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施

  摘 要:学校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基础,是我国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很多农村中小学基础条件比较薄弱,为了更好地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本文就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施作了初步的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农村学校 法制教育 实施

  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中心环节,历来都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它是学校对青少年进行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各级党政领导、教育及有关部门均很重视。国家还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学校法制教育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从内容看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中学法制教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的教育,使他们知道法律的作用,了解我国法制的原则。从而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知道公民应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社会责任感。

  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内容清楚地为我们进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明了方向。有些农村中小学校由于基础条件比较薄弱,它们没有发达学校所拥有的现代化科技手段、也没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在法制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可供选择的方式、方法十分有限。在教育过程中要在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学校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教学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在教育中尤其重要的是应抓住两点:一、培养法律意识;二、增强法制观念,学生在这两个方面达到了应有的相应程度就可以说法制教育是有效的甚至成功的。在我国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中,由于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很多学校和教师在法制教育中侧重于法律知识的灌输,而学生则着重与死记硬背一些十分枯燥和繁杂的法律条文,以备考试之用。有的学校只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角度理解法制教育,认为只要学生不犯事就没有多大问题。针对以上现象学校要加大课程改革力度,尝试选用新的、有效的考核方式并以积极的姿态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有的教师被“学校所教的”与“社会所做的”不一样的观点和想法所影响,要引导这些教师正确认识我国当前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这一现象,但这是暂时的,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深入,这些想象会逐渐得到根治。只有让教师的意识转变过来,才能使他们更好的说服教育学生。最终让学生明白社会上的反面想象是暂时的,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而减少乃至消失。

  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主要途径是通过课堂教学来完成,更具体的讲是主要通过中学的思想政治课、中学法律常识课、小学思想品德课、小学社会课等几门课程来进行。这些课程可以说是较系统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还有其它一些学科也可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相应渗透法制教育的内容。学校还可以因地制宜地通过课堂以外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活动,以下方法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 1、利用每周升国旗的活动向学生进行爱国与遵纪守法教育;2、通过聘请乡镇司法所或派出所的有关同志来校集中作法制教育讲座或报告;3、利用电教设备播放法制教育电影、电视和广播,特别是中央电视台播放的真实题材的法制短片;4、每周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读书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设在老师指导下由学生主板的法制宣传园地的或板报、手抄报等;5、有条件的还可以在校园网上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的讨论活动;6、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利用微机房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运用网络这一丰富的资源条件自主学习与法律有关的健康的内容。

  在学校法制教育实施的过程中,同时存在着理性知识的学习与实际现象的解决这两个方面相互制约的问题。只有两方面更有效的结合才能有利于法制教育的实施。

  在校园里无论是学校领导、老师还是职工由于长期生活在农村,有的同志在自然、历史的条件下形成了一些不良习惯,很容易犯一种错误,就是讲理论时讲得头头是道、条条有理,学生听起来好象很受益匪浅,而一旦学生发生了某些错误现象时,就会出现大声指责、打吗、说一些不礼貌的语言和变相体罚学生。这样的语言和行为使学生容易产生一些错误的认识,他们又不能采用适当的方式向老师提出异议,而是回家发闷气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甚至还有的学生到社会上请来流氓地痞寻凶闹事,造成不良影响。这要求无论是领导、教师还是职工必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给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没有固定的永远不变的模式,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不同时期必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方式、方法,这就要求法制教育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在新时期中国梦的指引下持续健康的发展。

  作者简介:

  章珍祥(1972-),男,湖北鄂州人,本科,讲师,主要从事三农问题,法制教育问题的研究

  摘 要:学校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基础,是我国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很多农村中小学基础条件比较薄弱,为了更好地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本文就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施作了初步的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农村学校 法制教育 实施

  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中心环节,历来都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它是学校对青少年进行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各级党政领导、教育及有关部门均很重视。国家还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学校法制教育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从内容看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中学法制教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的教育,使他们知道法律的作用,了解我国法制的原则。从而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知道公民应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社会责任感。

  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内容清楚地为我们进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明了方向。有些农村中小学校由于基础条件比较薄弱,它们没有发达学校所拥有的现代化科技手段、也没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在法制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可供选择的方式、方法十分有限。在教育过程中要在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学校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教学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在教育中尤其重要的是应抓住两点:一、培养法律意识;二、增强法制观念,学生在这两个方面达到了应有的相应程度就可以说法制教育是有效的甚至成功的。在我国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中,由于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很多学校和教师在法制教育中侧重于法律知识的灌输,而学生则着重与死记硬背一些十分枯燥和繁杂的法律条文,以备考试之用。有的学校只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角度理解法制教育,认为只要学生不犯事就没有多大问题。针对以上现象学校要加大课程改革力度,尝试选用新的、有效的考核方式并以积极的姿态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有的教师被“学校所教的”与“社会所做的”不一样的观点和想法所影响,要引导这些教师正确认识我国当前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这一现象,但这是暂时的,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深入,这些想象会逐渐得到根治。只有让教师的意识转变过来,才能使他们更好的说服教育学生。最终让学生明白社会上的反面想象是暂时的,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而减少乃至消失。

  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主要途径是通过课堂教学来完成,更具体的讲是主要通过中学的思想政治课、中学法律常识课、小学思想品德课、小学社会课等几门课程来进行。这些课程可以说是较系统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还有其它一些学科也可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相应渗透法制教育的内容。学校还可以因地制宜地通过课堂以外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活动,以下方法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 1、利用每周升国旗的活动向学生进行爱国与遵纪守法教育;2、通过聘请乡镇司法所或派出所的有关同志来校集中作法制教育讲座或报告;3、利用电教设备播放法制教育电影、电视和广播,特别是中央电视台播放的真实题材的法制短片;4、每周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读书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设在老师指导下由学生主板的法制宣传园地的或板报、手抄报等;5、有条件的还可以在校园网上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的讨论活动;6、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利用微机房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运用网络这一丰富的资源条件自主学习与法律有关的健康的内容。

  在学校法制教育实施的过程中,同时存在着理性知识的学习与实际现象的解决这两个方面相互制约的问题。只有两方面更有效的结合才能有利于法制教育的实施。

  在校园里无论是学校领导、老师还是职工由于长期生活在农村,有的同志在自然、历史的条件下形成了一些不良习惯,很容易犯一种错误,就是讲理论时讲得头头是道、条条有理,学生听起来好象很受益匪浅,而一旦学生发生了某些错误现象时,就会出现大声指责、打吗、说一些不礼貌的语言和变相体罚学生。这样的语言和行为使学生容易产生一些错误的认识,他们又不能采用适当的方式向老师提出异议,而是回家发闷气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甚至还有的学生到社会上请来流氓地痞寻凶闹事,造成不良影响。这要求无论是领导、教师还是职工必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给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没有固定的永远不变的模式,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不同时期必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方式、方法,这就要求法制教育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在新时期中国梦的指引下持续健康的发展。

  作者简介:

  章珍祥(1972-),男,湖北鄂州人,本科,讲师,主要从事三农问题,法制教育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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