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前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有效的收入证明 4、婚姻证明 5、首期房款证明 6、银行流水存折 7、没有信用不良记录
2、购房者怎样才能知道楼盘能否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李先生告诉笔者,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看售楼部有没有悬挂“省直单位或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楼盘”字样的牌子。
住房消费提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条件:
1、自正常还贷起十二个月后可申请提取;
2、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十二个月以上;
3、结清贷款的,可自结清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提取。
提取金额及方式:
1、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未超过140平方米(含)再商业贷款购房的,首次提取,可以提取账户内百元以上的部分,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以后每年可以还贷提取,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总金额;
2、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含)再商业贷款购房的,首次提取,可以提取账户内百元以上的部分,但必须自正常还贷起十二个月后,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总金额。以后每年可以还贷提取;
3、贷款三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三十六个月的还款额。 申请材料: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的还款明细(或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含县(市))。
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住房公积金差别化贷款。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相关规定。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含异地贷款互通函)城市的缴存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管理。按照异地贷款属地管理原则,执行购房(贷款)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已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城市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当提供由缴存地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和缴存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县级及以上)出具的住房证明。
四、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强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三级审批工作流程,防范信贷风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建立归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一、购房前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有效的收入证明 4、婚姻证明 5、首期房款证明 6、银行流水存折 7、没有信用不良记录
2、购房者怎样才能知道楼盘能否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李先生告诉笔者,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看售楼部有没有悬挂“省直单位或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楼盘”字样的牌子。
住房消费提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条件:
1、自正常还贷起十二个月后可申请提取;
2、贷款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每次间隔时间应在十二个月以上;
3、结清贷款的,可自结清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提取。
提取金额及方式:
1、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未超过140平方米(含)再商业贷款购房的,首次提取,可以提取账户内百元以上的部分,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以后每年可以还贷提取,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总金额;
2、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含)再商业贷款购房的,首次提取,可以提取账户内百元以上的部分,但必须自正常还贷起十二个月后,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总金额。以后每年可以还贷提取;
3、贷款三年以上一次性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最近三十六个月的还款额。 申请材料: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的还款明细(或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将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含县(市))。
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住房公积金差别化贷款。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相关规定。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已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含异地贷款互通函)城市的缴存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管理。按照异地贷款属地管理原则,执行购房(贷款)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已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城市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当提供由缴存地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和缴存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县级及以上)出具的住房证明。
四、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强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三级审批工作流程,防范信贷风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建立归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