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办法
按照宁城县教育局下发的《宁城县提高教育质量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依据《宁城县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办法》,把全乡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发挥质量监测在指导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反馈、矫正、激励作用,结合我乡教育教学的实际,现就全乡中小学学生“学业考试”和“学业水平及学习素养”监测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监测目的
通过监测,促进教育教学管理的科学化;促进国家课程方案的全面落实;促进教学质量的有效改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学生学习能力的不断提高。
二、监测对象
全乡各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监测内容
(一)学生学科的学业质量(水平)监测。
根据我乡实际,质量监测工作先从中小学主要学科做起,逐步扩展到所有学科,我们将对两个学段的以下学科进行质量监测,并对部分学科进行技能监测。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二)学生学习素养的发展情况监测。主要包括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方面。
四、监测的形式与方法
采用学生“学业考试”和“学业水平及学习素养”监测两种组织形式。
(一)学生学业考试。
开齐、开足、开好中小学各学科课程,做好小学各年级期末学业测试准备工作。在宁城县教育教学指导中心组织下,总校积极配合。每年5月份举行一次六年级学生全员素质测试,作为考核学校教学管理的过程性依据。
依据自治区赤峰市有关文件要求,配合教育教学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的初二下学期末举行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初三上学期末举行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和理化生加试;按要求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的初三学生下学期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学业考试(升学考试)。
组织进行由宁城县教育教学指导中心负责实施的初一、初二、初三上学期期末素质测试和初三下学期5月份的学业质量测试。
(二)学生学科学业水平及学习素养监测。
总校实行月考与阶段考试相结合,视导全乡中、小学学生学科学业水平及学习素养监测活动。配合教育教学指导中心组织的每学期期中或期末学科学业水平及学习素养监测活动。监测方法是抽样测试(以下简称“抽测”)。抽测的原则是随机抽样,抽测的样本是年级、自然班,或者某一个区间的学生。小学实行六年级抽测与其他年级抽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将在监测前另行通知。
1.学生学科学业水平抽测。为保证数据采集的公平公正性,准确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现状,组织专人集中命题。命题依据为各学科课程标准,并充分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
2.学生学习素养发展情况抽测。主要通过学科学业水平监测渗透、问卷调查、成长记录、学生学习材料考察等方式进行, 将在调研与视导过程中采集信息。
(三)学生“学业考试”和“学业水平及学习素养”监测数据统计与分析。监测结束后,总校组织人员集中评卷,进行数据统计,做出试卷分析、成绩分析和教学分析,形成监测分析报告。
五、监测的组织与领导
(一)监测工作将在“总校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指导中心的安排, 校委会具体负责年级、学科、时间的落实,组织考试、评卷、数据分析工作。
(二)学校是质量监测的具体实施单位,要相应成立监测组织领导小组,做好考试准备和管理工作。加强试题领取、安全保密、考场安排、监考、装订、保管、运送等考务工作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各学校学生考试成绩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以书面的形式将月考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报总校教导处,期末教育质量监测成绩以总校为单位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和教育教学指导中心,同时以单子表格的方式上报电子文档。经统计分析后下发各校。
(四)各学校要严肃监测纪律,防止舞弊和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监测结果的发布与使用
(一)总校将根据教育教学监测分析报告,通过一定方式向学校和社会公布。对于质量不达标的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二次监测。
(二)各学校要根据监测分析报告,进行学校分析、班级分析、任课教师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剖析存在问题,强化落实措施,并将整改方案和落实措施上报总校。 总校将及时跟踪、检查和指导。
(三)总校将把质量监测结果和学校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改进学科教学的情况一并纳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
2014.8.29
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办法
按照宁城县教育局下发的《宁城县提高教育质量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依据《宁城县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办法》,把全乡中小学学业质量监测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发挥质量监测在指导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反馈、矫正、激励作用,结合我乡教育教学的实际,现就全乡中小学学生“学业考试”和“学业水平及学习素养”监测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监测目的
通过监测,促进教育教学管理的科学化;促进国家课程方案的全面落实;促进教学质量的有效改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学生学习能力的不断提高。
二、监测对象
全乡各校全体在校学生。
三、监测内容
(一)学生学科的学业质量(水平)监测。
根据我乡实际,质量监测工作先从中小学主要学科做起,逐步扩展到所有学科,我们将对两个学段的以下学科进行质量监测,并对部分学科进行技能监测。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二)学生学习素养的发展情况监测。主要包括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方面。
四、监测的形式与方法
采用学生“学业考试”和“学业水平及学习素养”监测两种组织形式。
(一)学生学业考试。
开齐、开足、开好中小学各学科课程,做好小学各年级期末学业测试准备工作。在宁城县教育教学指导中心组织下,总校积极配合。每年5月份举行一次六年级学生全员素质测试,作为考核学校教学管理的过程性依据。
依据自治区赤峰市有关文件要求,配合教育教学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的初二下学期末举行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初三上学期末举行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和理化生加试;按要求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的初三学生下学期末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品、历史学业考试(升学考试)。
组织进行由宁城县教育教学指导中心负责实施的初一、初二、初三上学期期末素质测试和初三下学期5月份的学业质量测试。
(二)学生学科学业水平及学习素养监测。
总校实行月考与阶段考试相结合,视导全乡中、小学学生学科学业水平及学习素养监测活动。配合教育教学指导中心组织的每学期期中或期末学科学业水平及学习素养监测活动。监测方法是抽样测试(以下简称“抽测”)。抽测的原则是随机抽样,抽测的样本是年级、自然班,或者某一个区间的学生。小学实行六年级抽测与其他年级抽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将在监测前另行通知。
1.学生学科学业水平抽测。为保证数据采集的公平公正性,准确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现状,组织专人集中命题。命题依据为各学科课程标准,并充分反映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
2.学生学习素养发展情况抽测。主要通过学科学业水平监测渗透、问卷调查、成长记录、学生学习材料考察等方式进行, 将在调研与视导过程中采集信息。
(三)学生“学业考试”和“学业水平及学习素养”监测数据统计与分析。监测结束后,总校组织人员集中评卷,进行数据统计,做出试卷分析、成绩分析和教学分析,形成监测分析报告。
五、监测的组织与领导
(一)监测工作将在“总校基础教育质量监测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指导中心的安排, 校委会具体负责年级、学科、时间的落实,组织考试、评卷、数据分析工作。
(二)学校是质量监测的具体实施单位,要相应成立监测组织领导小组,做好考试准备和管理工作。加强试题领取、安全保密、考场安排、监考、装订、保管、运送等考务工作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各学校学生考试成绩经校长审核签字后以书面的形式将月考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报总校教导处,期末教育质量监测成绩以总校为单位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和教育教学指导中心,同时以单子表格的方式上报电子文档。经统计分析后下发各校。
(四)各学校要严肃监测纪律,防止舞弊和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监测结果的发布与使用
(一)总校将根据教育教学监测分析报告,通过一定方式向学校和社会公布。对于质量不达标的学校,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二次监测。
(二)各学校要根据监测分析报告,进行学校分析、班级分析、任课教师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剖析存在问题,强化落实措施,并将整改方案和落实措施上报总校。 总校将及时跟踪、检查和指导。
(三)总校将把质量监测结果和学校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改进学科教学的情况一并纳入学校年终目标考核。
201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