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办事指引
(一) 办理依据
1、《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1994〕482号)
2、《广州市建筑条例》
3、《关于开展工程编码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09〕1034 号)
(二) 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如建设单位委托单位办理, 请提供建设单位的委托证明文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项报建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广州市建设项目编码登记表》,需登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系统”(下称“系统”)填写,打印;
5、立项批文:指各级发改委、国务院(各部委)、国资委下属企业的立项批复文件、或投资备案文件(例如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商品房屋建设预备项目计划备案等);
6、用地批文: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关于已完成征地的其他证明文件;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注: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 应发给的证明文件
审核通过后,网上可直接打印项目编码。
(四) 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五) 办理部门
交易中心本部和各外派部均可受理。
请到在系统内自行选择的审核部门所在地办理。 咨询电话:28866108
(六)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 流程图
(八) 操作指引
详细见附件:广州市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用户手册V1.2。
项目编码办事指引
(一) 办理依据
1、《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建〔1994〕482号)
2、《广州市建筑条例》
3、《关于开展工程编码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09〕1034 号)
(二) 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如建设单位委托单位办理, 请提供建设单位的委托证明文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项报建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广州市建设项目编码登记表》,需登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系统”(下称“系统”)填写,打印;
5、立项批文:指各级发改委、国务院(各部委)、国资委下属企业的立项批复文件、或投资备案文件(例如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商品房屋建设预备项目计划备案等);
6、用地批文: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关于已完成征地的其他证明文件;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注: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 应发给的证明文件
审核通过后,网上可直接打印项目编码。
(四) 办理期限
3个工作日。
(五) 办理部门
交易中心本部和各外派部均可受理。
请到在系统内自行选择的审核部门所在地办理。 咨询电话:28866108
(六)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 流程图
(八) 操作指引
详细见附件:广州市工程项目编码及信息登记用户手册V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