管理的项目其他人员进行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212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须向分包单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总交底。 13.213各工种施工员应在熟悉现场环境及工作危险性的前提下,对所辖班组进行交底并要求每个作业人员签字。
13.22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13.221项目负责人对项目一般管理人员的交底:工程的基本情况、本工程施工所采用的工艺要求、工程质量目标、消防安全、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对被交底人员工作的要求。
13.222施工员对班组的交底:现场的环境状况、作业点可能存在的危险及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等。
13.223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名字。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及时,针对性强,能有效指导作业活动。安全技术交底应在作业开始前进行,并送交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对无交底施工或者安全技术交底不及时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有权下令停工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3.3班前安全活动
13.31班组建立和建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自检、互检和专检制度。
13.32班组在签定承包合同时,签定安全生产遵守纪律承诺书,班长制定具体措施。
13.33每天作业前,班长根据当天作业内容、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指出注意事项。
13.34每周日晚上,班长召开安全讨论会,对上周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总结,指出做的好的方面和不足,着重指出下周需要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