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国际税收”部分
案例分析题(反避税)
案例题1:
US公司为美国的居民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了甲、乙两家全资子公司。其中:
(1)乙公司1997年在中国厦门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A公司,主要从事某电子元器件的生产。
(2)A公司的所得税率为15%;2000年为第一个获利年度,开始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
(3)A公司60%的原材料从甲公司处采购;40%的原材料从国内其他企业处采购。
(4)A公司80%的产品通过甲公司转售至最终客户;20%的产品销售给国内其他客户。
A公司财务情况如下表:
问题:
1.A公司与甲、乙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分析原因。 2.A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的问题?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应对A公司作进一步的转让定价调查?请分析原因。
参考答案
案例题1:
1.A公司与甲、乙公司之间构成了关联关系。理由是: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暂行)》(国税发﹝2009﹞2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即构成关联关系。A公司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甲、乙公司同为美国US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它们均为关联企业。 2. A公司可能存在通过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的问题,理由: (1)关联业务往来数额较大;
(2)与设在避税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3)长期微利但生产经营规模却不断扩大;
(4)法定减免税期满后销售利润陡降(2005年的销售利润比上年下
降35%);
(5)关联交易所占比例很高(达到80%),但对应的关联毛利润却只占毛利润总额的70%,说明其关联销售价格不合理,明显低于非关联销售价格,因此可能存在向境外甲公司转移利润的可能。
(6)关联交易所占比例很高(60%的原材料从甲公司处采购,80%的产品通过甲公司转售至最终客户),因此其生产、经营决策权可能受到关联企业的控制。
结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A公司作进一步的转让定价调查。 案例题2
某企业具有大量关联方,其财务报表如下:(人民币,万元)
问题:
从以上报表分析,您认为主管税务机关在对企业开展转让定价调查时,应主要围绕哪些问题进行调查审计?企业可能主要存在哪些转让定价问题?
参考答案
1.主要围绕以下问题进行调查审计: (1)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何方? (2)为什么毛利率由正变负? (3)为什么费用无较大增长? (4)为什么2007年产生巨额亏损?
(5)企业产生连年亏损,是否有现金流问题?筹资来源是什么? 2.企业可能存在以下转让定价问题:
(1)企业2007年的收入增长基本源于关联方; (2)向关联方的销售定价与市场价格相比明显偏低; (3)关联方提供的服务价格明显偏低(或免费); (4)关联方提供免费贷款 案例题3
2002年底,某地税局对A房产有限公司开展税务检查时发现: A房产有限公司系S国某财团在厦门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1992年初,该公司经批准兴建 29层的大华银行A大厦,1996年4月大厦竣工并正式对外营业,主营业务为办公、写字楼出租(1至10楼)、酒店式公寓楼出租(11至29楼)及相关服务项目。A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向A公司支付约每月每平方米18.00美元的款项,该款项包括约每月每平方米15.31美元的租金和每月每平方米
2.69美元的管理费。但是,A公司帐上未设“管理费收入”科目,上述租金和管理费收入全部计入 “租金收入”科目中。
1997年前,A公司出租房产业务按房产净值缴纳城市房地产税。1997年4月,福建省财政厅、地税局闽财税政[1997]026号文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在我省的“三资”企业、外籍人员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其城市房地产税比照内资企业,按12%的税率征收。
闽财税政[1997]026号文下发后,大华房产公司在管理费、租金收取、账务处理上发生了变化:一是改变合同签订方式,自行调高管理费的收取额度。从1997年5月起在未取得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与原承租户重签合同,将原有合同标的金额一分为二,即同时签订了标的金额相同的管理合同、租赁合同。承租户的承租负担虽然相同,但租金、管理费在收入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改变了,由原来的85%:15%改变为50%:50%,管理费由原来的每平米每月2.69美元上升至9.00美元,而租金却从每平米每月15.31美元下降至9.00美元。二是增设“管理费收入”科目。从1997年下半年起,大华公司在帐上分设了“管理费收入”的科目,将收取的与租金相同金额的管理费记入账上的“管理费收入”科目中。
主管地税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市具有可比性的5户从事写字楼出租的企业收取的租金与管理费的配比通常为4:1。
问题:主管税务局是否需要对A公司开展反避税调查?如果需要,应如何开展反避税调查?
参考答案:
鉴此,我们要求企业说明原由,大华公司提供了一份关于管理费用项目成本的清单,内容包括:相关人员的工资、各类维护的费用、折旧保险及其他一些项目。清单中说明大华银行大厦管理费用成本为每年17696653.00元人民币,每月为1474724.00元人民币,大华银行大厦公寓及写字楼的面积为29416平方米(其中大厦为10444.00平方米,公寓为18972.00平方米),计算出管理大厦写字楼部分每月每平方的成本为50.13元人民币,由此说明其为何收取74.69元的管理费。对于企业的上述说明,我们认为企业将应列入租金成本项目如保险、折旧、家具等项目的费用也列入管理费成本,违反“成本配比”的财会原则,不予采信。
题库—“国际税收”部分
案例分析题(反避税)
案例题1:
US公司为美国的居民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了甲、乙两家全资子公司。其中:
(1)乙公司1997年在中国厦门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A公司,主要从事某电子元器件的生产。
(2)A公司的所得税率为15%;2000年为第一个获利年度,开始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
(3)A公司60%的原材料从甲公司处采购;40%的原材料从国内其他企业处采购。
(4)A公司80%的产品通过甲公司转售至最终客户;20%的产品销售给国内其他客户。
A公司财务情况如下表:
问题:
1.A公司与甲、乙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分析原因。 2.A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的问题?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应对A公司作进一步的转让定价调查?请分析原因。
参考答案
案例题1:
1.A公司与甲、乙公司之间构成了关联关系。理由是: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暂行)》(国税发﹝2009﹞2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即构成关联关系。A公司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甲、乙公司同为美国US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它们均为关联企业。 2. A公司可能存在通过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的问题,理由: (1)关联业务往来数额较大;
(2)与设在避税港(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3)长期微利但生产经营规模却不断扩大;
(4)法定减免税期满后销售利润陡降(2005年的销售利润比上年下
降35%);
(5)关联交易所占比例很高(达到80%),但对应的关联毛利润却只占毛利润总额的70%,说明其关联销售价格不合理,明显低于非关联销售价格,因此可能存在向境外甲公司转移利润的可能。
(6)关联交易所占比例很高(60%的原材料从甲公司处采购,80%的产品通过甲公司转售至最终客户),因此其生产、经营决策权可能受到关联企业的控制。
结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A公司作进一步的转让定价调查。 案例题2
某企业具有大量关联方,其财务报表如下:(人民币,万元)
问题:
从以上报表分析,您认为主管税务机关在对企业开展转让定价调查时,应主要围绕哪些问题进行调查审计?企业可能主要存在哪些转让定价问题?
参考答案
1.主要围绕以下问题进行调查审计: (1)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何方? (2)为什么毛利率由正变负? (3)为什么费用无较大增长? (4)为什么2007年产生巨额亏损?
(5)企业产生连年亏损,是否有现金流问题?筹资来源是什么? 2.企业可能存在以下转让定价问题:
(1)企业2007年的收入增长基本源于关联方; (2)向关联方的销售定价与市场价格相比明显偏低; (3)关联方提供的服务价格明显偏低(或免费); (4)关联方提供免费贷款 案例题3
2002年底,某地税局对A房产有限公司开展税务检查时发现: A房产有限公司系S国某财团在厦门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1992年初,该公司经批准兴建 29层的大华银行A大厦,1996年4月大厦竣工并正式对外营业,主营业务为办公、写字楼出租(1至10楼)、酒店式公寓楼出租(11至29楼)及相关服务项目。A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向A公司支付约每月每平方米18.00美元的款项,该款项包括约每月每平方米15.31美元的租金和每月每平方米
2.69美元的管理费。但是,A公司帐上未设“管理费收入”科目,上述租金和管理费收入全部计入 “租金收入”科目中。
1997年前,A公司出租房产业务按房产净值缴纳城市房地产税。1997年4月,福建省财政厅、地税局闽财税政[1997]026号文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在我省的“三资”企业、外籍人员和华侨、港、澳、台同胞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其城市房地产税比照内资企业,按12%的税率征收。
闽财税政[1997]026号文下发后,大华房产公司在管理费、租金收取、账务处理上发生了变化:一是改变合同签订方式,自行调高管理费的收取额度。从1997年5月起在未取得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与原承租户重签合同,将原有合同标的金额一分为二,即同时签订了标的金额相同的管理合同、租赁合同。承租户的承租负担虽然相同,但租金、管理费在收入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改变了,由原来的85%:15%改变为50%:50%,管理费由原来的每平米每月2.69美元上升至9.00美元,而租金却从每平米每月15.31美元下降至9.00美元。二是增设“管理费收入”科目。从1997年下半年起,大华公司在帐上分设了“管理费收入”的科目,将收取的与租金相同金额的管理费记入账上的“管理费收入”科目中。
主管地税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市具有可比性的5户从事写字楼出租的企业收取的租金与管理费的配比通常为4:1。
问题:主管税务局是否需要对A公司开展反避税调查?如果需要,应如何开展反避税调查?
参考答案:
鉴此,我们要求企业说明原由,大华公司提供了一份关于管理费用项目成本的清单,内容包括:相关人员的工资、各类维护的费用、折旧保险及其他一些项目。清单中说明大华银行大厦管理费用成本为每年17696653.00元人民币,每月为1474724.00元人民币,大华银行大厦公寓及写字楼的面积为29416平方米(其中大厦为10444.00平方米,公寓为18972.00平方米),计算出管理大厦写字楼部分每月每平方的成本为50.13元人民币,由此说明其为何收取74.69元的管理费。对于企业的上述说明,我们认为企业将应列入租金成本项目如保险、折旧、家具等项目的费用也列入管理费成本,违反“成本配比”的财会原则,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