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 对于社保修订稿第十三条“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这一条规定,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深圳市民,我不能接受!并反对这条规定! 原因如下:
1.累计25年的医保,除了公务员等少数人外,谁能保证自己从参加工作以来25年不失业,不换工作,医保中途不断开?女性还要生育,女性退休年龄也早,25年太长了,深圳的实际情况是:女性超过35岁,男性超过40岁都很难再找到工作。制定政策的人是公务员,难道就不管普通百姓的实际情况了?
2.2017年后要累计缴费满25年才能享受按月享受医保的待遇,出来工作晚的人要交到老死了。
3.从25岁左右开始交医保来计算,如果要累计25年的话要等到退休50岁才能满足,而且要在中间不换工作、不间断的情况下,在深圳流动性这么大的城市,哪有可能不换工作不间断呢?!如果退休后继续缴纳医疗费,退休工资都不够生活的,还要拿出来支付医疗费用不是太悲哀了吗?
4.以前很多公司不给职工买社保,参加工作早、现在已到中年的人,到60岁也未必能交满25年社保,这部分人的养老问题如何解决!
建议如下:
1.制定此类政策请多听取基层老百姓的意见!
2.由于深圳流动人口多,非深圳户籍人口多,所以制定政策请多考虑大多数人民群众!毕竟非深圳户籍人口也为深圳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3.此类政策请在电视台、报纸等醒目的地方公布!请不要在市法制办网页上的一个小角落里显示链接!
4。此类政策征求意见的时候,请不要只通过信件和电子邮件来反馈信息,可以增加电话等形式,让我们老百姓反映我们的老百姓的呼声!你们想一想,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会上网吗?会发电子邮件吗?如果按照这次的样子,不是忽视社会底层的劳苦大众吗? 备注:
请尊重人民的合法权利,请重视人民的呼声!切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以上内容真实有效,不反党,不反国!请深圳的朋友多多给法制办的发信件吧!大家一起来发吧!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 对于社保修订稿第十三条“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这一条规定,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深圳市民,我不能接受!并反对这条规定! 原因如下:
1.累计25年的医保,除了公务员等少数人外,谁能保证自己从参加工作以来25年不失业,不换工作,医保中途不断开?女性还要生育,女性退休年龄也早,25年太长了,深圳的实际情况是:女性超过35岁,男性超过40岁都很难再找到工作。制定政策的人是公务员,难道就不管普通百姓的实际情况了?
2.2017年后要累计缴费满25年才能享受按月享受医保的待遇,出来工作晚的人要交到老死了。
3.从25岁左右开始交医保来计算,如果要累计25年的话要等到退休50岁才能满足,而且要在中间不换工作、不间断的情况下,在深圳流动性这么大的城市,哪有可能不换工作不间断呢?!如果退休后继续缴纳医疗费,退休工资都不够生活的,还要拿出来支付医疗费用不是太悲哀了吗?
4.以前很多公司不给职工买社保,参加工作早、现在已到中年的人,到60岁也未必能交满25年社保,这部分人的养老问题如何解决!
建议如下:
1.制定此类政策请多听取基层老百姓的意见!
2.由于深圳流动人口多,非深圳户籍人口多,所以制定政策请多考虑大多数人民群众!毕竟非深圳户籍人口也为深圳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3.此类政策请在电视台、报纸等醒目的地方公布!请不要在市法制办网页上的一个小角落里显示链接!
4。此类政策征求意见的时候,请不要只通过信件和电子邮件来反馈信息,可以增加电话等形式,让我们老百姓反映我们的老百姓的呼声!你们想一想,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会上网吗?会发电子邮件吗?如果按照这次的样子,不是忽视社会底层的劳苦大众吗? 备注:
请尊重人民的合法权利,请重视人民的呼声!切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以上内容真实有效,不反党,不反国!请深圳的朋友多多给法制办的发信件吧!大家一起来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