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皮拉力乡苏鲁克小学去极端化教育
工作方案
根据《阿克陶县教育系统去极端化实施方案》统一安排部署,为做好初次去极端化教育活动,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现实危害和主观恶性较小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及时挽救失足人员,防止陷入更深危机,给社会带来危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转化时间
2015年2月6日开始,持宗教极端思想人员教育转化工作贯穿学校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始终。
二、转化对象
全校范围内所有持宗教极端思想人员中,初次涉及“三非”活动,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不深,现实危害和主观恶性较小人员,特别是在校青少年学生。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教育转化对象的批评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多发蔓延势头,有效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转化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皮拉力乡苏鲁克小学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刚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布帕提古(校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五、工作任务
1、全校认真开展持有宗教极端思想人员摸排登记工作,摸清底数,根据非法宗教26种表现认真分析梳理,按照不同性质和情况分类。对初次涉及“三非”活动,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不深,现实危害和主观恶性较小人员,特别是在校师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集体学习、单独谈话教育、一对一帮教等方式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2、全校加强对毕业后辍学或无业人员进行跟踪登记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持有宗教极端思想人员的转化工作。通过在校期间相关个人信息分析决策,依照本人自愿原则,根据个人喜好,进行实用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谋生本领,知法守法,远离犯罪。
3、学校负责对持有宗教极端思想学生,持有宗教极端思想人员在校子女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按照“教育为先、管教结合、因人施教、以理服人”的原则,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使其远离宗教极端思想影响、防止参加违法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对持有宗教极端思想较轻、危害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其他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依法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按照
“教育为主,管教结合”的原则,采取教育转化、重点列管、行政处罚等措施矫正挽救。
2、全校教职工要注意方式方法,要落实“生活上关心、生产上支持、人格上尊重”的要求,对工作对象以说服教育为主,坚决避免粗暴简单做法,防止激化矛盾。对那些经教育仍不改正,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坚持思想教育工作不放松,如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上报相关执法部门,从重从严处理。
3、工作上要找准重点,尤其是对乡(镇)、村干部家庭成员及子女、“四老人员” 家庭成员及子女、宗教人士家庭成员及子女、个体户从业人员家庭成员及子女、在校师生、80后、90后青少年中持有宗教极端思想人员要通过“学生家长交流会”等工作方法彻底转化。
4、教育转化工作中,对持有宗教极端思想人员的教育转化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转化对象年龄、职业、住址、家庭成员、负责结对帮教人等情况要做好记录,每名被教育转化人员认识到问题并改正后,要写出“抵制宗教极端思想、远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书。
乌什县第二中学
2014年3月3日
2014年皮拉力乡苏鲁克小学去极端化教育
工作方案
根据《阿克陶县教育系统去极端化实施方案》统一安排部署,为做好初次去极端化教育活动,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现实危害和主观恶性较小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及时挽救失足人员,防止陷入更深危机,给社会带来危害。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转化时间
2015年2月6日开始,持宗教极端思想人员教育转化工作贯穿学校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始终。
二、转化对象
全校范围内所有持宗教极端思想人员中,初次涉及“三非”活动,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不深,现实危害和主观恶性较小人员,特别是在校青少年学生。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教育转化对象的批评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遏制非法宗教活动多发蔓延势头,有效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育转化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皮拉力乡苏鲁克小学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吴刚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布帕提古(校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五、工作任务
1、全校认真开展持有宗教极端思想人员摸排登记工作,摸清底数,根据非法宗教26种表现认真分析梳理,按照不同性质和情况分类。对初次涉及“三非”活动,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不深,现实危害和主观恶性较小人员,特别是在校师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集体学习、单独谈话教育、一对一帮教等方式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2、全校加强对毕业后辍学或无业人员进行跟踪登记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持有宗教极端思想人员的转化工作。通过在校期间相关个人信息分析决策,依照本人自愿原则,根据个人喜好,进行实用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谋生本领,知法守法,远离犯罪。
3、学校负责对持有宗教极端思想学生,持有宗教极端思想人员在校子女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按照“教育为先、管教结合、因人施教、以理服人”的原则,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使其远离宗教极端思想影响、防止参加违法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对持有宗教极端思想较轻、危害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其他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依法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按照
“教育为主,管教结合”的原则,采取教育转化、重点列管、行政处罚等措施矫正挽救。
2、全校教职工要注意方式方法,要落实“生活上关心、生产上支持、人格上尊重”的要求,对工作对象以说服教育为主,坚决避免粗暴简单做法,防止激化矛盾。对那些经教育仍不改正,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同时坚持思想教育工作不放松,如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上报相关执法部门,从重从严处理。
3、工作上要找准重点,尤其是对乡(镇)、村干部家庭成员及子女、“四老人员” 家庭成员及子女、宗教人士家庭成员及子女、个体户从业人员家庭成员及子女、在校师生、80后、90后青少年中持有宗教极端思想人员要通过“学生家长交流会”等工作方法彻底转化。
4、教育转化工作中,对持有宗教极端思想人员的教育转化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转化对象年龄、职业、住址、家庭成员、负责结对帮教人等情况要做好记录,每名被教育转化人员认识到问题并改正后,要写出“抵制宗教极端思想、远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书。
乌什县第二中学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