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协议
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田安南拓一期安置房壹套(未办理产权证)。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础情况:
甲方安置房座落在丰泽区田安南拓一期,位于淮福街御淮华庭 号楼 室,现已选房。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面积及价格:
甲方将安置房的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乙方应预先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尚欠房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该余款乙方应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后付清。
第四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1、 在乙方实际接收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办理产权证时,甲方应无条件提供一切与之
相关手续及资料,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到房地
产产权登记机关将已办理到甲方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及其他手续进行过户登记
给乙方。
2、 乙方应负责房屋的所有一切费用。
3、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一切税收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甲乙双方约定:无论任何情况下、包括房价升值或贬值等一切情况,双方都不
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的全部款项,且赔偿乙方同等壹
分利息,且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购买家具等所有费用,且赔偿给乙方违约当
时的实际评估总房价与目前购买的总房价之间的差额。如乙方违约,则甲方不
予退还乙方已付房款。
第五条:其他约定: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真诚协商、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及盖章): 乙方(签字及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见证人:
见证日期:
安置房买卖协议
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田安南拓一期安置房壹套(未办理产权证)。
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础情况:
甲方安置房座落在丰泽区田安南拓一期,位于淮福街御淮华庭 号楼 室,现已选房。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面积及价格:
甲方将安置房的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乙方应预先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尚欠房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该余款乙方应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后付清。
第四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1、 在乙方实际接收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办理产权证时,甲方应无条件提供一切与之
相关手续及资料,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到房地
产产权登记机关将已办理到甲方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及其他手续进行过户登记
给乙方。
2、 乙方应负责房屋的所有一切费用。
3、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一切税收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甲乙双方约定:无论任何情况下、包括房价升值或贬值等一切情况,双方都不
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的全部款项,且赔偿乙方同等壹
分利息,且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购买家具等所有费用,且赔偿给乙方违约当
时的实际评估总房价与目前购买的总房价之间的差额。如乙方违约,则甲方不
予退还乙方已付房款。
第五条:其他约定: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真诚协商、公开原则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及盖章): 乙方(签字及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见证人:
见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