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核算管理办法
1.制定目的
为完善薪资核算流程、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确保薪资核算准确、准时发放,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薪资核算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部门及人员。 3.职责分工
3.1公司总经理:月度薪资汇总表的批准;
3.2公司总经理:薪资核算管理办法及月度薪资汇总表的复核; 3.3行政人事部:制度制定、宣导、解释,数据汇总及月度薪资核算;
3.4财务部: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审核月度薪资表及相关附表,并发放月度工资; 3.5各部门、车间:提交相关数据(包含奖惩类数据)、审核所属人员的月度出勤、异动及其他相关绩效考核类的薪资; 4.正文内容 4.1基础数据收集 4.1.1数据类别及来源
数据类别
花名册 异动、转正 人事类
薪资 考勤
1) 职能部门人员考勤,由行政人事部统计; 2) 各车间人员出勤由行政人事部统计员统计。
职能部门人员根据入职约定的薪资以及转正核定的薪资确定,绩效考核工资根据绩效方案确定。 生产员工根据生产系统计件员工薪资管理规定核算。
品质部负责编制《质量奖罚明细表》提交行政人事部统计员;各部门奖惩类数据提交行政人事部薪资专员。
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根据公司总经理签核并发布的相关绩效管理办法执行,各部门提交本部门及
管理人员、职能部门
绩效类数据
关联部门提交的相关考核数据,由行政人事部汇总、核算,反馈各部门签核确认。 科室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各部门打分签核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汇总。
来 源
花名册包含员工姓名、工号、部门、岗位、性别、入职日期、离职日期等信息。 月度转正、晋升、加薪(调薪)、调动人员信息。
备注
奖惩类数据
4.1.2数据提交要求及项目明细表(见附件1)
4.1.3数据提交流程
主要责任岗位
根据行政人事部的通知准备原始数据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要求
提交
审核
提供手签版的需提供手签版
4.1.2所列岗位
次要责任岗位
提交方式
接收岗位
4.1.4月度薪资核算基础数据是薪资核算是否准确的决定性因素,各数据提交主要及次要责任人在提交、审核相关数据时应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部门的提交简表及附件相关数据要确保数据提交及时、准确。
4.2薪资核算要求
4.2.1行政人事部在收到并审核各部门、车间提交的基础数据后,参照经公司审批后的绩效、薪资类制度、办法,就各薪资项目进行核算;
4.2.2计时人员15日(含)前调动人员,参照调动后工作岗位标准核算,15日后参照调动前工作岗位标准核算;
4.2.3新员工培训期满当月的计件岗位工资项目中:岗位工资、质量工资、安全工资、全勤工资均按其当月实际参与计件天数与当月总天数的比例进行核算。员工申请调动车间的,须重新培训并按培训期工资计发。新员工在培训期内的车间内部不同岗位调动的,不重新计发培训期工资。
4.2.4薪资执行月薪制,即薪资采用按月核算。
4.2.5财务部和行政人事部有权随时对工资核算的有关资料(包括计件产量、工时、加班费、奖惩等)进行稽查、审核。
4.2.6有关工资资料核算责任人遇出差等特殊原因,应委托相关人员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4.2.7工资核算逢休息日、节假日原则上则相应顺延,其中遇春节、国庆节顺延3个工作日,其它休息日及节假日顺延1个工作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2.8各统计员负责对应车间工资核算资料的保管(包含工资表及相应附表、纸质及电子考勤表、请假单、计件产量等涉及工资核算的所有资料),每一季度将车间工资核算纸质资料装箱并标注年度月份和车间转移仓库保管,保管时间不少于二年,如发现资料缺失,第一次给予责任人口头警告处理,第二次给予责任人作书面警告处理,以此类推。
4.2.9在工资核算过程中,应秉承严谨、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得弄虚作假,乱罚乱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第一次给予责任人及相关主管记过处理,第二次给予责任人及相关主管记大过处理,以此类推;情节严重、使公司遭受较大损失的,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各部门、车间应根据公司以及相关权责部门下发的相关规定进行奖罚,奖罚有据可依,凡利用职权乱罚乱扣者一经查处,第一次给予责任人及相关主管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责任人及相关主管书面警告,第三次给予责任人及相关主管记过处理,以此类推。
4.3核算进度控制
4.4薪资审批流程
4.5薪资支付及申诉
4.5.1每月20日为薪资发放日,节假日退后至下一工作日发放。 4.5.2支付方式
公司采取银行代发薪资的方式(指定的补贴除外)支付工资,凡公司人员均需在入职时提交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卡号或委托公司代办,作为工资卡使用; 4.5.3薪资申诉
4.5.3.1车间每月10、20、30日公布张贴计件员工所得计件工资明细,每月月初公布各车间人员上月总工资,发现薪资核算、发放有误的,可在第一时间咨询统计员,行政人事部统计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现场查询、回复。如是车间管理人员调整员工薪资的,遇到异议的由车间主管做好解释工作;
4.5.3.2各部门计时人员在收到工资后,发现薪资核算、发放有误的,可在第一时间致电或到行政人事部查询,遇到人数较多的情况,由部门安排人员汇总本部门人员的月度薪资异常状况后,发送至薪资专员处,行政人事部将在1-3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现场查询、回复。
4.6薪资分析
行政人事部每月10日前完成总结分析,随当月薪资资料一起审批。 4.7约束机制
未按时、准确提交的,参照以下标准处罚:
4.7.1是否延期认定,电子版以相关数据提交责任人将数据发送至行政人事部主管/专员的邮箱(或腾讯通)日期为准,月度车间员工工资表及各项附表数据的手签版必须每月12日签完提交,各部门员工月度工资发放表手签版必须每月14日签完提交,否则按以上标准处罚;
4.7.2漏报及资料不准处罚认定,以工资完成核算发放后,出现投、申诉情况,经查证为数据提交错误的,相关责任人按以上标准处罚;如因资料有误而退回的,按以上述规定出错次数执行。
4.7.3 若推迟一周以上,则该部门有关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做记过处理,并将因有关责任人的失误造成未能准时发放工资的内容通报全公司。
4.7.4各部门负责人如向行政人事部提报责任人的,相关奖、罚责任由主要责任人及次要责任人承担,未能提报责任人的,相关奖、罚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
5.附则附表
5.1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其他与本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5.2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属行政人事部。 5.3附表: 1.数据提交要求及项目明细表 2.《生产部车间出勤表》样表
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日
薪资核算管理办法
1.制定目的
为完善薪资核算流程、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确保薪资核算准确、准时发放,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薪资核算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部门及人员。 3.职责分工
3.1公司总经理:月度薪资汇总表的批准;
3.2公司总经理:薪资核算管理办法及月度薪资汇总表的复核; 3.3行政人事部:制度制定、宣导、解释,数据汇总及月度薪资核算;
3.4财务部:提供相关财务数据、审核月度薪资表及相关附表,并发放月度工资; 3.5各部门、车间:提交相关数据(包含奖惩类数据)、审核所属人员的月度出勤、异动及其他相关绩效考核类的薪资; 4.正文内容 4.1基础数据收集 4.1.1数据类别及来源
数据类别
花名册 异动、转正 人事类
薪资 考勤
1) 职能部门人员考勤,由行政人事部统计; 2) 各车间人员出勤由行政人事部统计员统计。
职能部门人员根据入职约定的薪资以及转正核定的薪资确定,绩效考核工资根据绩效方案确定。 生产员工根据生产系统计件员工薪资管理规定核算。
品质部负责编制《质量奖罚明细表》提交行政人事部统计员;各部门奖惩类数据提交行政人事部薪资专员。
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根据公司总经理签核并发布的相关绩效管理办法执行,各部门提交本部门及
管理人员、职能部门
绩效类数据
关联部门提交的相关考核数据,由行政人事部汇总、核算,反馈各部门签核确认。 科室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各部门打分签核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汇总。
来 源
花名册包含员工姓名、工号、部门、岗位、性别、入职日期、离职日期等信息。 月度转正、晋升、加薪(调薪)、调动人员信息。
备注
奖惩类数据
4.1.2数据提交要求及项目明细表(见附件1)
4.1.3数据提交流程
主要责任岗位
根据行政人事部的通知准备原始数据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要求
提交
审核
提供手签版的需提供手签版
4.1.2所列岗位
次要责任岗位
提交方式
接收岗位
4.1.4月度薪资核算基础数据是薪资核算是否准确的决定性因素,各数据提交主要及次要责任人在提交、审核相关数据时应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部门的提交简表及附件相关数据要确保数据提交及时、准确。
4.2薪资核算要求
4.2.1行政人事部在收到并审核各部门、车间提交的基础数据后,参照经公司审批后的绩效、薪资类制度、办法,就各薪资项目进行核算;
4.2.2计时人员15日(含)前调动人员,参照调动后工作岗位标准核算,15日后参照调动前工作岗位标准核算;
4.2.3新员工培训期满当月的计件岗位工资项目中:岗位工资、质量工资、安全工资、全勤工资均按其当月实际参与计件天数与当月总天数的比例进行核算。员工申请调动车间的,须重新培训并按培训期工资计发。新员工在培训期内的车间内部不同岗位调动的,不重新计发培训期工资。
4.2.4薪资执行月薪制,即薪资采用按月核算。
4.2.5财务部和行政人事部有权随时对工资核算的有关资料(包括计件产量、工时、加班费、奖惩等)进行稽查、审核。
4.2.6有关工资资料核算责任人遇出差等特殊原因,应委托相关人员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4.2.7工资核算逢休息日、节假日原则上则相应顺延,其中遇春节、国庆节顺延3个工作日,其它休息日及节假日顺延1个工作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2.8各统计员负责对应车间工资核算资料的保管(包含工资表及相应附表、纸质及电子考勤表、请假单、计件产量等涉及工资核算的所有资料),每一季度将车间工资核算纸质资料装箱并标注年度月份和车间转移仓库保管,保管时间不少于二年,如发现资料缺失,第一次给予责任人口头警告处理,第二次给予责任人作书面警告处理,以此类推。
4.2.9在工资核算过程中,应秉承严谨、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得弄虚作假,乱罚乱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第一次给予责任人及相关主管记过处理,第二次给予责任人及相关主管记大过处理,以此类推;情节严重、使公司遭受较大损失的,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各部门、车间应根据公司以及相关权责部门下发的相关规定进行奖罚,奖罚有据可依,凡利用职权乱罚乱扣者一经查处,第一次给予责任人及相关主管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责任人及相关主管书面警告,第三次给予责任人及相关主管记过处理,以此类推。
4.3核算进度控制
4.4薪资审批流程
4.5薪资支付及申诉
4.5.1每月20日为薪资发放日,节假日退后至下一工作日发放。 4.5.2支付方式
公司采取银行代发薪资的方式(指定的补贴除外)支付工资,凡公司人员均需在入职时提交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卡号或委托公司代办,作为工资卡使用; 4.5.3薪资申诉
4.5.3.1车间每月10、20、30日公布张贴计件员工所得计件工资明细,每月月初公布各车间人员上月总工资,发现薪资核算、发放有误的,可在第一时间咨询统计员,行政人事部统计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现场查询、回复。如是车间管理人员调整员工薪资的,遇到异议的由车间主管做好解释工作;
4.5.3.2各部门计时人员在收到工资后,发现薪资核算、发放有误的,可在第一时间致电或到行政人事部查询,遇到人数较多的情况,由部门安排人员汇总本部门人员的月度薪资异常状况后,发送至薪资专员处,行政人事部将在1-3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现场查询、回复。
4.6薪资分析
行政人事部每月10日前完成总结分析,随当月薪资资料一起审批。 4.7约束机制
未按时、准确提交的,参照以下标准处罚:
4.7.1是否延期认定,电子版以相关数据提交责任人将数据发送至行政人事部主管/专员的邮箱(或腾讯通)日期为准,月度车间员工工资表及各项附表数据的手签版必须每月12日签完提交,各部门员工月度工资发放表手签版必须每月14日签完提交,否则按以上标准处罚;
4.7.2漏报及资料不准处罚认定,以工资完成核算发放后,出现投、申诉情况,经查证为数据提交错误的,相关责任人按以上标准处罚;如因资料有误而退回的,按以上述规定出错次数执行。
4.7.3 若推迟一周以上,则该部门有关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做记过处理,并将因有关责任人的失误造成未能准时发放工资的内容通报全公司。
4.7.4各部门负责人如向行政人事部提报责任人的,相关奖、罚责任由主要责任人及次要责任人承担,未能提报责任人的,相关奖、罚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
5.附则附表
5.1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其他与本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5.2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属行政人事部。 5.3附表: 1.数据提交要求及项目明细表 2.《生产部车间出勤表》样表
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