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上岗参战老兵维权诉求书
我们是1954年11月1日以后参战退役军人。当年为了祖国领土完整和人民的幸福生活,中央军委一声令下,我们义无反顾,奔赴前线,把大好青春年华奉献给祖国国防事业。如今我们已年过半百,拖着战争遗留下的伤残和疾病,艰难而无奈的活着,成为当地生活困难,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
伟大祖国和人民没有忘记当年血染疆场的参战老兵,近年来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中央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抚文件、政策法规。 劳社部发(2006)17号文件,劳社部发(2007)28号文件,劳社部函(2007)168号,中信联办函(2006)44号,中宣部(2007)9号文,苏劳社发(2007)59号文件,宿劳社发(2007)103号文件等。党和国家政策的雨露阳光惠及我们,让我们有了二次上岗的机会,县委县政府为我们安排了公益性岗位,在泗洪县总工会做门卫。
在战场上我们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大无畏精神。英勇杀敌,荣立战功。在89年首都6、4平暴期间我们能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平息了反革命暴乱。我们是国家和人民的功臣,应该受到国家,人民及全社会的关爱,尊重和优待。可是我们在这里却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有以下几点:
1、我们从2013年10月进入岗位,工作积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是党的政策,同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泗洪县各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大多都有(800~1200)元的岗位补贴和养老保险补贴。而我们每月扣除养老保险250元,早餐,中餐自费200元,到手工资650元。其它奖金补助一分没有。依据2012年2月27日国家总理在全双拥会上的指
示,政府购买的服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要通过实施安置政策,让退役军人更有尊严,生活的更加体面,增强现有军人的荣誉感,要稳步提高优待抚恤保障水平。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再享受抚恤优待政策。劳社部函(2007)168号文件对此也作了规定,因此我们更应该享有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从3013年10月10日上岗至今,我们都是俩个人俩班不间断在岗。平均每人每天上班12小时,全年没有休息日,节假日,年休假。每周每个人工作时间84小时,单位却不支付加班工资。他们违反了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条例。我们曾经于2014年元月18号,3月4号,4月8号,7月8号分别找过李涛主席,葛文斌书记,办公室主任,宿迁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反映此事均未得到解决。
3、我们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该和同单位职工,同等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各项奖金,津贴等福利待遇。至今未享受过。以上几点是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真实事例,恳请党委政府和领导调查落实并帮助解决。
我们要求解决:1、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2、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3、依法享有奖金福利待遇。劳社部函(2007)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对生活有困难且年龄偏大的要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并帮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
军礼!
二次上岗参战老兵维权诉求书
我们是1954年11月1日以后参战退役军人。当年为了祖国领土完整和人民的幸福生活,中央军委一声令下,我们义无反顾,奔赴前线,把大好青春年华奉献给祖国国防事业。如今我们已年过半百,拖着战争遗留下的伤残和疾病,艰难而无奈的活着,成为当地生活困难,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
伟大祖国和人民没有忘记当年血染疆场的参战老兵,近年来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中央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抚文件、政策法规。 劳社部发(2006)17号文件,劳社部发(2007)28号文件,劳社部函(2007)168号,中信联办函(2006)44号,中宣部(2007)9号文,苏劳社发(2007)59号文件,宿劳社发(2007)103号文件等。党和国家政策的雨露阳光惠及我们,让我们有了二次上岗的机会,县委县政府为我们安排了公益性岗位,在泗洪县总工会做门卫。
在战场上我们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大无畏精神。英勇杀敌,荣立战功。在89年首都6、4平暴期间我们能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平息了反革命暴乱。我们是国家和人民的功臣,应该受到国家,人民及全社会的关爱,尊重和优待。可是我们在这里却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有以下几点:
1、我们从2013年10月进入岗位,工作积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是党的政策,同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泗洪县各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大多都有(800~1200)元的岗位补贴和养老保险补贴。而我们每月扣除养老保险250元,早餐,中餐自费200元,到手工资650元。其它奖金补助一分没有。依据2012年2月27日国家总理在全双拥会上的指
示,政府购买的服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要通过实施安置政策,让退役军人更有尊严,生活的更加体面,增强现有军人的荣誉感,要稳步提高优待抚恤保障水平。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再享受抚恤优待政策。劳社部函(2007)168号文件对此也作了规定,因此我们更应该享有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从3013年10月10日上岗至今,我们都是俩个人俩班不间断在岗。平均每人每天上班12小时,全年没有休息日,节假日,年休假。每周每个人工作时间84小时,单位却不支付加班工资。他们违反了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条例。我们曾经于2014年元月18号,3月4号,4月8号,7月8号分别找过李涛主席,葛文斌书记,办公室主任,宿迁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反映此事均未得到解决。
3、我们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该和同单位职工,同等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各项奖金,津贴等福利待遇。至今未享受过。以上几点是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真实事例,恳请党委政府和领导调查落实并帮助解决。
我们要求解决:1、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2、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3、依法享有奖金福利待遇。劳社部函(2007)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对生活有困难且年龄偏大的要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并帮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
军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