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整车设计和开发程序

密级: 更改/修订状态:0/B1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编号:GW/体c-7.3-01-2006

2006--发布 2006--实施

前 言

本程序根据长城公司精益促进部2006.6.22下发的《ISO/TS16949程序文件目录》的要求,研究院承担编制《汽车整车(产品)设计和开发程序》(GW/体c-7.3-01-2006), 对2006年02月20实施的《产品设计和开发管理办法》(GZ7.3-01)进行了修订。

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1、增加了总师办的有关职责。

2、把参考样车的采购和试验从“开发决策”阶段分出,单列为“设计开发准备”

阶段,指出该阶段可根据开发车型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

3、《产品设计和开发指令》中增加了对样车车型、产品定位、造型风格、开发周

期、成本、生产纲领等目标要求。

4、增加了:商品部组织对参考样车的评价,以确定对参考样车的参考程度。

5、样车拆解后增加了:商品部编制参考样车系列报告。

6、取消了对商品部编制《质量计划》的要求。

7、原来的“方案设计输入”改为“设计开发输入”。

8、设计输入:“以前类似的设计信息”细化为“商品部确定的信息的利用―以往设

计项目的信息、竞争对手的分析、供方反馈、内部输入、售后服务反馈等”。

9、在设计准备阶段增加了对主要总成供应商选择的要求。

10、 在方案设计阶段增加了“商品部整车科提出各系统设计要求,明确系统质

量(重量)、可靠性、耐久性和可维修目标、时间性、成本目标”的要求。

11、 合并“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为“技术设计”。

12、 技术设计阶段增加了对产品结构进行工艺性审查的工作依据:《产品结构工

艺性审查办法》。

13、 明确了“谁设计,谁做DFMEA 分析”。

14、 增加了(拟)出口国对供应商产品认证的要求。

15、 明确了设计鉴定的主持为股份公司总经理。

汽车整车(产品)设计和开发程序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整车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工作程序、资料管理及控制、相关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本程序适用于整车设计和开发的全过程;总成的设计和开发可参考执行。

长城公司中下属各分公司可参考执行。

2 职责和权限

2.1 营销公司组织市场调研活动,提出产品开发设想。

2.2 研究院总师办组织新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

2.3 公司决策层负责产品项目开发的决策,签署产品开发指令。

2.4 配套管理部负责供应商的确定, 外购件成本的确定。

2.5 研究院参与新产品开发全过程,负责产品设计开发、产品实现策划与实施,实现设计目标。

2.5.1 商品部负责产品设计开发的策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确定供方,评价供方的技术能力,与合格供方签订技术协议;

2.5.2 试验部负责开发及试制过程中造型、样车(包括参考样车、材料、零部件)试制、试验;

2.5.3 CAE 部负责产品的CAE 分析。

2.5.4 技术支持部负责产品设计开发过程的负责办理汽车产品公告、国家(地方)环保目录申请、3C 认证;负责企业标准的管理、专利管理。

2.5.5 综合部负责开发人员的能力保障。

3 工作程序

3.1 开发决策

3.1.1 营销公司组织进行市场调研,编制《市场调研报告》,明确顾客要求。

3.1.2 研究院总师办组织编制《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3.1.3 决策层对《市场调研报告》和《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决策,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负责产品设计开发的副总经理)签署《产品设计和开发指令》,任命项目负责人,确定样车车型、产品定位、造型风格、开发周期、成本、生产纲领等目标。

3.1.4 总师办编制《项目小组成员职责分配表》。要求项目小组成员做到:在设计开发过程中了解上一阶段的信息,在前一阶段工作完成之前开始本部门负责的工作,实施并行开发。

3.1.5 开发决策输出文件:

● 《市场调研报告》

《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产品设计和开发指令》

《项目小组成员职责分配表》 ● ● ●

3.2 设计开发准备(各商品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此准备阶段,如无可省略)

3.2.1 商品部编制样车采购报告,公司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3.2.2 技术支持部专利组对参考样车的外观设计进行专利检索。

3.2.3 商品部组织对参考样车的评价:

● 评价目的:确定对参考样车的参考程度。

参加人员:商品部组织,研究院院长主持,研究院、营销公司、工程院、事

业部等部门参加。 ●

3.2.4 试验部根据《整车开发各阶段样车试验项目和程序》的要求,进行参考样车试验,编制《参考样车试验报告》。

3.2.5 商品部根据《样车检测拆解管理办法》组织参考样车的检测、拆解,编制参考样车拆解系列报告。

3.2.6 设计开发准备输出文件:

● 《参考样车试验报告》

参考样车拆解系列报告

专利检索结果 ● ●

3.3 设计和开发策划

3.3.1 商品部组织编制《产品设计开发资源配置计划》,并报研究院院长批准;综合部负责产品设计开发资源的配置。

3.3.2 商品部编制《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明确产品设计开发工作阶段及各阶段工作内容、进度;各阶段的责任者职责、权限;各阶段内部、外部技术接口;适合于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活动的安排。

3.3.3 研究院内部各部门之间通过会议、《技术信息流程卡》等形式进行技术和信息的沟通,技术信息流程卡的使用按照《技术信息流程卡使用规定》执行;研究院与外部各部门之间通过《业务联络单》的形式进行技术和信息的沟通。

3.3.4 《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包括变更计划)由总师办审核,院长批准。《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需要变更时,商品部写出变更计划申请,总师办组织审查、院长批准后下发。

3.3.5 商品部组织确定车型型谱和整车开发配置。

3.3.6 技术支持部根据整车开发配置,编制《整车型号和源码》。

3.3.7 产品设计和开发策划的输出文件:

● 《产品设计开发资源配置计划》

《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

《整车型号和源码》 ● ●

3.4 产品设计开发输入

3.4.1 输入:

● 《参考样车试验报告》;

参考样车拆解系列报告;

专利检索结果;

《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

《市场调研报告-顾客要求》;

商品部确定的车型系列原则;

造型科提出车型造型方案-《造型任务书》(草案);

技术支持部提出的《标准化综合要求》; ● ● ● ● ● ● ●

● 技术支持部提出的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国家政策;

拟出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商品部确定的信息的利用―以往设计项目的信息、竞争对手的分析、供方

反馈、内部输入、售后服务反馈等。 ● ●

● 技术支持部编制《整车型号和源码》;

商品部配合配套管理部根据《供方(供应商)选择及其能力评审程序》确

定主要总成供方; ●

● 产品质量(重量)、寿命、可靠性、耐久性和可维修、时间性、成本目标。

3.4.2 商品部根据产品设计开发输入,确定设计原则,提出整车技术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 (草案); 《设计任务书》 (草案) 等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应满足《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完整性》的要求。

3.4.3 设计输入评审

● 评审目的:确保《设计任务书》(草案) 是充分与适宜的,要求完整、清楚,

不能自相矛盾;

● 评审方式:总师办组织,总师办主任主持,营销公司、研究院各相关部门

(商品部、技术支持部等部门)参与;

● 评审对象:产品设计开发输入、《设计任务书》(草案) ;

评审结果:商品部负责评审记录,编制《设计输入评审报告》,评审报告

由总师办组织审核,研究院院长批准; ●

● 商品部根据评审结果对《设计任务书》进行必要的修改后报研究院院长批

准;

● 设计开发过程中《设计任务书》的变更,由项目总监提出申请,主管副院

长审核,研究院院长批准。

● 批准后的《设计任务书》是产品设计开发的主要技术依据。经过设计验证

后,由商品部对《设计任务书》设定的技术参数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再次批

准。

3.5 方案设计

3.5.1 商品部整车科提出各《系统(总成)设计要求》,明确系统质量(重量)、可靠性、耐久性和可维修性、时间性、成本目标;《系统(总成)设计要求》由项目总监审核,主管副院长批准。批准后的《系统(总成)设计要求》是各系统(总成)设计开发的主要技术依据。

3.5.2 造型科完成车身造型效果图,评审通过后报研究院院长批准。

3.5.3 商品部绘制总布置草图(二维、三维图均可),车身总布置、底盘总布置、电器系统布置、驾驶区域布置、机舱布置;确定各系统方案(草案)。

3.5.4 商品部进行总布置计算、运动校核。

3.5.5 商品部按照《生产件批准程序》要求和主要总成供方签订开发技术协议,并实施控制;

3.5.6 供应商根据《开发技术协议》要求编制系统、总成的专项开发计划,报商品部批准。

3.5.7 商品部根据参考样车确定零部件采购、自制的范围;

3.5.8 造型科根据批准的车身造型效果图,进行模型制作;

3.5.9 模型完成后进行评审,造型科根据评审结果,修改造型和《造型任务书》,并报决策层批准;

3.5.10 效果图、造型评审:

● 造型科组织,研究院院长主持, 公司高层、营销公司、工程院、模具中心、

研究院各有关部门参与;

● 评审内容:风格、是否美观、协调及成型的工艺性、应避免的知识产权侵

权等;

● 造型科根据评审结果,修改造型和《造型任务书》,并报决策层批准;

3.5.11 技术支持部专利组申报新产品外观设计专利。

3.5.12 商品部设计人员配合系统、总成供应商进行设计和开发,根据《生产件批准程序》要求进行设计开发过程控制。

3.5.13 方案设计评审

● 评审目的:通过评审,评价方案设计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的程度,识别

问题并提出改进要求。

● 参加部门: 总师办组织,研究院院长主持,研究院、工程院等部门参加。

评审对象:《总布置草图》、《系统(总成)设计要求》。

评审内容:

◆ ● ● 满足市场需求的程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拟出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相关标准的符合性;

◆ 技术开发能力;

技术水平与竞争对手或同类产品的对比;

整车的舒适性,操作的方便性;

实现标准化综合要求的可能性;

工作计划进度是否合适;

开发过程中各部门组织和技术接口安排是否合适。 ◆ ◆ ◆ ◆ ◆

● 评审结果:

◆ 商品部负责评审记录,编制《方案评审报告》;

《方案评审报告》由总师办审核,研究院院长批准;

根据评审结果,商品部完善产品总布置设计和有关开发计划。 ◆ ◆

3.5.14 方案设计输出:

● 效果图、造型三维数模/总布置图(草图) ;

《方案评审报告》;

《系统(总成)设计要求》;

各系统专项开发计划。 ● ● ●

3.6 技术设计

3.6.1 技术设计输入:

● 《设计任务书》;

三维数模、总布置图(草图);

《系统(总成)设计要求》;

各系统专项开发计划。 ● ● ●

3.6.2 工作内容:

● 商品部进行整车、车身、底盘、电器设计。

商品部对各系统及主要部件的结构、性能、参数进行对比/计算/优化,编制《技术设计(计算)说明书》;绘制系统总成装置图; ●

● 商品部建立数模、绘制产品图样,编制各级明细表及技术文件,按《汽车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审签管理办法》进行校核审批;

● 配套体系的确定:

◆ 工作内容同3.5.2

商品部设计人员配合供应商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根据《生产件批准程序》要求进行设计开发过程控制,并最终实施生产件批准。 ◆

● 工艺人员对产品结构进行工艺性审查,按照《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办法》

执行;

● 对由长城公司负责设计的零部件和系统,由商品部设计工程师负责进行

DFMEA 分析及评审,并把DFMEA 信息交供应商(或工程院)作为PFMEA 的输入;对由供应商负责设计的零部件和系统,商品部设计工程师参与供应商完成DFMEA ,实施降低RPN (风险顺序数)措施,并确认供应商提交的PFMEA 文件。DFMEA 的实施和管理按照《DFMEA 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 由供应商设计的零部件和系统,商品部设计人员负责评审图样上的设计尺

寸、公差、关键质量特性、产品质量特性,审签方式按照《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发放规定》执行。

● 商品部根据技术设计要求和《汽车零部件质量特性的重要度分级规定》编

制《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度分级表》;

● 技术支持部对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进行标准化审查;

商品部编制《整车技术条件》(试制、试验用);

技术支持部编制《产品标准》(草案);

商品部负责确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明细;

CAE 部根据《CAE 分析管理办法》进行CAE 分析。 ● ● ● ●

3.6.3 技术设计评审

目的:对所有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和统一性、零部件加工装配工艺性以及产品标准化程度进行确认,确保设计被充分定义,可开始工装和检具的制造。

提供资料:全部产品图样;有关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按 《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完整性》执行;

评审内容:

工艺部门审签工艺性;

《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度分级表》(可放在整车明细表中包含相关内容) 设计开发各部门及参与人员审签产品数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

技术支持部进行标准化审查;

评审方式:按照《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审签管理办法》要求,实现对工作图、设计文件的评审,设计人员负责落实评审意见;按照《数模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实现对数模的评审验收,设计人员负责落实评审意见。

3.6.4 技术设计输出

《技术设计(计算)说明书》;

《整车技术条件》(试制、试验用);《系统(总成)技术要求》;《产品标准》(草案);

产品数模、图样(含二维图);明细表总目录、目录及明细表(包括整车明细表、系统总成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标准件明细表);

供方和长城公司的DFMEA 文件; 《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度分级表》; CAE 分析报告。

3.7 样车试制(一轮或多轮试制,研究院试制车间进行) 3.7.1 输入

试制任务书;

《整车技术条件》(试制、试验用);

试制产品图样(S 图)及设计文件; 试制样件;

供方提供的有关文件; 试制工艺。

3.7.2 工作内容

试制:按《研究院试制管理办法》执行;

商品部设计人员确认供方提交的PFMEA 、过程流程图等过程控制文件; 商品部编制《试制总结》; 车型主管工程师编制产品使用说明;

技术支持部完善产品使用说明,开始编制用户用产品技术文件,内容包括维修手册、零部件手册、用户手册(草案);

商品部组织对产品图样进行修改,必要时返回技术设计; 商品部根据试制情况修订《整车技术条件》;

技术支持部根据方案设计标准化审查情况、技术设计标准化审查情况,编制《产品设计和开发标准化审查报告》;

商品部根据《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要求准备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资料(国内、国外认证)。

3.7.3 输出

样车; 《试制总结》; 产品使用说明;

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资料;

用户用产品技术文件(维修手册、零部件手册、用户手册)(草案)。

3.8 设计开发验证 3.8.1 目的:

确保设计开发各阶段的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

3.8.2 方法:

在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阶段采用不同计算方法进行校核;与类似设计对比; 数模、产品图样等技术文件发放前的评审; CAE 分析; 样车试制; 样车试验。

3.8.3 验证记录

技术设计(计算) 说明书; 技术文件评审记录; CAE 分析报告; 试制总结; 试验报告。

3.9 设计确认

3.9.1 目的:通过对试制样车试制、试验、认证情况的评审,以确认产品能够满足规定

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

3.9.2 确认方式:

试验部和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对试制样车的试验; 拟出口国认证机构对设计文件、样车和样件的认证; 设计鉴定会

3.9.3 材料准备

试验部依据《样车试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试验, 编制《试验报告》或委托国家有关机构进行试验并出具报告;

技术支持部根据《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公告、CCC 认证、环保目录申请等工作;

技术支持部根据(拟)出口国认证机构要求,进行产品认证;

3.9.4 设计确认会:

参加部门:总师办组织,股份公司总经理主持,研究院、工程院、营销公司、售后服务、事业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可邀请客户代表参加)。

确认内容:

国家安全环保项和强制性标准项目的认可情况。

基本性能和用户要求的预期性性能检验认可情况。 可靠性检验认可情况。

商品部负责记录,编制《确认总结》,总师办审核,研究院院长签发;

3.9.5 商品部根据试验、型式试验情况改进设计和(或)修订《整车技术条件》;技术

支持部按《企业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规定编制《产品标准》并备案。

3.9.6 输出文件

《试验报告》或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报告; 产品公告、CCC 认证、环保目录;

(拟)出口国家的认证证书(准许进口证明); 《产品设计和开发标准化审查报告》; 《产品标准》(备案); 《确认总结》

3.10 生产线小批量试装(生产线工艺通过性验证,事业部生产线进行) 3.10.1 商品部和供应商签订《供货技术协议》;

3.10.2 产品小批量试装按工程院、事业部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3.10.3 生产线小批量试装使用研究院下发的Z 图和相关的设计文件。 3.11 设计和开发的更改

3.11.1 商品部负责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设计和更改的原因:

设计和开发本身失误(经验不足和疏忽等); 顾客对产品提出新的要求(提高可靠性指标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

设计评审、验证、确认中,对发现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随着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当初策划不周的问题已暴露,需加以弥补; 设计和开发的产品成本超出目标成本,需调整。

3.11.2 更改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记录

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对《产品设计任务书》参数的更改需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保持记录;

试制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按照《试制开发过程设计更改管理规定》执行,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小批量试装阶段和正式生产后的设计和开发的更改,按照《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用与更改办法》规定执行, 对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产品成本的变化和成本控制部门进行沟通,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车的一致性) 根据《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控制。

4 文件管理及控制

产品设计的全部输入、输出文件及设计评审报告、验证记录、确认报告、产品鉴定记录,由各部门将有关资料整理后送技术支持部资料管理科归档。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编号:GW/体d-CY-7.3-18 整车开发各阶段样车试验项目和程序

5.2 编号:Q/CC 003-2005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 5.3 编号:Q/CC 004-2005 企业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

5.4 编号:Q/CC 005-2005 标准化综合要求 5.5 编号:GW/体d-CY-7.3.2-01 样车检测拆解管理办法

5.6 编号:Q/CC 006-2005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发放规定

5.7 编号:GW/体c-7.3.6-2006 生产件批准程序 5.8 编号:Q/CC 027-2005 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完整性 5.9 编号:Q/CC GZ7.3-04 汽车零部件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规定 5.10 编号:Q/CC GZ7.3-05 技术信息流程卡使用规定 5.11 编号:GW/体d-CY-7.3.3-01 DFMEA管理办法

5.12 编号:GW/体d-CY-7.3.5-04 CAE分析管理办法 5.13 编号:GW/体d-CY-7.3.5-01 研究院试制管理办法

5.14编号:GW/体d-CY-7.3-13 样车试验管理办法

5.15 编号:GW/体d-CY-7.3.6-01 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5.16 编号:Q/CC GZ7.3-16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用与更改办法 5.17 编号:Q/CC JG-015 试制开发过程设计更改管理规定 5.18 编号:EC-G04005-2006 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办法 5.19 编号:Q/CC 039-2006 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审签管理办法 5.20 编号:GW/体c-8.2.4-04-2006 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6 记录

名称 编号 保存期限

6.1 《市场调研报告》 GW/体e-7.3-01-01 15年 6.2 《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GW/体e-7.3-01-02 15年 6.3 《产品设计和开发指令》 GW/体e-7.3-01-03 15年 6.4 《造型任务书》 GW/体e-7.3-01-04 15年 6.5 《设计开发评审报告》 GW/体e-7.3-01-05 15年

6.6 《资源配置计划》 GW /体e-7.3-01-06 15年 6.7 《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 GW /体e-7.3-01-07 15年 6.8 《设计任务书》 GW/体e-7.3-01-08 15年 6.9 《系统(总成)设计要求》 GW/体e-7.3-01-09 15年 6.10 《技术设计(计算)说明书》 GW/体e-7.3-01-10 15年 6.11 《产品设计和开发标准化审查报告》 GW/体e-7.3-01-11 15年 6.12 《确认总结》 GW/体e-7.3-01-12 15年 6.13 《开发技术协议》 GW/体e-7.3-01-13 15年 6.14 《供货技术协议》 GW/体e-7.3-01-14 15年

文件更改状态记录

编号:GW/体e-4.2.3-05

密级: 更改/修订状态:0/B1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编号:GW/体c-7.3-01-2006

2006--发布 2006--实施

前 言

本程序根据长城公司精益促进部2006.6.22下发的《ISO/TS16949程序文件目录》的要求,研究院承担编制《汽车整车(产品)设计和开发程序》(GW/体c-7.3-01-2006), 对2006年02月20实施的《产品设计和开发管理办法》(GZ7.3-01)进行了修订。

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1、增加了总师办的有关职责。

2、把参考样车的采购和试验从“开发决策”阶段分出,单列为“设计开发准备”

阶段,指出该阶段可根据开发车型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

3、《产品设计和开发指令》中增加了对样车车型、产品定位、造型风格、开发周

期、成本、生产纲领等目标要求。

4、增加了:商品部组织对参考样车的评价,以确定对参考样车的参考程度。

5、样车拆解后增加了:商品部编制参考样车系列报告。

6、取消了对商品部编制《质量计划》的要求。

7、原来的“方案设计输入”改为“设计开发输入”。

8、设计输入:“以前类似的设计信息”细化为“商品部确定的信息的利用―以往设

计项目的信息、竞争对手的分析、供方反馈、内部输入、售后服务反馈等”。

9、在设计准备阶段增加了对主要总成供应商选择的要求。

10、 在方案设计阶段增加了“商品部整车科提出各系统设计要求,明确系统质

量(重量)、可靠性、耐久性和可维修目标、时间性、成本目标”的要求。

11、 合并“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为“技术设计”。

12、 技术设计阶段增加了对产品结构进行工艺性审查的工作依据:《产品结构工

艺性审查办法》。

13、 明确了“谁设计,谁做DFMEA 分析”。

14、 增加了(拟)出口国对供应商产品认证的要求。

15、 明确了设计鉴定的主持为股份公司总经理。

汽车整车(产品)设计和开发程序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整车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工作程序、资料管理及控制、相关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本程序适用于整车设计和开发的全过程;总成的设计和开发可参考执行。

长城公司中下属各分公司可参考执行。

2 职责和权限

2.1 营销公司组织市场调研活动,提出产品开发设想。

2.2 研究院总师办组织新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

2.3 公司决策层负责产品项目开发的决策,签署产品开发指令。

2.4 配套管理部负责供应商的确定, 外购件成本的确定。

2.5 研究院参与新产品开发全过程,负责产品设计开发、产品实现策划与实施,实现设计目标。

2.5.1 商品部负责产品设计开发的策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确定供方,评价供方的技术能力,与合格供方签订技术协议;

2.5.2 试验部负责开发及试制过程中造型、样车(包括参考样车、材料、零部件)试制、试验;

2.5.3 CAE 部负责产品的CAE 分析。

2.5.4 技术支持部负责产品设计开发过程的负责办理汽车产品公告、国家(地方)环保目录申请、3C 认证;负责企业标准的管理、专利管理。

2.5.5 综合部负责开发人员的能力保障。

3 工作程序

3.1 开发决策

3.1.1 营销公司组织进行市场调研,编制《市场调研报告》,明确顾客要求。

3.1.2 研究院总师办组织编制《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3.1.3 决策层对《市场调研报告》和《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决策,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负责产品设计开发的副总经理)签署《产品设计和开发指令》,任命项目负责人,确定样车车型、产品定位、造型风格、开发周期、成本、生产纲领等目标。

3.1.4 总师办编制《项目小组成员职责分配表》。要求项目小组成员做到:在设计开发过程中了解上一阶段的信息,在前一阶段工作完成之前开始本部门负责的工作,实施并行开发。

3.1.5 开发决策输出文件:

● 《市场调研报告》

《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产品设计和开发指令》

《项目小组成员职责分配表》 ● ● ●

3.2 设计开发准备(各商品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此准备阶段,如无可省略)

3.2.1 商品部编制样车采购报告,公司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3.2.2 技术支持部专利组对参考样车的外观设计进行专利检索。

3.2.3 商品部组织对参考样车的评价:

● 评价目的:确定对参考样车的参考程度。

参加人员:商品部组织,研究院院长主持,研究院、营销公司、工程院、事

业部等部门参加。 ●

3.2.4 试验部根据《整车开发各阶段样车试验项目和程序》的要求,进行参考样车试验,编制《参考样车试验报告》。

3.2.5 商品部根据《样车检测拆解管理办法》组织参考样车的检测、拆解,编制参考样车拆解系列报告。

3.2.6 设计开发准备输出文件:

● 《参考样车试验报告》

参考样车拆解系列报告

专利检索结果 ● ●

3.3 设计和开发策划

3.3.1 商品部组织编制《产品设计开发资源配置计划》,并报研究院院长批准;综合部负责产品设计开发资源的配置。

3.3.2 商品部编制《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明确产品设计开发工作阶段及各阶段工作内容、进度;各阶段的责任者职责、权限;各阶段内部、外部技术接口;适合于各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活动的安排。

3.3.3 研究院内部各部门之间通过会议、《技术信息流程卡》等形式进行技术和信息的沟通,技术信息流程卡的使用按照《技术信息流程卡使用规定》执行;研究院与外部各部门之间通过《业务联络单》的形式进行技术和信息的沟通。

3.3.4 《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包括变更计划)由总师办审核,院长批准。《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需要变更时,商品部写出变更计划申请,总师办组织审查、院长批准后下发。

3.3.5 商品部组织确定车型型谱和整车开发配置。

3.3.6 技术支持部根据整车开发配置,编制《整车型号和源码》。

3.3.7 产品设计和开发策划的输出文件:

● 《产品设计开发资源配置计划》

《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

《整车型号和源码》 ● ●

3.4 产品设计开发输入

3.4.1 输入:

● 《参考样车试验报告》;

参考样车拆解系列报告;

专利检索结果;

《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

《市场调研报告-顾客要求》;

商品部确定的车型系列原则;

造型科提出车型造型方案-《造型任务书》(草案);

技术支持部提出的《标准化综合要求》; ● ● ● ● ● ● ●

● 技术支持部提出的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国家政策;

拟出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商品部确定的信息的利用―以往设计项目的信息、竞争对手的分析、供方

反馈、内部输入、售后服务反馈等。 ● ●

● 技术支持部编制《整车型号和源码》;

商品部配合配套管理部根据《供方(供应商)选择及其能力评审程序》确

定主要总成供方; ●

● 产品质量(重量)、寿命、可靠性、耐久性和可维修、时间性、成本目标。

3.4.2 商品部根据产品设计开发输入,确定设计原则,提出整车技术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 (草案); 《设计任务书》 (草案) 等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应满足《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完整性》的要求。

3.4.3 设计输入评审

● 评审目的:确保《设计任务书》(草案) 是充分与适宜的,要求完整、清楚,

不能自相矛盾;

● 评审方式:总师办组织,总师办主任主持,营销公司、研究院各相关部门

(商品部、技术支持部等部门)参与;

● 评审对象:产品设计开发输入、《设计任务书》(草案) ;

评审结果:商品部负责评审记录,编制《设计输入评审报告》,评审报告

由总师办组织审核,研究院院长批准; ●

● 商品部根据评审结果对《设计任务书》进行必要的修改后报研究院院长批

准;

● 设计开发过程中《设计任务书》的变更,由项目总监提出申请,主管副院

长审核,研究院院长批准。

● 批准后的《设计任务书》是产品设计开发的主要技术依据。经过设计验证

后,由商品部对《设计任务书》设定的技术参数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再次批

准。

3.5 方案设计

3.5.1 商品部整车科提出各《系统(总成)设计要求》,明确系统质量(重量)、可靠性、耐久性和可维修性、时间性、成本目标;《系统(总成)设计要求》由项目总监审核,主管副院长批准。批准后的《系统(总成)设计要求》是各系统(总成)设计开发的主要技术依据。

3.5.2 造型科完成车身造型效果图,评审通过后报研究院院长批准。

3.5.3 商品部绘制总布置草图(二维、三维图均可),车身总布置、底盘总布置、电器系统布置、驾驶区域布置、机舱布置;确定各系统方案(草案)。

3.5.4 商品部进行总布置计算、运动校核。

3.5.5 商品部按照《生产件批准程序》要求和主要总成供方签订开发技术协议,并实施控制;

3.5.6 供应商根据《开发技术协议》要求编制系统、总成的专项开发计划,报商品部批准。

3.5.7 商品部根据参考样车确定零部件采购、自制的范围;

3.5.8 造型科根据批准的车身造型效果图,进行模型制作;

3.5.9 模型完成后进行评审,造型科根据评审结果,修改造型和《造型任务书》,并报决策层批准;

3.5.10 效果图、造型评审:

● 造型科组织,研究院院长主持, 公司高层、营销公司、工程院、模具中心、

研究院各有关部门参与;

● 评审内容:风格、是否美观、协调及成型的工艺性、应避免的知识产权侵

权等;

● 造型科根据评审结果,修改造型和《造型任务书》,并报决策层批准;

3.5.11 技术支持部专利组申报新产品外观设计专利。

3.5.12 商品部设计人员配合系统、总成供应商进行设计和开发,根据《生产件批准程序》要求进行设计开发过程控制。

3.5.13 方案设计评审

● 评审目的:通过评审,评价方案设计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的程度,识别

问题并提出改进要求。

● 参加部门: 总师办组织,研究院院长主持,研究院、工程院等部门参加。

评审对象:《总布置草图》、《系统(总成)设计要求》。

评审内容:

◆ ● ● 满足市场需求的程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拟出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相关标准的符合性;

◆ 技术开发能力;

技术水平与竞争对手或同类产品的对比;

整车的舒适性,操作的方便性;

实现标准化综合要求的可能性;

工作计划进度是否合适;

开发过程中各部门组织和技术接口安排是否合适。 ◆ ◆ ◆ ◆ ◆

● 评审结果:

◆ 商品部负责评审记录,编制《方案评审报告》;

《方案评审报告》由总师办审核,研究院院长批准;

根据评审结果,商品部完善产品总布置设计和有关开发计划。 ◆ ◆

3.5.14 方案设计输出:

● 效果图、造型三维数模/总布置图(草图) ;

《方案评审报告》;

《系统(总成)设计要求》;

各系统专项开发计划。 ● ● ●

3.6 技术设计

3.6.1 技术设计输入:

● 《设计任务书》;

三维数模、总布置图(草图);

《系统(总成)设计要求》;

各系统专项开发计划。 ● ● ●

3.6.2 工作内容:

● 商品部进行整车、车身、底盘、电器设计。

商品部对各系统及主要部件的结构、性能、参数进行对比/计算/优化,编制《技术设计(计算)说明书》;绘制系统总成装置图; ●

● 商品部建立数模、绘制产品图样,编制各级明细表及技术文件,按《汽车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审签管理办法》进行校核审批;

● 配套体系的确定:

◆ 工作内容同3.5.2

商品部设计人员配合供应商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根据《生产件批准程序》要求进行设计开发过程控制,并最终实施生产件批准。 ◆

● 工艺人员对产品结构进行工艺性审查,按照《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办法》

执行;

● 对由长城公司负责设计的零部件和系统,由商品部设计工程师负责进行

DFMEA 分析及评审,并把DFMEA 信息交供应商(或工程院)作为PFMEA 的输入;对由供应商负责设计的零部件和系统,商品部设计工程师参与供应商完成DFMEA ,实施降低RPN (风险顺序数)措施,并确认供应商提交的PFMEA 文件。DFMEA 的实施和管理按照《DFMEA 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 由供应商设计的零部件和系统,商品部设计人员负责评审图样上的设计尺

寸、公差、关键质量特性、产品质量特性,审签方式按照《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发放规定》执行。

● 商品部根据技术设计要求和《汽车零部件质量特性的重要度分级规定》编

制《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度分级表》;

● 技术支持部对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进行标准化审查;

商品部编制《整车技术条件》(试制、试验用);

技术支持部编制《产品标准》(草案);

商品部负责确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明细;

CAE 部根据《CAE 分析管理办法》进行CAE 分析。 ● ● ● ●

3.6.3 技术设计评审

目的:对所有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和统一性、零部件加工装配工艺性以及产品标准化程度进行确认,确保设计被充分定义,可开始工装和检具的制造。

提供资料:全部产品图样;有关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按 《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完整性》执行;

评审内容:

工艺部门审签工艺性;

《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度分级表》(可放在整车明细表中包含相关内容) 设计开发各部门及参与人员审签产品数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

技术支持部进行标准化审查;

评审方式:按照《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审签管理办法》要求,实现对工作图、设计文件的评审,设计人员负责落实评审意见;按照《数模验收管理规定》要求,实现对数模的评审验收,设计人员负责落实评审意见。

3.6.4 技术设计输出

《技术设计(计算)说明书》;

《整车技术条件》(试制、试验用);《系统(总成)技术要求》;《产品标准》(草案);

产品数模、图样(含二维图);明细表总目录、目录及明细表(包括整车明细表、系统总成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标准件明细表);

供方和长城公司的DFMEA 文件; 《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度分级表》; CAE 分析报告。

3.7 样车试制(一轮或多轮试制,研究院试制车间进行) 3.7.1 输入

试制任务书;

《整车技术条件》(试制、试验用);

试制产品图样(S 图)及设计文件; 试制样件;

供方提供的有关文件; 试制工艺。

3.7.2 工作内容

试制:按《研究院试制管理办法》执行;

商品部设计人员确认供方提交的PFMEA 、过程流程图等过程控制文件; 商品部编制《试制总结》; 车型主管工程师编制产品使用说明;

技术支持部完善产品使用说明,开始编制用户用产品技术文件,内容包括维修手册、零部件手册、用户手册(草案);

商品部组织对产品图样进行修改,必要时返回技术设计; 商品部根据试制情况修订《整车技术条件》;

技术支持部根据方案设计标准化审查情况、技术设计标准化审查情况,编制《产品设计和开发标准化审查报告》;

商品部根据《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要求准备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资料(国内、国外认证)。

3.7.3 输出

样车; 《试制总结》; 产品使用说明;

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资料;

用户用产品技术文件(维修手册、零部件手册、用户手册)(草案)。

3.8 设计开发验证 3.8.1 目的:

确保设计开发各阶段的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

3.8.2 方法:

在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阶段采用不同计算方法进行校核;与类似设计对比; 数模、产品图样等技术文件发放前的评审; CAE 分析; 样车试制; 样车试验。

3.8.3 验证记录

技术设计(计算) 说明书; 技术文件评审记录; CAE 分析报告; 试制总结; 试验报告。

3.9 设计确认

3.9.1 目的:通过对试制样车试制、试验、认证情况的评审,以确认产品能够满足规定

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

3.9.2 确认方式:

试验部和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对试制样车的试验; 拟出口国认证机构对设计文件、样车和样件的认证; 设计鉴定会

3.9.3 材料准备

试验部依据《样车试验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试验, 编制《试验报告》或委托国家有关机构进行试验并出具报告;

技术支持部根据《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公告、CCC 认证、环保目录申请等工作;

技术支持部根据(拟)出口国认证机构要求,进行产品认证;

3.9.4 设计确认会:

参加部门:总师办组织,股份公司总经理主持,研究院、工程院、营销公司、售后服务、事业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可邀请客户代表参加)。

确认内容:

国家安全环保项和强制性标准项目的认可情况。

基本性能和用户要求的预期性性能检验认可情况。 可靠性检验认可情况。

商品部负责记录,编制《确认总结》,总师办审核,研究院院长签发;

3.9.5 商品部根据试验、型式试验情况改进设计和(或)修订《整车技术条件》;技术

支持部按《企业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规定编制《产品标准》并备案。

3.9.6 输出文件

《试验报告》或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报告; 产品公告、CCC 认证、环保目录;

(拟)出口国家的认证证书(准许进口证明); 《产品设计和开发标准化审查报告》; 《产品标准》(备案); 《确认总结》

3.10 生产线小批量试装(生产线工艺通过性验证,事业部生产线进行) 3.10.1 商品部和供应商签订《供货技术协议》;

3.10.2 产品小批量试装按工程院、事业部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3.10.3 生产线小批量试装使用研究院下发的Z 图和相关的设计文件。 3.11 设计和开发的更改

3.11.1 商品部负责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识别;设计和更改的原因:

设计和开发本身失误(经验不足和疏忽等); 顾客对产品提出新的要求(提高可靠性指标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

设计评审、验证、确认中,对发现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随着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当初策划不周的问题已暴露,需加以弥补; 设计和开发的产品成本超出目标成本,需调整。

3.11.2 更改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记录

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对《产品设计任务书》参数的更改需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保持记录;

试制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按照《试制开发过程设计更改管理规定》执行,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小批量试装阶段和正式生产后的设计和开发的更改,按照《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用与更改办法》规定执行, 对因设计变更引起的产品成本的变化和成本控制部门进行沟通,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

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车的一致性) 根据《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控制。

4 文件管理及控制

产品设计的全部输入、输出文件及设计评审报告、验证记录、确认报告、产品鉴定记录,由各部门将有关资料整理后送技术支持部资料管理科归档。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编号:GW/体d-CY-7.3-18 整车开发各阶段样车试验项目和程序

5.2 编号:Q/CC 003-2005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 5.3 编号:Q/CC 004-2005 企业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

5.4 编号:Q/CC 005-2005 标准化综合要求 5.5 编号:GW/体d-CY-7.3.2-01 样车检测拆解管理办法

5.6 编号:Q/CC 006-2005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发放规定

5.7 编号:GW/体c-7.3.6-2006 生产件批准程序 5.8 编号:Q/CC 027-2005 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完整性 5.9 编号:Q/CC GZ7.3-04 汽车零部件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规定 5.10 编号:Q/CC GZ7.3-05 技术信息流程卡使用规定 5.11 编号:GW/体d-CY-7.3.3-01 DFMEA管理办法

5.12 编号:GW/体d-CY-7.3.5-04 CAE分析管理办法 5.13 编号:GW/体d-CY-7.3.5-01 研究院试制管理办法

5.14编号:GW/体d-CY-7.3-13 样车试验管理办法

5.15 编号:GW/体d-CY-7.3.6-01 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5.16 编号:Q/CC GZ7.3-16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用与更改办法 5.17 编号:Q/CC JG-015 试制开发过程设计更改管理规定 5.18 编号:EC-G04005-2006 产品结构工艺性审查办法 5.19 编号:Q/CC 039-2006 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审签管理办法 5.20 编号:GW/体c-8.2.4-04-2006 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6 记录

名称 编号 保存期限

6.1 《市场调研报告》 GW/体e-7.3-01-01 15年 6.2 《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GW/体e-7.3-01-02 15年 6.3 《产品设计和开发指令》 GW/体e-7.3-01-03 15年 6.4 《造型任务书》 GW/体e-7.3-01-04 15年 6.5 《设计开发评审报告》 GW/体e-7.3-01-05 15年

6.6 《资源配置计划》 GW /体e-7.3-01-06 15年 6.7 《产品设计开发工作计划》 GW /体e-7.3-01-07 15年 6.8 《设计任务书》 GW/体e-7.3-01-08 15年 6.9 《系统(总成)设计要求》 GW/体e-7.3-01-09 15年 6.10 《技术设计(计算)说明书》 GW/体e-7.3-01-10 15年 6.11 《产品设计和开发标准化审查报告》 GW/体e-7.3-01-11 15年 6.12 《确认总结》 GW/体e-7.3-01-12 15年 6.13 《开发技术协议》 GW/体e-7.3-01-13 15年 6.14 《供货技术协议》 GW/体e-7.3-01-14 15年

文件更改状态记录

编号:GW/体e-4.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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