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怡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金券管理办法
(试行)
1.目的
使公司代金券业务管理有章可循,使商场销售活动更具灵活性,提高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使用范围
代金券只限于在天津怡购商业广场范围内经营的商户使用。 3.管理细则
3.1 代金券由天津怡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设计、印发,统一保管。
3.2 收银员每日早班根据商场销售状况书面申请所需相应金额代金券,报收银主管。
3.3 收银主管每日根据全体收银员的申请单发放代金券,必须填写代金券领用表,当面点清数量,核对金额。
3.4 天津怡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代金券发放表附后(表一) 3.5 收银主管负责领用有效代金券,发放代金券,收银员收回消费者已使用礼劵。 3.6 礼劵发放条件;
顾客消费99元,发放30元代金券,198元发放60元代金券,以此类推;
3.7 收银主管负责保管代金券,代金券的收发必须建账、记账; 3.11 礼券申领程序:
收银员填写申领表——收银主管审核——财务部审核及票面盖章——代金券发放——出纳保管记账 4.使用细则
4.1 每日代金券使用情况报配送财务,收银主管发放代金券应填写代金券使用表,每日下午申请次日代金券。 4.2 代金券使用表附后(表二)
4.3 每逢节假日,可根据商场促销活动书面申请代金券。 4.3 顾客使用代金券,营业员应填写其编号、使用金额,收银员根据销售单录入数据,如营业员销售单未填写,收银员有权拒绝使用,收银员如实记录当班代金券发放、收回具体情况,包括收银小票编号。 4.4 有效代金券在使用中,与相应金额人民币等值,收银员收到有效代金券后,将代金券和金额分别存入POS 机,营业结束,将代金券和其他票款一并送至金库。
4.5 收银主管收回已使用代金券,核对无误后,次日送交财务部。 4.6 代金券必须加盖公司印章,否则视为无效代金券,不可使用。收银员通过申请收到有效代金券需加盖本天津怡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印章。
4.7 代金券可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4.8 代金券实行为不记名方式,不得兑换现金、不得找零、不得挂失,请顾客及管理人员妥善保管。
4.9 代金券由两人管理:收银主管、财务人员。
4.10 代金券不得涂改、伪造,任何公司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私自使用或分发,一经发现追究法律责任。
4.11 收银员收取代金券必须认真负责,避免假券流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2 收银主管负责代金券的管理,如发现代金券使用混乱、违规使用等,收银主管负首要责任。
4.13 公司财务部随时检查代金券的使用情况,检查范围包括代金券的账目、各环节的登记表和审批签名是否完整等。 4.14 代金券使用程序:
收银主管每日领用(附表三:代金券领用登记表)——代金券使用登记——使用代金券消费——收银员回收代金券(登记)——交收银主管——财务部收回代金券 5. 附则
5.1 本管理办法为试行,由招商部负责解释说明,财务部监督。 5.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
天津怡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领表
申领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二:
天津怡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代金券使用登记表
附表三: 年 月 日代金券领用登记表
天津怡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金券管理办法
(试行)
1.目的
使公司代金券业务管理有章可循,使商场销售活动更具灵活性,提高业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使用范围
代金券只限于在天津怡购商业广场范围内经营的商户使用。 3.管理细则
3.1 代金券由天津怡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设计、印发,统一保管。
3.2 收银员每日早班根据商场销售状况书面申请所需相应金额代金券,报收银主管。
3.3 收银主管每日根据全体收银员的申请单发放代金券,必须填写代金券领用表,当面点清数量,核对金额。
3.4 天津怡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代金券发放表附后(表一) 3.5 收银主管负责领用有效代金券,发放代金券,收银员收回消费者已使用礼劵。 3.6 礼劵发放条件;
顾客消费99元,发放30元代金券,198元发放60元代金券,以此类推;
3.7 收银主管负责保管代金券,代金券的收发必须建账、记账; 3.11 礼券申领程序:
收银员填写申领表——收银主管审核——财务部审核及票面盖章——代金券发放——出纳保管记账 4.使用细则
4.1 每日代金券使用情况报配送财务,收银主管发放代金券应填写代金券使用表,每日下午申请次日代金券。 4.2 代金券使用表附后(表二)
4.3 每逢节假日,可根据商场促销活动书面申请代金券。 4.3 顾客使用代金券,营业员应填写其编号、使用金额,收银员根据销售单录入数据,如营业员销售单未填写,收银员有权拒绝使用,收银员如实记录当班代金券发放、收回具体情况,包括收银小票编号。 4.4 有效代金券在使用中,与相应金额人民币等值,收银员收到有效代金券后,将代金券和金额分别存入POS 机,营业结束,将代金券和其他票款一并送至金库。
4.5 收银主管收回已使用代金券,核对无误后,次日送交财务部。 4.6 代金券必须加盖公司印章,否则视为无效代金券,不可使用。收银员通过申请收到有效代金券需加盖本天津怡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印章。
4.7 代金券可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4.8 代金券实行为不记名方式,不得兑换现金、不得找零、不得挂失,请顾客及管理人员妥善保管。
4.9 代金券由两人管理:收银主管、财务人员。
4.10 代金券不得涂改、伪造,任何公司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私自使用或分发,一经发现追究法律责任。
4.11 收银员收取代金券必须认真负责,避免假券流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2 收银主管负责代金券的管理,如发现代金券使用混乱、违规使用等,收银主管负首要责任。
4.13 公司财务部随时检查代金券的使用情况,检查范围包括代金券的账目、各环节的登记表和审批签名是否完整等。 4.14 代金券使用程序:
收银主管每日领用(附表三:代金券领用登记表)——代金券使用登记——使用代金券消费——收银员回收代金券(登记)——交收银主管——财务部收回代金券 5. 附则
5.1 本管理办法为试行,由招商部负责解释说明,财务部监督。 5.2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
天津怡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领表
申领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二:
天津怡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代金券使用登记表
附表三: 年 月 日代金券领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