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有效使用建设资金,杜绝错付、超付,确保工程进度顺利实施,合理计量工程进度款,特制定本流程。 2、 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集团范围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款申报。 3、 原则
3.1 合同原则:严格依据工程合同中的有关计量计价条款执行。 3.2 时效性原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
及《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
3.3 完整性原则:工程进度款申报的文件需齐全,包括:《工程形象进
度报验表》、《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编制说明、预算书等。
4、 职责
4.1 工程部和监理单位是施工过程中对定期已完工程形象进度及质量
确认的主责部门。专业工程师负责核实施工单位申报定期已完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监理总监和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核、审批;涉及设计效果的工程项目,须设计部相关人员参与审核。
4.2 成本部是施工过程中对定期已完工程的进度款核算及确认的主责
部门。 专业造价师负责核算施工单位申报定期已完工程进度款结算;成本部经理负责复核、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申报截止当月20日
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格式详见附件1。
5.2 施工单位按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签认的《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编
制《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
5.3 工程部将各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汇总后,于每
月30日前送至成本部。
5.4 成本部在收到《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后7日内,与各施工单位完
成审核、确认工作,并将各施工单位进度款审核汇总表返给工程部,由工程部按进度款审核汇总表编制资金计划,按相关流程进行工程进度款支付。
5.5 按工程形象进度节点进行支付进度款的合同,施工单位应在达到合
同约定支付的工程形象进度节点时,参照上述程序提交相关申请报告文件。
5.6 对于材料设备等供销合同,可以直接提交请款报告申请付款,请款
报告后附《甲供材料验收交接单》。
5.7 《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一式两份,施工单位和成本部各一份。 6、 工作指引
6.1 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的专业工程师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对施工单位申
报的《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进行审核,提出明确审核意见。 6.2 施工单位申请报验的工程内容必须是已完成工程量,符合质量、进
度要求,并具备各类必要的质量验收文件,如试验报告、隐蔽记录、验槽记录等,严禁弄虚作假。
6.3 其他不予进行确认工程形象进度的情况:
6.3.1 因承包人的责任而增加的工程;
6.3.2 未经发包人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工程; 6.3.3 双方有争议的工程。
6.4 成本部应全面、系统、准确地审核施工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
款申请报告》,并对已审核的累计工程进度款情况进行复核,避免超付现象发生。
6.5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须按相关制度流程审核、审批后,方可
计入《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
6.6 成本部应主动、及时地发现并汇报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提出相关
改善建议。
7、 归档
7.1 工程部对《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7.2 成本部对《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8、 其他
8.1 各部门严格按本管理流程执行。
8.2 若认为本管理流程有不合理之处,及时与成本部沟通。 8.3 本管理流程解释权归成本部。 8.4 本管理流程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9、 附件
9.1 《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 9.2 《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
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
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一式两份,经建设单位签认后,双方各存一份。
1、 目的
为有效使用建设资金,杜绝错付、超付,确保工程进度顺利实施,合理计量工程进度款,特制定本流程。 2、 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集团范围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进度款申报。 3、 原则
3.1 合同原则:严格依据工程合同中的有关计量计价条款执行。 3.2 时效性原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
及《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
3.3 完整性原则:工程进度款申报的文件需齐全,包括:《工程形象进
度报验表》、《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编制说明、预算书等。
4、 职责
4.1 工程部和监理单位是施工过程中对定期已完工程形象进度及质量
确认的主责部门。专业工程师负责核实施工单位申报定期已完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监理总监和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核、审批;涉及设计效果的工程项目,须设计部相关人员参与审核。
4.2 成本部是施工过程中对定期已完工程的进度款核算及确认的主责
部门。 专业造价师负责核算施工单位申报定期已完工程进度款结算;成本部经理负责复核、审批。
5、 工作程序
5.1 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申报截止当月20日
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格式详见附件1。
5.2 施工单位按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签认的《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编
制《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
5.3 工程部将各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汇总后,于每
月30日前送至成本部。
5.4 成本部在收到《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后7日内,与各施工单位完
成审核、确认工作,并将各施工单位进度款审核汇总表返给工程部,由工程部按进度款审核汇总表编制资金计划,按相关流程进行工程进度款支付。
5.5 按工程形象进度节点进行支付进度款的合同,施工单位应在达到合
同约定支付的工程形象进度节点时,参照上述程序提交相关申请报告文件。
5.6 对于材料设备等供销合同,可以直接提交请款报告申请付款,请款
报告后附《甲供材料验收交接单》。
5.7 《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一式两份,施工单位和成本部各一份。 6、 工作指引
6.1 监理单位和工程部的专业工程师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对施工单位申
报的《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进行审核,提出明确审核意见。 6.2 施工单位申请报验的工程内容必须是已完成工程量,符合质量、进
度要求,并具备各类必要的质量验收文件,如试验报告、隐蔽记录、验槽记录等,严禁弄虚作假。
6.3 其他不予进行确认工程形象进度的情况:
6.3.1 因承包人的责任而增加的工程;
6.3.2 未经发包人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工程; 6.3.3 双方有争议的工程。
6.4 成本部应全面、系统、准确地审核施工单位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
款申请报告》,并对已审核的累计工程进度款情况进行复核,避免超付现象发生。
6.5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费用须按相关制度流程审核、审批后,方可
计入《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
6.6 成本部应主动、及时地发现并汇报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提出相关
改善建议。
7、 归档
7.1 工程部对《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7.2 成本部对《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8、 其他
8.1 各部门严格按本管理流程执行。
8.2 若认为本管理流程有不合理之处,及时与成本部沟通。 8.3 本管理流程解释权归成本部。 8.4 本管理流程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9、 附件
9.1 《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 9.2 《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
工程形象进度报验表
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一式两份,经建设单位签认后,双方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