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
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
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
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
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速度
一、限速要求:
327、驾驶机动车通过窄路、窄桥时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30公里。
383、在高速公路能见度低于200米的气象条件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
高速公路遇到能见度低于100米的气象条件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
385、能见度低于50米的气象条件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还应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二、安全车速要求:
1.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 A.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 B.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 A.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 B.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三、降低行驶速度要求:
驾驶机动车遇到沙尘、冰雹、雨、雾、结冰 四、低速行驶:30km/h
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30km
676、驾驶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30
398、在暴雨天气驾车,刮水器无法刮净雨水时,应C、立即减速靠边停车 驾驶机动车通过窄路、窄桥时,最高速度不能超30km
驾驶机动车下陡坡、转弯、掉头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30km 驾驶机动车在冰雪道路行驶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30
驾驶机动车在进出非机动车道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30
窄桥
D、路面高突
建议速度和限制速度不同,仅表示警告和建议。此标志一般不单独使用,和其它警告标志联
合使用,以说明建议速度的原因或路段位置和长度
路面不平
事故易发路段
叉形符号(表示多股铁道与道路交叉)
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
区域禁止和解除标志:表示区域内禁止车辆超速、停车等某种行为
禁止骑自行车下坡
停车检查
减速让行
禁止骑自行车上坡
停车让行
占用部分人行道边缘停车位
国道编号
道路管理分界
省道编号 县道编号
绕行标志
避车道
D、错车道---供车辆交错避让用的一段加宽车道。
避车道是用来紧急停车、
修理车辆的地方。
即黄线内。
B、应急避难场所
此路不通
超高绕行
B
、车道数变少
D、交通监控设备
分岔处
高速
紧急停车带
车距确认
百米牌
分流
合流
向右改道
中间封闭
右道封闭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
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
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
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
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速度
一、限速要求:
327、驾驶机动车通过窄路、窄桥时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30公里。
383、在高速公路能见度低于200米的气象条件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
高速公路遇到能见度低于100米的气象条件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
385、能见度低于50米的气象条件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还应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二、安全车速要求:
1.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 A.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 B.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 A.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 B.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三、降低行驶速度要求:
驾驶机动车遇到沙尘、冰雹、雨、雾、结冰 四、低速行驶:30km/h
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30km
676、驾驶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30
398、在暴雨天气驾车,刮水器无法刮净雨水时,应C、立即减速靠边停车 驾驶机动车通过窄路、窄桥时,最高速度不能超30km
驾驶机动车下陡坡、转弯、掉头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30km 驾驶机动车在冰雪道路行驶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30
驾驶机动车在进出非机动车道时,最高速度不能超过30
窄桥
D、路面高突
建议速度和限制速度不同,仅表示警告和建议。此标志一般不单独使用,和其它警告标志联
合使用,以说明建议速度的原因或路段位置和长度
路面不平
事故易发路段
叉形符号(表示多股铁道与道路交叉)
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
区域禁止和解除标志:表示区域内禁止车辆超速、停车等某种行为
禁止骑自行车下坡
停车检查
减速让行
禁止骑自行车上坡
停车让行
占用部分人行道边缘停车位
国道编号
道路管理分界
省道编号 县道编号
绕行标志
避车道
D、错车道---供车辆交错避让用的一段加宽车道。
避车道是用来紧急停车、
修理车辆的地方。
即黄线内。
B、应急避难场所
此路不通
超高绕行
B
、车道数变少
D、交通监控设备
分岔处
高速
紧急停车带
车距确认
百米牌
分流
合流
向右改道
中间封闭
右道封闭