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证书补贴暂行标准(适用于在岗人员)

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证书补贴暂行标准

(适用于公司在岗人员)

1、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岗人员。本标准所称的“公司在岗人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在公司(含分支机构)工作、工资在公司(含分支机构)发放的人员,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社保在公司注册地(不含分支机构所在地)连续缴纳;

②人事关系在公司并且该人事关系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③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证书及印章注册在公司并且存放在公司;

④人员在公司(含分支机构)备案,并且不处于核销或注销状态; ⑤服从并配合公司对于人员备案和证书及印章的使用、管理和安排;

⑥支持、配合公司(含分支机构)安排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核查、备案、资质就位、继续教育等)等;

⑦证书及印章处于有效期内;

本标准所称的“证书”包括岗位证书、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等的原件;“印章”是指颁发给证书持有人的、仅限于具备造价师、造价员岗位资格人员专用的个人执业印章;

2、补贴标准:

①造价工程师证书补贴标准(具备造价或相关专业公有制中级及以上职称):750元; ②造价工程师证书补贴标准(不具备造价或相关专业公有制中级及以上职称):600元; ③造价员证书补贴标准(具备造价或相关专业公有制中级及以上职称):350元; ④造价员证书补贴标准(不具备造价或相关专业公有制中级及以上职称):250元; ⑤担任公司(不含分支机构)造价和招标代理技术负责人职务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400元;

3、证书补贴发放起算时间:

①2013年1月1日之前,人事关系和社保已经在公司、证书及印章已经注册在公司、并且已经存放在公司的:自2013年1月1日起算;

②除上述情况之外的,自人事关系转至公司、并且证书及印章注册至公司、存放在公司之时的下月起算;

4、证书补贴发放停止时间的时间为以下几个时间之中最早发生的时间: ①达到退休年龄;

②证书有效期截止的当月;开始办理证书变更注册、人员备案核销或注销的当月; ③不服从或配合公司对于人员备案和证书的使用、管理或安排的,自当月起; ④人事关系从公司办理转出、证书或印章从公司领走或者不存放在公司的当月; ⑤社保关系从公司办理转出或停止在公司缴纳的当月;

⑥不支持或配合公司(含分支机构)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自当月起;

5、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积极支持、配合公司(含分支机构)安排的各项工作的,可以按次数和路途酌情领取补贴,补贴金额为100~300元/次,具体根据路途远近确定;

6、为取得证书而发生的报名考试费用在全部考试通过后公司给予报销(限一次);因证书维护的需要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费、住宿费、差旅费、注册费、工本费、印花税等)在证书维护工作完成后公司给予报销;

7、证书补贴发放方式:每年发放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发放上一年的证书补贴,可以采用费用报销或工资、奖金、社保补贴等形式;具体时间和发放形式由公司确定;本标准的金额包含了相应的税收在内;

8、在公司资质有效期之前的4个月内,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不得办理证书变更注册、社保停缴或转出、人事关系转出、领走证书等事项;如有上述情况,该人员不得领取当年度的证书补贴;

9、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办理变更注册、社保停缴或转出、人事关系转出、领走证书等事项的,还应当向公司赔偿本标准第6条的相关费用;

10、本标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为一年;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本标准进行修订或补充说明。

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证书补贴暂行标准

(适用于公司在岗人员)

1、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岗人员。本标准所称的“公司在岗人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在公司(含分支机构)工作、工资在公司(含分支机构)发放的人员,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社保在公司注册地(不含分支机构所在地)连续缴纳;

②人事关系在公司并且该人事关系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③造价工程师、造价员证书及印章注册在公司并且存放在公司;

④人员在公司(含分支机构)备案,并且不处于核销或注销状态; ⑤服从并配合公司对于人员备案和证书及印章的使用、管理和安排;

⑥支持、配合公司(含分支机构)安排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核查、备案、资质就位、继续教育等)等;

⑦证书及印章处于有效期内;

本标准所称的“证书”包括岗位证书、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等的原件;“印章”是指颁发给证书持有人的、仅限于具备造价师、造价员岗位资格人员专用的个人执业印章;

2、补贴标准:

①造价工程师证书补贴标准(具备造价或相关专业公有制中级及以上职称):750元; ②造价工程师证书补贴标准(不具备造价或相关专业公有制中级及以上职称):600元; ③造价员证书补贴标准(具备造价或相关专业公有制中级及以上职称):350元; ④造价员证书补贴标准(不具备造价或相关专业公有制中级及以上职称):250元; ⑤担任公司(不含分支机构)造价和招标代理技术负责人职务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400元;

3、证书补贴发放起算时间:

①2013年1月1日之前,人事关系和社保已经在公司、证书及印章已经注册在公司、并且已经存放在公司的:自2013年1月1日起算;

②除上述情况之外的,自人事关系转至公司、并且证书及印章注册至公司、存放在公司之时的下月起算;

4、证书补贴发放停止时间的时间为以下几个时间之中最早发生的时间: ①达到退休年龄;

②证书有效期截止的当月;开始办理证书变更注册、人员备案核销或注销的当月; ③不服从或配合公司对于人员备案和证书的使用、管理或安排的,自当月起; ④人事关系从公司办理转出、证书或印章从公司领走或者不存放在公司的当月; ⑤社保关系从公司办理转出或停止在公司缴纳的当月;

⑥不支持或配合公司(含分支机构)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自当月起;

5、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积极支持、配合公司(含分支机构)安排的各项工作的,可以按次数和路途酌情领取补贴,补贴金额为100~300元/次,具体根据路途远近确定;

6、为取得证书而发生的报名考试费用在全部考试通过后公司给予报销(限一次);因证书维护的需要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培训费、住宿费、差旅费、注册费、工本费、印花税等)在证书维护工作完成后公司给予报销;

7、证书补贴发放方式:每年发放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发放上一年的证书补贴,可以采用费用报销或工资、奖金、社保补贴等形式;具体时间和发放形式由公司确定;本标准的金额包含了相应的税收在内;

8、在公司资质有效期之前的4个月内,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不得办理证书变更注册、社保停缴或转出、人事关系转出、领走证书等事项;如有上述情况,该人员不得领取当年度的证书补贴;

9、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办理变更注册、社保停缴或转出、人事关系转出、领走证书等事项的,还应当向公司赔偿本标准第6条的相关费用;

10、本标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为一年;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本标准进行修订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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